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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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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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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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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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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大九】怀璧其罪

Summary:

香港安然无恙。

Notes:

一个假如王九长得真的像阿占的故事。有一点大九和一点九+信。

Work Text:

王九自己做了大佬之后会发现,其实大老板也不算是个坏大佬,充其量只能说是个普通大佬,在大佬中处于中游水平。比上不足,比下绰绰有余。他那个时候会觉得大老板不好,是因为他认识了蓝信一,然后便忍不住要拿龙卷风和大老板作比较。和别人作比较是人生不幸的源泉,大老板本是准备教他这一点的,但还没教到这一课他自己就先死了,王九于是很快认定——死得太早才是人生真正的不幸。

大老板是王九的大佬。他的大佬死了,王九实在没什么特别感觉。大老板有把龙头椅,他活着时不准王九随便坐,现在王九终于可以坐。坐了半刻钟又觉得不舒服,龙头椅威严,但连搭脚的地方都没有,于是很快又不坐了。椅子空在那里,像纪念一个古怪的东西。王九知觉周围的人都在等他做点什么,或是等什么降临在他头上。但他丝毫不在意,照旧生活,直到蓝信一终于找到他问,还唔跑路?要我揾条船畀你啊?

点解我要跑?

他们都话是你杀了大老板。

“我吗?”王九用手指着自己,瞪大眼,“我好大能耐。”

“怀璧其罪,明唔明啊?”

“不懂。”

“我其实都唔系很懂。”信一坦然承认,“但我大佬常说呢个词。”

王九想了想,龙卷风爱说什么他不晓得,但大老板爱说的词无非就那么几个:丢,你老母,砍死你,很失礼吗?这些词更简单直白,而且可以随意组合,显然好过龙卷风的词库。

“那下次你问问你大佬啊。” 王九说。

 

王九向信一隐瞒掉的部分是,他确实想过要杀大老板。但这种事想归想,真的要动手总不太好。就像以前大老板还说要砍烂他的脸,但最后也没真的动手一样。世界上的事不是言出必行的,这点倒是学会了。

况且,王九就算真的要跑路也决计不会乘船跑。当年他偷渡来香港,在船上挨了七天七夜——真的七天七夜,不是香港人讲大话时惯用的修辞手法——下船的时候身上沾着不知是否是自己的排泄物,走起路来脚下如同踩着棉花。大老板的人捡到他,带他去打黑拳,被人拿来当沙包打,打得他以为自己无疑会死在那里,然后大老板才捏着雪茄出现在他面前。

“我呢度好公正嘅,”大老板说,“点到即止——打到起唔嚟身就停手。你唔好一直爬起嚟,我哋自然就停手咯。”

王九瞪着面前的人,他眼睛被打肿,快要睁不开。那时他还几乎听不懂白话,靠类似动物的直觉,他说,“不要。”

大老板嗤笑一声,不知在对谁讲,“从边揾嚟嘅野狗?人话都听唔懂。” 后又想了想,把手里的半盒朱古力奶递到他眼前,“这个请你饮,好唔好?”

王九鬼使神差的接过来,只啜了一口,觉得如饮仙露,恨不得整盒都塞进嘴里。这话听起来好笑,但他活了一辈子,还不知道世界上有这种味道。半盒朱古力奶眨眼间喝完,王九一时呆坐在地上。周围的人笑起来,连大老板都笑,笑完了才说,“你唔使起来了。”

他抬眼看眼前的人,大老板把雪茄含在嘴里,含糊不清地问,“以后跟我混啊?”

 

上天恶毒,这句话王九听得明明白白。他把朱古力奶的盒子压扁在手心。

 

那天之后,王九没再去打过黑拳,他替大老板收租、讨债,然后再干一些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会容许的事情,身上经常沾着很多人的血,A型B型AB型,大老板懒得管他。然后坊间终于传言,说大老板不知从哪里捡了条疯狗。王九对这种话也没有好恶,他以前真的见过一条疯狗,没日没夜的在叫,也咬人,被它咬过的人死了,不久之后狗也死了。这是他对狗的全部认知。

又一段时间后,大老板开始零零落落的带着他出去抛头露面。忘了是哪一次,反正是陪大老板去金殿喝酒,秋哥也在。王九很安静的站在大老板身后,低着头,白话他已能听懂不少,但讲得还是不好,所以能不开口就不开口,需要他动手的时候大老板会让他知道。吃喝了半个钟左右,秋哥好像突然注意到他的存在,先看了看大老板,又看了看他,不知在想什么,最后抬手点了点,“这兄弟有些眼熟。”

