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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风】终身美丽

Summary:

在蓝信一眼里,他爱的人终身美丽。
对电影时间线一通瞎改,大战没有发生过,所有人都好好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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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搬离城寨的第317天,龙卷风决定给自己染发。

历史的车轮不知不觉滚向九十年代,这是最好的时代,作为金融中心的香港一片繁荣,TVB播放着金庸武侠剧,万人空巷追逐港姐选美,劲歌金曲高亢嘹亮,在每一处街头巷尾唱响。

自八六年开始,城寨就进入了拆除阶段,住户陆陆续续搬走,龙卷风和信一也是其中一员。

龙卷风在城寨生活了多半辈子,那里对他而言,既是牢笼,也是安全港。搬出城寨后,龙卷风一时还有些不太适应,信一很贴心,赁了一栋二层的临街铺面,给龙卷风继续开理发铺。燕芬的茶楼和四仔的医馆都在不远处,周围有不少过去的街坊邻居,这种熟悉感冲淡了陌生,让他们的新生活平稳着陆。

没了城寨的重担,龙卷风的生活也闲散了不少。这天上午十点,他的理发铺照常开门营业,没过多久就来了一个学生打扮的年轻长发妹,手里拿着一张杂志切页,问龙卷风能不能帮她剪照片上的发型。

龙卷风看了一眼,裁剪下来的照片上是一个正当红的日本女星,梳着清纯可爱的短发。龙卷风叫不上来她的名字,却隐约记得自己看过她的广告。

“当然可以啊,”龙卷风说,“只是要把长发剪掉,你舍得?”

女仔说:“剪就剪啦,现在流行短发。”

龙卷风点点头,开始专心帮女仔剪发。长长的黑色秀发一缕一缕从他手指间掉落,飞跌在地上。

女仔这时候突然含羞带怯地问他:“阿伯,你家仔今日不在店里吗?”

龙卷风顿了一下,反应过来女仔说的是信一。

信一年轻又靓仔,打扮得好不时髦,白天夜里都要贪靓戴一副墨镜,骑着一部机车日日在街巷中穿行,好生吸引人们的注意。有信一坐在理发铺的时候,来的客人似乎都更多些。这些年轻女仔们背地里议论他,可以说是见怪不怪,龙卷风只是没想到,竟然会问到他这里来。

“嗯,他出咗去。”龙卷风说,语气停顿了片刻,“还有,他不是我崽,我也不是他老豆。”

“对唔住,对唔住,”那女仔连忙说,“我只是看他日日和你在一起,以为你们感情好好,似是父子。”

龙卷风笑了笑,没再说话,专心帮女仔剪发。

他剪得很成功,几乎与杂志照片上没有分别,女仔本就也青春年少,很是适配这一顶短发。女仔很满意,千恩万谢付了钱,还说下次再来。临走时她不甘心地在店里内外张望,似乎想看到什么人出现,最后离开时,神情还有些失望。

送走今天的第一位客人,龙卷风抱臂站在镜子前,打量那里面反射出的自己。

平心而论,他现在确实不年轻了。即使是卅年前冠绝九龙城的靓仔,如今也是倍受时光磋磨,鬓发斑白,皱纹丛生,怪不得那女仔要叫他一句“阿伯”,以为他和信一是父子。若是他年轻时贪玩一些,只怕他的小孩已经和信一一般大了。

以龙卷风的性格,当然不会太在意自己的年纪。只是被人说和信一是父子关系,却叫龙卷风的心,像是被针扎了一下似的,有着微妙难言的刺痛。

他和信一当然不是父子——怎么会有父子像是他们那样,在床上地上墙上门上颠鸾倒凤,两具身体贴在一起,紧密成负距离,直到浑身颤抖,将彼此的欲望都发泄殆尽?

