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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和我每天都见面,在冬天临近春天的时候,出云下了很大的雪,把庭院前的花坛淹没了。E说那像是烟灰一样,我碰了碰他,对他说更像是冰激凌吧。他却越想越远,直到春天,新年刚过,我们一起去神社参拜回来,他哭了起来。
也许是长大的缘故,我对生活的感知下降了,在麻木的大学生活中,选择打工而忙碌的美子的身影变得非常倾斜,连同声音一起,都变得陡峭了。我一路飙升的身高不但没有给我带来愉悦,甚至多了很多不合时宜的目光,连祈愿留在本地的愿望,也被正哥残忍打破。
正哥比起前些年更年长,我斟酌很久,还是选择这个奇怪的词。他那乱蓬蓬的长发,还长出了萎靡的白色,我走过去揪掉,他就开始嗷嗷大叫,好像我碰一下胳膊就马上掉下。在他两天没合眼的脸上,青色的胡渣僵的发紫,变成一排一排的针叶林,生生扒着每个路过的人。他说和编辑求情了,却等来一个无法延期的警告。他很害怕,我想,却把门关上了。
在我很少的交流中,正哥是最贴近我的,但随着暑假结束,开学将近,我搬进了宿舍,开始了半死不活的学习生涯。那些课本不见得比高中更复杂,却是麻烦的。我身边没有称呼我名字的人,只有宿舍很暗很暗的灯光,与窗户那边的霓虹灯交击,颇有相互拉扯的架势。但在周日晚间,一切都变得有些不同,我摘掉眼镜,看到有人坐在窗边,头发很金。我揉了揉眼睛,嘴巴却先说出了初次见面,他愣了一下,似乎示意我把眼镜戴上。我不想这么做,我明白极了,那些记忆,连同一些想象的空间,都从我的脑子里化成浆果,自由落地,变成有色的雨水。
那个拥有金色头发的男孩,我长得比他高一些,就算是在阳光下,被照的刺眼,我也会觉得他的发顶十分蓬松,十分苍白。他的脸我也记得很清楚,五官非常标志,说是精致也不为过,但我最喜欢他的绿色眼睛。在我遇见他的时候,他似乎已经被疾病折磨,变得瘦弱。那样高大的身躯里,藏有一个蜷曲的灵魂,我想那是白色的,像路边的野花一样,他的心脏或许也是冻僵的他们,亦或是被踩过的、肮脏的碎片。可惜周围没有任何花瓣将它淹没,他那么醒目,又不想足够清醒。我每天看他喝一些酒,正好在醉与不醉的当口,清醒时在醉,不清醒,又变得清醒,他越喝越清醒,清醒起来就拉着我去街上买冰激凌,我叫住他,说这可是冬天,他那双眼睛,又因为喝醉而变得茫然了。
他那双亮的可怕的眼睛里,我看不到任何街景,也找不到酒瓶,他对我说,又笑了一下,看上去傻兮兮的,我说,怎么了,亚修,他说没什么,突然想到了高兴的事情。后来他轻轻的告诉我,夏天就要来了。
在入学两个月后,我收到了美子哥哥来自美国的邮件,说祝福我前往东京。我和他说了几句,无非是东京楼和人都很多,空气也不见得有出云好,他发了很多表情,说出云的空气是什么味道的,我说是松子的味道,还有节子阿姨做的大米的味道,美子哥哥说好久没吃到了,我说美国没有吗,他说曼哈顿讨厌粥,我问他,那么纳豆呢,他很快看到了,但并没有再说什么。等到了第二个星期三,他又突然发了很多自己做的日式早餐,我不敢朝他再提,却又想踩他的底线来满足自己。但我恶毒的话终究没有发出去,就看着消息又跳出来新的。美子哥哥说大概喜欢吧,已经过去太久了。
日子过去太久了,久到出云神社前新修了上山的路,庙会也变得热闹了,每逢过节香火不断,平日里也有很多人结伴而来,留下运动鞋或者木屐的响声。我在春假没有回家,又等了几个月,过了夏天,又到了圣诞节,我才从书里走出来。我深刻认为自己是在逃避,逃避错误,逃避失败,逃避结局,逃避一切。如果一件事情永远做不完,那就不会再遇见新的东西了,我拉着旅行箱站在火车站前,正哥留着脏兮兮的长发来接我,我说你长得真像你故事里的主角,他喔了一声,一把搭住我的肩,一股空气清新剂味。
