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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响考进警校是在94年,临出发前,全莽村的人都出门给他送行,他左右肩各扛一只大包裹,摇摇晃晃地上了大巴车,包裹里面塞满衣服被褥,还有奶奶泡的酸萝卜和婶子晒的咸菜。
刚入校的他是个生瓜蛋子,整个人透着憨气,都说新兵军训要脱一层皮,李响不怕苦,咬着牙硬熬了半个月,还以为能苦尽甘来,熬个优秀学员当当,没想到最后野外拉练的时候翻了车。
起因是他在田埂边看到一条大黄狗,后腿被绞在农机里的履带里,疼得汪汪叫。于是他擅自脱离队伍,扔下行装,顺着土坡滑下去救狗,结果被教官看在眼里,提着耳朵臭骂一顿,扣三个学分,罚抄军规十遍,次日就交。
等晚上所有人都睡了,李响背着书包钻进通宵自习室,坐在靠窗倒数第三排。
教室里灯光惨白,把李响的脸色照得冷冷的。他越琢磨越委屈,凭什么自己做好事没好报,快满二十岁的人了,从小到大奖状拿到手软,被全村上下捧成宝,结果刚出来闯荡,就挨了当头一棒,心里能不难受么。
他抄着抄着就开始抹泪,突然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走进教室,在他前排落座,吓得他一哆嗦,急忙把擦眼泪的纸团成一团,往桌洞里塞。
桌洞里放着一只笔记本,狠狠撞到他的手背。
嘶——
他忍着疼把笔记本抽出来,拿到眼底端详。本子很厚,有高考复习资料那么厚,扉页用干净的字迹写着署名——安欣。
他随便翻了几页。
『九月三日,终于把宿舍打扫干净,学校食堂的菜里怎么那么多姜,难吃死了。』
『九月四日,痕迹检验课的随堂小考,刚好考到预习过的题,美美拿了第一,开心,晚饭多加一个鸡腿。』
『九月八日,在操场背面的墙根地下发现一只野猫,黄背白肚皮,可以喂,但是不给摸,啊,好想当它的奴隶。』
……
李响不知不觉就看了很久,直到开头的日期和今天对上,他才猛然惊觉,这不是偷看人家日记么。
他急忙把本子合上,放回原位。
第二天他抓住上铺的室友:“兄弟,跟你打听个人,学校里没有一个叫安欣的女生,安全的安,欣欣向荣的欣。”
室友摇头:“安欣啊,没听说过。不过倒是听说市里新提拔的公安局长也姓安。”
李响傻眼:“啊?没那么巧吧?”
“说不定就是局长千金呢,怎么,你看上人家了?”
“没有,我就问问。”
军训结束之后,李响又去了通宵自习室,日记还好端端地放在原处,仿佛在等待他似的。
从那天起,靠窗倒数第三个位置就成了李响的秘密基地。那个年代还没有手机,公共电话都要排队打,全校只有一台有线电视,在传达室,一群男生忍着汗臭挤在里面看球赛。时间过得很慢,就像秋天变黄的银杏树叶,生活充满苦涩,就像剥壳的银杏果实。
离家在外的李响,总有那么一些觉得孤独或是茫然的时刻,每当这时候,他就放纵自己去那个位置,抽出那本日记。
他不舍得太快看完,每次只读到当天的日期,就默默地放回去。
他在脑海里擅自勾勒出安欣的样子——爽朗,讲义气,但又有点轴,挑食,喜欢开玩笑,常常独来独往,交心的朋友不多。
除了年级和性别对不上,这不就是他自己么。
偏偏这本日记被他发现了,这不就是天意么。
活了十九个年头,跟女生单独说话不超过十九句的李响,一夜之间就开了情窍。
他好像爱上了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
大二那年,李响的母亲去世了。
他被送去部队封闭训练,一去就是一个月,没能赶上出殡的日子。等到清明才抽出时间,请了两天假回家上坟,但也只在家待了短短一晚,就急着回队报道。
当警察总要牺牲很多东西,以前他不懂,但现在慢慢就懂了。
