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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dom: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eries:
Part 3 of 还没写完但是为了防止我忘了我得找个地方放着
Stats:
Published:
2025-02-08
Updated:
2025-02-08
Words:
8,354
Chapters:
1/3
Comments:
1
Kudos:
1
Hits:
12

【伊罗】Herzzeit/心的时间

Summary:

没洗完,完成度20%

Chapter Text

人设如下,其余提及/出场人物均为原设或者自创:

人物 种族 职业 阵营
伊欧菲斯 高级吸血鬼 蓝衣铁卫 狂猎
罗契 男夜魔 黑帮老大 亚甸

伊罗,游戏剧情背景。cp向甜文。

一些可能和原作剧情有冲突的地方(虽然因为我没写完可能看不出来):

1、剧情背景是从一代结尾开始写的,我的理解是杰洛特杀了刺客之后冬天就回凯尔莫罕了,路途中和停留在维吉玛的丹德里恩作伴。我实在不相信从九月刺杀发生到次年四月这么长一段时间杰洛特都陪着弗尔泰斯特(主要是这样让我很难编);

2、查wiki是说亚甸的货币是马克,但是马克的汇率太高了我又没找到其他有具体介绍的货币单位,干脆亚甸我也写的用奥伦;

3、因为原著文化设定实在有限,相关的神话典故均来自于希腊神话。诗歌多引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作品。文章结尾有对应的注释和背景参考。

试图改变一下风格,这篇写了点中世纪文风到自然主义/现实主义的过渡,读起来可能古典风味浓厚,很枯燥,不像同人文。反正愿意看就看着玩玩吧,情节描写部分参考是福楼拜,感情互动和独白部分参考是尤瑟纳尔。


市政厅尖顶、石墙,花纹繁杂,多梁柱,三层台阶,两座塔楼,内里嵌着格格不入的彩色壁画和金红山纹。亚甸先王的传说和被他葬送的猛禽野兽,如今都变得灰扑扑的。阳光斜射下来,闪闪烁烁,一丝一缕的细线金光灿灿,碰到底层券廊的大车,散为暗影。就像寻常年轻人,伊欧菲斯的影子融在暖烘烘的午后和一声盖过一声的呦吼中,犬吠声、马鸣声、铁石相击的锵锵声、欢快的小手鼓与低半拍的琴音,夯实了土路。这儿满是心不在焉的商户,由厅门到角楼,摆了几排。

最热闹的是个粗布摊子,伊欧菲斯懒散地瞧了几眼,麻布、褥子、马络和硬皮革一类的东西挤作一团,边角处颇为不易地堆着汤匙、篦梳和白色小碗;地上摆着汲水用的陶罐,小巧玲珑的茶壶紧挨着大柳条筐,里面陈着硬皮干酪,酿出一股子酸味,圆滚滚的鸡蛋码在旁边,意外地齐整,几个妇人挑挑拣拣,不一会就撇着嘴走开了。

往前去,是家草药铺子,那商人给自己弄了把桦木雕花扶手椅,正舒舒服服地坐着,不大的摊位上各类草药摆得很开,都蔫了。考虑到他贩卖的是健康,当地人便原谅了这种逾越,心怀崇敬地拨弄着干巴巴的野草。再往后,尽是些果蔬和廉价小玩意,香膏、玻璃弹珠、布娃娃、滚边缎带、坠子耳环乱糟糟地堆在篷车带花环、镶花边的矮桌上;珍贵点的,还有银蜡烛台和歪歪扭扭的祭司小像。

这街上最不得了的是个鎏金珐琅的银罐,里面插着含露而立的百合、向日葵、牡丹、白水仙。卖花的小姑娘四处张望,伊欧菲斯丢下几枚奥伦,买了十来朵纯洁的小百合,编了顶颇为漂亮的花环,想了想,又缀上毛茛、丁香,还有丝缨,自己颇为满意。

