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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拿鱼酱配熟牛肉,烤海鲈鱼,烤樱桃番茄配水牛芝士。
我垂眸看着桌上这些自己曾经最喜欢的意大利菜,我看着它们想到还在热恋时我下班一有空就缠着帕里斯通要去那家最地道的意大利小餐馆,那时候牛肉鲜美,鲈鱼莹润,我看着烤熟的西西里番茄能透过它鲜红油亮的外皮看到过去一整年地中海温暖的阳光和雨水是如何凝结为这一颗饱满的果实,我突发奇想地用餐叉叉起它,水红的汁液在白瓷盘上迸开,“啊——”我笑嘻嘻地把叉子上的小番茄递到帕里斯通嘴边示意他张嘴,暖黄色的灯光下我看到他弯起的蜜糖一样的眼睛,张开的嘴牙齿洁白,舌头像番茄一样鲜红……
“还不饿吗?这是你最爱吃的菜吧。”
我掀起眼皮看着坐在桌对面的丈夫,帕里斯通眉眼弯弯地笑着,一如当初那样完美,结婚的八年时光没有让他显露一丝衰老和疲态,反而是做丈夫和父亲的成熟感让他更富有魅力了。
我难以忍受地移开目光,又看向我面前的这几盘菜——曾经是曾经,现在它们只是咸腥的牛和鱼的尸体,是风尘仆仆裹着麻袋被一车车拉进城的几吨小番茄里平平无奇的几颗。
我慢吞吞地伸手叉起小番茄,在帕里斯通的注视下送进自己嘴里。
“不问问小安吉在学校过得怎样吗?他好不容易一周回来一次呢。”帕里斯通笑眯眯地摸了摸安静吃饭的小男孩栗色的头发。
“……”我做出一个假笑,“安吉,这周怎么样?”
“挺好的,妈妈。”
男孩简短地回答,望过来的和父亲如出一辙的深棕色眼睛透露着与生俱来的聪慧和孩童的敏锐,已经察觉到母亲或许对他过得如何并不感兴趣。
我别开目光。
“小安吉这周在编程兴趣课上比赛拿了第一呢,快夸夸他吧?”帕里斯通却不依不饶。
“……”我笑容僵硬,但还是又看向男孩,“真的吗安吉,你真是太棒了。”
男孩表面上不动声色地切着盘子里的牛排,脸却微微红了:“嗯……其实很简单啦……”
帕里斯通却露出不赞同的神色:“并不哦,班上还有三年级的孩子呢,安吉只学了一个月就超过他们了呢,真是非常厉害……”他亲昵地搂过男孩的肩膀拍了拍。
“好啦爸爸……”男孩对父亲的夸奖则显得不耐烦,脸却更红了。
“安吉在网球课上的表现也很好哦,我去接的时候可是被老师特意拉住夸了十分钟呢,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吗?”做丈夫的还在喋喋不休。
我终于有点厌烦这出母慈子孝的戏码了,刚想发作,脚踝却贴上一片冰凉,餐桌下,光滑的冰凉触感沿着我的小腿内侧上滑,像是一条暗处爬行的蟒蛇。
帕里斯通仍然微笑着,幽深的棕色眼睛盯着我。他的皮鞋摩擦着我的腿,我开始发抖。
“……安吉,老师夸了你什么?”我勉强笑着。
男孩到底只有六岁,在母亲的再三关心下还是打开了话匣子,高兴地说着自己在网球课上如何大杀四方,没有注意到母亲难耐地攥紧叉子低下头。
很难说我是不是爱帕里斯通,就像很难说我是不是恨他。
我曾经有自己的事业,做得不小,也算是成功人士,大家都认识我,大家都认可我,但后来公司垮了——我知道当时还是男友的帕里斯通有掺和,却不重要,因为我从一开始就明白它是必将失败的事业,况且我也不喜欢工作,工作只是给了我一个生活的目的而已——而从那以后一切都无所谓了,我把自己的生活随意地交给了帕里斯通。
