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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超没有想过杀人,没有。人干事要知足,要有度,方超自诩要干大事的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要有所取舍,那条底线又在哪里。比方说井盖是可以炸的,刀是可以架人脖子上的,但是杀人,不行。
方超出来抢劫前有研究过法条,干这行的保不准哪天就进去了,得做一下这方面的功课;跟他读过的几本书一样浅尝辄止,毕竟他不是读书的料。于是林凯死的那天晚上,方超脑子里哪条法条都没想到。扔矿泉水瓶子,打开后备箱,在被捆的人面前短暂地沉默了一会,然后伸手去探人鼻息——毫无疑问,死得透透的。在刘直那傻小子捂住嘴仍残留的一点尖叫声里,方超大脑一片空白。
“怎么办啊哥?”刘直问。他当然会这么问,也只会这么问,共事以来方超每天都在听这句话,以至于耳朵都要起茧子。怎么办啊哥,人跑了怎么办,跟丢了怎么办,饿了怎么办,摔伤了怎么办,失败了怎么办,得手了怎么办,现在怎么办,往后怎么办,杀人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一生的问题好像都浓缩在这三个字里了。方超一直很擅长回答这种问题,有时候要具体的法子,有时候要抽象的大饼,巧的是这两样对他来说都不在话下。那么这次呢?刘直站在原地张着口,等着他哥的法子或者大饼,一如既往的。既然对刘直来说这个时刻跟以往每一个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刻没什么不同,只是一句“怎么办”罢了,那对于方超来说又有什么难的?方超猛地甩上后备箱的门,“轰”的一声后,挡风玻璃上映出他一双清明的眼睛。
“走。”他干脆而简短地说,提步就往驾驶座走去,掉在地上的矿泉水瓶被他一脚踢开,滚了几圈后在草丛里停了下来。刘直急匆匆地跟上他。“去哪啊哥?”他问,方超一面开车,一面冷静地回答:“埋尸。”没什么不同的,一个新出现的麻烦罢了,解决就好了,干大事的路上总归是会出现很多意外的,方超在车里吹着冷风,他一面这样想着。他认为他成功地说服了自己。一点意外罢了,在干大事的路上大可忽略不计的一件小事。
直到他看到了刘直堆在半路的一座坟。实际上,方超,海归留学生,抢劫业悍匪,意外杀人犯,在这一刻完全地崩溃了。“我再也不信你了!”他如此发狠地叫道,抢过铁锹开始发疯地铲土,终于凭此舒出心底的一口气。刘直把光缆的牌子插在坟头时,方超甚至能称之为轻快地笑了起来。“此地无银三百两。”他如此评价道。然后太阳照常升起,他向车走去,刘直顶着他那个不灵光的大脑跟在他后面,十年如一日地问:“接下来怎么办啊哥?”
怎么办,当然是抢周荣了,方超果断道。上车、点火、起步,这辆刷了漆换了牌、全新的车毅然决然地驶入三江口,把那一座坟远远地抛在后面。刘直把车窗摇下来,在灌进来的风里心潮澎湃。这家伙脑子大容量小,抢劫周荣的事既占了主导,杀人埋尸的事就无可避免地被挤出他的大脑:这件事就这么顺滑地从他的大脑中溜走了。方超看着他,无端有种这件事根本没发生的错觉。
谁能证明这件事发生了呢?太阳升起来了,好像不曾落下。但是当真如此吗?事实上这次埋尸可谓漏洞百出,裸露在外面的手指,和被拍摄的录像。罪行呈在警方的大屏上的同时,这对同伙可以称之为嚣张地继续在三江口行盗,考虑到刘直只是听他哥的而已,嚣张的也许只有方超一人而已。
事实上方超在想什么呢?林凯死的那一天晚上,方超没想过就此离开,没有。这是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暂且不提,因为方超本身不是多聪明的人,他那点小技俩也就仅此而已了。其实方超身上意外地有能干大事的人的一些特征,比如懂取舍,知进退;而刘直其实是一个很适合他的副手,比如说不太灵光,比如说听话。而毫无疑问的是,有什么东西在这一天晚上永远地改变了。不是从铲下第一铲土开始的,不是从方超崩溃的那一刻开始的,也不是车子重新启动的那一刻。当矿泉水瓶落到地上、当刘直那声从手指缝里漏出的尖叫响起时,有些事情已经永远地改变了。这个改变是必然的、甚至是公平的,即便是刘直这样的人,即便他真的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他也无法幸免。他已然完成了从一个毛贼到悍匪的所有转变,即便他把一个警察从推下楼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方超呢?他想的总归比刘直要多一点。他启动车子向三江口驶去时,他有想过他会在此地被缉拿归案吗?