他心里烦闷,彻夜失眠,眼看东边的天际线浮起一抹淡蓝,他背起书包离开宿舍,来到通宵自习室。
靠窗倒数第三个位置,日记还在。
『4月5日,去给爸妈烧纸。风有点冷,孟叔带了我爸喜欢喝的酒,但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昨晚梦到他们,但是梦里已经看不清妈妈的脸了。觉得自己挺不孝的。』
合上本子,李响坐在黑暗中,听着自己砰砰的心跳声。
他的心脏仿佛隔着时空被人抚摸了一下,虽然还在作痛,但没有之前那么痛了。
第一缕晨曦越过地平线的时候,他枕着书包趴在桌上睡着了。
日记本被他小心翼翼塞进书桌,好像一枚护身符,在漫长的梦里默默守护着他。
*
大三期末,李响的绩点挤进年级前十,实习课程拿了A+,带领小队赢得比武大赛第一名,用奖金请舍友吃了火锅。
他变得更加成熟,稳重,游刃有余,值得信赖,足以胜任警察的岗位。
他不再落泪,也很少失眠,但他心底始终留有一个遗憾。
他还是没见过日记本的主人。
安欣比他高一年纪,不知道毕业前她会不会想起这本日记,把它取走,她会不会知道,还有一个人曾经偷偷翻看过它。
道歉也好,告白也罢,无论如何,他都应该留下一些痕迹,证明自己来过。
于是他拿出钢笔,在牛皮纸信封上工工整整地写下“安欣收”三个字。
他第一次给人写信,手指紧张得发抖。
『安欣同学,很抱歉我擅自翻看了你的日记,你优美的文字触及了我的灵魂,你善良的心灵使我深受震撼,我不想浪费这段天赐的缘分,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认识真正的你。』
写完最后一个字,李响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他把信纸撕下来揉成团,重新提笔:
『安欣同志,我是一名普通的警校学生,我的梦想和你一样,都是成为一名光荣的警察,为京海人民服务,希望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互相激励,共同进步……』
这次他还没写完就把纸撕了。
『我叫李响,来自大三一中队,x年x月x日我在通宵自习室捡到这本的日记,不小心翻看了其中的内容。如果您是日记的主人,请您务必联系我,接受我诚挚的歉意……』
……神经病啊!
三张纸都被他揉成团塞进衣兜,他的枪法有多好,文笔就有多烂,把笔杆咬秃也没想出灵感,倒是眼皮开始打架,不知不觉就趴在自习室里睡着了,一直睡到黄昏时分。
他是被人拍醒的。
“喂,同学,你有没有看到一个日记本啊?”
他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着旁边站了一个人。穿着连帽衫,身材瘦削,皮肤有些苍白,单眼皮,但眼睛很明亮——气质完全符合他对日记主人的想象,只除了一点。
怎么是男的?!
李响瞪着大眼睛,盯着安欣直勾勾地看,把安欣瞪得发怵,缩起肩膀小心翼翼地问:“同学,能不能让一下,我拿东西。”
“哦。”李响回过神,赶紧向后靠。
安欣钻到他眼底,弯腰把日记本抽出来,像是松鼠从树洞里翻出埋藏一冬的松籽,眼睛里藏不住喜悦:“哎呀呀,我还以为丢了呢,还好毕业之前找到了。打扰了啊。”
眼看目标就要丢失,李响上前一步抓住他的肩膀:“你……你就是安欣?”
“对啊,”安欣回过头,咧嘴露出两排白牙,“大四六中队,明天就要去市局报道了,交个朋友?”
“李响。”
“好名字啊,以后要是能做搭档就好了。”安欣向他伸出手。
窗外暮气沉沉的太阳好像突然闪了一下,把他的脸照亮了。
“干嘛笑那么开心?”
“没什么。”莽村出身的傻小子挠挠头,握住对方递来的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