小玩意儿一下子缤纷起来,惹得路人看了好几眼。

伊欧菲斯顶着花环,有点吃不准自己该去哪。河边对他爱搭不理的生物不见得会因个不起眼的礼物动容,他配得上更好的。伊欧菲斯想起蜂蜜、奶油、蜜饯和香料这一类的东西,觉得自己太现实。但叫他去想宝石、翡翠与珠宝,他又不乐意,因为太俗气。最后他依照本能行事,觉得他香甜得就如葡萄酒之于人类,野浆果之于蝙蝠。

他在河谷对面望见他,蹄子哒哒踏着土,身姿影影绰绰,一半没入流金。一半隐于花海,树木蓊郁,绿阴翳翳,伊欧菲斯只能瞧见大片浅淡的光斑,闪出淡蓝、微红或明媚的黄。泥土松软,水汽萦绕,他涉水而来,光斑渐渐轮廓分明,树上是梨花,树下是杜鹃,河岸是鸢尾,野谷上是小雏菊。渐渐近了,那身漂亮的黑皮肤就像夜做的绸缎,一下子蒙住了他的双眼;身上的亮纹却是皎皎月光,把思绪和理智洗的一点不剩。他迫不及待想询问美人芳名,他一直是个有礼貌的吸血鬼。百合成片成片地长着,黄蝴蝶四处乱飞,血红的玫瑰开在美人身旁,蓝色的勿忘我随风而舞,心里面横七竖八地陈着乱糟糟又轻佻的比喻,就像被踩碎的青草。随后伊欧菲斯打了个喷嚏,不知道是因为花粉还是因为急躁,脱口而出了一个最蠢的,“那喀索斯 [1] 。”

男夜魔回头赏了他一蹄子,仿佛是因为受惊,远远跑开了。

他却陶醉地想那含情脉脉的褐色双眸。

一只手拦住了逡巡不定的伊欧菲斯,面前站了个矮小人类,戴顶脏兮兮的毡帽,穿一件长袖衬衣,外披栗色外套,粗胖的脸上架了副眼镜,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

“好先生,您会喜欢这个的。”

按本地惯例,一般称呼没婚配的正派人叫“好先生”。有时候,假使牛在耕田里踯躅不前,也会得到这种声调哀切的雅称。伊欧菲斯想着人家背地里会怎么编排他——这蓝衣、佩剑、凶神恶煞、手缠百合的外地人,衣角还沾洗不净的血污——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这恭维。

好先生瞧了几眼,接着矜持颔首。像是为了炫耀偏僻的河谷竟能孕育伟大的文化风尚似的,小眼睛书商在市政厅的穹顶下或卧或立摆了不少装帧典雅的书,羊皮纸的色彩比蔬菜铺子还滑稽。

“您需要这个。”

伊欧菲斯来了兴趣。商人用这坚定的口吻迷住了不少乡巴佬,他们便冥顽不化地把他当成本地文化生活的伟大旗手。

书商寻摸了一阵,一脸胸有成竹,踢开碍事的箱子,咂摸着嘴,“您可走运啦,这书不好找。我瞧一眼就知道您需要这个。”

“您错了,我不需要。”伊欧菲斯推开对方递过来铺满灰尘的《士兵,好好保养你的剑!》作势要走。

书商急忙挽留,又掏出好几本来,细细看过去,尽是风流浪子的故事,还都是些老存货,在他认识弗尔泰斯特之前尽数读过了。要论花样,古往今来都差不多。

“人总是得有点欲望的嘛!”