我怀疑自己有一些疾病,或者有一些无法形容的癖好,比如练习背诵的时候,中途卡磕会不断从头再来,导致之后一想到开头几个字生理性干呕。再或者我喜欢一直保持一种状态,很难进入下一个阶段,从家到学校的这段时间,让我深受其害,我日思夜想家里的床,街边的大阪烧店和冰激凌。我没有把棒球棒带去,并信誓旦旦以为自己可以就此脱敏。我做到了,为了眼前的事情,我放弃了我喜欢的事情,导致我在家里摸到我的棒球棒时,我却觉得它如此陌生,就像一个门柱子一样,碍事碍眼碍精神。
在我到家的第二天,奥村家邀请我去做客,我带了一些东京特产,给美子带了裙子和发饰,节子阿姨夸我心细,美子却朝我翻了个白眼。她剪了一头短发,个子却没有再长了,又烫了很翘的睫毛,涂了口红,不过技术不太好,周围参差不齐的。我说她手笨,她气的想把碗扣到我的头上。但美子哥哥来了,他留了一头长发,黑色的,非常柔和,整个人在灯光下,像糯米滋一样,必须贴着薄薄的纸。我听说他在美国成为了有名的独立摄影师,办过很多个人展。正哥带着酒来的时候,美子哥哥还在笑,他的笑客气极了,对我又不见得很陌生。那是秘密,我想,只有这样,人和人之间才会链接起来。但我盯着他的脸,看他的额头,却希望透视到脑子,见到神经上的波动是否会像风铃一样。
晚上到了,出云下了雨,街边出现了白色的雾,我说那里像云,美子哥哥说什么都没看到。他一脸茫然,又笑得还不错,正哥和他打招呼,却也不愿和他谈心。我们都明白,刺之所以会卡在鱼的身上,是因为它的贪心,它的失去和它的与生俱来。我说你要是不想喝酒就喝可乐吧,橙汁也行。美子哥哥酒量很好,但他同意了我的想法,并说自己不想醉。醉了可以看到很多东西,会想象很多有的没的。他说,又睁大眼睛想要看到什么。我说,在我宿舍的窗台上,我看到他了,但我也不排除我睡懵了的事实。美子哥哥却垂下眼睛,他再也不愿意再看一眼天空了,甚至眺望也不愿意,因为那里太远了,只要走过去,就会想到更久,可是,但是,我们都明白,总有人没有之后。
你想不起来了吗?美子哥哥问。你想不起来了吗?警察说。我说是的,我一点也记不起来,只记得那是一个还算晴朗的天,很多人会在沙滩上游玩,也有一些人会吃熟透的草莓,感染一些东西。这本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可以想到,当然也可以凭借自己先天的直觉,去明白他会做些什么。美子哥哥说,他喜欢去图书馆读书,也很喜欢看好多东西,我问他,那是什么呢,美子哥哥看着白布说不知道,我好像一直不太了解他。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我们都没有表情,后来他说,对不起。
我记起来了,我回答道,我当时和他在这里吃冰激凌,他还会堆雪人,但是现在。我低头看了看地面,摊了摊手。美子哥哥哈哈大笑,他说的确是,他什么都会做,我说的确是,他连情感都处理的很好。我又想起来一个晚上,听他有些闷的声音,关上推拉门,也被听的十分清楚。我靠着门,又趴在几叠的房间里,用力听地面传来的声响。我叫亚修,他的声音变得沙哑了,又变低了,他起伏着,进入不受控制的节奏中。我见过他的眼神,见过他的眼睛,见过他的睫毛和他下颚上的汗珠。我看着正哥抓着他的头发,他们在亲吻,他又深情又模糊,尽力用顶峰逃避着,却摇摆不定,仰着脖子涣散着。
