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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露维塔的首生儿女是中洲大地最美丽的存在,而林昀儒则是其中最普通的一个灰精灵,没有漂亮的脸蛋,也没有高贵的出身,黑森林里有太多和他一样的精灵。
索隆之眼悄然睁开,土地开始沦陷,精灵们踏上了乘船前往西方的道路,也有一些精灵参与了守卫中土的战争。年轻的林昀儒还不愿意离开这片土地,但对战争的厌弃和逃避又让他无法参与其中,如果前往灰港是必然的结局,那么在出发前往西方之前,不如再好好的,彻底地看一遍这片土地吧,林昀儒想。
两个姐姐很担心他,但也知道无法阻止他所做的决定,便建议他去寻找一个旅行的伙伴。什么样的伙伴呢?矮人很讨厌,人类寿命短,落单的精灵也不常见,最为要紧的一点,羞于交际的他并不想勉强自己进行社交。
路过密林的、带着诸多奇珍异兽的商贩解决了他的困境,思考再三的林昀儒精挑细选,拿身上的银元换来了据说是陆地上最强大的兽类。可等到既定的时间,想象中的兽类并未出现,从那枚美丽的蛋里孵化出的甚至不是鸟,一只小狗在里面小心翼翼地睁开了眼睛。
林昀儒花了一点时间,大概有小狗伸出舌头碰到他左手手腕那么久,接受了所谓的最强大的守护兽是一只品种不明的小狗的事实。小狗并不像猎犬一般修长健硕,威风凛凛,他看上去更加毛茸茸,没有攻击性,只是一味冲着自己笑。
游荡的小贩早已不知踪迹,林昀儒抱着小小的守护兽踏上了旅途,他以伊露维塔的智慧为其起名,叫他小智,他也无愧于这个名字,等他可以下地奔跑的时候,已经可以较为流畅地使用辛达语进行简单交流,只是说起通用语还是有些咬字不清。
一开始的时候,林昀儒小心避开南方,先往西走。不明白小狗的食谱,只能抱着他四处寻找牛奶,摘来最好的果子制作出果汁,好在小狗并不娇气,每次都能干干净净喝完,然后乖乖趴在林昀儒手上休息,有时半梦半醒间,还会抱着他的手指轻轻舔舐吮吸。在精灵精细地喂养下,小狗软软的四肢慢慢变硬,已经可以揪住披风稳稳趴在林昀儒肩膀,让他的双手得以解放,更顺畅地应付随处可见的奥克们。
黑森林中遍布着蛛网与蝙蝠,但这里不一样,溪水潺潺,鲜花盛开,“这里是哪里?”小智惊喜地睁大了眼睛,“林,我们可以住在这儿吗?”
“这里是洛丝罗瑞恩,鲜花盛开之地,也是黄金森林。”林昀儒把小智放到了地上,让他欢快地四处跑动,咬下路边的花塞到林昀儒手里,“我们马上要翻越高山,路上可能会不容易找到食物,最好提前做好准备。”
小智的食谱有点奇怪,林昀儒觉得自己对犬类还是缺乏了解,精灵烹饪的肉类滋味鲜美,大都进了小智的嘴,这合情合理,但为什么他还如此热衷于奶油馅饼和小蛋糕,这真的是属于犬类的食谱吗?林昀儒不明白,但他喜欢听到小智尝到甜美可口的食物时发出的幸福的呼噜声,所以他花费了大量时间搜寻食材,只是为了看到小智心满意足地靠在自己身上打嗝的样子。
“自遐及迩,诞于密林。
目似曜石,麦翻金浪。
翻山渡海,与尔偕行。”
林又在唱歌了,尽兴玩闹后懒洋洋趴在林昀儒腿上的小智伴着歌声昏昏沉沉,虽然还听不太懂,这会是精灵们对谁的颂歌,但是只要是林的歌声,总是让人感到安心,毕竟连这儿的精灵都忍不住驻足欣赏,前来攀谈,只是他们为什么好像都在看着我笑呢?