商人朝他挤眉弄眼,他不为所动。

他指了指胸前的百合,“这事儿我见得多了。”

商人遗憾地摇了摇头,“其实……”

伊欧菲斯抢先一步说道,拨弄着胸前晃荡的银片:

“免了,我自己亲眼目睹过,不是很想看其中诞生出的虚构文学。”

书商听了这话,终于确信眼前是个邻国来的大人物。或许是文雅的用词打动了书商,他颇为动情地轻轻念起来:

“她走在美的光彩中,像夜晚

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满天;

明与暗的最美妙的色泽

在她的仪容和秋波里呈现:

耀目的白天只嫌光太强,

它比那光亮柔和而幽暗。 [2]

伊欧菲斯摇摇头,“丹德里恩。”

接着像是很感兴趣似的继续说道,“陛下听过一次他的歌,后来才念给露易莎夫人的。”

商人没指望着得到什么回答,乍一听,还以为是在想象中。他惊叫起来,带着喘不过气来的激情,紧紧盯着伊欧菲斯,两手直抖,脸色发红:

“我就说!别人哪做得出这种韵律!”

伊欧菲斯又说了几桩无关痛痒的桃色艳闻,书商便默许了他随手乱翻的行径。

“爱情呵!在这幽僻的林野间,

有安全和狂喜交缠在一起,

这儿是你极乐世界的版图,

你在这儿成了真正的神! [3]

说到头,伊欧菲斯又语调轻快地念起来。仿佛自己置身河谷,爱情女神正朝他俩微笑似的。

“我认识不少诗人。丹德里恩是真正的大师!”

这便是说,他刚刚讲的故事会变成这地方一段时间内的谈资了。

商人叫喊到,越发激动,咳了两声,不带喘气地继续说:

“他的诗里有我们当今已经找不到的东西。纯真啦、柔情啦、凝聚欲出的泪珠啦……”

表达很费力,打着不知所谓的手势,东扯一句,西扯一句,恨不得真成为当地的文化旗手。

“那自然。浪漫与抒情只是诗歌的表面伪装,相信您也明白,诗歌动人之处不在于用虚情假意的美来迷惑我们,而是使真切地动情成为一瞬间的永恒。美便是真,真就是美。他也有辞藻华丽的颂歌,但无论怎么说,正如大师自己的说法揭示的那样,朴素是最高真理,但人们往往害怕自己的朴素被视为贫困。他绝不是贫困的那个,有限正是因为他不愿引入愚蠢浪漫的陈词滥调。我想,您一听到‘无情的女人,漫步在……’这样的词句就会直摇头吧。”

伊欧菲斯说着话,心不在焉地想要如何形容他的美丽,头前后一摆,就是张含惊带怒的脸;他一面追忆,一面补足,恨不得用手去捧起蜷曲的棕发,细细亲吻,好似他的唇是玫瑰蜜;一面喃喃叫着“我的心肝”,直让柔情蜜意清泉似的叮咚直流。不过他所能想象到的,也只和重重一踢没什么分别。

“当然!当然!”商人惊叫起来,为久等不来的理解激动不已。

伊欧菲斯笑起来,愉悦地回味韵律在舌尖上跳动,就像一次预演,“你见过他?”

“几个月前大师来过,唱了两个晚上。”

于是商人又唱起来:

“热情力图伪装,但因深文周纳

反而暴露了自己;有如乌云蔽天,

遮蔽越暗,越显示必有暴风雨,

眼睛想掩饰内心也总归枉然。

因为热情无论躲在什么假象里,

那终究是装模作样,易于看穿:

冷漠,嗔怒,甚至轻蔑或憎恨,

都是它的假面具,但骗不了人。 [4]

“是啊,是啊。眼睛想掩饰内心也总归枉然。”

他对那毫不留情地狠狠一踢真的毫不在乎,只觉得喉咙发干。顶着的花环似乎引来了几只蜜蜂,嗡嗡叫着“假使有个吻的话、假使有个吻的话!但骗不了人!”

伊欧菲斯赞叹着,随即问道:“诗人就一个人?”

