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我,亚瑟柯克兰,非常想念一种状态。
在天黑以后,从太阳落山到破晓之前都可以,再随便选一处无人的场所,狭小的室内或者荒郊野岭随便哪里,刮风下雨都行。最后,一定要有弗朗西斯波诺弗瓦。
仿佛我的脑内有一个按钮,只要这个人一出现,只要他一只脚踏进视线,哪怕只是听到他夸张做作的声音,那个按钮就会应激般啪嗒啪嗒猛按,向各路神经大声通报“ Alert!”天呐,这个人真是讨厌。倒不是说他整天杀人放火道德败坏,正相反随便问一个人大概率都会称赞波诺弗瓦豪放坦荡、优雅从容,少数对他魅力不买账的人会补充一句傲慢浪荡。对于前一句我翻个白眼不予评价,对于后一句我大力附议,但这都不是我讨厌这个人的根本原因,那是一种更微妙更深刻的动机。仿佛我们上辈子是一块磁铁的两极,这辈子拼了命的排挤对立,我发誓我真没有刻意歧视他,有些事情就是自然而然发生的。
看看他吧,交着昂贵的学费名校毕业,整天打扮的人模狗样讲究个什么生活情调。你以为他会学个艺术或者古典文学,像个活在梦里的公子哥那样。实际上他学了个练嘴皮子的哲学,专门用来跟我吵架,我怀疑他学的那点逻辑、批判、伦理、辩证全使在我身上了。我说真理是绝对的,就像太阳永远东升西落,他说没有什么是绝对的,极昼的太阳根本不落,我说如何定义升和落,他说如何定义东和西,不停地跟我抬杠。我看弗兰西斯就是个绝对的sb,这就是一条绝对的真理。无论大小事情,波诺弗瓦总要和我过不去。一个我俩共同跟进的项目,我带领团队加班了好多天就指着它走上事业巅峰呢,他反手就带人罢工抗议,我好说歹说给大家放两天假安抚一下情绪,无奈的晚上在小酒馆里放松一下看球赛发酒疯(我并不为此骄傲),结果第二天就看见他手执高脚杯在那吹嘘酒文化和社交礼仪,分明是拐着弯骂我。我们总是在各种议题上对抗,将议题拆成更小的子命题,结果仍然如此。如果不是波诺弗瓦也气得破口大骂,我简直要怀疑此人是在故意挑衅我取乐。
而当他不来烦我的时候,又做出一副风花雪月的样子四处沾花惹草——他会将及肩的金发束在脑后,分一缕卷曲的发丝恰到好处地搭在侧脸,叹息时微微仰头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再吐出一句飘乎的和他本人一样的哲学命题——显然他很清楚自己什么样最勾引人,然后他就要开始做真正图谋的事情了。呵,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吗。只要让我看到,必定大喇喇的走过去,我只需安静有礼地坐在他身后,好心地“捧个场”,然后就可以等着看他焦躁不安,频频犯错,强颜欢笑,直到气急败坏,恼羞成怒。
我像一个真正的绅士那样等待他的决斗邀请,遗憾的是我们还都顾及体面。白天我强迫自己像一个体面的绅士那样遵循公序良俗,与他进行一些浮于表面的语言讽刺艺术,无趣,无聊,触及不到问题的核心!所以就像我一开始说的那样,我想念夜晚,视线在昏暗的光照下聚焦,心脏在默契的黑幕下起跳,人性在夜晚滋长。每一个不协的夜晚,我望进那双冒着紫色焰火的眼睛,透过抖动的肩膀感受他胸腔里的气流震动。我期待发生点什么,上帝…不,弗朗西斯啊,拜托快发生点什么。我期待一个能量足以涵盖我们所有过往的导火索,一个配得上人生句点的场合。我梦见他失控着向我报复,喊我的名字,梦醒又忘记结局是什么。
我记不清那天是谁先开始的,但我记得欣喜的战栗沿着臂膀逐渐攀上后颈,脑中轰鸣着盛大的交响乐章。伴着高昂的器乐声我迎接他所有的拳脚,那是我的心跳,我生命的鼓点。我听见低声部细细簌簌地重复着“弗朗西斯…弗朗西斯”,我要让他的肋骨、颧骨、颈动脉都感受到我的喜悦。他喊我的名字了吗,可能有吧,应该是有的。真是有趣,我梦过无数次的声音,在真正发生的时候好像又不是那么重要,灵魂的冲击不需要通过物理的声音传导。但他确实笑了,这就够了!