龙卷风和信一的关系,是千丝万缕的:在生活上他们是溺爱纵容的监护人和温柔天真的后生仔,在黑道里他们是如雷贯耳的大佬和忠心不渝的头马,到了床上,他们是痴缠的情人,把彼此的世界搅动得只剩下情欲的漩涡。

所以被人说是信一的老豆,龙卷风难免有些不爽。而他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这种不爽的表象之下,隐藏的是他对拥有一个年轻靓仔作为情人的焦虑和不确定。

自己果然老了吗?龙卷风捏着自己的下巴,在镜子里左看右看。他年轻时候比如今的信一还要靓,不知令港岛多少男女心甘情愿为之倾倒。可是后来,他蜗居在城寨,常年心事重重肝气郁结,头发都熬白了好多,沧桑之态尽显,自然和年轻的时候没法比了。自从城寨开始拆除,信一带他搬出来住在这里,龙卷风的眉头才舒展了好些,整个人看上去都精神不少,但毕竟到了被人叫“阿伯”的年纪,和信一站在一起,还是能一眼看出年龄差距。

虽然知道信一对自己的情感不可能只是因为这一具皮囊,但是恋人总归那样青春靓丽,龙卷风觉得自己不该逊色太多。

这样想着,龙卷风拧开一管染发膏,和漂发剂混合在一起,在缸里搅拌均匀。

“Betty!”他向后边喊了一声。

一个三十余岁的女人探出头来,她是信一雇来的菲佣,曾经也居住在城寨,白天在理发铺帮忙,做些清洁洒扫的杂活,偶尔也帮两人烧饭,到了夜晚就会离开。

“张生,你喊我?”她用带着口音的白话问道。

“嗯,”龙卷风坐在椅子里,表情和声音都很客气,“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咩事啊?”Betty一边擦手一边走出来。

龙卷风看向镜子里,他已经摘了墨镜,眼神都因为想到信一而变得柔和。

“我想请你帮我染发。”龙卷风说。

*

信一早上起来的时候,龙卷风还没醒。

两人如今住在一起,一楼是理发的铺面,二楼用来生活起居。龙卷风曾说反正房间宽敞,要和信一分房睡,信一哪肯愿意,死皮赖脸要和龙卷风睡一张床。

龙卷风愁得直揉眉心:“唔好以为我不知你想做咩,你也不看我几许年纪,你才廿几岁,和我睡在一起定要天天擦枪走火,我这把骨头哪里受得住你磋磨。”

“不会啦大佬,”信一又是蹭他肩膀又是亲他手指,想尽办法和龙卷风撒娇,“我会考虑大佬的身体,不会让你受累的。”

可怜兮兮狗狗眼实在杀伤力很大,龙卷风一时心软,最后还是点头答应。结果信一嘴上信誓旦旦说得好听,还是日日要让龙卷风受累——倒不一定每晚都做那种襄王神女的好事,实在是信一聒噪又黏人,要亲要抱要哄,花费龙卷风好多心思,不比每晚都躺着被肏轻松。

眼看大佬没醒,信一也不舍得叫醒他,自己下楼买了早餐,给龙卷风留在桌上,然后便又出门了。

城寨已经拆迁了大半,但还是有许多乱糟糟的事要管,信一不想让龙卷风费心,所以自己每天都要去残存的城寨看看,安抚一下还留在那里的居民,调停可能发生的矛盾。信一自认自己做不了一个好大佬,他没什么野心,觉得只要同龙卷风在一起就好,做不做龙头,于他而言其实无所谓。可是龙卷风是个喜欢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的人,信一看不下去,他觉得大佬已经为城寨操劳了半辈子,难道还要终其一生为城寨鞠躬尽瘁。所以劝服龙卷风从城寨搬走之后,信一自觉扛下了“城寨福利委员会”的所有工作,他做不了一个好大佬,只想做一个贴心的好情人。

这座庞大嶙峋的钢铁森林已经拆得七七八八,各种拆除作业也有条不紊。城寨剩下的人不多了,信一转了一圈,和他们打了招呼,依旧笑眯眯邀请他们有空去看望龙卷风,去那家理发铺剪发烫头。好姐问他:“信一啊,你大佬还是飞发,那你做咩啊?”

“我啊,准备开卡拉OK舞厅咯,”信一墨镜下的眼睛弯弯的,“在筹备了,开业了要来捧场!”