一精灵一狗造访了洛丝罗瑞恩,待到被炫目的金色充斥双眼之时,小智才明白了黄金森林的含义,“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地方,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树,这么多漂亮的精灵,原来精灵们不是都住在黑黑的林子里啊!”欣喜若狂的小智在金灿灿的树叶里打滚,路过的精灵好奇地逗弄着他,连林昀儒也有些着迷地沉醉在这样美丽的景色里,但愉悦过后的伤感如约而至,黑森林原本也不叫黑森林,如果不是索隆,那也曾经是一片树木茂盛的大绿林,便正如它的遭遇,洛丝罗瑞恩的繁荣又能维持多久,整个中洲的结局又会走向何方,精灵固然可以脱身,但小智呢?
但这样的念头他不会对任何人提及,只是尽己所能满足小狗的愿望,在这里逗留了很久,精灵的美食让小智短时间内大了好几圈,已经能在地上健步如飞;他甚至在某天夜里得意地推醒了熟睡的林昀儒,告诉他自己远远瞧见了领主夫人的风姿——美貌无与伦比,一头金发比一切都耀眼。
不过我还是更喜欢更硬一些的,深一点的毛发,林昀儒边听边在心里评价,“是呀,精灵并不都像我这样,他们更多的是美丽又高贵,等我们再往西,还能见到很多其他的精灵。”
小智疑惑地歪了一下头,把脑袋靠在了腿上用力蹭着他,滚烫的体温熨在了自己大腿上,“林根本就没有审美!林明明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精灵!”小狗愤怒地控诉着,“黑色头发和黑色的眼睛是最漂亮的,我喜欢林的头发,它很蓬松,没几天就会滑到我鼻子上,还有林的眼睛,笑起来特别可爱,而且总是对着我笑。”
林昀儒脸红了,“其实我也喜欢黑色的眼睛,尤其是黑黑圆圆的,和宝石一样的那种。”
“这还差不多!”小智拱着林昀儒的手,要他摸摸自己的头。林昀儒环着小智顺着他的毛发,试图如往常一样哄他睡觉,可自己的大腿实在被压得有些酸疼,尽管这样的日子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林昀儒多少已经习惯,但每每被压迫,还是会忍不住感叹,我的小狗也变得太沉了吧。
旅途还在继续,与之前不同的是,小智不再需要趴在林昀儒的肩头,此时的他已经足够健壮,有力的四肢足够支撑他平稳地在地面长期跑动,精力充沛到连林昀儒都有些惊讶。而告别了灿若金辉的洛丝罗瑞恩后往西的路途,也不再平坦,或许是不愿意精灵的靠近,罕见的大雪悄然而至,覆盖了地面,也覆盖了生物的踪迹,对常人而言,食物的获得将会变得困难,好在精灵已然有了应对的方案,“小智,来吃一点东西。”林昀儒掏出了备用的干粮。
“这是兰巴斯,只需要一小口就可以让人吃饱。”林昀儒小小地咬了一口作为示范,假装没有看见小智在打开的瞬间便狼吞虎咽吞下三块,只是眼疾手快地把剩下的收了起来,失去食物的小智只能伤心地咬了一口地上的雪,被冻得发出了嗷嗷的惨叫。
第一次见到暴风雪的小智,比起恐惧,更多的是好奇,踩踏在积雪上是很特别的触感,冰冰凉凉的,有嘎吱嘎吱的声音,精灵精心喂养出的脂肪也足够他抵御严寒,因此小狗只是快乐地绕着林昀儒转圈圈,期待着翻越雪山后更多未曾见过的景色;而对于精灵,风雪更加不算一个难题,踏雪无痕的能力让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在雪面行走,只是为了照顾小智的行进速度,林昀儒稍微放慢了步伐。