“不不不,一个白发猫眼的怪胎陪着。在楼上接了几个散活。”商人厌恶地吐了口唾沫,咕哝着,“他竟然胆敢扬言我们的生活需要改变。”

随即猛地住了嘴。

“那人是大名鼎鼎的白狼。丹德里恩的歌里没少唱。若不是杰洛特,恐怕还要闹乱子;他虽年纪轻轻,却会随机应变。这说的便是刚踏上猎魔之旅的杰洛特。”

商人面带讶然,“您知道的真不少。”

“杰洛特人不坏。”伊欧菲斯在维吉玛见过杰洛特,听说则是在更早之前。正是中午,碧空烈日,他刚处理了几个死囚,惹了一身腥味,顺着郊外的灌木丛和槭树,随意捻了几支野蔷薇和荨麻的草茎,不消抬头,就知道金色的眸子盯上了自己。随后他痛快地承认了,倒也没招来银剑或是些更粗鲁的对待,所以他开玩笑般地亮了亮尖牙,早在两百多年前,他就不怎么渴求鲜血了。猎魔人耸耸肩,只问弗尔泰斯特知道多少。国王没法洞悉所有秘密,红发男人只是一厢情愿得觉得他需要被拯救。而伊欧菲斯觉得这很有趣,不用爪子却用律法杀人,就干到了现在,几乎百依百顺,不怨怼也不出错。他和杰洛特,他们都比弗尔泰斯特苍老得多,却一齐听从这个年轻男人的命令,就人类来说,他十分高雅,而又十分自负;十分雄才伟略,而又十分游移不定。士兵在他旁边,感到一种晕乎乎的魅力,仿佛蒙荣誉的召唤,暖洋洋的,不禁感动起来,为这男子献出一切。情人们称赞他伟岸,将军们称赞他果决,穷人们称赞他仁慈。王权叫他自命不凡,他便不信诸神,这一生只为两个人祝祷:他的妹妹,他的女儿。两个女人共享同一个名字,承受同一个男人同样无能为力的爱,在乱伦的癫狂中,命运女神递出了血织的红线,他生平唯一算得上糊涂的错事,便是紧紧抓着这红线,先以姊妹的生命喂养,后以臣民的惨死延续,不肯松手。

“您和大师说了一样的话。”

“猎魔人总归不好过,他们和怪物一样都正在消失。”杰洛特又一次帮了弗尔泰斯特大忙,伊欧菲斯则精心演好滑稽剧里的忠臣,这足够让两人一齐走过阴翳下的死人堆。在血的臭味和植物蒸腾出的热气中,猎魔人扒拉了点儿并不值钱的财物,大摇大摆地晃了晃,国王给他的金币已散成血雨,于是他便怎么也改不掉这无伤大雅的省俭;伊欧菲斯则像个真正对弗尔泰斯特忠心耿耿的人类那样,带着远胜验尸官的精准,一寸一寸仔细确认了尸体的身份和信章——他关心被剖开的躯体远胜关心未被剖开的真相。杰洛特低声同他交换意见,不时用嘲弄的眼神望他,特别是在伊欧菲斯煞有其事地宣称他得对得起弗尔泰斯特付的一年两千奥伦时;他认为自家陛下运气够好,还能躲过不少毒酒冷箭,于是两千奥伦便可长长久久地一直领下去。他还保有不少吸血鬼的古老钱币聊以自慰;在数个百年后,也只剩这一捧刻着鹰钩鼻的奥伦能让他忆起红发男人存在过的事实:如一声粲笑与一句叹息,一缕心酸和一股激情。人铸的金属竟比它的主人活得更久,那人的精神呢?吸血鬼的身体亦即永恒,于是伊欧菲斯便没法相信永垂不朽的魂灵这种说法,尽管大地上到处都是不甘的人类化做的妖灵。人类是最不缺乏奇迹的种族,只是叫他看来,那些奇迹大多令人不快。回程的路上他同杰洛特聊了不少,最后满怀遗憾的发现,就像所有古老造物一样,猎魔人也在渐渐凋零。世界正慢慢萎缩,人类称之为胜利,他隐约记得,在遥远的南方,怪物竟被当成一种稀珍保护起来。而怪物杀手,永远遭人唾弃。