和旧日的街坊邻居道了别,已经快到中午,信一要回去和大佬一起吃午餐。从前还在城寨住的时候,大佬也从不开灶,要么和信一出去堂食,要么外带回来一起吃。信一看到路边一家新开的上海生煎铺面,心想要买给大佬尝鲜,还特地买了一些西式糕点,可以下午客人少的时候与大佬一起吃茶。

回到理发铺,门庭空落落的,信一问Betty:“Be姐,我大佬呢?”

Betty在水池里洗毛巾,回头对信一说:“张生上楼去咗。”

信一点点头,对她说:“辛苦你了,先回家吃午餐,下午再来。”

把一楼铺面暂且落了锁,拿了餐具和茶壶,信一上楼去找龙卷风。没想到这大中午的,龙卷风竟然关了浴室门在洗澡。

信一没想那么多,他摆好饮食,烧了热水给大佬沏茶。最近潮热,大佬应该喝点熟普洱,祛湿健脾。

正在给龙卷风沏茶的时候,身后传来开门的动静,信一没抬头,一边倒茶一边说:“大佬,你怎么大中午冲凉,我给你买了刚出锅的生煎包,新开的店面,据说是上海正宗风味——”

身后的人久久没有回应,信一举着茶壶回过头,先还是眼睛漫不经心地一瞥,但在看清身后之人此刻的模样后,信一的瞳孔定住了,再也不能挪动分毫。

龙卷风刚才冲了热水澡,浑身散发着潮湿温热的香气,像是被包裹在一层似有似无的朦胧白雾里。

而在信一眼中,大佬俊朗的面容上,霜雪一般斑驳灰白的头发已经不见了,变成了漆黑如墨的青丝。

因为刚洗了澡,头发也未曾仔细打理,所以没像平时那样全部向后梳去,而是有一缕垂落在额前。黑发再配上这样的造型,显得龙卷风年轻了好几岁。

信一的手里还不自觉握着茶杯,被热水轻轻烫了一下之后,他才反应过来,连忙放下手中的东西,向龙卷风走去。

龙卷风站在原地不动,直到信一走近,年轻人抬起手,触碰他还湿润的发梢。

“大佬,你染发了。”信一说。

“嗯,”龙卷风微微点了点头,“怎样?”

他做惯了上位者,多年来都是沉稳不惊的模样,此刻却难得有些局促,嘴唇也忍不住抿在一起。

而信一这时候才突然像是从梦里醒来一样,手指向下,掌心握住龙卷风的后颈。这里是习武之人的命门,轻易不让人碰,信一用了一点力气,但龙卷风只是顺从着这个力度前倾,直到年轻人凑过来,在他唇上半吻半咬的厮磨。

“大佬好靓。”信一发出轻声的呓语,不知为何,龙卷风竟然从信一的口中听出一点隐藏在痴迷之下的恼怒。

果然,信一紧接着说:“大佬不许出门了。让别人看见你这么靓,我会生气。”

龙卷风差点笑出来。信一听到大佬不小心发出的气声,知道这是龙卷风又在笑话自己幼稚,所以怀抱箍得更紧,牙齿也在龙卷风肩膀上不甘心地磨一磨。

龙卷风抬起手环抱住信一,轻轻拍着年轻人生气到紧绷的后背,像是哄孩子一样哄他:“好啦,我明明阿伯一个,除了你还有谁会稀罕啊。”

“那最好不过了。”信一赌着气说。他手上用力,搂着龙卷风的腰,把大佬的双腿抱离地面,憋着一股劲走了好几步,直到来到床边。期间信一也没松口,在龙卷风的下巴锁骨上又咬又啃,搞出不少痕迹。

两个人一起栽倒在床上,信一抱着龙卷风滚了半圈,把大佬压在自己身下,抬起头用亮晶晶的狗狗眼睛盯着他。

“可以吗?”信一假惺惺地问。

这有什么好问的,龙卷风心想,好像他真能拒绝,信一也真的会听一样。

看他没反对,信一得寸进尺地重新凑上来吻他,手也从龙卷风松垮的睡袍衣摆里伸进去,在龙卷风还微微湿润的温热皮肤上游走着。

“大佬是我一个人的,”信一煞有介事地宣布,“不许打扮那么靓,让别人看到,我要吃醋。”

龙卷风:“哪里有刻意扮靓,只是染个发……唔。”