“小智,不要跳来跳去了!”精灵拨开雪花,警告着身后的小狗,“过多的喊叫也会消耗体力,迷雾山脉并非轻易能跨越之地,何况我们并未被欢迎。”担忧并非作假,林昀儒并非经验丰富的游侠,仗着占了年龄的便宜多了一些阅历,然而在当今中洲,险恶的自然与残暴的力量,都会是旅途的巨大危机,谁也无法预料一场暴风雪最终会到达什么程度,保留体力是必须学会的生存技能。
好安静,林昀儒想,风声呼啸着,鬼哭狼嚎,但世界却很干净,只有雪的颜色,林昀儒有些恍惚,他喜欢这种未曾见过的景色,未曾涉足的领域,精灵过长的寿命时常让人忘记时间的流逝,但危机来临前的倒计时,久违地让自己重新认识到什么是紧迫,让他抓紧时间去达成未达成的心愿。
安静,忘记,紧迫,总觉得有些异样。
惊慌失措,林昀儒转身回头,早就已经不见了狗的踪影。不容犹豫,林昀儒回忆着路线,踩着自己浅浅的痕迹一点点搜寻,即便是如此的严寒也无法扑灭焦虑与恐慌;飞速覆盖的暴雪让来时的脚印已经无法辨认,林昀儒反复确认,才在某一处拐角处注意到了一处凹陷,是雪洞,林昀儒恍然大悟,小智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便落入洞中,又立刻被雪花掩埋。
营救的过程几乎是手脚并用,极度的恐惧让林昀儒如坠深渊,他从未如此唾弃过自己总爱走神的坏毛病。抱出冻僵的小智,他仍然不住发抖,不,我不该带他来这儿的,他说想要住在洛丝罗瑞恩,为什么不答应他呢?他还那么小,怎么可能爬过这座雪山?这条路线一开始就是错误的。
小智是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醒来的,林昀儒把他的外衣和斗篷都裹在了自己身上,本人则穿着薄薄的里衣紧紧抱着自己,火堆在一旁烧的正旺,按照温度来看,应该是在山下的一个山洞里。
只是稍微调整了一下动作,抱着自己的人就被惊醒了,小智抬头,对上了一双通红的眼睛。
自己短暂的平静也换来了林昀儒片刻的浅眠,他太累了,小智想,他无法想象惊恐交加的林昀儒度过了一个怎样的夜晚,于是他小心翼翼靠近了这个眼眶泛红的精灵,舔了舔他的脸颊试图安抚,却突然有些讶异自己心跳陡然的加速。
是被冻伤的后遗症吗,小智感到疑惑,内心的躁动让他陌生,担忧地把脑袋塞入林昀儒怀中,心跳却越来越快。
“林,我还是不太舒服。”虽然很奇怪,但并不讨厌,反而很快乐,这究竟是为什么?小智有些无措了。
“没事的,我会马上带你回洛丝罗瑞恩。”林昀儒的手指从恢复温度的毛发中梳过,“精灵会治好你的。”
“我们又要回去了吗?”小智惊喜地抬头,计划起接下来的行程,“那我们多呆几天吧,等休息够了再来翻这座雪山。”
但林昀儒却摇了摇头,“不爬雪山了,我们不走了,你不是很喜欢洛丝罗瑞恩吗,我们就在这里住下来,将来跟着他们一起去灰港,好不好?”
小智愣住了,不走了是什么意思,林的愿望不就是游历中土,甚至试图为此放弃前往西方,为什么不去了?
但电光火石间,他明白了林昀儒的担忧是什么,这让他克制不住地哭喊了起来:“就因为我吗?就因为我不够强你就要放弃了是不是!”
虚弱又不断挣扎的身体被紧紧控制着,小智仍然在用大哭大闹表达自己的不满,“我再也不要跟着你了,你因为我放弃自己的人生的话,我一定会在你不注意的时候离开你,永远不会回来!”
