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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年二班,郑志勋。
听说以前在临海的镇上读书,刚刚才搬家过来。爸爸似乎很有钱,不知道是靠捕鱼发了大财还是抛弃家业找了别的门道,志勋是渔民的儿子,手腕上却戴着康斯登的古典赛车,外貌不是能干重活的样子。跳级生,脑子的聪明程度令人羡慕。名字很普通,光一年级里就有两个和他同名的家伙,连汉字都一模一样,但志勋是“那个个子高的志勋”,“长得像猫的新生,性格也像猫”,大概因为这些特征,在同学中算有人气。
特征鲜明的人更容易成为学校名人,三年级的朴载赫在同班同学孙施尤面前发牢骚,一口咬定郑志勋这小子绝对是为了耍帅才天天戴着耳机,阿西真烦人,看到那两条晃来晃去的耳机线就想拿剪刀给他剪掉。
“载赫啊,说话不要像狗叫一样,”孙施尤不客气地点评,“别嫉妒了,毕竟载赫你呢以前也只是副会长,志勋接任的名号前面可没有那个‘副’字,是堂堂正正的学生会长哦^^”
绝大多数学生并不在乎即将上任的新会长是从哪里来的,城里的中学有很多,一同升上来的彼此相熟,对别校生就都不太认识,至于小镇中学毕业的志勋,也不过是陌生面孔中的其中一个,只是个子高一些,长相清俊些,不算外语的话各科成绩好得惊人,所以被学生会选中。厉害就行,至少孙施尤是这么想的,他对郑志勋很感兴趣,当面试官的时候就想办法要到了联系方式,而朴载赫一边说着郑志勋对前辈的态度真令人无语之类的话,一边也觉得孙施尤的主动示好不完全是错的,郑志勋虽然讲话很没大没小,绝对不是有些人口中“攀交情一流的暴发户”。
“完全是因为嫉妒才这么说的,学生会长只会选郑志勋,”朴载赫说,试图夹走孙施尤碗里的辣炒年糕,被死亡凝视后悻悻收筷,“别这么小气啊,你是吝啬鬼吗。”
“大屁股朴载赫闭嘴吧听见你说话就烦。”
孙施尤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开始数落朴载赫之前对郑志勋的种种恶行。谁欺负郑志勋,我吗?朴载赫没精打采地打哈欠,耷拉着眼皮的同时试图把耳朵也像那样合上,谁要听孙施尤的屁话啊,更不想看孙施尤的变脸——真吓人,突然就面带笑容了,热情地向朴载赫身后招手——转过去一看,果然,郑志勋正端着便当盒站在那。
“志勋过来坐吧?”孙施尤说,“载赫旁边还有空位。”
人生像狗屎一样,朴载赫想。
“志勋呐,早就想问了,耳机里在听什么呢,难不成是听力吗。”
“怎么可能边吃饭边听外语,会吃不下去的。”朴载赫冷不丁插嘴。
孙施尤要杀人的表情又回来了,朴载赫心满意足地喝了一口水,顺带成功夹走了想吃已久的鱼饼,当然是从没空反击的孙施尤的碗里。这才对嘛,之前那种慈母一样的态度像什么话。
“载赫最近屁股又变大了呢,可以多听听英语了。”
“到底要说屁股大到什么时候……”
“那就不要多嘴啊。”孙施尤微微一笑,“我问的是志勋。”
坐在自己旁边的郑志勋也在笑。孙施尤把注意力放在同龄亲故身上,反倒是侧身的朴载赫没错过郑志勋的神情变化,应该是笑没错,嘴角上扬了。眼睛在盯远处,朴载赫想,在放空吧,完全是没听然后在放空发呆吧。
“是流行音乐。这个mp3不是我的哦,里面究竟有哪些歌,有多少歌,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没人再提问,郑志勋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是一个叫多兰的朋友的。不过,不是他送给我的,是我抢来的。”
“那不是强盗吗?”朴载赫说。
“怎么是强盗呢,崔多兰又没有不高兴。”
多兰,取这样的名字吗,外国人还是外星人啊。朴载赫想要吐槽,郑志勋像预判到了他的困惑,晃晃头说,“多兰”当然是游戏ID之类的东西,现在已经不玩游戏了,就变成了专属他喊的外号。
“本姓的话就是班长的那个崔,名字跟隔壁班的현준同音,汉字不一样。”
郑志勋还是那个黏黏糊糊的腔调,认真地把朋友的名字拆开读的很慢。“崔——玄——凖,这样的。是我很重要的人。”
“是志勋朋友的话,你把他带到我们的毕业party上来玩吧。”孙施尤在朴载赫不可思议的眼神中递出了邀请函,“为什么在上学期办,那不是某些人下学期就要走——而且不仅是离开这里,是要离开韩国,有这样的一些家伙。”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现在就走,离你这疯子远一点。”朴载赫说,“让高一的来干什么啊。”
“我是主办所以我想让谁来就能让谁来。志勋可以帮我的忙,不然要我一个人为你们这群西八小子们服务然后累到死吗?”
郑志勋完全不搭话,再这样下去要变成二人互相攻击到死了,朴载赫赶紧转移战场:“得先看志勋本人的意愿吧。”
“那当然。怎么样,志勋,带着你的朋友来吧?”