“您这个问题真的很没意思。”方超笑着说。他感觉此情此景应该吟出某首诗,或者引用某个大家曾说过的话,可惜想不起来,只得作罢。其实引用也没意思,所谓名言不过是上下两片嘴唇一碰出来的话罢了,每个人都在说,只不过其中有些人干成了大事,于是被想干大事的人赋予了意义。
张一昂不紧不慢地看了他一眼。隔壁已经把干的事可以称之为骄傲地都交代了,这种问题与其说是审讯不如说是闲聊,他旁边的王瑞军垂着眼皮看卷宗,不打算拍桌震慑方超回答。方超于是也不动声色地坐着,一边在心里细数他犯的事。可惜当年的法条他读得草草,不能为自己定罪,只得很遗憾地放弃了。
“当年你们在省城抢劫银行未遂,被警局盯上了不仅没跑,还为了抢劫金店大张旗鼓地造成了爆炸案。”张一昂的目光从案宗上滑过,最后停留在方超脸上,“我是否可以理解为这次也是同样的心理?”
方超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王瑞军拿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让他态度认真点,方超只得努力地回想了一下,当然什么都没想起来。说实在的,问这些有什么意义呢,人有多变性,思维有不定性,人在某个当下做出什么选择都不奇怪,一生又是由无数个当下组成的,在这个当下去寻求那个当下的理由未尝不是一种刻舟求剑。可惜对面坐的不是刘直。方超不知道对面坐着的人是比刘直更适合听他说这些话的诗人,他只是说:“我不记得了。”
这次审讯最后不了了之。方超本身不是多喜欢思考过往的人,做大事的人要往前看,方超对此深以为然。牢房里的人有时会说,当初要不是当初我一时犯傻,又怎么会被抓进来呢?要不是我轻信他人、要不是我高估对手、要不是我粗心大意、要不是我急病投医,各式各样的原因,逃不开一个共同的结局。方超就不会想这件事。埋了尸还不赶紧跑,抢了一次还抢第二次,知道他怎么进监狱的都觉得他是个赌徒;而这样的人真的在牢里待着,竟然有点随遇而安的意思。周遭的人有的为自己的一时大意懊悔,有的等着外面的弟兄捞人,有的乐得在此混吃混喝,方超在里头竟还显得乖巧,给自己争取来了减刑。即便如此,他出狱那天还是过了十几年。那是个大晴天,他眯着眼走了几步,看到了隔着一点距离望过来的刘直。他晒黑了很多,脸上多了一道疤。方超不知道他早几年被放出来,偷东西又被抓进去几次,最近在工地里搬砖被机器割伤了,大闹一场后很高兴地抱着钱滚了。他不知道,只是恍惚地看着刘直一步一步向他走过来,他听见刘直问他:“怎么办啊哥?”
怎么办啊哥,十多年过去了,刘直依然顶着个不太灵光的脑子,等着他哥的新点子。方超站在原地,他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然后他提步往前走去,踢到了不知被谁扔在路上的矿泉水瓶,那个瓶子在路上滚了几圈,最后停在草丛上不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