他剩下的半句话,被信一吞进一个不讲道理的吻里。

*

信一小时候第一次见龙卷风,是在一个雨天。

老豆已经三天没有回家,特地赶来照顾他的阿姨呼唤他回屋吃饭,但小小的信一不肯答应,仍然执拗地站在门前。

台风就要过境,天穹上乌云密布,飘着千丝万缕的细雨。这纷杂的雨线才只是序幕,未来几天,港城都会泡在洪潮一样的大雨里。

一辆机车伴随着黄色的车灯,破开绵密阴暗的雨幕,在信一家门前停下来。

隔着隐隐绰绰的雨丝,七岁的信一看到一个身材干练的男人跳下机车,迈着一双长腿向他走来。男人上身穿着一件皮衣,黑发有几缕被雨水打湿,略显凌乱地贴在额前。他走到信一面前,在避雨的屋檐下蹲下身来,浅色的墨镜镜片之后,是一双不知是否因为淋雨而变得湿漉漉的眼睛。

“你是不是就是信一呀?”他柔声问道,因为蹲下的关系,视线和信一齐平。

而信一回望着他,有那么两三秒里完全失语:他和一张如此秾艳华丽的脸容近在咫尺,在绝对的美丽面前被冲击到发愣。

他好好看,小小的信一当时想,脸还不自觉地红起来。

而把他的反应误解成害羞的男人随手抹了一把额头的湿发,一个不经意的随手动作在信一眼里都潇洒到令他头晕目眩。他放柔声音,又问了一遍:“你是不是就是信一呀?我是你爸爸的朋友,他要出差几天,拜托我这段时间先照顾你,你和我回家好不好?”

信一甚至没有犹豫半秒,立刻就点点头同意这个安排,还凑过去想牵男人的手。

“信一!”阿姨听到动静从房间里跑出来,有点戒备地盯着男人,“你真的认识他?”

不,不认识。信一想,刚刚才第一次见面。

保育院的老师说,不可以和坏人说话,他们会拐跑小孩。可信一觉得,这个男人这么好看,他怎么会是坏人?哪怕他真的要拐跑自己,信一也觉得心甘情愿。

男人的手上还带着雨水,摸起来有一点凉。信一自觉地主动牵着他的手,幼小的身体紧紧贴着男人被雨水泡得潮湿的裤腿,男人正在向阿姨解释,信一听到什么“我是蓝森的朋友,他现在回不了家,我会照顾信一”。

他会照顾我,信一想,心里竟然还有些雀跃。阿姨帮他收拾了一点东西,放在一个背包里,男人脱下皮衣,把信一包裹在散发着皮革味道和淡淡香气的怀抱里,把背包甩在背上,让信一坐上机车。

在离家的路上,雨下得越来越大。信一窝在皮衣为他撑起的小小世界里,浑身上下没有沾到一点雨丝。他有点笨拙地用短短的手臂去抱着男人的腰,幼小的心里满怀对这个陌生男人的新奇和依恋。这份异样的情感来得莫名其妙,而彼时太过年幼的信一只懵懂地意识到一件事:这个男人给他的感觉,也许就叫做“钟意”。

我好钟意你啊。

这句话在未来的十几年里,随着信一一点点长大,始终在他的心里生长,从若隐若现的幼芽,到如今枝繁叶茂。现在,信一终于能把从一个雨天就走进他心里的男人压在身下,带着近乎虔诚的痴迷和眷恋,在他为自己打开的身体上一寸一寸烙下吻痕。他内心的情意和他的吻一样滚烫,如果真有一把刀,信一也会毫不犹豫地剖开自己的胸膛,给男人亲眼看看自己心头翻涌的热血:一直是你,始终是你。从前只有你,今后也不再会有别人。

“祖哥哥……”信一低低地呼唤着这个名字,他在床下总是很恭敬的,只有在这个最亲昵的时刻,叫出对方的名字才更加令人脸红。

龙卷风闷闷地呻吟了一声,算是当做应答。宠辱不惊事事沉稳的大佬在床上有着格外反差的一面,反而变得很容易害羞,招架不住年轻人热情如火的攻势。

“信一……”龙卷风把手背搭在眼睛上,避免直接和年轻人对视,来逃避此刻赤诚相见的羞耻,“下午有人约了来做头发……你别弄得太过分。”