商人点点头,“我会记住的。”

忽然间,他开始好奇那俊俏的男夜魔有没有给杰洛特一蹄子了。猎魔人有张看起来老成又善于倾听的脸。他甚至还相信智慧造物的神话。

“所以?你们真的不在乎那个男夜魔。”

铺垫够了,伊欧菲斯便懒得兜圈子。

商人脸颊蓦地涨得通红,“先、先生,您、”商人支支吾吾了半天,“您别招惹他。”

“我去问市长他会说实话吗?”

商人摇摇头。轻声说道,“晚上。掉书袋酒馆。”

于是伊欧菲斯拿了一本《与吸血鬼共度的夜晚》,脸色颇为正经,朝商人晃了晃手中血红封皮的书,“你正在做这件事。”

商人爆发出一连串大笑,先前的压抑荡然无存,“好先生,别拿我取乐啦!”

说着,他神神秘秘地压低嗓音,“不过,我这还有差不多的东西。您可以先读读。”

伊欧菲斯带着商人送的《与男夜魔共度的夜晚》和自己花二十奥伦买下的《与吸血鬼共度的夜晚》,颇为满意地踏上了去二层的阶梯。


对于一屋子的警卫和寥寥两个办事员来说,前厅略显拥挤,廊壁上浅色石雕里的先王已被磨花了,如同他们留下的淡淡回忆,都损耗了大半。伊欧菲斯老老实实地通报了姓名、职位和来意,交了两把佩剑和十字弓,便被卫兵客客气气地送进去了。里间不太明亮,玻璃很花,烛火不旺,瓷花瓶里只见浑水,全无春意。光透进来,变成昏冥的影,让伊欧菲斯瞧不清靠墙的书架上到底落了多少灰。橡木桌子上散着印章、鹅毛笔、小地图、几叠信件,一个鼓囊囊的红色绣线布袋子,里面间或有关于他的报告。

既无火光,又无花香,只有多枝烛台点着两张心思各异的脸;一路看来,要伊欧菲斯说,这座可怜兮兮的二层小楼,竭力装出富丽堂皇的样子,却远非精灵的优雅华贵,只是人类徒劳无功的仿制。尽管如此,跟镇上摇摇欲坠的木制小楼比起来,倒也足够气派。

市长没抬头。伊欧菲斯抱胸而立,懒得装出几许敬意。

“逃过来的松鼠党我解决了。顺带还有一打孽鬼,几只有些饥不择食的腐食魔。”

市长胸前绑了把长匕首,匕首旁边是金红的亚甸文章,着长袍,肘下有板甲。他抬起头来,审慎地打量着,翻弄起乱丢的信件。夹出一张来,放在烛火下:

“伊欧菲斯是吗?大名鼎鼎的蓝衣铁卫指挥官,就您一个人?还有,我竟不知道蓝衣铁卫干起了猎魔人的行当。”

伊欧菲斯掸了掸衣角,接着道:

“好心帮一下我们可爱的邻居。弗尔泰斯特也是这么关照的。谁都知道亚甸现在不好过,农民起义层出不穷,贵族吵吵嚷嚷,尼弗迦德虎视眈眈,北方的柯德温也不是好想与的。内忧外患啊市长大人,今天是几队松鼠党,谁知道这几个头脑发昏的精灵背后站着谁呢?他们可不是什么聪明的生物,被南方佬摆过一道,再许以自由之名,就愿意傻乎乎地卖命了。您这镇子现在还太平,但这儿靠近上亚甸,过几天可不一定了。”

布袋子被戴了两枚银戒指的手推给他。

“这里有三百奥伦,比我几个月前给猎魔人开的价高出两倍。那头子有说什么吗?”