于是我们结婚了。
婚后刚开始的一段时间,我在帕里斯通的建议下学着像其他有钱人的妻子那样生活,每天早上起来做一杯抹茶拿铁,去上普拉提课,然后吃Brunch,必须是沙拉配谷物碗,下午去做头发或美容或按摩,在傍晚前回家,装模作样地让家里的厨师教我一道甜点好做给丈夫吃,然后帕里斯通会推开门说声“我回来了”,我会吻他,他会夸我今天又是如此光彩照人,一起吃晚饭时他会品尝我做的甜点并夸赞其味道,例行公事般询问彼此今天做了什么,最后洗澡,上床,相拥而眠。
是的,在那些不会失眠的夜晚,我几乎可以欺骗自己我想要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但那些无法进入梦乡的夜晚是残酷的,清醒是残酷的。我会想起那些我根本不喜欢吃的沙拉,会想起冗长而乏味的美容,会想起会整日闲聊但永远融入不了的富太太圈子,因为我记不住她们的名字,记不住她们上一句说了什么,记不住她们在配货的包是哪个,记不住她们是对麸质还是对花生过敏。
失眠的晚上每多一天,我就越厌倦一分,很快我连虚假的生活也不想过,从此不怎么出门了,每天只是在家发呆,偶尔心血来潮做点看书插花之类的小爱好。
我们结婚的第二年,帕里斯通问我要不要一个孩子。放在以前,我肯定是坚决反对,并向他灌输生孩子是延续痛苦之类的思想,但现在无所谓了。从我失败的那天起,生活就不再是等待我斗志昂扬去攻克的挑战,也不再是给我痛苦的刑具与灵感的源泉,生活成了水,我每天像喝水一样过日子,日子像水一样流过我,我不再愤怒,也不再期待。
于是我们有了一个孩子。
看着那张红红的皱巴巴的小脸,我很清楚我对它的情感和对帕里斯通截然相反——我既不爱它,也不恨它。
红色的婴儿被递到了还在关心我的帕里斯通的手上,我看好戏地想抬头看看他是什么表情,却愕然发现他没在笑了,而是睁大眼睛怔怔地低头看着臂弯里的孩子,双臂僵硬,身上不知何时皱了几处的西装略显滑稽。
帕里斯通意外地成了一个好父亲。
他花大把的时间陪伴这个他起名为天使的孩子,虽然换尿布冲奶粉这些事都由佣人代劳,但是哄睡、玩耍、早教这些事情全部是他亲自上阵,我偶尔下楼看到他不顾形象地盘腿坐在地毯上专注地对孩子摇晃玩具,猛然意识到他好几天没去猎人协会找乐子了,在家里西装也不穿了,忽然觉得他变得和一个正常的父亲没什么两样——不,远比一般的父亲尽心尽力得多,从小到大我只在言情小说里见过如此对孩子负责的男人。
他似乎是竭尽全力地在有着冷漠母亲的家里给孩子一个幸福完整的家。
难道他真的爱吗?我不止一次地升起这个念头的一瞬间就自己否定了:可是帕里斯通怎么会爱呢?
那难道都是演的吗?可是谁能不分昼夜地演六年呢?又是图什么呢?
说实话,我不知道,也不关心。
但帕里斯通强迫我关心我的孩子,就像现在这样,他的皮鞋摩挲着我的腿,作为提醒和警告,在孩子面前我一定得演好母亲和妻子的角色,否则这几天的夜晚将会十分难熬,隔音的卧室会将所有不堪的声音阻隔在内,这样在客厅玩耍的孩子就会一直以为他有一对恩爱的父母。
可是又能瞒多久呢?我们的孩子非常聪明,或许很快就会发现母亲并不爱他,再过两年又或许会发现父亲也不是正常人,然后呢,然后在这个扭曲的家庭里他会变得像帕里斯通一样性格扭曲吗?