看郑志勋陷入苦恼倒挺有趣的,虽然也不知道是不是在苦恼,半天没张口的郑志勋看着有些困倦,视线投向手里正把玩的mp3。臭小子又在走神了,话说,这东西还真是老旧,简直可以当传家宝了,朴载赫想,快点回答吧,在这待着真热。
今年的夏天似乎格外漫长,现下已近十月,头顶正午的太阳依旧毒辣。在这样的天气里容易感到烦躁,汗水像蚂蚁一样爬过鬓角,低下头便往眼睛流淌,刺痛的同时,连带着心也会觉得瘙痒不安。
认真思考归认真思考,郑志勋大发慈悲,午休结束前及时给出了回答。
“我会来的。”
明确的承诺许下,然后紧跟着来了句模棱两可的话,似乎是对“那位朋友要不要一起”的回应。郑志勋爱逗弄人的个性发作起来就会这样,总是说些信息不全的话佯装神秘,再笑眯眯地看着对方,讨小部分人的厌,耍大部分人开心。
“下周呢,我会回家一趟。”郑志勋说。
二
“喂,崔玄凖。”
“怎么了,志勋?”
崔玄凖的表情没有变化,姿势也保持着原样一动不动,郑志勋叼着冰棍,整条人东倒西歪地化在崔玄凖的床边,继续盯着朋友的背影。
也就是转都不转过来看一眼的意思?郑志勋哇啦哇啦惨叫:崔玄凖你怎么能对我不耐烦呢,哇我可是一回家,哪都没去就来找你了!
“知道了,志勋。可是我真的很忙嘛。”
“不学会偷懒的话,就会一辈子被压榨哦?”郑志勋两步并作一步跳到崔玄凖旁边,开始恶魔低语,“今天叔叔不在,明明是放假的好时机。”
“就算你这么说……我才不要,到头来志勋又不用补工。”
郑志勋莫名觉得牙痒,如果崔玄凖知道的话,一定会毫不留情地说那是因为志勋吃了太多冰的东西,刚把牙套取下来不久却这么任性,所以被牙仙惩罚了。随着年龄增长崔玄凖固执己见这块的个性鲜明起来,好骗的程度跟脸颊肉一起逐渐消失。崔玄凖长高了——但郑志勋也一样,甚至反超到了可以俯视的高度。崔玄凖变帅了——郑志勋和隔壁家阿婆一致觉得并打算用这个认知洗脑所有人。总结,长大了一点都不可爱,反正不能作为崔玄凖时不时无视他的合理理由。
“不是无视,”崔玄凖努力解释,“但你说下周去见你的朋友,志勋啊,我真的不想去。”
“崔玄凖你就是得多认识新朋友,总不能在这里呆一辈子。”
崔玄凖张了张嘴,不再反驳。
我没有生气的意思,郑志勋烦躁地想,崔玄凖你本打算说却知趣不答的话,我也知道是什么。
上次要更糟糕一点,因为崔玄凖还天真地抱着能把他说服的希望。“待在这里有什么不好,当然志勋去城里也很好,分开之后也依旧能做朋友,志勋你又不是再也不会回来”,郑志勋听完后用古怪的眼神打量崔玄凖,说好啊,但我大概不会再回来了。
“这样吗,”崔玄凖愣了一下,露出遗憾的神情,“那,我会想你的。”
不对,不该是这样,郑志勋恨恨地瞪他,找准机会在崔玄凖手腕上咬了一口,考虑到自己被牙套束缚已久的牙齿和崔多兰的细胳膊,印子浅得难以维持存在两分钟,如同他的怒火一般快速消散去,只剩下难以言喻的别扭情绪。
崔玄凖应该说,“那我跟志勋一起走吧”,这样才对。郑志勋甚至贴心地想好了,如果崔玄凖在钱的问题上很纠结,不是以资助的名义而是借款给他也可以,多少借条都没关系,反正对他来说通通是废纸,最多偶尔用这个威胁崔玄凖帮他跑腿买饮料。
很奇怪吗,看上去对很多事都漠不关心的郑志勋,挚爱是游戏和超级英雄漫画,在真正在意的事上愿意犯骑士病,崔玄凖知道他是怎样的人,正如他多么了解崔玄凖是个怎样固执己见的人,即使塔下大声呼喊到不耐烦炸毛的骑士是从小豆丁时期就认识现在已经长成长条猫的郑志勋,也会回应说志勋歇着就好了,我打算自己找降落伞滑下去。
“志勋有志勋的人生。”
崔玄凖说得很有道理,太有道理以至于能和崔玄凖成为好朋友的郑志勋完全认同他的这套理论,只有在自私和自我的这方面类似的人才能分享同一份泡饭和拉面,对不在乎的事表现得慷慨,无能为力的事就避而不谈。郑志勋不想成为一个黏人精,他觉得自己的情绪和崔玄凖的反应都找错了重点:崔玄凖不能继续留在这里,是因为大叔不打算再让他读书,就算崔玄凖找到办法办理了入学,早晚也会有一天被揪着头发从学习小组里拖出来回到渔船上,无论是为了不继续挨打还是想继续念书,眼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跟着郑志勋一家走。但崔玄凖把拒绝的原因放到了“一起”上,不愿意麻烦他们一家太多。郑志勋的解释显得很无力,他的确没有资格去包办所有,事情可行要看爸妈的意愿和崔玄凖本人的想法,他只能提出希望,而这希望实在孱弱幼稚得有够没劲,像他心血来潮做家务搓出的巨大肥皂泡,崔玄凖开门带来的一阵风就能把它吹破。
郑志勋还是不可抑制地感到难过。又不是什么都想塞进箱子里带走,他能舍弃很多东西,但崔玄凖既不是旧玩具,也不是穿不上的旧衣服。郑志勋第一次跟崔玄凖见面的那天是市场节,虽然记不得到底玩了些什么游戏,却记得最后拉了钩说明天要再见。明天真的又见面了,后面也见面了,此后的每一天都说着相同的话,你好啊志勋,再见志勋,志勋明天见。大人们忙于做海上的鱼和空中的鸟的时候,郑志勋和崔玄凖忙着通过石头剪刀布决定今天晚上去谁的床上睡,裹着同一床被子把白天未尽的话题一路拉扯到梦乡。朋友就是这样,一样的记性差,一样的喜欢无厘头笑话,一样的害怕孤单,最想打包塞进箱子里却不能这么对待的,脸捏起来软软的他的宝物,比什么都珍贵。
不希望崔多兰过得很惨,不希望孤零零地去新的城市,希望能和朋友一直在一起,希望能和崔玄凖一块走掉。
脆弱的,没价值的,在阳光下五彩斑斓的肥皂泡。
可恶的崔玄凖和轻柔吹来的一阵风。
“所以呢,崔玄凖也有崔玄凖的人生。”
郑志勋替他补充完,歪头等着看崔玄凖的反应。这家伙露出一副尴尬的神情:“呃……嗯。所以志勋不要替我担心了。”
怎么可能不担心!郑志勋已经顾不得表情管理了,恶狠狠挤压起崔玄凖牌脸蛋三明治:“你又挨揍了吧!”
