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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dom:
Relationships:
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6-01-07
Updated:
2026-01-07
Words:
7,081
Chapters:
1/?
Kudos:
12
Bookmarks:
3
Hits:
216

格杀净汉

Summary:

*格杀福顺au 议员之子2X杀手3X杀手4 3双性 4延续《捕风追影》设定(可以了解一下电影剧情)
*4第一人称视角
*纯是为了满足个人恶趣味而写的作品 后续会很癫的三人行 请勿上升 阅读不适请退出
*bgm:Glass Animals-mama’s gun

Notes:

*你只要心中有鬼,他就一直甜美。

Chapter 1: 格杀净汉(一)

Chapter Text

1.

我是在台风多发的地方长起来的。后来又到风雨地里砍瓜切菜,俗称杀人。来到韩国之后上牌注册,公司社长文质彬彬,将受人请托谋害性命的事情称为“完成作品”。他服用精神管制药物,天地之间常见幻觉。于是跳大神的婆子一句喜用金水,就害得我们这帮远道而来的实习杀手丧失人权,匍在雨水里向目标人物挥拳,形容狼狈。因而很多次我讨厌下雨,极其地。

我从记事起就在福利院长大,那时我的名字唤做胡枫。我受教会庇佑,犯罪则是子承父业,一码归一码。提供安全与和平的抚养人是我们的干爹,既已被捕入狱,他的名号也就不再是什么值得讳莫如深的东西。他叫傅隆生,年轻时做侦察兵,后来被挖角去做刺杀要员的勾当,国籍多到没人知道他今天又出卖了杀害了几个同胞。他把我们培养起来,谋划一些几乎无从破获的要案,使唤我们去偷去抢。

可惜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倒像个笨蛋一样了。一年前我们被差佬一网打尽,背负巨额债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罪推定条款有如废纸,在法庭上垂头求情也要遭受奚落。记者们在旁听席上快速记录,为所谓公义发声,形容我们漠视生命与苦难,给社会福利署平添工作负担。

小辛心气太盛,休庭时挣脱看管的警察冲出去,一拳掼倒了一个扛着摄像机的长舌男。

我没有伸手阻拦。藐视法庭罪加一等,我心里怨他冲动,但又觉得他没做错什么。对我们这种无父无母的人来说,活下去和钱之间约可以划等号。正是这种想法支撑我越狱后搭乘轮渡逃往釜山,再来到首尔。

老话讲莫道你在选择人,人亦在选择你。天分如此,人总有擅长的东西。像我们这帮一块长大的危险分子,有的擅长新兴科技,有的惯会易容装扮。我做过很多活,最后发现自己还是杀人杀得最好。正巧杀人在韩国是桩生意,我很受用。于是洗心革面,重操旧业。可是人生没有转圜。我照旧在深夜戴着耳机到便利店买多力多滋和胡椒猪肚汤,照旧讨厌雨天。下雨使得交通堵塞、城市瘫痪,下雨让我像个孩子似得软弱。

偏我生在雨季的前奏里。六月十日,初夏,一年的光景被雷电劈作两半,一半继续流逝,一半无从追忆。二十一岁的最后几个小时万事皆空,雨雾把我浇筑成湿淋淋的水鬼,冻得眼睛发烫而手指冰冷。对面是产自大邱的韩裔黑帮角头,归化后姓北条抑或是东条、甲级战犯与否?我一概记不明晰。只知他是我应当完成的第十部“作品”,也是我实习生涯的句点。留一副过时许久的仁丹胡,披着浴袍洋洋得意地磕一下刀鞘,那是震裂我左肋的凶器。

我喘着粗气咳了口血沫,继而握紧手里的指虎。

讨厌下雨、讨厌潮湿,如今凭空增多一项:讨厌日本人。

和警局返聘的那个叫黄德忠的死老坑交手时,他就笑我拳头比猫劲,但拳风太重。畀佢一拳打不到,好好笑。我和小辛被他锁进滚筒甩干,有幸获得警察救援,一边束手被拷一边捂胸大吐,吐出个要知变通的惨烈教训。

在我贫瘠的印象里,日本人老派,最不懂得变通。正如我面前的“作品”使胁差与打刀的双刀流,对大小二本差的要求近乎变态,用香到人发昏的椿油和丁子油擦拭保养,规矩对他们来说是比性命更重要的存在。