“不要说这种话呀……不要离开我。”林昀儒揪着自己的身体开始颤抖,小智安静了下来。
“我什么都不害怕,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变得更强大的。”小智伸出爪子搭在林昀儒身上,郑重其事地说道:“答应我好不好,我们要一起走遍这个世界,我想要和你一起看看这个世界。”
启明星闪烁的夜晚无比安静,山洞里只剩下噼啪的火声,即使是对睡眠并没有多大需求的林昀儒,在经历了情绪的大开大合后也忍不住睡去,徒留小智趴在自己身边翻滚。
情绪平稳后的小智却更加贪恋林昀儒的温度,以及,此刻他终于明白早前的躁动从何而来。在无人知晓的深夜,他从身体和心灵上悄然经历着新的成熟,这让他感到羞怯,冲动让他想要靠近林昀儒,害羞又让他想立刻逃开。思来想去,小智叼起林昀儒的斗篷,朝山洞外跑去。
逐渐意识到手边的温度消失花费了一点时间,林昀儒从梦中惊醒,如坠深渊。
斗篷因被拖拽在地上留下了显眼的痕迹,这让林昀儒不需花费多少力气便找到了蜷缩在自己斗篷中的一团,“小智?”
那一团抖了一下,毛茸茸的脑袋小心翼翼伸了出来,一脸心虚。
“我只是,嗯,想看看月亮,但是太冷了。”小智磕磕绊绊地编着谎话,不敢直视林昀儒的眼睛;林昀儒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着,想要把小狗抱进自己怀里。
“那我陪你在外面待一会儿吧,今天夜色不错,但你不在我身边,我总是有些不安心。”说罢就想去掀开斗篷,却被小智惊慌失措地躲过,把斗篷包的更严实,“不要掀开!整个把我抱过去就好了。”
林昀儒感到困惑:“你是不是把它弄脏了,怕被我说啊,我不会的啊。”
小智闭着眼睛无力地垂下了头:“我会弄干净的……”
迷雾山脉下再次传来了精灵的歌声,这次,唯有婆娑的树影窃窃私语,那个金发乌目的旅伴,究竟是谁?
改道洛汗并不在林昀儒的计划中,这个古老的王国早已堕入魔多的阴影,但好在,苍茫的草原固然危机四伏,却也极大地分散了奥克的势力,怀着十二分的谨慎,未必不能避开阴霾。广袤的草原亦是小智未曾见过的景象,在这样辽阔的原野上,即使是奔跑一天一夜,恐怕也无法到达目光所及的边缘。
“那边,有很多的马,和家里的不太一样。”趴在山坡上向下望,小智睁大了眼睛,林昀儒学着他的样子也趴在了地上,洛汗的战马矫健、强壮,训练有素地在原野奔驰,让林昀儒隐隐有些担心,“是洛汗的骑兵,不知道是例行巡逻还是附近有危险,我们也要提高警惕。”
洛汗的情况远比林昀儒想象的要严重的多,奥克们对村庄的劫掠仿佛家常便饭,林昀儒开始着手处理一些游散的兽人,一开始他还会让小智躲在一边,独自进行射杀,但或许是由于目睹了过多被兽人屠杀的村庄的惨状,小智不再愿意回避战斗,林昀儒张弓搭箭的时候,他开始尝试攻击队伍当中的哥布林,林昀儒没有阻止他,出于一种他总是要认识这个世界的念头,只是会在战斗中分神,小心地观察着他的周围。直到有一天,林昀儒亲眼看见小智一口咬断了一只奥克的脖子,他才后知后觉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曾经能在自己手心安眠的小狗,已经变成了身姿矫健的、威风凛凛的模样,原来小智真的是守护兽。