“是志勋磨蹭太久了,我找不到好借口拖住爸爸才会这样的。”
“怪我吗?我第一次偷东西啊,又不是江湖大盗。”郑志勋回想起爬窗台的惊险经历,心有余悸地快速眨眼:“所以这就是你的办法,把登记证偷出来。”
“对啊,至少得去学校报道,之后的事之后再说。志勋真的帮大忙了。”
“知道就好。”
虽然本质是物归原主,行为算盗窃吧。已经这样麻烦我了,那干脆再麻烦一点,崔玄凖就假装自己是随身行李被我带上车嘛,郑志勋烦躁地想,我们离开这里,一劳永逸。
“下周跟我一起去城里,现在应该可以了吧。”
“呃,那还是不要。”
“阿西崔玄凖你一直在耍我啊!”
郑志勋故技重施,扑上去捏崔玄凖的脸,完全张牙舞爪的姿态。崔玄凖觉得无奈的时候五官会皱起来,跟他真正伤心的表情完全不一样。很奇怪吧,崔多兰是难过起来反而会变得平静的类型,虽然他实在是个眼泪很多的人。郑志勋记不太清上一次崔玄凖哭的原因是什么了,只记得当时他们也是像现在这样靠得很近,他为了安慰崔玄凖说了很多话,最后轻轻地把自己的右脸贴在崔玄凖的鬓角,真的像猫撒娇一样的动作,鼻子和半边嘴角时不时会擦过对方的脸颊。
朋友之间可以这样吗,其实他跟崔玄凖一样困惑,在这点上并没有比年长的哥哥更聪明。但完全不觉得后悔,当然也不觉得恶心,郑志勋想,崔玄凖要是敢嫌弃,真得和他吵到把房顶都掀翻。
还好,崔玄凖没有说什么,甚至也很依恋地回搂住了郑志勋的腰。所以说真的是不能分开的,要是没有我,崔玄凖一个人在这里要怎么办?回想起以前郑志勋觉得眼睛发烫。只是过了一两年而已,就变成了没有我也可以,能够独立生活的大人吗?
他愿意给崔玄凖很多机会,但时间不是他能控制的东西。郑志勋聪明的脑袋知道这是个多么尴尬的节点,痛得打滚才长到的一米八的身高,与之相配的是十五岁的年纪:不能完全由自己做主,但又是小大人,不该妄想能在选择的天平前撒娇,说能不能不只选一边,因为猫希望得到放在上面的一切。
但郑志勋早知道如果非要作出选择的话他会选哪边——他不能不管不顾、抛下一切、留在这里。
好像是很复杂的问题,实际解法却只有一个,如果给不出那个完美的答案,就会变成放置在那,永远空白的人生大题。不是非要填上不可,郑志勋想最后试一试,所以他松开了一直咬着的下唇,说了一个日期。崔玄凖漫不经心地听着,不再管手底下鳞片去了一半的鱼的微弱挣扎。喊崔玄凖“哥”,真少见,郑志勋才不在乎这种早生几个月就要压人一头的规矩呢,可是现在他说,哥,我会在站台等你。把手松开又向后退了两步,低下头神情晦暗不明的郑志勋说,崔玄凖,玄凖哥,这真的是最后一次。
三
“志勋!来这边。”
孙施尤的突然出现让郑志勋松了口气,此前他被人群卡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不能立即转身逃跑也没法继续往里走到认识的学长们身边。不讨厌社交是一回事,俏皮话只适合说给熟悉的朋友听,尤其是现在,略显沉重的包压在郑志勋肩膀上,几乎每个跟他搭话的陌生面孔都若有若无打量过这团累赘。它是不适合出现在这里的装备,其实郑志勋本人也应该算是不适合出现在这里的角色,不仅因为过小的年龄也因为摆不出兴致缺缺以外的表情,但没有人问他为什么背着个包,也没有人问他一个新生来这里摆着个臭脸做什么。这种场合,享受聚会本身的才是少数,绝大多数人跟他一样心不在焉,恨不得待在舒适区永远不出来。在孙施尤伸出援手之后,郑志勋找了个机会脱身,快步向那边走去。
孙施尤不会跟他客套,直白地对他的包很占位置表示了嫌弃。“你要搬家吗志勋”,孙施尤笑着说,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而脸颊泛红。郑志勋眨了眨眼,答非所问地提起建议来:施尤哥还是少喝点为好。
“其实哥还没有到可以喝酒的年龄吧。”
“在这里是可以喝的,不然你以为我们专门搞一个聚会是为了什么。”
等我们工作了,要是去公司上班的话应该是有的喝,不过这么说就太过分了。被逼着敬酒和跟朋友小酌是两回事,郑志勋想,但他确实两种都不太喜欢,如果可以的话,饮酒量保持在一杯烧酒左右最好了。
他不动声色地挪了下包,举起可乐跟孙施尤碰杯。亲切的哥哥还没有放弃,在起哄声一浪接一浪的缝隙里分心出来冲着郑志勋的耳朵大声提问。必须得用吼的,不然就会被毕业生们的吵闹盖过。
“所以说!你包里是什么啊?给女朋友的吧,我们志勋呐——”
“回家会用到的东西。”
“这不等于没说吗。”
“就是不太想告诉施尤哥的意思,”郑志勋说着没有回旋余地的冷漠的话,面上软绵绵地冲他笑,“哥体谅一下我吧。”
孙施尤于是挑眉,做了个给嘴上拉链的动作。他有十足的热心肠和照顾后辈的意识,没有不读空气也要发作的窥私欲。郑志勋占位置的包带来的麻烦显然没有疯子同级生们更值得关注,孙施尤被突然飞过来的瓶盖砸中,因为太过倒霉爆了粗,动身维持秩序之前突然想起正事,抱歉地看向郑志勋让他去找找不知道扔到哪儿去的游戏道具:“说好的你只需要帮忙采购结果又让你加班了真是抱歉,话说志勋以前也做过负责人吗真是能干省心的弟弟啊,哥这次是真要走了,去把那群西八狗崽子全杀掉”。郑志勋没煽风点火什么,只是眯眼笑得很开心,他说,施尤哥,我会好好工作的,那之后能提前走掉吗?