不过呢,江户时代所谓的浪漫,终局不过是死无身之地——咳。

指虎啪嗒一声摔进烂泥里。我撑着膝骨朝后踉跄,肘尖猝然湿透了,尔后剧烈疼痛起来。要不是躲得快,怕是整条胳膊都要被这疯子削下来。“东北条”的脸血脉喷张,奇异地笑了笑,随即刀风猎猎。我的小腿很快也被划伤,力道深刻,肌肉大概是撕裂了。被雨一浇,威力不亚于滚烫的热油。

我闷哼一声。不全然因为痛,不做杀手后我还想倚仗脸蛋和身体吃饭,害怕留疤!

那混蛋好像很为此得意。他是杂交品种,韩语讲得比我动听,形容我们是“两条狼狈的狗”,意料之外地没有用夜樱作比,说起雨夜凋零一类的肉麻话。OK,这又不像日本人了。

总之打不过,但没关系。我咧开嘴笑了笑,血腥味快要把喉咙浸穿。雨将要停了,痛哭欲止。我把另一只指虎丢到地上,举起双手说,喂,我用拳头,你用兵器,这不公平。让我换件武器。“东北条”答应得很痛快。

浸了水的衬衫冰冷地拼贴在皮肤上,我拖着伤腿一瘸一拐移动到废弃的铁轨旁,从丢在地上的背包里翻找。

他恪守武士精神,颇为绅士地抱起胳膊等待,等来我取出一只闪着凶光的伯莱塔手枪,一场无声的恩将仇报。

他瞪起眼睛,还没来得及摆出居合架势,就被我指着脑袋轰击成一坨丧失思考能力的烂肉,倒在地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距离实在太近,血花炸开在我的衣领和颌角,我第N次后悔没有穿围裙出任务。不过每次都只后悔一秒钟,因为穿着围裙杀人未免太逊,像戴着安全套干充气娃娃。准备充足,可惜全无用处。

我迈开步子才发现“东北条”贼心不死,手指还紧紧扼着我的裤角。我对着他冷却的手补了一枪,好叫他死透。

远程协作很快打电话过来斥责。外面下着雨,为什么用枪来完成“作品”?雨水混着血迹渗进枕木里,给后勤团队增添不少麻烦。

“就是想啊,没有理由。”我用手指挑起枪转,反正清理工作又不是由我负责。

我懒得解释,但话筒对面捉着我不放。

“文俊辉,枪法差就是在浪费子弹!”

“那样才需要练习。”

“不是最擅长拳头吗,那么就应该老老实实用拳头杀人啊?呀真是……”

下次一定用拳,给作品做全套马杀鸡。我夹着手机敷衍,捡起那柄失去主人的胁差收进刀鞘,又拈起指虎在尸身的浴袍上反复擦拭。没办法,用枪干掉老顽固最省时省力。我赶时间去接女儿。

我开车过来杀人,银灰色的ben士G63停在外面的林地上。车不低调,对得起价格。更何况车权非我所有。所以我格外小心,上车前用绑带扎紧伤腿。溅到脸上的血迹干透了,因果报应似地凝结。都是那日本人的血,我嫌恶地擦了又擦。

大概是从小培养的习惯,我说话做事总是模棱两可。像是打不过就申请更换武器,赶时间去接女儿。事实上,更换的武器是手枪,上钢琴课的女儿并非我的女儿。那是知秀前辈的孩子。智雅那孩子很漂亮,前辈也是。用韩国话来讲,两人是如出一辙的脸蛋天才。

夫胜宽评价我是盲目的外貌至上主义,频率差不多和他咒骂西八杀手公司的标语竟然是服务至上持平。我们照常在公司楼下食宵夜。小店的环境不怎么样,四面临墙,陈旧破败,被油烟熏得发黄,售卖登临过美食周刊的牛肉汤饭。周围堆满年轻上班族,勤勉工作、谨慎应对职场,眼睛里饱含欲望和野心。工作结束后热腾腾冒着气,一同快活用餐。我们坐在中间,反倒显得格格不入。