“后生仔啦,脸都没长完,长得都差不多啦。” 大老板低头喝茶,很慢的说。

“不是哦,” 秋哥也慢条斯理的说,脸上还挂着笑,像准备给某个很盛大的东西揭幕。
“他长得倒有几分像阿占。”

桌上的空气凝结了一瞬,大老板扭头盯着王九的脸,像第一次看清他的面目。王九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大老板却先不知从哪里摸出把刀,很响亮的扔在桌上,刀身击到桌面的声音清脆,透着不祥,王九不由退后一步。
大老板继续喝茶,“那划烂他的脸咯。”

他话音刚落,身旁几个小弟夺步上前,如蓄势待发就等这一刹,王九心下一沉,觉得有人从后面摁住他的脖子,然后便是天旋地转。他还没来得及运气,秋哥又抬了抬手,几个人提线木偶似的停了动作,怔怔看了看秋哥,又看了看大老板,一时僵着。
狄秋仍带着笑意,“大老板,乜意思啊。显得我个人好小气,”说完又从桌上拿起副不知是谁的墨镜,扔到王九面前,“遮一下就好啦。”

大老板没说话,王九想了想,还是拿过墨镜戴到脸上,他以前没戴过墨镜,此时戴了也没特别的感觉,只觉得世界在眼前黯淡下来。像谁把黑夜从屋外拽到他面前。
大老板此时瞪他,“还不谢谢秋哥?”

王九点头,“多谢秋哥。”,讲完又在心里想,也不知要谢你什么。

 

等酒局结束,天已很晚,或是很早,总之夜色已经变得浅淡。狄秋先走,大老板又叫了宵夜,包间里浮着冷掉的烟气酒气,桌上剩下小半条鱼,裸着一身白骨,鱼头正对着王九的位置,像在指控凶手。

大老板点起烟——他其实常年抽雪茄,已很少抽烟——似笑非笑道,“划烂张脸,总好过命都冇。 你说是不是?”
王九点头,鹦鹉学舌样的重复,“划烂张脸,总好过命都冇。”
上位者很宽厚似的笑笑,“墨镜还不摘?扮靓给谁看?”,王九闻言摘掉墨镜,又顿时觉得屋里亮得刺眼。大老板眯着眼打量他,像检视一件旧家具,半晌才道,“不是吧,长得真的像阿占吗?”,又如梦初醒,“你不会就是阿占个仔吧?”

王九不知这问题的答案。身边小弟探头道,大佬,年纪对不上的。另一个小弟问,大佬点会不知他像不像陈占,当年都没见过吗?大老板皱眉,见你老母,杀人王来的,名字就几晦气,我见他做什么?几个小弟又赔笑,王九还是不说话,觉得自己正被卷进某种事物中,大老板捏起那个墨镜看了看,又扔回他眼前。
“戴着吧,” 他说,“牌子货,几好哦。”

 

几日后,大老板带王九去了九龙城寨,说是要与龙卷风谈生意。这一次只带他一人前去,王九几乎成日呆在果栏,不太出街,香港对他来说是字面意义上的花花世界,吹过的风都是暖的,街上的人讲一种不属于他的语言。在繁华的地段,霓虹灯牌鳞次栉比,如通往天国的阶梯,在王九的噩梦里,他会被从天而降的灯牌砸死,气硬功没能救他。但此时大老板走在他身前,看起来心情颇佳,不像在担心任何事情。

“城寨是龙卷风地头。” 大老板说,“他这个人,有时讲规矩,有时不讲规矩,都好难懂。”
“哦,”王九点点头,“那我……应该讲还是不讲?”
“叫你讲规矩你又懂得几多规矩?”大老板冷笑,“入了城寨,乜都冇讲啦。”
王九在心里说好,然后就把嘴巴紧紧闭住。

大老板走了几步,又说,“不过龙卷风那里好多公仔书,不是为这个,我都不愿来。” 王九似懂非懂,他感觉城寨也不像是会有公仔书的地方。里面阴暗狭窄,有老鼠从脚边跑过,一条细长肮脏的道路连接另一方更加混沌腌臜的处境,宛如行走在一个濒死之人的内脏里。

他跟在大老板身后走,弯弯绕绕,然后才终于见到龙卷风。大老板不向龙卷风介绍王九,只是很随便的寒暄了一句,但龙卷风点支烟的功夫,目光落到王九身上三次,看得一次比一次深,像在用刀子砍他的肉,砍到底,到此又不再看他,只专心和大老板说话,好像他们嘴里这单生意真的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也像王九脸上沾了什么很残忍的东西,他实在看不下去。大老板举重若轻,龙卷风请他们吃饭,大老板便埋头认真吃猪扒饭,最后把冻柠茶喝到底,吸管在杯子底空空作响,生意也谈得水落石出,甚是满意。

龙卷风用烟指指王九,“刚收的小弟啊?”

