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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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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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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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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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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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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9

【洛信】录像带的B面

Summary:

之所以叫录像带的B面,是我认为电影就好似A面,洛信的故事就在B面,A面放完了,我想将B面再放给大家看。
所以这篇是完完全全的做最少电影外设定的补足,根据电影本身来的洛信二人。
因为太爱了,所以想为他们写点东西,结果没想到一写就是四万字。
全为电影设定(毕竟电影和漫画原设几乎没关系了。
会在一些特殊词上用粤语代替,比如什么→咩,没有→冇,不→唔,等等,但也并不全是,全靠我当时想没想起来,看到就会知道,反正我是觉得不影响阅读哈。

千人千哈姆雷特,每个人看角色的角度不同,不保证不oo你心里的c。

Work Text:

1.

城寨里常有流浪猫狗,有些是从外头被飞蹿的车流碾进来的,浑身脏兮兮,有些是在城寨某些角落里爬出来的,妈妈把它们拉扯到能走路,就会看到它们颤颤巍巍地爬过烂瓦,会抓老鼠的可能被某家窗户里伸出来的手抓进去,然后又因为不管怎么抓总归是没用的被扔出来——老鼠嘛,在城寨里是除不尽的。

信一经常能碰到,除非心情好或者有时间,否则他一般不会因为它们停留,大多数时候都是用鞋尖拨开那些柔软的小杂种,然后去忙这样那样的事。

城寨里总是有很多事需要处理的。龙卷风除了剃头铺,其实也没别的大事要忙,可是这家打架那家扯皮都让他出面的话,能把他忙得脚不落地。所以这些事,总是让信一去的。

见到陈洛军的那天,信一就在想,又是只流浪狗。

流浪狗通常没有人收留,他们不像猫,能神出鬼没于城寨的每个缝隙,找到一切活物捕捉作猎物。流浪狗通常满身是伤,皮毛卷曲腻成一团,脏兮兮地路过肠粉店门口,会被老板泼刷锅水赶,跛着腿在窄巷里躲无可躲,只能夹着尾巴匆匆忙忙地躲藏进叠楼的阴影里。运气好的会找到出去的路,运气不好的会死在某个出不来的缝隙里,等到发出恶臭,被路过的人骂两句倒霉死狗,然后用长火钳捅出来,扔进沤得看不出颜色的麻袋里,丢到城寨最西边垃圾堆里。

没人在乎过这事,这里是九龙城寨,连人的死活都要有大由头才有人管,更别说狗。

信一也是没时间管的,他忙着帮龙卷风跑前跑后,收租卖粉,有的是事要做,只在闻到腐烂味的时候会在心里记一笔之后得找人来把尸体清了,住这附近的越南佬,老婆上个月刚生了女仔,他收租的时候看到过,还是很小的一团,最容易得病。

然后他就会一拧油门,窜得老远。

而像陈洛军这样大胆的流浪狗,信一确是头一回见。武功不错,人却莽撞,拽着一布袋粉就敢往城寨里冲,碰上店就敢卖——应该是个外地人。他这样想。

外地人不懂规矩。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陈洛军的名字,只叫他光头仔。城寨里没人头发剃得那样短的,开玩笑,他大佬可是专修理发,是忍不了那惨绝人寰的光头在城寨里走动的——除了阿柒,现在在叉烧铺当老板,但人家那颗头是不长头发,强求不来发型的。

光头仔实在是倒霉。信一又这样想,得罪大老板,又一头扎进九龙城寨这个三不管的地方,外地人碰上这种开局,这辈子是难拿香港身份证了。

他怎么知道光头仔想要香港身份证?来香港的外地人,只有两种目的,一是有钱有权,想来这里分一杯羹;二是没钱没权,想尽办法也要留下来。

信一不理解,他从小都在这长大,不懂那些外地客的想法,不过他也没空想,他运气好,被龙卷风带着养大,理所当然地当了龙卷风的头马,平日里除了偶有事端,过得算是轻松又愉快——就连打架也算是他轻松愉快生活的一部分,因为头马就是这样的。

龙卷风是这样管着九龙城寨直到如今的,他身为头马,也将会复制所有的一切,直到他和龙卷风一样大,再把这些交给他的头马。

普通人会觉得他们这样争码头的人是黑社会,是刀尖舔血,但现如今的香港,普通人也没好过到哪里去。所以他的生活确实轻松愉快。

和光头仔不同。

光头仔过得很惨,在光头仔在理发店外的屋檐惨兮兮又直白地说自己想搞钱的一个小时后,信一就搞清楚了光头仔之所以惨兮兮的来龙去脉,这样的事其实可以在九龙找出类似版本起码五十个,大多数试图从大老板手里抢钱的外地人都会死在维港的海水里。全身而退并且还能从大老板手里抢到货或者钱的只在个位数,但最后也总会被找到,流浪狗没有主人,也就没有庇护,手上拿着钱也花不到太阳西落。