林昀儒轻而易举地接受了小智身份的转换,将他视为自己战斗的搭档,百步穿杨的精灵和健壮勇敢的猎犬,这样神奇的组合也开始为人所知晓。实际上比起林昀儒,小智似乎更能适应这样的生活,在林昀儒怀着忧虑试图避开过多兽人的队伍时,小智已经开始了主动的猎杀,林昀儒对于他的成长没有提供刻意的教育,但小智却俨然长成了一副正直坚韧的样子,目睹魔多的暴行会让他陷入痛苦,而战斗则是减轻他这份痛苦的方式。注意到这一点的林昀儒不再以家长自居,只是默默在一旁成为了他的战友,他始终不清楚带他见识到这个世界的这一面是正确还是错误,但仍然决定把选择权交到小智手上。可在许多个小智因噩梦而颤抖的夜晚,他还是会在无声的悲伤里抱住他的小狗,注视着他的痛苦,直到天明。
没有人愿意接受失败,但世间总有更加强大的对手,骑着座狼冲锋的奥克有些陌生,不是可以对付的对手。无法放任村民被袭击的二人选择引开部分奥克,让更多村民可以逃离,林昀儒谋划着逃离的路线,“小智,你往范贡森林方向跑,但绝对不要靠近,我会跳到山崖上躲一会,他们走了以后你再来接我。”小智点点头,依言引着几个奥克朝另一个方向跑去。
即使是林昀儒,也无法预料的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情况,全神贯注于眼前的敌人却被侧面突然出现的座狼掀翻,头晕眼花的林昀儒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撞下了山崖,拼着最后一点意识,他咬着牙竭力控制自己往崖边树靠近,视线变黑的一瞬间,他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朝他扑了过来。
小智,你又不听我的话。
这是林昀儒脑子里剩下的唯一念头。
很温暖,这是林昀儒恢复意识后的第一感受,尽管因冲击暂时失去了视力,但熟悉的气味昭示了温度的来源。我还活着,小智也没事,林昀儒安心地倒倚在一片柔软中,轻轻呼唤小智的名字。
唔,被抱得更紧了,尾巴摇得都要打在自己身上,唉,脸上又湿漉漉的,小狗到底哭了多久。林昀儒想伸手安抚他,却被肌肤的触感吓了一跳。
现在抱着我的,是人类吧?
动弹不得又失去视力,林昀儒暂且无法探寻真相,只能任凭自己被放下一瞬,有些硬挺的毛发旋即拥了过来,是如假包换的小智的毛发,仿佛刚刚碰到的皮肤只是一个幻觉。
但林昀儒并不相信什么幻觉,他从来确信自己的感受,即使是在精灵里,他的触觉也十分敏锐,即使是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也不可能错判人类和动物,可小智,究竟是哪一种生物呢?
恢复视力后映入眼帘的是比印象中巨大很多的小智,到了让林昀儒困惑自己究竟睡了多久的程度,拥有比座狼还要大的体型的狗却带着可怜巴巴的眼神,看上去很想要一个自己的抱抱,但现在的自己似乎只能抱住他的一只爪子。
“林,我突然变得好大。”
发觉林昀儒僵在原地一动不动,小智更加委屈,他心知肚明,狗绝对不可能长这么大的吧,何况是在几天之内,所以我究竟是什么东西呀,林为什么不抱我,是不是把林吓到,快让我变回去,我不要变成现在这样。
见他一副又要哭的样子,林昀儒清醒了一点,却看见小智突然扭曲成一团,挣扎间缩回了原先的体型,茫然地看着自己。
小狗好像傻掉了,呆呆地趴在地上,但林昀儒现在不在乎那些,他只觉得小智流了好多眼泪,哭得他心里好难过,就和从小到大做了无数次的一样,他伸手摸摸小狗脑袋,让他躺在自己怀里调整呼吸。
不需要问小智他也知道,跳下悬崖的时候小智一定想要变得更强,被自己的样子吓到的时候则是想变回去,中洲当然没有小智这样的犬类,可他本身或许就不是属于这篇土地的生物,我要小心不能让别人发现他的异样。