大老板才发现王九站在这里似的,抬手拍了拍他,“叫龙哥啊。”

王九很审慎地开口,“龙哥。”

龙卷风扯扯嘴角,沉默了一瞬。他的眼睛也和王九的一样藏在墨镜后面,不知是不是也是为了避免太像某个死掉的人。

“以后同大老板好好干。” 他最后说。

 

从城寨出来时,太阳刺眼得像子弹,王九把墨镜戴回脸上时,大老板一巴掌拍在他后背上,“丢,看来你真的像阿占。”

王九想了想,终于问,“是坏事吗?”

“人人都知秋哥同阿占是世仇,你话呢?” 大老板自顾自往前走,然后回头看他,没顾上手上还夹着雪茄,做了个双手抱头的姿势,“头发,留长点,遮一遮脸哦。”,走几步,又回头看他,“再找把黑伞啊。出门打着伞,少让人看见啦。”王九依旧点头。又是几步,大老板还是不依不饶扭头看他。王九几乎以为这一次大佬肯定要说“还是把脸划烂得了”之类的话,但这次他只是语焉不详的笑,喊他伸过手,然后塞了把钱过去,“请你饮朱古力奶。 ”

王九把钱攥在手心里,像攥住那个纸盒子。

 

自去过城寨一次之后,大老板和城寨有交接的事便交给他去做。王九如今对这个迂回的地府已是熟门熟路,他去城寨,有时能遇见蓝信一,有时能遇见龙卷风。蓝信一一开始很提防他,后来又大概略微能容忍他。见面几次后,信一终于问,城寨那么黑,做什么还要戴墨镜?王九想了想,他那时已依言把头发留长,黑色的长发攀着脖颈渐次生长,如同某种爬行动物附着其身。他很是自信地甩了甩头发,说,型咯。信一觉得莫名其妙,后来甚至找了根铁棍送他,用于探路,王九走了两步,又被信一拦下,你这副样又像来搞事,又像盲人误入黑社会,算啦。

和蓝信一相比,龙卷风显得很大方,每次遇见都请他喝冻奶茶。比起冻奶茶王九更喜欢朱古力奶,但是别人请客的时候不好挑三拣四,这点规矩他终于还是懂。喝了冻奶茶王九便会睡不着觉,从城寨回来的不眠夜晚他于是就对着镜子练习怎么咧嘴笑。
大老板自己阴晴不定,但不喜欢手下成日苦着张脸,说会影响他的生意。这又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封建迷信,但王九对这种要求亦照单全收。电视上的天气预报女主播有干净漂亮的头发,戴小小的眼镜,笑起来露出刚刚好八颗牙。王九眼睛不眨,有样学样,咧开嘴,肌肉绷紧,各位观众朋友晚上好,别忘了,八颗牙。

他一直住阁楼,空气干燥,嘴唇也总是干巴巴。他学女主播那种笑法,一笑起来把嘴角都扯破了,又疼得呲牙咧嘴,血顺着下巴流下来,被人看到,便传闲话说他每去城寨一趟,都被龙卷风打得吐血。这话兜了一圈终于兜到王九这里,他倒真是气得想吐血。自那以后他决定还是活得随意一点好,于是想怎么笑便怎么笑,笑起来像一个玩具上了很紧簇的发条。嘴角很长一段时间没再破过。

“龙卷风都待你几好啊。” 大老板说。
王九坐在一边,还翻着公仔书,“他自己钟意做好人来的,对谁都好好咯。”

大老板沉默了一下,眼光落到王九身上,又收回来,“我当年听过传言,话龙卷风其实同阿占亲如兄弟。阿占妻儿能躲过秋哥,是他暗中相助。这件事,你话是不是真的?”

“假的啦。”王九很快的说。

“痴线,你又点知?龙卷风亲自话给你知的?”

