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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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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蓟县男会让我不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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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12
Words:
3,854
Chapter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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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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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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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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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今晚不聊维云斯

Summary:

一场跨越城市的暴雨打乱了三个人的生活计划。

Work Text:

维云斯要去出差,没说几天,只是慌慌忙忙地打包出门。行李箱里装着制服电脑充电器,脖子上挂着耳机。他总是在工作之后厌倦烦躁,但是对现状又无可奈何。他可没本事含着金汤匙出生,自然得和这种劳碌的生活和解。

剑圣在厨房里听着维云斯对他喊,他得赶紧出门,别赶上暴风雨交通堵塞误了飞机。

剑圣点了点头,只说了句:“别忘带充电器。”

维云斯冲到厨房,节约时间,什么都别说,亲一下——告别的吻还是别省,虽然有一种被押赴宁古塔的美,维云斯英勇上路。他俩默契,不由分说,但是日子琐碎平常,再默契的人也得磨出令人生厌的老茧。

他倒是乐得维云斯多出差,把整间房子留给自己随意使用。他一边哼着“我是一个松软面包”,一边把擦干的盘子放回架子上。每一种盘子都是三个,一个给他,一个给维云斯,一个给他们偶尔来做客的朋友——说是朋友,其实也没那么亲昵,那是维云斯前任,也没那么疏远,毕竟三笙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

剑圣随机播点音乐,著名歌手唱着爱情转移,他跟着哼歌,词不达意言不由衷,阳光顺势一转疾风骤雨。他老老实实得出结论,维云斯是不想听自己唱歌才出的门,这极端天气怎么都不能他起飞之前顺利转移。

维云斯在出租车上玩手机,他敲消息给三笙,下雨飞机晚点了,出来吃一口吧,反正你在家也不做饭。对面弹来三秒语音条,声音温柔缱绻,询问一个合适的地点。城市流光溢彩,维云斯倚在车窗上回答,离你家近点的怎么样?三笙说也行,下雨天他不想走远。

他直起身子,对出租车司机说了句:“麻烦去——看到那栋楼了吗,麻烦去那个小区门口的粤菜馆子。”

司机穿过雨幕, 维云斯一个一个字地删除掉给剑圣的回复,对面言辞恳切:你的飞机还好吗?要不要我开车去接你?

三笙在家里举着三瓶香水思考,要么太成熟要么太诱惑,要么不适合这个夜晚。维云斯来见他,还要找家离得近的餐馆,意味昭然若揭。他一个人住,房间被柔软羽绒枕头和地毯包围,地面上堆着穿过一次的漂亮衣服,ipad屏幕亮光闪闪。

一个从来不缺钱又理应不缺爱的漂亮孩子,被人捧在手里却融化的雪娃娃。他选完香水拿着几件外套在身上比划,尝试着选出一件体面又不拒人千里之外的——那些闪亮华丽的胸针徽记一点都不善良,只会刺痛维云斯那颗可怜的社畜心,以至于又开始那段漫长无意义的血统论对话。挑得烦了,他随便找了一件冲锋衣,灰蓝色线条把他藏在防水面料里,他力求极简打扮,让维云斯看到一眼立刻阳痿——开玩笑的,或许吧。

维云斯在卡座里坐定,三笙不会让他出钱,这家馆子说不准都是少爷一时兴起的私产。他看着三笙打着一把黑伞从雨幕里走出来,冲锋衣啊。维云斯捏着袖扣,心想这人现在倒是不爱美了,终于有一天追求实用主义了。他走进餐馆的笑容明亮的让人生厌,维云斯继续想着,真是没受过欺负的一张脸。

三笙入席时手里已然没有那把湿伞,那张漂亮的脸凑过来,说着见到你真好云云。维云斯没好气地给他烫筷子,生怕烫了那双娇贵的手——想来那是一双生来就要捧着爱人脸庞的手,维云斯想了想自己满是怨气的脸,恐怕也不是每一张脸捧起来都是好看的。

他说,我们开饭吧,我还要赶晚班的飞机。

那家店餐点精致可爱,三笙拉过蒸笼摆正咔嚓一张。也不忙着吃饭,只自顾自地玩着手机。别糟践东西,维云斯说着,夹走三个虾饺里的两个,想了想把漏网之鱼夹给三笙。三笙一只手捏着筷子把虾饺往嘴里送,一边还在手机上敲敲打打。

维云斯问,有新欢了?语气听不出情绪,仿若只是朋友间的偶然好奇。

三笙说,没有,有个快递要本人签收,上次说是在我在家时候送来,但是那天我等了一整天也没来,因为暴雨。

维云斯干巴巴回答道,哦,花钱的时候有点计划,别超前消费。

三笙没听,但敲完最后一个字就放下了手机。

他说,我再给你点碗粉,一会儿去机场等飞机估计还得等一阵子,别饿肚子。维云斯挑眉,你给我点碗粉只为了这个?