我不寒而栗:这个家,我的生活,我对帕里斯通的感情,这一切都不能细想。
我只是走进琴房,一遍又一遍地擦拭斧头。
“算了吧。”我对金说。
金是我从前还在工作时的合作伙伴,在我和帕里斯通结婚第三年的时候托人第一次把我约了出来,问我要不要跟他离开。
“你真的就打算在那混蛋身边呆一辈子吗?”金问。
我望着金,这个眼神锐利头发如野草的男人从来都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他也从来都有能力干任何事,他确实是唯一一个能把我从帕里斯通身边带走的人。
我看着他,然后看看天空,看看喷泉边的白鸟,最终目光落回到他身上,我这才注意到他脖子上挂着一块玉牌,眼熟极了,然后想起来这是之前和他合作的考古项目里从地下宫殿中挖出来的,我给金戴上的时候怂恿他别摘下来,那时我们灰头土脸地笑着,无拘无束——这些经历已久远如前世。
我最终还是摇摇头:“我还没有离开的想法,现在还没有。”
金不说话,眉宇间显而易见的烦躁攀升上来,半晌他叹了口气。
“真是搞不懂你,但如果你真的幸福的话,就不会要求我带这个给你。”他不知从哪掏出一把斧头搁在桌上,发出沉重的闷响。
我举起斧头端详着,道了谢:“但如果我真的想离开的话,我就会答应你了。”
我站起身和他告别。
“喂……”金叫住了我,我回头望着他近似扭捏的迟疑,张嘴几次终于说出口,“别做傻事。”
我笑了起来。
我提着斧头回了家。
斧头重如千钧,我提着它仿佛提着整个地狱,我在冒汗,浑身处于高烧般的迷蒙和狂热中,一脚深一脚浅,视线模糊,除了天上滚烫的太阳我看不清任何人。
到家时帕里斯通和孩子都不在,我踩着楼梯进了卧室,把斧头放在我枕侧的床头柜上,随手扔了件衣服盖住,然后一头栽倒在床上睡着了。
帕里斯通尝试叫醒过我一次,好像提到了晚饭,我迷迷糊糊应了一声就又睡死过去。
再醒来时卧室里黑漆漆的,厚重的纱帘透着微光,我像一匹夜行的狼一样眨了两下眼睛就看得清一切,头脑清醒得惊人,身侧传来均匀的呼吸声,我侧过头去,帕里斯通睡颜安详得像个天使。
我又翻过身,看得见床头柜的绸缎睡衣下斧头冰凉的刃口。
我像个鬼魂一样安静地坐起来,揭开睡衣就像揭开新娘的盖头,柔软的睡衣像云一样掉在地毯上,被我捧在怀里的斧头长着寒冷的金属,我把手掌整个贴上去,像是触摸到了月球。孩子的脸浮现在黑暗中,我抚摸着斧头像抚摸我未曾抚摸过的孩子。
我抱着斧头躺回了床上,没有盖被子,感觉身体逐渐和斧头一样变得冰凉,帕里斯通仰面躺着的侧脸轮廓像是北美海岸的山脉,脖子或许可以一击毙命但是我更想砍向胸腔,那里既有肋骨的脆又有脏器的软,血会温暖我。
可是我还想亲吻他。
我侧躺着看了我的丈夫很久很久,什么也没有想,然后起身把斧头放到地毯上,坐回床上时我看到帕里斯通的脸上有微弱的亮光,我凑过去,发现是那是眼球的湿润反光,他睁着眼睛。
我朝他俯下身,他的虹膜颜色太深,在黑暗中我不知道他是否也在看着我,又是以怎样的情感看着我,我只是在黑暗中找到他的嘴唇贴了上去,唇舌纠缠中他抱紧了我的身体。
从那以后我开始收藏斧头。
从前用作琴房的房间如今整面深红色的墙上打满了胡桃木挂架,挂着世界各地搜集来的各式斧头。最上层是四把双刃True Temper Perfect,缅因州那把手柄呈深琥珀色,1927年伐木竞赛冠军用斧,鹿腿骨刻的名字缩写依稀可辨。中层是单刃经典,泽西斧斧眼底部那对“耳”像凝固的鸟翼,奥地利用家烙着1889年徽记。再往下,一把维京宽刃斧占据正中央,新月形的刃口抛光如镜。旁边是两把独立战争时期的战斧头,锈迹里嵌着提康德罗加堡的泥土。最小的宾夕法尼亚手斧手柄磨得光滑凹陷,那是三代人握过的痕迹。