王九摇头,很平淡的讲,“人人都知他们两个打了一天一夜才分出胜负,有这大把时间,怎么不一起逃跑?”
他抬眼看着大老板。像在认真呈上一样宝物,“或者更好哦,怎么不一起去杀了雷震东?”

大老板气极反笑,踹他一脚,“同你大佬讲这种话?还真是养不熟的狗。”

王九没躲,老老实实挨了一脚,只是讪笑。后又在心里想,其实要杀掉养不熟的狗也可以,你知道的,狗这种动物,反正养不熟也不会走,反正疯狗咬完人就要去死。

 

“不过我留你,也没想太多,只是觉得看狄秋和龙卷风难堪好有趣。”

“他们难堪吗?”

大老板点点头,漫画再翻一页,“非常。”

 

几个月之后,出于王九不了解的原因,大老板似乎和龙卷风交恶,他去城寨的次数愈来愈少。关于这点他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黑社会本来就是黑吃黑,当一辈子兄弟的时候少,被曾经声称要当一辈子兄弟的人砍死的时候多,何况龙卷风和大老板从一开始就连兄弟都称不上,不过是互相容忍,忍到这一步,已是奇迹。王九甚至都要觉得,早早开始互相憎恨也挺好,省去不知几多苦情戏码。大老板后来又特意嘱咐过他,若要进城寨抓人那便进,无须顾忌龙卷风。似乎是铁了心要如何如何,但王九想了想,说,“这不合规矩哦。”

大老板点起雪茄,斜眼看他,“你现在倒懂什么是规矩了。”
“是大佬教得好。”
“不是让你真的去抓走谁,横竖只是做场戏。要打便同他们打,人抓不走不紧要,关键是让龙卷风知我们不怕他。”

大老板讲的话,王九没有不听的道理,但是在他找到机会去城寨做这场戏之前大老板就死了。
从大老板死到王九砍掉蓝信一的手指,这期间他见过信一几次,具体几次他记不清了,反正都是私下见,不在城寨也不在果栏,每一次信一都不咸不淡的劝他赶紧跑,到最后一次,后者像恍然大悟,说,“我明了,你其实是想同大老板一齐死,是不是?”
王九愕然,“真的当我疯了?”
“不然呢?你知不知有几多人眼馋果栏,大老板死了,自然落到你手里,但若证明到是你杀人,按江湖道义,他们也得替大老板报仇才行。你不跑,不就是找死咯。”

王九想了想,把烟灰弹到地上,“靓仔,你都馋果栏哦?那来跟九哥混啊,龙卷风那边我都可以替你讲。”

信一骂他,王九也照旧和他胡闹,后来他们又聊了什么,反正都是很平淡的话。临别前,王九终于正色道,“其实大老板真的不是我杀的。” 顿了顿,又讲,“不过别人要这么认定,我都无所谓。”

信一点头,然后笑他,“我明的。你其实好钟意大老板。”

王九摆手催他赶快走,然后等信一走了他又想,或许他刚刚真的应该说的是,他不是钟意大老板,也不是不钟意大老板,他只是没得选。像喝毒药一样喝下朱古力奶之后就没得选了。既然一切都由不得他,那再谈什么都是多余的。这话听起来消极,不过这个世界上有得选的人都好少,不消多说,你我共处的就是这样的世界啦。

 

从那天之后,王九开始呆在果栏等着,看谁要来杀他,最后等来了的是大老板在外的姘头。年轻的女人上门,哭哭啼啼或心平气和,甚至还有人带着孩子来,像带了个道具,跟在身后,怯生生,又像只幽怨的鬼。

“他走了,我也还是要生活的。” 她们说。

王九很是客气,自然,自然。叫人拿支票本,大老板拿过的笔如今拿在他手里,不管不顾写好多个零,把蛙仔都吓到。在他身后连声说,九哥,够了,够了。

他把支票递过去,又打量她们。漂亮,都漂亮,年轻女人没有不漂亮的。长头发,白皮肤。一张脸和另一张脸重叠在一起,眼耳口鼻,哪来太大区别。

既然这样,王九想,那和我做也差不多咯,大老板说过的,遮一遮脸就好了,看不请脸对我们都好。脸遮上了难堪的就不是我们了。

反正都到这里了,他又开始想象他和大老板做的样子,然后马上大声笑出声。笑得高亢,几乎兴奋。

要多笑笑啊,对生意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对生意好。

对带着孩子来的人,王九更大方,把小孩喊过来,拿一沓公仔书,往面前一放。也不管这孩子到底是谁的种。

“送你啦。都是你老豆的。”

孩子懂事,公仔书接过来,谢谢哥哥。

等他们走了,蛙仔才过来说,九哥,大老板公仔书不好乱送的哦。

公仔书而已,我做不了主啊?