“就这么想回家,志勋难道是家虫?”
“是吧。”郑志勋站起来,扫了一眼安稳待在座位上的背包,“而且我是那种很守信的人。”
四
为了避免被人多问才选择的走后门,结果刚踏出门槛就遇到了不想看见的对象。
戴眼镜的小子蹲在墙边一言不发。
这不是他带头组的聚会吗?郑志勋想,虽然我帮了很多忙也算半个负责人吧,但主要负责人是他,自己搞的活动却不喜欢,朴氏真阴晴不定。
郑志勋“啧”了一声,打算无视他直接走过去。
“郑志勋。”
倒霉,被发现了。
“啊啊,干嘛?”
“这是要去哪?”
“……跟哥没什么关系吧。”
甚至喊了哥,希望能让对方满意进而快点摆脱这段对话,郑志勋觉得自己的牺牲真的很大,当然这个也得记下来算在崔玄凖头上。“玄凖哥,我喊了那个家伙‘哥’哦”,如果他这么说了,崔玄凖一定又会呆呆地笑,然后说志勋本来就该喊哥的嘛,但郑志勋还是可以借此撒娇,责怪他为什么不在场替自己挡掉不喜欢的交际,要是崔玄凖在的话,他们就可以靠一直黏着彼此来屏蔽掉很多没眼力见的人。
崔玄凖大概已经到了吧,这家伙向来准时。这次不是能迟到的场合,晚来一分钟都不可以,连接城镇的通勤巴士就没有晚点的时候,爸爸和大叔都骄傲地说过,世界末日那天它也不会停止运营的。
喊哥恶心人真有效,这家伙果然没有再纠缠,点点头作道别。再见啊哥,郑志勋说。心里轻松地想着,之后就算是想再见也难了,这只是客套话而已。
五
车灯打向这边的时候,他感觉心跳好像漏了一拍。因为熬了夜,因为烦闷的心情,因为手表上稍微走快几秒的时针,再抬起头时郑志勋自言自语道:是不是晚点了呢。
六
最后没能上车。
说到底也没有车给他上,时刻表上明明白白写好的五点一刻,但巴士和那个总是乐呵呵的司机大叔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一点影子都没有。崔玄凖也没有出现,任由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站台上,低头是转来转去的影子,抬头跟老旧的电灯对着眨眼。最后,带着满腔的怒火和委屈,郑志勋迈步向崔玄凖家的方向走去。
比起巴士停运的原因,郑志勋更想知道崔玄凖现在在哪,为什么不来找自己。就算下定决心不跟着走,来道个别也好啊,怎么可以躲进被子里做缩头乌龟,现在说不定正捧着一碗热乎乎的汤傻乐呢。或者更坏一点,崔玄凖今晚上没有参加毕业聚会也没有来车站的根本原因是跟新认识的朋友跑到别的地方玩去了。那还真厉害,能把崔玄凖请动的人,是从哪来的神仙啊?或许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然后现在立刻马上,离这个犯下弃猫罪的坏蛋远一点。
那把刀在郑志勋的包里,隔着好几层旧报纸和尼龙面料轻轻撞击着他的椎骨。他想了很久,磨磨蹭蹭绕了一整个市场的远路,最终还是调转鞋尖的方向,走进刀匠铺说,阿爸让他来买一把刀,用来切碎一切牲畜的血肉。当然不是非要杀了大叔不可,崔玄凖是处理内脏和鱼骨很熟练的胆小鬼,而郑志勋甚至连鱼都没有杀过,杀人狂血统更是无从谈起。到现在郑志勋都不确定自己是否有那样的勇气,对着一个曾经对他笑给他糖吃的人手起刀落,终于承认这个人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变成了酗酒的赌徒,根本不是妻子的死改变了他。邻居们沉溺在美化的记忆里装聋作哑得太久,对崔玄凖忍受的痛苦熟视无睹。郑志勋被噩梦惊醒时惶恐地想过,他一定要杀人吗?要靠这样极端的方式来证明自己不再懦弱吗?肯定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但他依旧面不改色撒了谎,用报纸把它包成无害的形状再郑重地放进背包,走进卡拉OK厅,绕过大大小小泥水坑走到站台,明知道末班车也许很快就到也要决绝地转身,走上通往崔玄凖家的小路。无论如何,他想要见到崔玄凖。
郑志勋想,崔玄凖不会是那个有勇气逃跑的人。所以一定得是他向崔玄凖走过去,像之前做过很多遍的那样趴到窗边说崔玄凖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最后一遍问他,哥,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
他想,我真的会丢下你不管的。如果崔玄凖下定决心留在这里,我就会走掉,走掉之后呢,很快就把你忘记了。
他想,反正,人生本来就是一个人啊。
但自己的心声又说,只要崔玄凖鼓起勇气说想走,我愿意更比他勇敢一点。
郑志勋抬头看,二月的天少见有这么晴朗的时候,然而此时已日薄西山,满目高饱和的橙红与蓝交界,不过是白昼喧嚣后的最后一缕余晖。
从这里到位于城市边缘的警察署,要坐一个小时左右的车,不算近也不算很远。像世外桃源一样不受管理的地方,小摩擦与家事无人在意,没有出过什么大事,一直都很安静。
所以哪来的噪音?竟然久久挥之不去。
去了地区队之后只有在节假日才能见到的李承勇站在路旁,今天穿着整套的勤务制服。
听说承勇哥刚刚转正,以后可以协助处理案件了,这时候回来,是为了报喜吗?