我不知道知秀前辈是何时进来的。他的行动总是悄无声息,但那样一张脸穿行在破旧食肆里,高调到所有人都对我们行侧目礼。

他的影子遮住我面前的热汤,身上有鸢尾花和雪松的味道,闻起来像是新鲜的胡萝卜。那不是属于饭菜的香味,但总叫我觉得肚饿。我瞥了他一眼,拉起卫衣兜帽,埋头用糙米饭把嘴巴填满。

夫胜宽跟他打招呼,感叹总算知道为什么公司的标语是服务至上,难道知秀哥会用这么温柔的语气跟作品讲话吗?奉承完毕,不忘在桌子底下踢我小腿胫骨,意思是在前辈面前不要那么没有礼貌。

前辈坐到我身边,臂弯搭着一件浴袍式大衣。他在桌上拿掌根托着腮,分给我半爿漂亮脸蛋。没关系,看俊尼吃东西总会感到幸福呢。

帅气男人的待遇确实不一样喔——夫胜宽盯着我这么说着,尾音拖长半拍,知秀被逗地弯起眼睛笑。

我心不在焉。碗里的牛肉被筷尖戳出洞隙,顺着纹理四分五裂。夫胜宽什么都不懂。如果他恰好在这时掉了调羹,又凑巧低头去捡,就能看到他所谓温柔解意前辈的手大约刚杀完人,正在桌子下面亲临检校,隔着卫衣和牛仔裤抚摸我的腰和大腿。他一会想要使用它们。

从前我们不是这种居心不良的关系。我是比现在还要年轻的毛头小子兼通缉犯,靠拳脚身手空降,正为平稳度过实习期而焦头烂额,哪有心情了解公司的王牌?我只知道洪知秀是海外归来的ABK,枪械用得很好,脸和名字能对得上号,仅此而已。偶有一次在公司茶水间会面,我从橱柜夹层里掏出滤纸,紧接着就被拽着胳膊转过身来,迎头赶上一张漂亮得好像神迹的脸。

“知秀前辈,这就是我们新入职的文俊辉xi啦——杀人手法样样精通,还很会给咖啡拉花!”

我咧开嘴尬笑,把头戴耳机扒拉下来,手里还抓着我的咖啡手柄。

“上班杀人……下班拉花,哈哈。”

不正常的关系脱胎于正常的一天。不久前的公司年会,尾牙和团建合并,各色酒水掺在一起喝会很快醉。因为是初来乍到的年轻人,我主动请缨做司机。倚仗意志力抵抗了一晚上的酒精邀约,咕嘟一声吞掉杯子里最后一点奶茶,开车送还是不熟前辈的洪知秀回家。

醉酒的人很沉。这差不多是家庭主妇帮助应酬的丈夫醒酒时才会说出口的牢骚,如今倒也发生在我身上了。我像对付沙袋一样托着知秀前辈,没想过那只是伪装。结果甫一解锁车门,就被大力摁进车后座献吻,剥得衣衫大敞。不像是被人亲了,倒像是挨打了。

我借着宽敞的空间很快格开前辈,用手背胡乱磨蹭嘴唇,呼吸间全都是菠萝汁和杜松子酒的味道。

“知秀哥,我对男人没有兴趣。”

我硬着头皮回答,不过是拙劣的拒绝。哪管男人女人,顶着一张俊脸长到二字打头的年纪,我的情窍却没能开张过。

前辈跨在我身上,月光从窗外掉进来,掉在他眼里割得支离破碎。他蹙眉瞪着我笑,看起来很不满意这个答案似的。于是很快捉住我,想要亲自匡正错误似地解开皮带,用那张男人的手引着我向下、向下,却堕入一片不该属于男人的领地。

“这样的话,我们俊尼总该有兴趣了吧?”

他不顾我错愕的眼神,向前倒落在我肩头,笑得浑身都在发抖。

去我家。无缘由无名份,他却捧起我的脸喘息着命令道,笑容铺张,不怀好意。

去前辈家做什么,喝第二摊吗?我装作听不懂,隔着衣料像手指一样温情又恶劣地顶弄他,听他喉音窒息,被掐住脖子了一样。呃、呃,前辈紧紧攥着我的肩膀,明明像是忍耐得很辛苦似的,却突然探下手狠狠揉了我一把。