不是啊,都是些咸湿故事来的,给小孩看多不好。

王九诧异,蛙仔怎么当黑社会当到现在,突然迸发出社会责任感了。但转念一想,给细路仔派咸湿漫画的罪名总归不太好,于是他又喊人去把拿了漫画的孩子追回来,不送了。这样一来,又难免落得个给细路仔派咸湿漫画后又把漫画抢走的罪名,但管不了太多。

 

等王九进城寨,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秋哥已经说过了,大老板的死的的确确和王九没关系。这句话到此为止,没有讲更多。大佬死了,按规矩当是头马接手一应事务,大老板没有头马,以前大家把王九当头马,清清楚楚,没有异议。现在大老板死了,本来清清楚楚的事突然就变得不清不楚,秋哥也刻意不去谈,像绕过一条禁止通行的施工路段。

那天王九其实不必去城寨,或者说要怪也不能怪到他身上,欠了赌债的人撒腿就往城寨跑,他只能紧跟着一路追。追到了城寨也接着追,反正大老板说过,逢场作戏咯。他早就发现了,一切都是假的。

消息像风一样在城寨窜,不知道在哪哪个楼转了几个弯,最后传到信一那里,说果栏的新话事人提刀来城寨抓人。王九不知道信一听到这话时作何感想,那时他确实在提刀杀人,只感觉有人从后面压住他的肩膀,另一只臂膊探过来锁他的喉。王九暗自冷笑,一手轻而易举的掐开摁住他的手,另一边手起刀落,砍掉了那个衰仔的三根手指。血溅到他脸上,居然是烫的。

王九动作一滞,皱了皱眉,他修炼硬气功,刀枪不入,百毒不侵,运气的时候几乎对一切无知无觉,连烧到火红的炭火都可以面不改色的吞下去,现在却觉得脸上的血是热的,实在不可思议。

他转过头看倒在地上的人,那一瞬间觉得奇怪,这一切本来都应该是假的,现在好像又不是假的了。然后有一个奇怪的念头闯入脑海,王九手里还拿着那把砍掉信一手指的刀,但他突然想告诉信一,他很讨厌坐船,所以信一真的想让他跑路的话或许不该给他找船,应该找一艘飞机或是跑车。

这话他当然当然当然没有说出口,他再疯都不会挑这个时机说这种话。信一倒在地上,终于开始痛苦地叫,王九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该过去安慰他。

后来龙卷风很快地出现了,他打不过龙卷风,且很快被打得吐血,倒是和当年那个谣言遥相呼应。看来就算是假的东西,时间久了也能变真。他今天莫名其妙的学到了一课,倒不算白来。王九站起身,龙卷风在跟他说什么,但他身上传来沉闷的痛,耳边像有十万只蜜蜂或是苍蝇在叫,实在听不清。

 

几日之后,秋哥又来找他,王九本以为是要责罚他擅闯城寨,但秋哥那边的人说,是害死大老板的人已经找到。按规矩(规矩!王九开始在心里鄙夷这个词)是要交给他处置,但今次差佬快了黑社会一步,那个衰仔已经被关去候审,问王九想不想去见一面。王九不做声,把这番话在心里嚼了一遍,感到好笑,又不是人人都那么热爱记仇,他对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所处的位置颇为满意——反正只有别人恨他的份,他不恨别人。这么想着,嘴上还是答应,见就见啊。像应允了一场决斗。

 

每年约有一万人偷渡来香港,那一万分之一找到了一份灯牌安装工的工作,被老板克扣工资,又受同事嘲弄,他气不过,便在工作时推落了一个灯牌。原计划是多砸死几个人,死得越多越好,最好一个小小灯牌把全香港人都砸死。但也许又是老天有眼,这场不高明的报复行动最后只害死了一个黑社会大佬。香港安然无恙。

大老板死得鲜血淋漓,据说很不好看。王九当时不在,后来也没去看过,具体情形无从得知。葬礼他倒是主持着办了,不开棺,也没法开。在葬礼上,旁人提醒王九,他应当表现得更悲怒一点,王九摆摆手,我大佬不讲究这些的。那人似乎很为难,又说,九哥,那你也不能面上带笑啊。王九用手摸摸脸,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在笑。