“这是另外的价格。”

伊欧菲斯耸耸肩。

“三百五。”市长老套地踌躇了片刻,然后变得很果断。

“你要买的是我对弗尔泰斯特的忠诚。”伊欧菲斯摇摇头,三枚百合的徽章在烛火下光亮如新。

“那您可以走了。”

“您不好奇他们想干什么吗?”

“他们已经死了不是吗?事实上,这里不欢迎屠夫。”

伊欧菲斯冷笑一声。

“萨琪亚。”

市长从再次毫无必要的文件中抬起头,“请转告弗尔泰斯特,他无权插手我国事务。”

“您错了,德玛维需要一个交代,现在真相站在我和弗尔泰斯特这一边。”

他定定地看着公务员,抛出了自己的筹码。

“您想要什么?”

“我看见,你们这还有另一个麻烦。”

“好先生,您不是河谷人,不需要搞懂我们这的风土人情。”

镇长用了个时髦的文雅词。

“不管怎么说,那是个丑陋的怪物。”

伊欧菲斯违心答道,替杰洛特补充,“猎魔人有时候不杀他们以为有智慧的生物。”

“没错,没错。”市长拍着桌子,大声嚷起来,颇有几分击节赞叹的意味,“他就是个怪物啊!山羊的角和山羊的蹄,这些愚蠢的乡巴佬怎么就看不出来呢。我真是搞不懂他们在幻想什么,心甘情愿地把钱交给一个根本不需要钱的生物,诸神啊,鬼晓得那魔鬼把钱都花哪去了。四个月前,那白发怪胎,也用这种说法,夸口要了我三百五十奥伦,解决男夜魔,加上周边乱七八糟的各种怪物。他一边清剿水鬼,一边打听了不少那色情狂的事儿,三天后,他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会解决这个麻烦,让河谷的税收一分不少地流向德玛维,而不是那个长角的怪物。丹德里恩怎么唱的来着,‘胜利的英雄阔步在覆灭者中间’,我还以为真能这样呢,结果呢!他就这么不声不响地走了,带着我预付的一百五十奥伦。骗子!小偷!强盗!那夜魔毫发无损,除了做披肩的丝绸更光滑外,我看不出他有什么变化。真是应了那句‘还是那幽灵日久而变得很怯懦’,这就是他们‘怪物杀手’的信誉。”

他做了一个轻蔑的手势,“于是我明白了,我们不需要别人对我们的生活指指点点。现在泰莫利亚人也想来试试?”

“所以这究竟是怎么了?”

“你都看见了?”

伊欧菲斯点点头。他并不细想自己究竟要探出些什么,只是那身影折磨着他,一颗四百年来缓慢跳动的心,头一次尝到心烦意乱的滋味,要是那姿影朝他一笑,该多么欢喜。

“你想知道?哈,大概五六年前,这怪物跑到这里来,不知道对当时的市长做了什么,”他拍了拍手,发出了嘲讽的一笑,“竟然搞了个身份,独自在河边划了块地,慢慢聚了一小伙恶霸,大概三十来个,自己则是最好战的,本地的商贩都给他交钱,他便过起国王的生活来了。我鬼迷心窍的前任全都视而不见,任凭他在人类社会烧杀劫掠。你敢相信吗?一个夜魔,见不得光的东西,竟然在收人类的保护费!杰洛特还跟我讲了个故事来解释这一切,修桥的巨魔,真是可笑。”

“这事你不告诉德玛维?”