不过,变成人类的时候,小智是想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由于猛烈的撞击让林昀儒的左手短期内很难发力,他们决定暂时休息一段时间,恢复以后立刻离开洛汗前往刚铎。这段时间里小智已经可以独自采集水果和进行打猎,气质上也锐利了很多,体型上更为健壮敦厚与细长的猎犬相距甚远,其余地方都威风凛凛,让林昀儒想到维林诺的神犬胡安,除了缠着自己做蜜瓜馅饼的时候。
硬要说的话,小智也有完全不像猎犬的地方,他在夜间可以说毫无警惕心,闭上眼睛就呼呼大睡,发出可爱的呼噜声,这使得林昀儒一直会分一半精力让自己处在半梦半醒的状态,防止偶发的危险。
不过这个习惯倒是带来了一些出乎意料的经历,一个漆黑的夜晚,天空只余一轮明月,林昀儒始终没有等到小智熟睡的声音,窸窸窣窣间,却听见有人类在地面爬动,小心翼翼靠近自己,捧着自己的左手,不得章法地挤了过来。
我该睁开眼睛吗,林昀儒陷入了尴尬,小智大概是把精灵也当做了和他一样会熟睡的种族,有些放肆地揪着自己的衣角发出一些少见的声音,尾巴摇晃得发出了呼呼的风声。听得林昀儒的脸上也泛起了红晕,半眯着眼偷偷看他,小狗闭着眼睛,圆圆的脸红扑扑的。
林昀儒忽然想起,有一天小智把自己堆在他的脚边,问他喜欢小狗还是大狗,一副你说哪个我就是哪个的架势,当时的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呢?
我喜欢你啊,小智。
可怜的小狗刚刚满足地张开眼,便落入一双温柔的眼眸中,潮红的脸颊更加通红,无助得微微发抖,一只手被林昀儒的左手牢牢牵着,而林昀儒的另一只手朝他挥了挥。
“小智,过来。”
处在这样左右两难的情况下,小智久违地找回了一点被饲养的自觉,他乖乖被牵引着,靠近了林昀儒,明明是从小看到大的脸,明明无数次贴着他的脸颊入睡,为什么现在心会跳得这样快。林昀儒的呼吸打在了自己脸上,烫得让人忍不住缩了一下,躺在那里的人笑了,眨了眨眼睛,轻轻起身,把一个吻印在了自己唇上。
小智当然明白什么是吻,《贝伦与露西恩之歌》是他最常听见的哄睡曲,也直到此刻,他才明白,那些熟悉的曲调,陌生的歌词,主人公指向的是谁;他也才明白,林昀儒走过中洲的每一块土地时,心里都挂念着属于他自己的花儿,即使这朵花,馋嘴贪吃,任性吵闹。
“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黑黑圆圆的,和宝石一样的眼睛。”记忆里的林昀儒,握着自己小小的爪子,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刚刚长大的小狗,还不能完全明白爱是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贝伦与露西恩的故事里尽是泪水,他只是喜欢和林待在一起,紧紧贴着他,这会让他内心充满愉悦。不过无论如何,他想要回报这一份爱,重新启程以后,更为殷勤地找来各种各样的食物,更积极地进行锻炼,以防他的林再次受到伤害,尽管林昀儒时常劝他,晚上不要一个人到处跑,但现在的小智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比起被林担心,他更想成为林昀儒的依靠。
但中洲的情况越来越严峻,无论是洛汗还是刚铎都离魔多太近,远远看了一眼白城,林昀儒便急匆匆带着小智离开,打算继续跨越雪山,一路前往夏尔,小智见过了精灵与人类,还没有见过可爱的霍比特人,他们善良宽厚又正直,还是天生的美食家,他一定会喜欢的。