毫不夸张地说,我当时硬的差点爆炸。推开他翻进驾驶座,迅速发动车子,一边啸叫:哥真的完蛋了!他全无招惹一个身心健全的男人的觉悟,很快凑过来啄了我脸颊一下,一派酒醉的天真烂漫,害得我捂着脸从耳根一路红到脖颈。

哎古呀……我们俊尼是康阿几吗?他的鼻音醉到发黏。

什么意思?宝贝、小狗,宝贝还是小狗*?我的大脑被搅和得乱七八糟,直到听见他嘟囔。“康阿几,我女儿也喜欢我这么叫她。”

好啦。这句话害的我在首尔特别市深夜的坦途上急刹车,差一点侧翻。

干爹曾评价我是空心人,某种程度上算是一语成谶。好比逃亡路上所有人都在掉眼泪,我却说冷静点,逃得掉再来哭;好比我明知前辈的恋人是国务总理候选人的儿子、成立了自己的慈善基金会,两人有个可爱的女,一家三口称得上是幸福模范家庭,却还是上赶着同前辈睡到一起。可惜爱情并非有心者专属,空心人也有春天。知秀前辈望向我的眼神总有种端媚的柔情,我不无得意。那段时间流行一种向恋人撒娇的说法:拜托,再跟我讲一遍你从一群小狗里挑中我的故事吧。我自然不屑于效仿,但却有心提问变式版本:那么多男人女人,为什么偏偏选中我来陪睡?

窗外大雨滂沱,雨水把玻璃啜吻得湿透。前辈贴着我汗津津的脊背昏昏欲睡。我从棉被里把他剥出来,两指掐住他的鼻尖。

做什么?他打掉我的手。

“哥就告诉我吧。”

他长叹一口气。

“我们俊尼,跟我做这种事不快乐吗?”

我想我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就好比调酒,作为基酒的文化基底不同,但殊途同归:在我们的语言里,这叫做同有情人做快乐事,莫要寻根问底。可是我不能答应。

“快乐啊,但还不够。”

那要怎么才够?他问。

我不依不饶。我要多少就给我多少,这样才够。好比你生了我就要养我,睡了我就要对我负责。

他半阖眼睛不看我,手指抚我发顶,像在琴键上寻觅练习《梦幻曲》的感觉。沉默片刻,翻身从凌乱的床角拾起我的T衫,劈头摔到我脸上。棉质衣料同他的笑声一样轻,却砸的我头破血流。

“别贪心,洗了澡就走吧。”

好冷漠,好过分,好像刚才我操他的时候把声音修饰成讨好腔调的不是他一样。床头的风铃响的人心里发冷,我咬着牙笑,贴过去吻他面颊。“哥舍不得我走。”

他推开我,抬起胳膊指着门的方向,算是给我指了一条明路。

“你尽管提要求,只要你想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遣返。”

我举起双手投降。“那哥下次再叫我来。”

我从此放弃幻想,再不惹他心烦。我如常上下班,杀人越货,在公司同他擦身而过。聚餐时,同事们有心提起知秀前辈的“新作”:周内在九点新闻滚动播报,赏金数额近乎天文数字。一名地方警署的警察在巡逻时遭逢袭击,致命一枪从天灵盖射入,于送院途中死亡。配枪和快速上弹器不翼而飞,警方翻动整个首尔都没能找到凶手。

呀,简直是完美犯罪。同事搬动烧酒瓶替我倒酒,问我知不知道知秀前辈的名姓。我双手捧起酒杯,低眉顺眼装乖。

“——只是没有什么机会同前辈nim交流。”

他醉地眯起两只眼睛,了然地点点头。对哦,俊辉xi才刚刚入职。

没人知道那柄失踪的配枪被我摆进乐高柜里,和庞大的B787飞机模型成双入对;更没人知道我在知秀前辈的爱人逢迎政客时登堂入室同他胡闹,近来甚至被允准在智雅放课后提供接送服务。

那孩子很喜欢我,对她一双父亲的忠心却织得严密。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们去汉江公园踏青。智雅坐在知秀前辈的怀里,像小而软的毛绒动物,手臂依偎在她阿爸的脖颈上。

我拿出糖果逗她叫我阿爸。留着童花头的女孩掰着手指蹙眉,神情简直是小一号的知秀前辈。阿尼哟,净汉阿爸说智雅只能有两个阿爸,智雅还是叫您哥哥吧。童言无忌,前辈不由绝倒,在床上时却突然发狠拧我乳头,把这笔糊涂账一股脑算到我头上:不要给智雅吃太多糖。语气太过亲昵,好像我们是一对再普通不过的Z世代年轻父母。

喔。我握着他的腰向上奋进,像挝一只熟透的软桃。那么,我应当以什么身份来教育她?哥哥、uncle,还是阿爸?