伊欧菲斯懒洋洋地问道,基本上没怎么相信这些说法,他已经明白了这个故事的本质,饥渴的耳朵与肉体的需要一齐梦想着红玫瑰的脸颊与白玫瑰的胸脯,诗歌便乘着翅膀飞进庸人的梦。他们追寻着欢愉、热情与迷恋这样的字眼,现实里越贫乏,韵律便越美妙。那弯角长蹄的生物统治了河岸这边,人们想给他爱,可他却要钱。本该是柔弱无辜的生灵,这只却不知怎么极其善战。于是一股忧郁笼罩着小镇,人人脸上写着明晃晃的迷醉与求而不得。这里成了怪物的领地,王权自是格格不入,一旦有了渴望,人们就有权选择受何种苦。

把钱给他,自愿或非自愿,总归是个念想。

市长还在喋喋不休,他便继续想那双眼睛,那是种赭石的色彩,一半藏在长睫毛的阴影下,清透如黑曜石,一半在被阳光染成淡棕,甜蜜如太妃糖,层层叠叠的色彩带着冷漠,眼睑一闪,便把包裹在里面的他撕的粉碎。

那儿的花一直攀到他的膝盖,色彩斑斓的,是春神驻足之地,他可爱的小夜魔显然比眼前这个了无生趣的男人有情调多了,伊欧菲斯干脆调动记忆,调起情来,“他们说的对,你真是双眸含春。”

他真该飞起来追上乱踏的蹄,但又怕吓住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他的小克罗丽丝,带着阿瑞斯的心,阿佛洛狄忒的气息与阿多尼斯的身体 [5] 。其实那生物算不上英俊,面部太硬朗,表情太倔强,踢人很用力,品行很恶毒。更何况,身体瘦削了些,线条欠柔,他有一千个一万个不好,足够让伊欧菲斯痴痴着迷。他想到,杰洛特秋末辞别弗尔泰斯特,动身回凯尔莫罕,打这经过,伴着唱了半辈子爱情的诗人,有了些不清不楚的奇遇;如今春意正浓,也许他该问问猎魔人,怎么讨一只夜魔的欢心?

他又想,用不着那么麻烦,看来这夜魔不喜欢爱,而喜欢财帛,那干嘛呆在这小镇上呢!他的小羊,巴望打架,巴望奢侈,要是他愿意去维吉玛,那该多好,那儿又一切叫人难以忍受的残忍和一切叫人瞠目结舌的雅致,他的两千奥伦,他那可怜巴巴的两千奥伦,连买串红宝石都不够的两千奥伦……但不能叫弗尔泰斯特发现……伊欧菲斯从市长的话里寻找蛛丝马迹,编造他还没遇见他的那段生活,细细掂量他在河岸间盛开的模样,但那样子永远和当前分毫不差,他只踢了他一脚,绝情的生物啊!

想到最后,想象变成了毫无裨益的事情,只让他越发忘不掉现实的烦闷和粗劣,伊欧菲斯眨眨眼睛,颇为严肃地对市长宣称,“我会帮您解决这个麻烦的。”

“等等。”市长微微叹了口气,颇为踌躇地问道:

“您头上顶着的那是个什么玩意?”

这话像阵风,乍然吹起百合的清香,在寒酸灰暗的内厅荡出一阵旖旎。

“这个呀,这是河谷送给我的礼物。”伊欧菲斯挡不住微笑,因为心里的姿影,微微幸福着。


厅堂很暗,晚霞进不来,稀稀拉拉的烛火里几个人在玩牌,或掷骰子,夹着本地粗话,亮闪闪的奥伦在皲裂黝黑的手心里来回晃荡;几个汉子赖在角落空地里,正醉醺醺地拳斗,一旦有人头破血流,他们便哈哈大笑;正中的壁橱前,一个粗布麻衣的中年妇人擦洗着雕花杯子,面前的柜台放着长面包、圆底酒瓶,还有陶罐里的猪油。浅淡的灰影在开着小花的樱桃枝下浮过,伊欧菲斯甫一进来,所有人便直勾勾地盯着他。

他面无异色地走到柜台前,“双人份的煨小牛肉、填馅煎饼,上份甜汤,再来点儿酒。”

灰发妇人应了一声,转身点起壁橱里的瓶瓶罐罐:

“你是泰莫利亚人?来点那边的酒?”