信一笑了一声,他在人前有多听话乖巧,人后就是翻倍的恃宠而骄满肚子坏水,笑声里都带着几分显而易见的算计味道。

“好啊,”他说,“祖哥哥乖乖配合我,我们早点结束,还能吃完饭一起睡午觉。”

龙卷风在溺爱孩子这方面一向是天赋异禀,信一被惯成今天这幅样子,怎么想也有他一份责任。龙卷风模糊地应了一声算是勉强答应,窗外正午时分的天光正盛,这处房子采光很好,在光天化日做这种事,让龙卷风感到说不出的别扭和羞赧。

“祖哥哥乖,”信一这时候成了哄孩子的那个,“躺下去,并住腿。”

他今天没打算插入,虽然信一最爱的就是亲身体验大佬身体里的温度,用密不可分的方式来证明两个人同频共振的心跳和喘息,但信一也一样擅长忍耐——有一次他射得很深,也许是清理不到位,龙卷风后来发烧了。信一照顾了他两天,愧疚又难过地意识到,原来大佬也并不是钢筋铁骨,所以他要更加小心,加倍疼惜。

信一躺在龙卷风背后,硬挺勃起的阴茎塞在龙卷风并拢的双腿间。龙卷风常年习武,身上肌肉分明,可是腿根处的嫩肉,是最为娇柔敏感的。信一的一只手臂揽在大佬腰上,鼻尖贴着龙卷风的后颈,满足地嗅着他的气味。

“你是狗啊。”龙卷风用手推一下信一的脑袋,热热的呼吸弄得他很痒。信一总是这样,热衷于在他身上闻来闻去,还要留下各种齿痕和体液,像是标记地盘的小狗。

“是啊,”信一用犬牙轻轻咬着龙卷风后颈薄薄的皮肤碾磨,“所以你不可以对我不好,这是虐待动物。”

“我什么时候……虐待过你。”龙卷风微微喘着气说。信一的手臂横过他的腰身,搭在他的小腹上,握住他同样勃起的阴茎,套在手心里揉捏。过去的二十年里,龙卷风一直是孑然一身,他不钟爱酒色情欲,唯独在和信一在一起之后,恍然发觉自己也是眈溺欲望的俗人。来自信一的亲吻和触碰,都能让他这具沉寂了二十多年的身体迅速给出反应。他的阴茎很快膨胀起来,在信一手心里变成沉甸甸的一根,任由身后的年轻人握在手里把玩着。

信一的阴茎同样在他闭拢的双腿间进出,柔嫩的腿根肌肤很快被摩擦得湿热发红,不知是谁先流出来的清液把龙卷风腿间沾染得湿漉漉一片,信一每次挺动的时候,发出的轻微声响都带着淫靡的水声,让见惯风浪的龙卷风都觉得脸上发烧。虽然没有插入可是信一还是细心地抓着他的阴茎帮他撸动,在腿缝中抽插的性器偶尔也会从身后顶到龙卷风的睾丸,像是一下突如其来的电击,让人整个身体都不由自主地微微一震,蔓延开酥酥麻麻的快感。

“大佬,”信一的下巴搁在龙卷风肩头,柔软的卷发轻拂过龙卷风的脸颊,整个人都像是一只粘人过分的家犬,“好钟意你啊。”

信一是个聪明玲珑的人,他怎么可能想不到,龙卷风突然开始染发,一定是有不可言说的焦虑?信一太习惯揣摩大佬的想法,他和龙卷风朝夕相处二十年,从情同父子到恰似夫妻,他已经用七千多个日日夜夜把琢磨龙卷风这件事做得驾轻就熟,龙卷风哪怕皱一下眉头,他都能心知肚明。

但信一同样也是一个狡猾奸诈的小坏蛋,他才不会说什么“我永远爱你,你怎样我都喜欢”。大佬愿意为了他花心思,信一暗自得意还来不及,怎么会辜负大佬的一片痴心?