……什么啊。
发生了什么吗。
无比熟悉的崔玄凖家的剪影在瞳孔里一寸寸放大,郑志勋的最后一步被拦截在警戒线外。躺在地上的人,胸口已经不再流血。确认已死亡的人,面容枯槁,是缺乏睡眠又酒精上瘾导致的憔悴。
郑志勋松了一口气,旋即又被新冒出的想法折磨得几近精神崩溃。崔玄凖凭空消失了,他能去哪里?向西只有这条小路,再向东走,是一望无际的大海。
疯了吧,没有找到人就要记录为死亡吗?郑志勋第一次这样对李承勇说话,扯着嗓子几乎是在吼,哥到底为什么这样啊?
李承勇默默转着手里的笔,表情并不比郑志勋好到哪里去。转正后经手的第一个案子,受害者和不知是否存在的加害者都是熟悉的人,视觉和情感上的双重冲击使得他头痛欲裂。未成年人失踪与监护人死亡,这算得上可能会递到警察厅的大案,匆匆赶来的警正却只想推脱责任,说着一定要“锻炼”他的话让他自己判断,于是李承勇看了眼崔玄凖房间的窗口,又看了眼旁边默不作声的邻居大婶,最后,看着跌跌撞撞奔跑向这来的郑志勋,平淡地说,那孩子应该是死了吧。
“父子两人都是被流窜到这的通缉犯杀死的。黄长官之前不是苦恼于缺人手抓不住通缉犯的事吗,以这个为理由向警察厅合理地申报经费吧。”
警正对这个解决方案很满意。“看样子你很快就要升职了警卫,或者你更想要别的奖励?也是可能实现的。”
“不用了长官。这对我来说也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法律意义上的死亡。”李承勇对郑志勋说,用着轻柔的笔触,在纸上画出一个句号。“不会派出搜寻队,没有后续跟进。不会再有谁能找到他。”
六
志勋不是那种真的会动手做什么的孩子,崔玄凖想,其实我也是。啊,志勋是因为善良,我的话,就算有反抗爸爸的勇气,因为想走就把爸爸杀掉也太过分了,会被警察抓起来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崔玄凖对郑志勋买刀的事不怎么在意,只是说,反正它最后也会被放进厨房里切菜,志勋应该选更轻便趁手的才对。
事实上他根本没见过那把刀的真容,那把刀也确实崔玄凖所料,没有被郑志勋或他拿来做一些刀铺老板听到会痛骂他们坏他生意的错事。
崔玄凖用的是一把趁手的刀。
他熟悉它,正如它熟悉他虎口的形状、指关节处的茧和掌心的纹理。这把刀曾经是妈妈的,妈妈死后,就变成了他的。
没有打算杀掉爸爸,清晰感觉到身体某一处骨头快被压得断裂时,崔玄凖很平静地想,但我又为什么一定要死在这里呢?我只是跟爸爸说想出去看看而已,会把钱寄回来的,以后也一定会回家的。他还想,人跟鱼很不一样,我又不是鱼,没有亮闪闪的鳞片也没有能让自己在水里呼吸的鳃,眼前歇斯底里的爸爸跟鱼打了一辈子的交道,怎么现在眼花到拿起刮鱼鳞的小刀,却对着我。额头上的创口源源不断往外冒着血,睁开眼很艰难,狼狈爬到案板边也很艰难,把刀像对宝物般死死护着再在挣扎中一不小心用锋利的那边蹭过爸爸的脖颈反而轻松得如同滑稽戏里的桥段,在那瞬间崔玄凖的大脑空白一片,只能无措地想到,果然,人的皮肤和鱼完全不一样啊,虽然都那么柔软,刀刃推进几乎感受不到阻力,可是,他没有想杀掉爸爸的。
崔玄凖几度腿软又勉强撑着墙站起,闻着空气中的血腥味,险些呕吐。倒在地上的人,眼神先是难以置信再是怨恨。直到最后一刻爸爸都在怨怼地望着自己,但荒谬的场景里满是过于刺目的鲜红色,兜兜转转崔玄凖的目光还是回到对方的脸上,其实这幅表情,跟平时的也没有什么区别,于是他像接受“爸爸早就觉得他很讨厌了”一样最终接受了“他为了让自己活下来所以杀了爸爸”这个让他感到痛苦的事实。
还好他早已学乖,不再打算纠正别人的看法和对自己的感情;还好最终选项变得如此简单清晰,家门敞开着,心中的声音只问他是走是留。崔玄凖很快作出了抉择,他去换了件衣服,又用清水洗了洗裸露在外所以染上星星点点血迹的皮肤。他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变成了一条鱼,想到这里崔玄凖在水流声中吸着鼻子露出一个勉强的微笑,再开口,声音细弱如呢喃但又十分坚定。
他把话说给已经听不到的爸爸,也说给自己听。
没有打算一辈子留在这里。
如果他能有超能力那一定会是适应环境的类型吧,在哪里都能过得很好,可以长出看不见的翅膀还有鱼鳃鱼鳍,哪怕跌进大海也能自如呼吸。不必麻烦谁,不停留在原地,不一定跟谁永远在一起。
崔玄凖深吸了一口,努力稳住心神。他想,答应了志勋今天要去车站送他却食言了,只有这件事真的很抱歉。没能够和志勋最后见一面,只有这件事值得他现在那么难过。
他带着简单打包好的两袋东西走出门,发现邻居大婶就站在自家门前。不知道她听到了多少又看到了多少,崔玄凖紧张得眼睛不自然地眨动,刚想开口却被打断。大婶说,玄凖呐不要弄混了,别把换洗衣物丢进海里却把刀留下,再舍不得也要丢的,知道吗?