三笙坐到他身边去——旁观者看来只是关系很好的两个年轻人勾肩搭背,其中一个人看起来喝了不少。

维云斯坐得笔直,三笙的香水味诱人犯罪,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被扼住咽喉的感觉。但是,他妈的,他侧目能看到一节光洁脖颈,那是三笙拿手杀招,维云斯大约只能乖乖就范。

那根根血管排布都仿佛在期待人吻上去,维云斯不动声色切半个虾饺进嘴里,你喝多了。

三笙笑嘻嘻把手放到他腿上,是啊,我喝多了,你能拿我怎么办呢。手掌的温度隔着西裤贴在腿上,维云斯心猿意马,用勺子挖空气,你别碰我。声音太小仿若欲拒还迎,三笙收回手,嘴唇却贴近了维云斯的耳朵:你说你喜欢这样,难道不是吗?维云斯眼神惊恐盯着四周,发现没有任何人发现卡座里的他俩。

坐回维云斯对面,三笙坦坦荡荡拉开外套链子,里面穿一件v领白T恤。维云斯如观武库,默默松了颗衬衫扣子。

剑圣最近如何?他漫不经心提起一个名字。

维云斯说,老样子,过日子就是这样,我们俩都是一介草民没你这个少爷命,工作为了糊口,偶尔一起看看球赛,有的时候吵架,剑圣还让你下次来家里吃饭。他始终无法理解自己的前任和现任为何有这么和平的好关系。

或许是因为三笙的确看起来不是那种会争抢的人类——他与世无争,气质和平圆满,仿若无暇宝玉。剑圣也没什么争奇斗艳的心思,只是布菜的时候把肉菜往三笙那里推了推,丝毫不顾维云斯不满的抱怨。

三笙问他几点飞机,维云斯打开手机发现,哦,飞机延误两小时,现在已经到去机场的时候了。三笙把车钥匙丢给他,说,你开车的时候给我打着电话,我新车刮花了你得肉偿。维云斯转钥匙圈,上面那个白色的毛绒球球剑圣也有一个,你俩一起买的?

三笙拉长声音:不是——大概是之前去活动的赠品,车钥匙上缺个东西提醒我不要乱扔,就顺手绑上了,剑圣那个是公司末等奖,他上次和你吃饭的时候说过的那个。

维云斯不再问,两个人撑同一把伞走向地下车库。雨水被隔绝在电梯之外,三笙说,这里没有监控,便把维云斯抵在墙上吻了下去。他性格讨巧,怎样做都像是在撒娇,维云斯抚着他的后脑,仿佛正在践行自己肉偿的承诺,神情仿若即刻入党般坚定。电梯滴声响起,三笙替他整理衣领——好了,放你自由,现在立刻马上开着我的车离开我的公寓楼,别忘打电话,别忘想我,你穿着这套衣服真是一点不像直男。

维云斯开车出车库,手机里是三笙细细簌簌脱衣服的声音,开花洒的声音,水声里传来欢乐的哼唱。维云斯说,洗完澡就要睡了吗?这么早。

三笙说,没有,他要等那个快递。

维云斯说,哦,那他们工作好辛苦。

他发现太久没有看剑圣消息,恍然间发现自己鬼迷心窍吃饭时对他开了免打扰。不过半天剑圣只有一个未接来电,说他打电话维云斯不接有点担心。维云斯趁着红灯打字说自己在讲公事,一会儿就进安检候机,暴雨即将结束,清场之后恢复正常秩序按序起飞。剑圣发表情包,小兔子点头收到,大抵是顺手从哪个同事群里存的,可爱的不像是他会发的类型。

红灯过去,他融入车流,恍然间好像看到剑圣的车一闪而过——大概只是幻觉,剑圣早睡早起,八成已经在梦里和周公打牌了。电话里三笙还在洗澡,每次维云斯说话他都要关水大喊你说什么,再说一次,他是没安全感缺人陪,而维云斯总是那个最好的倾诉者。心里不装事情,完全不在意三笙和他倒什么样的垃圾。