而且,信一永远不会告诉龙卷风,这二十年里,信一有过怎样的煎熬和不自信:自己是不是还不够好?自己是不是还不够强?大佬会喜欢他吗?大佬为什么会喜欢他,是因为他是大佬亲手带大的小孩所以不忍心拒绝,还是因为他真的足够优秀到大佬愿意给出青睐?

信一知道自己长得靓,虽然在他眼中,自己还远不如大佬年轻时那么靓。但这已经是他最大的优势,所以信一费尽心思把自己打扮得更加出众。他像一只骄傲求偶的孔雀,在心上人面前展现自己靓丽的羽毛,看似自信十足,其实内心格外不安:点解,今天这身精心搭配的装扮,大佬会不会喜欢呢?

这样的猜测和揣度,在信一心里已经发生了千万次。现在,终于也轮到龙卷风反过来,信一又是得意,又忍不住觉得怜惜。

其实想想,信一从来都不希望龙卷风在他们的关系里觉得不自信:大佬这么好,哪怕他不是信一的爱人,只是他的师长和养父,也值得信一心甘情愿为他肝脑涂地。

心思百转千回转了无数圈,信一长长呼了口气。他的阴茎突突跳动着,射在龙卷风紧闭的腿间。龙卷风也不自觉地弓着腰,在信一手心里一股股射出来。

两个人的身体都发了汗,隔着还没完全褪去的衣衫,密不可分地贴在一起。信一通彻地想着,他不该有那么多小心思——他爱大佬,就应该明明白白,一一话给他知。

“大佬,以后可以不用染发的。其实白发也很靓,我也很喜欢。”信一从背后抱着龙卷风,鼻尖像小狗一样在大佬肩膀和后颈上嗅着。龙卷风的体温伴随着两人共用的沐浴乳的香味萦绕在信一鼻腔,让他觉得好安心。

龙卷风这时候已经有些困倦,在半梦半醒的时候,他的警惕心不再那么浓重,也能毫不设防和小狗说两句真心话:“我是怕自己看上去会不会有点太老,同你不合衬。”

“怎么会,”信一喃喃地说,搂在龙卷风腰上的手臂又收紧两分,恨不得把怀里的人揉进胸腔里,“你都唔知你有多靓仔,我小时候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好靓好有型。”

龙卷风低低笑了一声:“你也说了啊,那都是你小时候。都十几年前的事了,我现在也是阿伯一个了。”

信一的脸埋在龙卷风肩膀里,声音闷闷的:“我不许你这样讲。在我心里,你永远都不会老,永远最靓最有型。哪怕是有两根白头发,也和别人不同,是最靓最有型的白发,我都一样钟意。”

龙卷风抽出一只手,拍了拍信一环在他腰上的手臂:“傻仔。”

说是这样说,龙卷风还是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镇定和心安。人人都知道他是在道上叱咤风云,有名有姓的“龙卷风”,觉得他摧枯拉朽,以一当十。可那些把他近乎神化成传说的故事里,人们都忽略了他也只是一介凡人,是一具会老去会病痛会萌生退意的血肉之躯。与其说他是“龙卷风”,不如说他是一架风筝。看似高飞云端,其实却飘飘荡荡,毫无所依。

可是后来,一个男孩出现在那里,他痴痴地仰望着风筝,追逐着风筝飘荡的轨迹,向风筝张开双手。

于是,风筝终于落入他的怀中。

从决定和信一在一起之后,时隔二十年,他终于做回张少祖。他不再是龙卷风,因为风停驻在信一的怀里,有了形体,长出心脏,被爱和依赖滋养,不再是泥塑金身,重新蜕化成一个凡人。而蓝信一会把这个会老会痛,会焦虑会吃醋的凡人抱在怀里,黏黏糊糊地亲他哄他,说祖哥哥在我心里就是最靓的,你怎样我都喜欢。

想到这里,张少祖轻轻笑了一声。被爱的感觉让人生出无限的自信和勇气,就连时光和容颜似乎都变得不足为惧。

“好啦,以后都听你的。”张少祖低声说,不知是在说给信一,还是说给自己。

“大佬说咩啊?”信一在背后问他,他的卷发扫过张少祖的脸颊,让人觉得痒痒的。

“我说,”张少祖回过头,在信一嘴角啄下一个吻,“以后我跟你啊,大佬。”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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