“我们啊,胆子太小了,对不起。你还是孩子呢,我们是大人,应该我们来帮你的,但之前无论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都只是沉默地走开。”
大婶的嘴唇似乎在颤抖,崔玄凖想果然看到杀人的少年犯还是会害怕的。大婶一直都很善良,只是胆小一点不算什么缺点,况且他也很害怕,害怕得眼泪控制不住地往外流。
“玄凖肯定觉得我们很虚伪,事到如今什么忙都帮不上了反而来说了对不起。不原谅我们也没关系,真的对不起。我什么也不会说的,会像以前那样沉默,任谁问也不知道玄凖去了哪里。现在就走吧,没处理干净的地方我会帮你的。”
“我们玄凖已经长这么高了。其实我一直都觉得,果然你长得更像妈妈。”
崔玄凖回过神来的时候,所有该被销毁掉的证据已经扔进了大海,家人能给他留下的、他自己给曾经被称为“家”的地方留下的和心底安放情绪的角落,几乎称得上是空空如也。
他条件反射地想起郑志勋,那个在他感到无助时通常会伸出援手的人,不管能不能帮上忙都要使劲把他往上拽一拽的家伙。至少给郑志勋留下点什么吧,但没有办法也没有时间,大婶焦急地催促着他,离开得越快越安全。而且,抱着要人间蒸发掉的决心逃跑,就该把容易被追踪到的痕迹全部抹除,哪怕仅仅是让大婶代为转达的一句话,也可能会害自己被逮住,最后连累到他的朋友。
……朋友。
虽然只是朋友。
无数次他幻想过,跟郑志勋一起走。他沉默的爱恋尽付于过分的依赖中,然而浪漫小说写到最后一章时崔玄凖终于承认,正如同郑志勋不怎么需要他,他也没有那么需要郑志勋。他是因为太喜欢志勋才想着要跟他一起走。
因为太喜欢,才能如此清楚地意识到,他不相信“一起走”对两个人而言是最好的选择,他不相信那样就等同于天长地久,自己的幸福和郑志勋的幸福,也从来都不是跟谁天长地久。
要是能换个宇宙生活就好了,没有那种随随便便就能让我们获得幸福的地方吗?明明我和志勋都是好人,更幸运一点也是可以的吧。
但抱怨是没有用的,他决心面对命运,沉默而剧烈地反抗,最后一次回头只看了眼自己常常趴在那等郑志勋的窗户。然后崔玄凖想,郑志勋肯定能想到的,他不会给志勋留下什么,甚至觉得反正都这样狼狈了被志勋完全忘记也没关系。但一定还有东西来不及带走,如果志勋去找到了从此以后就属于志勋了,可以随意对待它,就像我对志勋和志勋对待我那样,哪天不想要了就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里把它随手丢掉吧。
要是能告别就好了。崔玄凖的脑海里突然放起烂俗的爱情歌曲,是郑志勋抗议过说不好听的类型,问猫喜欢哪种,郑志勋转着眼珠往床上看,说其实他是不喜欢戴耳机,外放也许他就能接受了,还有,能不能躺着听啊?于是崔玄凖把耳机线放进口袋,两个人听着歌又依偎着睡着后mp3就被忘在了枕头附近,在郑志勋到处跑作搬家准备的一周里,崔玄凖也没有什么空闲以至于能想起它,它就这样安静地待在枕头边,暂停在随便一首歌的副歌里。
还好郑志勋真的有帮他下很多很多的歌,崔玄凖想,所以,其中可能会有哪首的歌词里写着再见。
七
崔玄凖和他父亲的“葬礼”上,郑志勋又遇见了朴到贤——看到他就会回想起不好的记忆,谁叫崔玄凖“死”的那天,朴到贤是那个跟他说过再见的人。
“那天你出现在那,之后是去找玄凖了吗?”
“干嘛问这个啊,难道我会是杀掉崔玄凖的人吗?那你去告诉承勇哥,让他把我抓起来。”
朴到贤的表情很无奈:“我没想这么说。”
他丝毫不顾郑志勋的脸色,毕竟目标不是寒暄,朴到贤打算无视听众反应,跳过安抚的环节,快速说完自己觉得应当要说的话:
“承勇哥告诉我,警正的儿子二号结婚。那天除了要值班的承勇哥和成原哥,所有人都会去参加婚礼。”朴到贤把声音压低,“下午两点的时候,我会去拜托他们两个帮忙寻找跑丢的小狗,大概会占用他们两个小时的时间。说起来,警察局里放物证的抽屉和柜子不会上锁,最近的都放在角落而且还没有登记入册,不过这些事我其实不太清楚,你也应该完全不知道才对。”
郑志勋深深舒了口气。
“谢谢你,帮大忙了。”
“不再怀疑一下这段话的真伪吗?”