一定有什么事在悄然发生,林昀儒可以明显感觉到,魔多频繁骚动,不断有兽人大军出动,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他们遭遇的敌人已经完全不是可以靠他们解决的了,林昀儒再三告诫小智,避免应战,能躲就躲。同时二人星夜兼程,在草原与城堡漫长的时光似乎已经成为回忆,他们再次到达了迷雾山脉,风雪还未降临。
可魔多翳影却先一步到来,熟悉的区域放松了二人的警惕,造访金灿灿的洛丝罗瑞恩的记忆涌现,还会再遇见那些美丽的精灵们吗,小智在地上打了个滚,偶然注意到了不远处出现的兽人,不过只是几只哥布林而已,完全可以自己解决。
最近遇见的兽人,整齐划一,似乎经过了训练,甚至有了先锋,这昭示着索隆所掀起的战争已是必然,林昀儒抱着捡到的水果思考,要快点翻过去,黑森林也已经不再安全,埃尔隆德所在瑞文戴尔或许会成为最后的净土。
尖锐的犬吠声打断了他的思考,林昀儒丢下手里的东西,抓着弓箭朝声音跑去。
好多座狼,把变得巨大的小智团团围住了,奥克们也饶有兴致地看着这只未曾见过的物种,试图将其活捉,而小智焦虑地发出了烦躁的声音,于是林昀儒毫不犹豫地举起弓箭,开始射杀座狼,林昀儒的到来极大地安抚了小智,他终于冷静下来也开始了对狼群的撕咬,猛力甩开身边的座狼和兽人朝林昀儒跑来。
感受到林昀儒已经跳上了自己的背部,小智立刻拼尽全力奔跑起来,将兽人和座狼甩开,林昀儒则在自己背上驱赶着还在纠缠的奥克,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影,小智才敢停下,林昀儒始终没有出声,小智疑惑地回头,只有一个软绵绵的身体滑了下来。
汩汩的鲜血从林昀儒的腰侧涌出,好像把小智的眼睛和喉咙都堵住了,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是什么时候。他看不清楚,他发不出声音,他只知道他的林昀儒现在闭着眼睛,呼吸微弱,突然变得离自己好远。
原来是这样,小智忽然明白了,如果林死掉了,我也会想死掉,即使不能和他一起前往神殿,我也不要再留在这个世界上,露西恩的泪水原来是这样来的。
小智平静地靠在了林昀儒身边,等他醒过来告诉自己现在究竟该怎么做,唉,我又开始哭了,林还会和以前一样抱抱我吗?
“不要哭……”微弱的声音传来,唤回了一些神智。
“带我去,瑞文戴尔……”林昀儒的声音好轻,几乎要听不见,“我不会死……因为我……还想再和你……”
林说了什么呢,小智听不清楚,但这不重要,等治好了他的伤以后,还有很长很长时间去问他。小智抬头望向迷雾山脉,想到上次自己掉进雪里,昏迷中是林把自己抱了出来,那是他第一次察觉到“爱”的存在。
我会带着林翻过迷雾山脉,前往瑞文戴尔,埃尔隆德领主会治好他,到那时,我们再一起去夏尔,去那个美丽的、温馨的,遍地都是霍比特人的地方。
林一定会喜欢的。
fin
彩蛋
“他怎么了,伤的好严重!”一个很眼熟的精灵担忧地靠近了自己,他好像认识我,而且身上有着黑森林的味道。
迷路的小智急忙慌乱地求助。
“我们要去瑞文戴尔参加紧急会议,来,我先帮他简单处理一下,然后我带你们去找埃尔隆德领主。”金发的精灵念起了咒语,林昀儒恢复了一点血色。
“走吧,我们去瑞文戴尔!”
(留给中土粉的小彩蛋,小智偶遇了前往瑞文戴尔参加护戒会议的莱戈拉斯,因为很小就跟着林昀儒离开了黑森林,小智没有太多对于王子的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