他在朝我求救,我把手伸到了裤子里。我觉得羞耻,又觉得兴奋幸福。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拒绝亚修·林克斯的费洛蒙,他一定经受过训练。我登录网址看,去一些隐秘的渠道购买,但这都无法叫我得到满足。亚修·林克斯频繁出现在我的睡梦中,醒过来,我还能闻到刺鼻的气味。也许我把亚修·林克斯杀死了,我想,但我觉得,我杀不死他。就算是我在梦里把他掐住脖子,也不忍心见他断气。他有一种特殊的魔力,让人对他施以暴力,但是我们爱他,我想,我不爱他,我怎么可以喜欢上他。后来我问正哥,你喜欢他吗,正哥说不,我想拥有他,我被他吸引了。我问他,你觉得你会因此完蛋吗,正哥说我不会,但是我会记住,他当时还是笑嘻嘻的,说这是一个绝妙的晚上。
我考虑在书店打工,我的生活费虽然不少,却暂时无法支撑我完成愿望。正哥打趣我说要不要当我的助手,一天200日元,我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等过了一阵子,美子哥哥给我发邮件说可以聘用我当助手,我在白吃白喝与蹭书之间权衡了一下,决定和美子哥哥一起长些见识。美子说也想来,却被拒绝了,她在我离开的时候,把池塘里的青蛙塞到我的兜帽里以示威胁,我被吓了一跳,美子哥哥却开心的不得了,一个人在旁边蜷着身子,捂着嘴笑。我愣住了,我看着他,他笑的不行,我跟着他笑,笑够了,我们互相看了一眼,我把青蛙放回池子,说了眼睛不舒服这件事情。
我的眼睛出现毛病是在上个冬天的事情了,我喜欢熬夜看一些没什么用的东西,经常睡趴在桌子上。没有室友阻止我,却轮流给我盖了衣服,有一段时间,我靠身上衣服的颜色寻找乐趣。和美子哥哥工作了一段日子后,我看着他每天一套的衣服,不知怎么又想起来宿舍里那几个臭脸的家伙。美子哥哥的新主题叫某,一个不知道是什么,那什么的怎么东西。他说这样会引发思考,我说这会叫我想太多,美子哥哥说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想太多的人,比如说。他说到这就不吭声了,模样像晚间的树影,只得小心翼翼的看个轮廓。之后几天我陪他上山取景,坐在草地上吃饭团,美子哥哥不喜欢去拍海滩,我问他,美国也有这样的海吗,美子哥哥说曼哈顿没有,但曼哈顿有更大的海。我问他,那是多大的海,他说是岛一样的海,我从夹缝中看到的。他冲着地下拍了一张说我们其实是生活在海底的人。
亚修曾经在海边穿着一件外套看日出,我说,我还记得,我认为他的头发可以变色。美子哥哥说是在这里吗,我说是吧,不过那段路已经被封起来了。我本以为自己会从他身上闻到液体味,却只有一股雨味,太阳从眼前升起来了,把海水照了个遍,它以一种高傲的姿态,俯看着世界,却有一颗悲伤的心。亚修说,太阳怜悯大地,大地却不一定瞧得起它,我问他为什么,他抱着膝,抬头看着,见阳光一点一点的出现,又匆匆的略过他,覆盖了其他地方。他说,太快了。
他被晒过的地方泛起了粉色,他的背上湿透了,我却觉得肌肤坎坷。我问他痒吗,他伸出手摸了一下,又开始扣自己的手臂,留下很多鼓起的划痕。我甚至觉得这些痕迹和雪下后,雨过的那些都不一样,类似于车轮碾压过的小溪,就算是暂时扭曲,也会很快恢复原样。那样的小溪,是我见到的小溪,亚修说,我在一些地方流动,被人阻止,他们走了,我还是那样,所以他们才会继续回来。
第一场拍摄结束后,我们在温泉旅馆住下了,美子哥哥说很多美国人喜欢这种环境,会让他们忘记嘈杂的滑板,我说没准他们就是喜欢那样呢,美子哥哥笑了一下说他们就是戒不掉,本性驱使。我说大概是缺失,人总会疯狂的寻找自己弄丢的东西。美子哥哥工作起来十分颓靡,喝很多咖啡,也懒得做早餐,却成天换衣服,生怕有一个待得久了,把自己染上颜色。再后来,我便不再叫美子哥哥这个称呼了,用E来代替,美子哥哥问我为什么,我说这样看起来比较酷,他想了想说的确是,又方便又好记。但我没告诉他的是,我强行扯入的关系在此崩塌,我不想再靠联系来维持,甚至不愿将他变成别人附庸。