 

几日后,王九如约去见那个杀人凶手。对方从一个他没听说过的国家偷渡至此,见面时脸上浮着一层他看不懂的神色。不过不知是那人在狱中无钱打点或是被捕时挣扎得过头,总之他半张脸歪七扭八,被打得不成人形,另外一边又竟完好如初,乍看之下,像在做一个漫长的鬼脸。王九看他的脸,又实在想笑,但这一次忍住了。互相沉默了一阵。他很认真地对眼前的杀人犯说,我很感谢你。对面不说话,他又说,我没讲大话,我很少这么感谢一个人。

还是不说话。

放心啦,我不是秋哥哦,不会找你家里人复仇的。以后若碰上谁,长的像你……哇,不过你确实被打得几惨,我都不敢保证认得出你的样子,不过若真碰上哪位兄弟长得有几分像你,我都不会找人家麻烦——我呢度,好公正的。

“我没有家人。” 对面的人终于开口。语气不像是个候审的犯人,倒像在给王九宣判。

“哦……”王九很心领神会的点点头,“那没办法咯。”

 

从那之后又是半个月。秋哥终于像很大方似的,宣布果栏以后是王九的地头,几天之后要在金殿设宴,迎接新话事人。这个消息传出来,王九却突然觉得烦躁,像有只毛发粗糙的动物住进身体深处,躁得他一连几日寝食难安,遇上了一个欠了钱的瘾君子,他大白天把人家手指一根根斩断然后扔去喂狗。几只流浪狗凑上来,舔了舔血便走了,竟也不吃,手指散在地上,很落魄的样子。

挨到约定的那日,他眼下已泛起青色,人堪堪瘦了半圈,面上没什么表情。不像去赴宴,反倒像要去吊唁大老板。连王九自己也这么觉得,于是出门前给大老板上了三柱香。

他想,会不会由我来把你杀了才比较好。想到这里就够了,王九制止住自己,再往下想下去就又不好了。

到了金殿,一切如常,秋哥在,龙卷风在,还有这个哥那个哥的都在这里,他推门,走进去,马上有好多好多双眼睛落在他身上,像一场突兀的雨。尴尬的静默了片刻,然后不知道谁先说了一句,恭喜啊,之后四周响起一些高高低低的附和。
王九冷笑一声,摘下墨镜胡乱扔到桌上,转身落座,“恭喜乜嘢啊,恭喜我大佬死咗?”,秋哥瞪他一眼,王九也坦然看回去,到底没再多讲,那顿饭剩下的时间里,他都表现得从容。当晚是秋哥做东,点了一桌子价格昂贵的菜,开了很多酒。王九匆匆扫了眼菜单,可惜没有马拉糕。他现在特别想吃,不知道为什么。

几个钟后,还是秋哥先走了,然后这个哥那个哥也走了。剩下王九和龙卷风,两人似乎都觉得没有说话的必要。

王九面前还剩小半盏普洱,他盯着茶水看了一阵,突然说,“其实我不喜欢冻奶茶来的。”

龙卷风抬眼看他,“从前请你饮,也未见你拒绝过。” 想了想,又说,“信一几中意冻奶茶,所以我总觉得后生仔都爱饮。”

话都都这里了,王九便顺势问,“信一呢?”

其实他本来想的是,他要问龙卷风——你养得狗呢?——但这句话在舌头上转了一个圈,没有吐出来。

“信一……”
龙卷风停了停,像要回想一个很久未见的人。
“信一就还是信一。”

王九点头,自觉这其中肯定有谎言的成分。他只是留长发,戴墨镜,便觉得被强行脱胎换骨了一番。没有谁能被砍完三根手指之后还是原来那个人。

我有两个问题。他说。

好啊。

我个样,真的很像你那个好兄弟阿占吗?

龙卷风又点烟。

其实你戴墨镜个样,真的有些像他。不戴墨镜时,倒还好。

王九大笑,把龙卷风烦得几乎要堵耳朵。

第二个问题!王九兴致勃勃,笑得太过,眼角都泛泪。

怀璧其罪,究竟是乜意思啊?

龙卷风终于也笑,俯身靠近他,食指和中指夹着烟,去点他胸口。“你有罪的意思咯。”

王九没有闪躲,任由烟灰落在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