他居高临下,优美的眼睛蛇似地嗔我。我继续逗他,语带顽劣地祈求:“智雅叫我哥哥,我代她来喊阿爸,好不好?”

唔好,他竟用生硬的粤语回答我。

还算标准吗?他喘着气问。我睁大眼睛点点头,惊喜溢于言表。哥从哪里学的?我停下来央他,哥再对我讲一遍吧,只是要说好。汗水顺着他的额角往下流淌。他很旖旎地笑了起来,像在笑他不懂事的孩子。看俊尼表现,他说。

无所谓,反正我全然不算是恪守诺言的人。我处理好腿上的伤口,仔细抹去身上的血迹,换好衣服去接智雅下课。后备箱里照旧满载零食同毛绒玩具,我在老师面前蹲下身,稳稳接住跌跌撞撞冲进怀里的公主大人,嗅到洗发香波散发出来的甜美气息。智雅穿着一件软和的羊绒披肩,粉色的流苏垂下来,弄得我脸颊都在发痒。

智雅呀,公主nim,今天好漂亮呀。毛茸茸的小动物窝在座椅里咀嚼土耳其软糖,腮帮子鼓鼓的。我拆开儿童湿巾帮她擦手,再一点点擦掉粘到她脸上的香橙皮和榛子果粒。

是每一天都漂亮喔!公主nim挥舞着巴塞罗熊向我重申。我郑重地点头。mademoiselle,知道了,以后替补阿爸会更加严谨的。大概是谨慎过了头,有一点痛定思痛的味道,智雅看着我笑。俊辉骑士,mademoiselle是什么意思?

我也咧开嘴笑,露出八颗牙齿。“是小姐的意思。美丽动人的小姐,跟我走吧?”我哼着歌发动车子。智雅好奇心重起来的样子很像她知秀阿爸,叫我想起某日午后他在窗边翻一本小说,另一只手握着我的手指摩挲,再没有别的。温馨但又小器,当真是个洁身自好的万人迷。

我觉得很痒,把脸从臂弯里抬起来看着他笑,对着前辈说了同样的词语。他于是开口问我,柔软的嘴唇一张一合。

“那是什么意思?”

是小姐的意思。我说,我学过一点法语。

前辈终于抬起眼睛,很温情地看我。

我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眼皮掉下半盏,看上去像是困了。

“从前我们……我和我的几个阿哥阿弟,用闲钱在巴黎买了一栋洋房,本来以为有机会在那里见面的。”

“后来呢?”

我摇了摇头,不声不响,只顾着把脑袋埋进他怀里。很多事情我不想提起,闭上眼睛却被迫回想起来。譬如我的两个哥哥,一个叫熙旺,另一个叫熙蒙。一个在年富力强的时候被干爹拿刀给活生生地捅死了,另一个也是。前一夜他们还在费心筹谋大伙该怎么逃出干爹的手掌心,其中一个甚至在敦促我尽快将语言学习提上日程。“阿枫好叻仔,不像熙蒙,聪明劲头全无用处!”熙旺笑着对我说。可惜那笑容很快凄惶起来,在杂乱无章的色彩里扭曲、再扭曲,直至冒出汩汩黑血,顺着风衣命运似地往下淌,人也仰倒在地上断了鼻息。

太阳穴突突地跳起来,牵扯着头脑神经也开始疼痛。我忍不住深呼吸。口鼻之间有安宁的薰衣草气味,不知道是洗衣香珠的功劳,还是因为知秀前辈新穿的香水。

或许是我抖得太厉害,前辈顿了顿,很快伸出手指抚摸我的发尾,温柔得像是海浪在冲刷。脑袋里塞满了奇怪的旖思绮念。我不想却不得不承认,在那片刻间,我没来由地想到了一生一世。

 

正值下班时间,商超里人头攒动,有一种没完没了的热闹。因而即便是一眼看到货架前熟悉的后脑勺,因为要牵牢公主nim软和的小手跨越人山人海,我也着实是费了一番功夫才赶到那人面前。