这非常重要。亚修说,我的名字和我的姓氏联系着我的个人,当时是,现在也是,你看到这个会想起我,可是我不会是那个我。他说,虽然是别人给予的,但是还要说声感谢,如果我不想感谢,我会拥有一个全新的名字。他说,又把下巴放到膝盖上。我突然觉得风吹得冷飕飕的,却很清爽,就像光脚踩在被水侵透的沙子上。亚修·林克斯以他狡黠的姿态,成功化身为一个化身,让我不得不去捕捉他的身影。他强有力的四肢,终究被他瘦弱的手指所禁锢。我看着亚修向前,又向前,穿着帆布鞋走到海水里,又把鞋子踢掉,躺在海岸上。我吓得赶快跑过去,想把他拉起来,我怀疑他的耳朵里灌入了水,头发湿透,衣服和脸颊都变得脏兮兮的。但他很开心。
我觉得他开心,他很少开心,他却快活起来了。他坐起来,又扑向更远更深的地方,我之前还叫他,后来就不吭声了,看海水漫过他的小腿,大腿,知道搂住他的脖子。我叫他,亚修、亚修·林克斯,他不理我。他不喜欢这个名字,我想,他不喜欢圣塔克拉拉,不喜欢那个金发男孩,不喜欢任何代称。但怎么才能磨灭自己存在的痕迹呢,我问他,他叼起一根湿透的烟,说想见母亲。
E抽了一支烟,我觉得很呛,说正哥最近在尝试戒烟,他吐了一口烟圈又像是要再吸进去一样,把头绳拆下来又重新捆好了。我问他,这个展览会持续到什么时候,他说,今年夏天,我会很喜欢这个季节的。他马上就要说服自己了,我想,我说这是我生命中最后的夏天,他惊恐的看了我一眼,我哈哈大笑,说骗你的。
但E很害怕,他看着我,我看着我眼中的轮廓,又见他在白色的雾里又暗又明。晚上,我见到灯光,火从里面越出,我先去感受温度,又觉不对,希望能更灼热一些。会很热,亚修说,我想碰到就会碎掉,我知道,我会化掉,可是我不想回头。我说,后面是凉爽的,亚修说我不想,他笑了一下,又不笑了,他很会这样的姿态,但这个时候,他不想做出任何表情。他又走了起来,每走一步,身体就裂掉一点,后来只剩下完整的影子。我问亚修,你喜欢不流下的水吗,他说我会留下的,但是,如果你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见到我,那么,他停顿了,那我的确没有流着。
E选好了照片,我们会在纽约举办展览,这将是我第一次出国旅行,美子和节子阿姨会在五天后到,正哥以截稿日为由拒绝了这次活动。展览当天,天气非常好,我没有找到E,只得在展子里到处乱转。E镜头中的美国,更像是随手出现的,如果是想表达出无意识,那无疑,他做的非常成功,来参观的人都为这位算是年轻的摄影师折服。在招待完节子和美子后,参展的人数也固定到某个数字。安静多了,姓辛的中国人说道,我说是,眼睛却一直在找E。他为人十分爽朗,身上还有股油炸食品的气味,我接过他的汉堡,耐心等待。大概是一个小时,或者两个、三个小时。这是展览的最后一天,新房间被悄悄开放,本应很少人知道,但不乏有早期博客关注者的坚持,叫这份热情有了发泄的余地。晚上十一点,E开放了房间,十一点半,E还穿着开展日穿着的那件衣服,十一点五十五分,我和辛一起进入了房间。
这本是展厅最前的位置,由于E的坚持,才特地开放后门,如今走过来,一路要绕过很多照片。从日本,到纽约,到日本,到纽约,再到纽约,纽约,纽约。这是这个展览最后一张照片了,也是最大的一张,几乎占满了整个墙。在我略微模糊的视野中,亚修·林克斯坐在窗台上,垂着脑袋像是睡着了。也许他在笑,也许他十分满足。辛说,这就是亚修,一个非常美丽的人。
后来观众离开了,美子和节子也离开了,辛离开了,E和我也要离开了。但亚修还是一动不动。他还是坐在那里,低着头,屈着一条腿,把手抵在膝盖上,闭上眼睛。阳光把他的头发照得发白,现在这面墙、这个展厅、这座城市都属于他了。他独自一人占据着,我想他明白,E说,或许他已经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