伊欧菲斯摇摇头,“苹果酒。”

妇人朝他打趣,不好意思地抹了把前胸的油点子:

“好先生,您长得可真俊。瞧这绿汪汪的眼睛,亮得像宝石,美得像软玉。”

伊欧菲斯拿过苹果酒,喝了一大口。眼睛一眨,那夜魔的脸蓦地浮现,像新苹果酒的颜色,软嗒嗒、亮堂堂的,深颜色的皮肤上搭着丝绒料子,三角样式,以银线秀出花簇树枝样子,下摆缀着玛瑙流苏,“你们这儿有更好的。”

他语气舒缓,神色安宁,叫人看不出是真心还是玩笑。

妇人一愣,便只当他什么都知道。

“他可没您这身气度。可凶了呢,瞧您也会用剑,像个骑士老爷。他呢?心比皮肤还黑。”妇人摇摇头,不欲再说。

伊欧菲斯这才惊讶起来,但想到市长的说法,又觉得这夜魔会用剑倒也不稀奇。

“对了,您是来干嘛的?”

“解决这儿的松鼠党。”

妇人敛了神色,“客人,找个地方坐吧,东西一会就好。”

本地人纷纷低下头,继续心不在焉地玩起牌来。伊欧菲斯呷一口酒,翻弄起商人给的书,慢慢等着。他的确生的俊雅,头发乌黑,额头饱满,身姿挺拔,手臂结实。像颗橡树。斟酒的动作带着点高傲和矜持,翻书时的那副神情,要让本地教众说,这年轻人有张“活似圣徒般的脸”。

书的内容和他的想象并不一致,或者说,只喜欢发财的男夜魔与他的同类确实不太一致。书中记着几段秩事,用词猥亵,语气粗俗,叫人直倒胃口,什么“又要!再来?不行啦…别强迫我…”打架的事儿被竭力写得活色生香,引人想入非非;像调情,一场对调情的拙劣模仿。

写不动了估计一月初写完

太阳斜下去了,月亮就又回来了,湿润的空气在夜里压下来,花叶便微微颤抖了。那一蹄子的力道忽然显现,开始是错愕,接着是钝痛,然后是酸涩,最后化为眩晕,他在旋转,世界绕着他旋转,烛火、板壁、刻着百合的剑、房间角落的大箱子、摆着书的小木桌、一片摇曳的花海,还有星辰,无穷无尽的星辰,他第一次明白了人类何以要在五月节上舞蹈,没有微微的迷醉与狂热,人便无法承受生命的甘美;眩晕化作双翼,他旋转着,从旅馆沉闷的落寞中坠落,在一片花海中坠落,他的心轻到压不弯一株花,世界在两极之间摇摆,思考融成一股激情,他只知道他越想越欢喜,越想越心神不定,期待或迷惘,他只期待那轻灵的影轻启薄唇,为命运下个决断。


[1]那喀索斯(Narcissus):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爱上了自己水中的倒影舍不得离开,整日与倒影为伴,最终油尽灯枯而死。死后变成了一朵花,后人称之为水仙花。

[2]原诗为拜伦《希伯来歌曲》中《她走在美的光彩中》,穆旦译本。这首诗其实是拜伦写给一个服丧寡妇的。在这里挪用成了丹德里恩作,弗尔泰斯特念给露易莎。

[3]原诗为拜伦《唐璜》第一章八十八节。

[4]原诗为拜伦《唐璜》第一章七十三节。唐璜算是西方历史上一个伟大的诱惑者的形象,是一个有意识的勾引者。在拜伦的笔下也是追寻自由与浪漫的英雄式人物。

[5]克罗丽丝(Chloris):掌管春和花的女神。

阿瑞斯(Ares):战争之神,被视为尚武精神的化身。

阿佛洛狄忒(Aphrodite):性欲女神,代表爱情与美丽。

阿多尼斯(Adonis):春季植物之神,希腊神话中最著名的美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