我一闲下来就喜欢往这里跑,抬头痴迷地细细端详我的斧头们,灯光下斧刃的金属锋芒让我愉悦地战栗。我通常会随手挑一把喜欢的摘下来,拿一块叠得方正的旧法兰绒布擦拭刃口,光滑的摩擦感表明它干净得粘不住一粒灰尘但是我还是反复地,反复地捏着布在刃口滑动因为这让我感到平静,因为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能让我感到平静的活动。
擦拭斧头的时候我尤其喜欢坐在这面斧头墙下,隐隐地在期待什么。
斧头是一个很好的器具,除了斧头我没办法再对任何一个物件燃起如此高的热情。让我第一次注意到这个不同寻常的东西是在我读《罪与罚》的时候,拉斯柯尔尼科夫用斧头劈死那个放高利贷的对社会无用的老太婆,用斧头给她的罪施以罚,从此在我心中,斧头有了“审判”和“罚”的象征。
在所有的冷兵器中,和专门用来杀人的剑与匕首不同,它是如此厚重和有力量的农具,作为武器能脚踏实地地造成破坏。
我常常幻想把斧头高高举过头顶然后一瞬间使出全身力气劈下去结结实实劈开东西的快感,那让我沉迷和发抖。尽管在我支开园丁自己试着劈柴时已经知道现实和幻想截然不同——它太沉了,我在举起的时候就已经手臂发酸,试图劈下的时候更是使不出力而完全被斧头自身的重力主导,仿佛我的手臂只是系在斧柄上的两根软绵绵的绳子,看着那在木头上只是轻微磕裂的树皮,不要说丝毫的爽快感,我只感到无尽的失落,再一次被提醒我是一个无力的、放弃了自己生活的人。
可是我还是喜欢幻想,我幻想用它砍人,砍在胸膛上,肋骨会像巧克力蛋糕的脆壳一样断裂,脏器会像蛋糕胚一样柔软,鲜血会像内馅的树莓酱一样涌出——这是一件如此甜美的事,让我感到饥饿,让我分泌口水,让我忍不住微笑。
我也会做梦,梦中我力大无穷提着斧头见人就砍,从丈夫砍到孩子砍到佣人砍到赶来的邻居砍到登门的警察,肋骨发出断裂的脆响,血液飞溅,过度使用的手臂肌肉在发烫,心情是难以置信的爽快和亢奋,我酣畅淋漓地狂笑着跌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沾到脸上的血流进嘴里,树莓的甜味,我回头朝门内一看,地毯上满是切碎的巧克力蛋糕。
帕里斯通喜欢向下属吹嘘他的妻子是全北美最好的斧头收藏家,从不理会听者脸上怪异而欲言又止的神情,自顾自地讲着家里的斧头陈列是多么广博。
是的,全北美找不出第二个这样好的妻子,他站在琴房门口望着专心致志擦拭斧头的女人想,斧刃流淌出的痛苦如蜜般香甜,总吸引着他如蜜蜂般在此驻足。
但她比其他人更特别的是,他不止能从她的恨中获得愉悦,也能从她的爱中获得满足。
那是近似于幸福的东西,是他尝试给他孩子的,他自己还是孩子时从未有过的东西。
“巧克力蛋糕烤好了哦,去尝尝吧?”他看得满意了,便笑眯眯地敲敲半开的门。
女人如梦初醒地抬头看过来:“哦……来了。”
注视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螺旋楼梯下后,帕里斯通走进了琴房,抬头检查所有斧头是否都挂稳,然后把椅子从斧头墙下搬到钢琴边。
做完这些帕里斯通自己都愣住了,可是他却又清楚得很,直到自己被埋在土下,直到在炼狱里受刑一千年,直到终于踏进天堂和妻子重逢,他都绝不会说一句 “我爱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