知秀前辈推着一台购物车,一大罐辣腌辛奇握在他手里仿佛食玩道具。他把罐子翻过来,嘴唇翕动,似乎是在阅读配料表。枣色的翻领毛衣搭配阔腿西裤,把他包裹得细腻而柔软。更重要的是,前辈小巧的耳垂上缀着两粒海水珍珠,那是我去澳洲出差时带给他的礼物。

有关珍珠差不多是很有趣的一段。那时我刚同知秀前辈厮混到一起,可惜过完新年,公司老板就把我派到澳洲出外勤。凌晨时分我捧着枪在Blacktown打哈欠,废弃的工地上两帮社团对骂,烧偷来的汽车,然后开打,砍刀和枪子乱飞,老把戏了。我只需趁乱击毙其中一个上过ABC的Q+A节目的红人头目即可。Nice Shot,很简单。但不成想回程的路上被一辆皮卡伏击,那时经验少,差不多丢了半条命才得以脱身。路过马丁广场的时候天还没亮,我想去24时营业的小店买酒和急救药,一瘸一拐地走过一家高级专柜。揩得剔透的橱窗不留情面,倒映出我浑身血污的狼狈模样。

我慢慢挪动到监控盲区里喘息,耳机里是后勤组愤怒的咒骂:怎么搞的?这么简单的case也要出差错,不如去死。口罩里满是叫人厌恶但心安的血腥味,我自己的,或是那些黑帮的。靠在大理石墙面上垂下眼睛,一对光洁油润的珍珠趴伏在天鹅绒软垫上看着我,没来由的悲天悯人,叫我忍不住屏息凝神,像第一次面临那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

那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知道第二天把自己收拾得干净体面,预约了商店服务,很快买下那两件珍珠。回去的时候天上下起了小雨。远处响起铜管的乐声,车站呼啸而过的风又会拽住几个倒霉旅人的裙子?装有珍珠的绒线盒子在口袋里硌痛了我的掌心,一种甜蜜的疼痛。我伸手拉下棒球帽沿,在属于伞具的五颜六色中奔跑起来。

我忍不住笑,同时盘算着玩一些老掉牙的把戏:抬起手碰一碰知秀前辈的左肩,趁着他往左边看的时候,智雅会扑过去抱住他的大腿撒娇。我则会仗着我的身高优势,凑到他右耳旁悄声抱怨:喂喂,Mr.负心汉,我们父女俩为了见你一面,竟然还要跋山涉水!我早已依凭顽劣的兴头做好了艺术加工,只等智雅公主加以配合。那么,作为贿赂的那一大盒土耳其软糖也算是不辱使命了。

可惜,顶级杀手的身边总归是危机四伏。知秀前辈作为目标离我尚有三尺远,还未等我开口,智雅就惊喜开口道:净汉阿爸!

有时候我会想,其实我当真没有必要一再重申自己是个空心人,毕竟没人会在无从辩驳的事情上费什么口舌。但我执意要这么做。好像不这么做,我就无法从知秀前辈那里夺回一点可怜的视线。即便我争强好胜的对象是尹净汉,或许报纸与官方报道比起我要更加熟悉他的名字。

现在,这个名字的所有者闻声走来。尹净汉穿着西服套装,外面罩一件铅灰色的羊绒大衣,戴着口罩,头发梳得像任何这个国家的政客一样利落,却长了一张成日里在发布会上揿着话筒招摇的软和女人脸。

他面色发冷,走近时却开始微笑,目光先是很柔情地落在前辈的面庞上,继而是智雅。他蹲下身牵住公主的两只手,如此亲昵一番后,才舍得问起我的名姓。两颗无机质的黑眼珠不怎么转动,和眼角的痣一样,看人定定的,并不打算先移转目光,因而总有种残忍的倜傥。

“知秀,这位是?”

“是同事哦^ ^”

嗯,也是在床上把你凿的浑身都在往外淌水的小情儿呢。

我暗自腹诽。知秀前辈很快拍了拍我的胳膊,带一些警示意味地。“俊辉xi,这是我爱人。”

我点头,继而微笑。轻车熟路,或许裹带一点连自己都没能察觉到的不甘。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