三笙洗完澡趿拉着拖鞋吹头发,给维云斯电话按了静音。维云斯说你别按,吹风机声音能被降噪降掉,我无所谓你吹不吹头发,但是你还是看着点你的车吧。三笙说我其实也没那么在乎,单纯没听够你声音,再听一会儿。维云斯说那你给我两千块,我现在就不出差了,我在你家里给你穿JK跳舞。三笙说你这就没意思了——等下,我的问题件来了。

门铃确实响了,门口站着他的问题件,三笙果断按断电话,只留下对面喂了几声的维云斯。

剑圣走进他的家里,轻车熟路地把鞋放在门外,任由三笙整个人挂在他身上。

晚上好,他说。

三笙笑着,还是有点潮湿的头发蹭着剑圣的头——他的问题件,他温柔迟钝的问题件。

他温柔迟钝的问题件因为一场暴雨延误了几个小时,足够他和维云斯打几个回合的太极,再借出去一辆车,收到一个半自愿性质的吻。剑圣身上的洗衣液味道和维云斯如出一辙,他们两个的衣服一定是混着洗的,或者干脆两个人的衣服就是放在一个衣柜里的。他们都应当有负罪感,但关系太复杂,负罪感的生成缺乏土壤。

三笙说你背我去卧室。
剑圣说好。
三笙又说不行你抱我过去。
剑圣说好。

他无论对什么样的撒娇都会好好回应的,三笙在剑圣身边——嗯,不是那么舒服,但是有小动物类似的体温,他们还是好好地手牵手,脚趾陷进柔软的地毯,走过那些衣服堆成的小山。

三笙知道他们会在这个夜晚的某个时刻把那些衣服叠好分类扔进洗衣机或者叠好放回衣柜,但是不是现在。他们陷进床铺,陷进一个温柔漫长的梦,小动物们在虚无中尝试抓住永恒,电灯断连的瞬间仿佛地震。他们谁都没有呼唤智能助手开灯,像是一双涸泽之鱼,在接吻的间隙大口呼吸生存必须的氧气。

三笙用手指绕着剑圣的头发——一个像面包一样的男人,香喷喷的软绵绵的,他喜欢,截然不同的喜欢。

剑圣和他在公司活动上第一次相遇,剑圣拿着一大把纪念品发给所有人,也塞给三笙。同事说三笙是投资方,看不起这种东西,结果三笙说哪能呢,便把毛茸茸钥匙扣挂到钥匙环上。维云斯但凡认真一点都能在毛球底下发现剑圣公司的logo,可惜他永远都不关注这些生活细节。

那天活动还包括漫长无聊的大人酒会,剑圣在边缘玩手机恰好拯救了被灌酒的三笙,年轻的男人趴在他身上,说着,你闻起来真的像我爱过的人。剑圣开玩笑,我为什么不能是那个人本人呢?

三笙摇摇头,你不是他,但是你闻起来像是他,不过没关系。

剑圣那晚才知道好说话的漂亮投资方原来不喜欢女孩,虽然彻夜未归,但是维云斯也在加班,没人在意一些露水情缘,直到三笙加入他们的餐桌,并在他们的家拥有了自己的一套碗筷。

他得承认自己也贪图三笙美色,但是那双湿漉漉的眼睛仿若从未被爱过的神情很容易激起人的保护欲望——他看上去好可怜,从未被爱,仿若美丽世界的弃儿。但是这一切像是谎言,三笙身上柔顺的气质又辅证了他的家庭状况,剑圣选择不要深究一切的根源,只做欲望的奴隶。

漫长的夜晚总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时刻,三笙侧过头问剑圣如果维云斯知道了会怎么样,剑圣说那就分手啊。三笙哑然失笑,真是个老实的回答。但是剑圣手不老实,三笙说我问你话呢你别摸我,仿若维云斯无力可笑的反抗。

他们三个真是有一种如出一辙的气质,要么用刻薄的语言修饰,要么就向内收拢直至爆裂,要么就像胡乱散发爱意——真是亲如一家的混乱无秩序。

剑圣凑过去亲他的脸颊,好,我不摸,不过我也不想回答。

三笙说,我也不想回答,咱们仨这样挺好的,要烂烂一起,到时候死了也不用分咱们三个谁爱谁更多——剑圣堵住他的嘴,手移到了他的脖子上——我们不说这个,我们不说这些,三笙,你不会死,我不会死,他也不会死。

我们不聊维云斯,三笙,我们今晚不聊维云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