“要是骗我的话,因为盗窃入狱之后我会想办法把你也送进去的。”
郑志勋想象着那个场景,咧开嘴笑出整齐的一排小猫牙齿。朴到贤也笑了一下,那之后恢复少年老成的平静神情,再说话时眼神飘到别处,并不盯着郑志勋和他身后色调单一的场景看。
他的声音很柔和,这让郑志勋觉得有点不自在。朴到贤向来对他既不冷漠也不热情,虽然他和朴到贤中没有一个人的人生信条是要成为不通情理的硬汉。亲近到不必说敬语,到此为止,哥哥弟弟和最好朋友的角色都不是留给彼此的,所以没必要对对方说话太温情。此前郑志勋开玩笑说世界末日那天的话他会喊朴到贤哥哥的,或者姐姐也行,男孩用的称呼说完再说女孩用的称呼,朴到贤恶寒的神色让他笑出了声。郑志勋知道,他俩都是不相信预言的现实主义派,如果朴到贤给他好脸色的代价是他们全都得死掉,那他们还是更愿意选择平安活到八十岁,做一辈子都只喊对方大名的好朋友。预言是虚假的预言,没有地壳运动引发海啸向小镇扑来,所以他们得以继续安稳地在熟悉的街道上游荡,过着普通人的人生,读书考试然后毕业,学着流行在新开的卡拉OK店里庆祝大家即将成为高中生,有些人会留在这里,像朴到贤这样的人会离开之后时不时回来看看,像郑志勋这样的人会一去不复返。
然而此时此刻朴到贤在用郑志勋一点都不想听到的语气对他说话,这般小心翼翼,这般惋惜同情,仿佛无法抗拒的灾难应预言突然降临,他站在原地直面呼啸的命运,知道属于自己的末日已然到来。
“看样子崔玄凖那天没有打算来找你。”朴到贤说,“所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跟你都没什么关系。”
真是不错的安慰,很有朴到贤的风格。郑志勋有些恍惚地看着地面。我知道,他说。
我知道崔玄凖有主见到压根就不需要我帮,还能比我更潇洒地说走就走,郑志勋想。如果不是李承勇提点他,他大概也会跟朴到贤一样被通告糊弄过去,以为崔玄凖能倒霉到只是走在来他的路上就会被突然冒出来的杀人魔捅一刀。
他转身,背对着热闹的人群向海边走去。朴到贤紧张的询问被他抛到脑后,郑志勋无语地说,啊到贤xi你怎么会觉得我会去寻死,哪有那么夸张——我只是不想呆在这里,所以去别的地方散散步。
曾经郑志勋坚定地觉得长久的分离就等同于死去,如果以后再也不能出现在这些认识他的人面前,跟死有什么区别呢?现在他想,只要不死掉那消失也没关系,崔多兰还活着真是太好了。在我的世界里完全地消失,但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依旧安稳地活着,原来这才是郑志勋这样聪明的人没有想到也无法做到,只能被崔玄凖自己实现的最优解。
如果崔玄凖能留言的话一定会对郑志勋说这样最好吧,我不用再苦恼了,志勋你也不用再担忧了,其实我是很聪明的,只是志勋老不承认。思绪扩散到这里郑志勋露出一个微笑,是那种真心觉得幸福才会自然流露出的神情。他想,对啊,我一直觉得崔玄凖很帅气也很聪明,所以才喜欢你。明明除了玩笑话外我也说过很多真心的夸赞,是你自己忘记了,崔玄凖就是这样讨厌,觉得我已经不可爱了变成会虚伪奉承的大人了,所以把我说的好话全当作谎话了吧。
这么聪明的崔玄凖,现在勉强承认和我一样厉害的崔玄凖,玄凖哥。忘了给我留下点什么就决然地走掉了,会不会跟我一样坚信着,出走之后再也不要回头看?