转折发生在我双手伸向他的脖颈时。当时我骑在他的胸口,抓住头发把他的脑袋往地上磕,他被我砸的脑袋发懵,脖颈无意识地袒露开来,卖力扩张的毛细血管使皮肤一路红到锁骨下方衣领以内。我看见他的喉咙在吃痛的滚动,双手便不自觉的移动上去,感受他的喉结贴在我手心里滑动,有些痒。他的筋脉一道道绷紧,胸膛剧烈地起伏,我想知道他的胸口是否也和脖颈一样红。我不确定接下来该怎么做,梦里没有这部分内容。
我想赶紧找回节奏,于是抬眼看向他的脸。他已经睁开了眼,粗重地喘息着,他看着我扯开流血的嘴角,乱糟糟的头发一缕一缕粘在脸上挡住发热的目光。我扫开那些碍事的头发,用指尖梳上头顶,平日里光灿灿的金发现在沾满土,是我一直想看的将他从光鲜亮丽的云端摔进土里的样子。他一定察觉到了我的停顿,我局促地握紧手里的发丝,不想丢掉面子。我等着他开口诅咒我,或者照着我的下颌来一拳,破开局面。可是他把我拉下来接吻。
我咬痛他的嘴唇,想将这场斗争延续下去,但他另有所图。他捏住我的下颌,强硬地将舌头顶了进来,和我交缠在一起角力。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他想干我。可以吗?我的脑子已然全然停摆了,将决策权丢给生物本能。我问我的本能,可以吗?双臂伸开抱住弗兰西斯的头,沉默的回答了我。于是我转而将舌头伸进弗朗西斯的口腔,放弃了自己的阵地。我觉得在我失去所有的我时,也占有了全部的他。
我想永久的占有他,哪怕拿我自己交换。我想要他不停的念我的名字就像我现在也满脑子他的名字,我想占据他脑子里所有的空间只留下维持生命所必须的事项,我想和他融为一体以保证他不会离开,我想要他所有的精液所有的汗液所有的眼泪就从现在开始。我感到此刻所有的易怒暴躁都顺着乳头被吸走了,那些负面情绪如电流般离开我的身躯,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柔软易碎的东西,这似乎很不妙,可我搂住他的脑袋亲吻头顶鼓励他继续。他的阴茎像白磷在我体内一路摩擦放火,而我的神经推着敏感点簇拥上去像要用我作一场燎祭。当我在火尖上颤抖时,庆幸他正在我颈窝处舔咬使我不用直面他的眼睛。如果地狱存在,我们就以现在这样滚入其中。
事后我趴在他身上平复呼吸时,才开始有些后怕。弗朗西斯会怎么想,我该如何面对他。我不敢起身看他的表情。弗朗西斯时而浪漫愚蠢,时而理性傲慢。我回忆他是如何对待其他露水情缘的——温柔主动,笑语盈盈,我感到一阵不适。他会翻脸不认吗,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直到下一轮爆发。可是我不想再等了,像瘾君子迫不及待地想要第二口第三口,我也不许他用温开水般无聊的感情敷衍我,那样活着还有什么劲,我现在就可以给他写悼词,“亚瑟柯克兰永远怀念你鼻青脸肿的笑。”我紧急反思,回想他冲着我吹嘘所谓的高雅品味,他跟我辩论时那些拗口的长难句,还有戏谑浮夸的语气、上扬的嘴角……拳头又硬了,太好了!我大笑着又亲了他一大口,管他会怎么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