郑志勋觉得崔玄凖大概率就是那样的人,但他还是决定冒着被警察逮住的风险去把崔玄凖的mp3找回来,首先因为这本来就该他来保存,他是世界上第二熟悉这东西的人,其次,万一哪天碰到了崔玄凖,他想不到开口第一句话就对崔玄凖说,这是你的东西吧,现在物归原主,如果觉得感谢的话不用道谢,给我联系方式然后说一直有在想我、现在还记得我就好了。
应该感谢崔玄凖之前对他的锻炼,郑志勋第二次翻窗比第一次熟练很多,小臂发力撑起上半身轻盈地跳上去再平稳落地,一气呵成不过衣角微脏。郑志勋把能翻的地方翻了个遍,很难说没带着点对某些酒囊饭袋的怨气,全部复原之后才慢悠悠地走到最角落的抽屉那边去——他知道崔玄凖的mp3一定被放在这里。
算不上证据,也没有污掉的价值,这东西照理说会一直吃灰到警察局倒闭,其实拜托承勇哥偷偷带给他也没关系。但郑志勋在崔玄凖的事情上一向喜欢亲力亲为,他也不想再麻烦李承勇,虽然崔玄凖被定性为死亡后会让警察们少很多工作,李承勇仍被迫做些令人焦头烂额的善后。
所以他应了朴到贤“把哥哥们带出去呼吸新鲜空气”的好意,趁警察局里空无一人时溜进去,摸出崔玄凖的mp3后悄无声息地又翻窗离开。郑志勋没有随身携带耳机线,因此做了崔玄凖如果在场一定会制止他的行为,走在路上旁若无人地外放音乐。
旋律很熟悉,他听过这首歌。虽然崔玄凖的歌单长得像没有尽头,曾经他们黏在一起的时间也长得像会一直这样到永久。郑志勋撒娇要跟崔玄凖躺一起听歌那天晚上崔玄凖完全是在装睡,上中学之后他们就自然而然地不再盖一床被子,这时候崔玄凖也说他们离得太近了,志勋再过去一点,被无声拒绝后也开始沉默。
“什么啊,怎么不说话,你睡着了吗?”郑志勋问。
“对,我要睡了。”
崔玄凖的演技实在很差,但郑志勋不打算拆穿他,甚至还配合着崔玄凖刻意放缓的呼吸频率闭上眼,说那我也晚安啦。
他等着看崔玄凖会做什么,等到真的睡着前的最后一秒,有些迷糊也恼火地想下次自己要先装睡然后在崔玄凖脸上画乌龟。突然脸上有冰凉的触感,应该是崔玄凖的指尖摸上来,郑志勋的睡意消失得一干二净,眼睛欲盖弥彰地紧闭着,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震耳欲聋。他就这么紧张地等待着什么东西落下,虽然大概率只是被恶作剧,崔玄凖会给他画上胡须或者点上更多的痣,他倒没觉得崔玄凖会给他一个亲亲。
最后确实没有吻,也没有猫胡须,崔玄凖的声音很轻,轻得郑志勋一定要用十万分的专注力才能捕捉到他的叹息。
崔玄凖说,我不会跟志勋一起走的。
郑志勋在脑子里满不在乎地应答:哦,好啊,我早就知道了。
崔玄凖说,但志勋能不能不要忘记我呢?
这个嘛,要看你表现。
崔玄凖说,不是要你回来找我的意思,以后我肯定会有更多选择的,等那时候我会去找志勋的。
真的吗?但我感觉崔玄凖会先把我忘掉呢。
崔玄凖说,我不会忘记志勋的。
哦。
郑志勋记得这首歌,因为崔玄凖先他一步睡着,是他去按下的暂停键,不敢去看崔玄凖于是看着那句应景的歌词说了晚安。
他想了想,又万分不情愿地说,再见。
八
巴士只是晚点了两分钟,郑志勋靠耐心熬过它的迟到,顺利地上车。门快要关闭又被谁强行打开,郑志勋探头看,孙施尤正气喘吁吁地靠着车门,抬眼扫了一圈锁定到他身上。
啊,还有刚刚一直没看到的朴载赫学长,也站在车窗外呢。
“我突然想起来了,志勋。兼职认识的可恶同事说起过你的名字还有玄凖的名字,朴到贤那家伙和你原来是同学。”孙施尤努力平复呼吸,说,“如果你不想在这说的话我们先下车好吗?”
“没关系,在这里说就可以。”
“……志勋的包里到底放着什么呢?”
孙施尤回想起朴到贤说过的话,有些后怕。朴到贤说,郑志勋是那种看上去很正常实际上会偷偷买刀放在包里的疯崽子,所以他跟崔玄凖是好朋友,因为玄凖也是这样的,看上去很内向,喜欢听浪漫的歌曲和漂亮的花,但闹起脾气来很可怕,是非常固执、非常讨厌的两个人。
“到贤也很讨人厌啊。”
“你也很讨人厌。”朴到贤说,“但真的注意一下吧,如果遇到叫郑志勋的人,哥小心一点。”
所以现在你的包里放着什么东西呢?有着常见名字,是奇怪孩子玄凖的朋友,所以也很奇怪的郑志勋,拜托请回答吧。
奇怪?表情一点也不可怕。如果这时候把朴载赫揪上来,朴载赫肯定会惊讶地说原来志勋可以笑得不那么讨厌,这样的郑志勋没见过啊。
郑志勋非常干脆地把包打开了。
敞着口往外展示藏在帆布包里的小小花园,还没有枯萎的淡紫色,只有寥寥几片被刮落。
“很漂亮吧?”郑志勋说,“买完之后才发现没有想送给的人,这么大的一簇拿着有些丢人所以包装一下放进包里了,也不好意思告诉哥。施尤哥觉得漂亮吗?崔玄凖喜欢蓝色,但我觉得这种更好看……哥,要一直站在这里吗,我们要这么一直妨碍司机大叔工作吗?”
“哥要向前走吗?”
“既然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下车了,”孙施尤在心里狂扁到处散播阴谋论的朴到贤,“志勋,花很漂亮。”
确实是在向前走呢。孙施尤站在站台,看着巴士消失在地平线后扯着朴载赫离开,嚷嚷着他要继续喝混酒。他没意识自己的频频回头,直到朴载赫骂他西八你绝对喝多了,眼睛红成这样是什么意思?
“怎么又回头?”朴载赫说,“快走吧,又不是不会再见了。”
孙施尤大声地回骂,这不是在向前走了在催什么呢,人只要没死肯定就会再见面的,难道是只有你知道的道理吗?
阴谋论爱好者朴到贤还说过,他觉得崔玄凖压根就没死。压根不信阴谋论的孙施尤撑着下巴听完,先是反驳这种不尊重警察的论断,再在某个跟朴到贤一同值班的深夜里突然说,缘分应该不是那么容易就会断掉的东西。
“不是说我和你吧哥。”
“我们俩可以现在就断掉的。”
没那么容易断掉的,还会再见面的。孙施尤想,原来我是喜欢看浪漫小说的人啊。
他向前走着,又忍不住回头看。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