可是光头仔运气稍微好点,碰上了他厉害心又善的大佬,愿意帮忙摆平。

惨但是运气不错,这是信一的第一个想法。

硬颈话也少,这是第二个想法。

得到龙卷风的允许,光头仔得以在九龙城寨安身,明明很会打,但是赚的都是老实钱。他抗煤气罐,学着在城寨错综复杂的巷子里找到最快的送餐路线,学着打鱼丸,别人和他搭话他只会讷讷地点头或者咬着酥饼回避,脸颊会被食物鼓出一团,视线直愣愣地丢在阴影里,不知道在想什么。晚上他总是很晚才做完工,没人收留他,他就缩在屋檐上睡觉。信一骑着摩托轰隆隆从街边压过的时候,他会扑腾一下惊醒,一双眼睛在摩托车光里极亮,戒备又警觉地看着他,捂着自己的脚踝。

“怕我抢你啊?”信一只觉好笑,手肘撑着摩托,透过墨镜看流浪狗的脸,夜色黑,那张脸也黑,只有那双眼睛,亮如城寨堆叠房屋夹杂的那线天空中挂着的寒星。

流浪狗不说话,只拽着自己的布袋,翻身下了屋檐,不知道又去哪家屋棚栖身了。

信一撇撇嘴,拧动油门一溜烟回了家。他和光头仔不同,他是有家的,家里如父如兄的大佬正擦剃头刀,见他进来,叼着烟瞥了一眼他的墨镜,“天黑睇唔见呀”

他笑嘻嘻地把墨镜拽下来,帮龙卷风收拾毛巾,聊了几句有的没的,才好不容易关了门,他跟在龙卷风后头,忽然说:“刚刚走路上看到光头仔。”

龙卷风没说话,只有白烟寥寥,从前头飘过来。

“他睡屋蓬哇,”城寨的走道逼仄,信一走在中间正正好好,手不自觉地扣着旁边的墙壁,蹭下来的细碎砂石擦在他指尖,“陈婆窗户外头那烂板上个月刚换,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把它睡烂。”

龙卷风顿了一下,转头瞥了他一眼,烟在昏黄灯光里缭绕,那一眼极短,不过倏忽,“他打架很厉害哦。”

“还算可以吧。”信一撇撇嘴,又像是意识到什么:“诶,他没打赢我啊。”

他的尾音拉扯着,是少年人特有的无赖。

龙卷风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在他这句话落下后很久没有说话,直到他们进了叉烧铺,他一巴掌拍亮了墙上的灯,灰白头发的男人在昏黄灯光下表情冷淡——其实龙卷风大多数时候都是那个表情,但今晚就是不同。

“去睡吧。”中年人坐在桌前这么说,嘴上新点了一根烟,视线不知道透过墨镜投在了哪里。

信一给他点亮了灯,自己上了二楼,他那扇窗外,月亮照着城寨交叠的晾衣竿和脚手架的影子,将玻璃切割成了无数的碎片,他撸了一把自己的头发,沉进漆黑的梦境之前,他在想,这样的晚上,流浪狗大概也会被城寨的影子切成好几块。

不过狗不怕的,太阳升起来,又会把自己拼好再去做事了。

 

2.

九龙城寨满打满算不过六英亩,沿着龙津路从西走到东,只要熟练了那些弯弯绕绕的巷道方向,走完统共需要不过十分钟,是以后来信一常常能碰到光头仔。

男人还是沉默,有时候手里抱着快餐盒,嘴里还在嚼酥饼,九龙的夏季潮湿滚热,汗水从他额头流到眼睛,糊得他看不清路,又腾不出手来擦,只得站到路边,借着墙抵住货物,扯一把自己的黑背心擦眼,他只有那一件衣服,排队接水的队伍又太长,所以他总是凌晨才能找到机会去洗脸。把那件背心脱下来当毛巾,擦干净了自己又搓洗两遍,再凑合穿上,碰上很热的那几天,不用半小时它就干了。

信一晚上要巡城,碰到过几回。没睡觉的时候,流浪狗没那么一惊一乍了,信一的摩托车从他后面压过去,不至于会吓得他蹦一大跳了,只自顾自地接水抹脸。大概是嫌做事不方便,他的头发一直剃得很短,一看就是不知道借了谁的剪刀自己剪的,后脑的发茬跟狗啃的一样,有好几次信一车驶过去,余光瞥到,还以为是哪家用完了不要的清洁球。

水声哗啦哗啦,时小时大。小是因为供水不稳定,大则会惹得附近的住户推开窗户骂他,“三点了,”住二楼的蔡三姐推开窗,“这样用水,白天舍不得排队啊?”

城寨的楼高很低,她倚着窗框,和陈洛军隔不了多远。

流浪狗一般不说话,只会讷讷点点头,抹一把脸上的水才会再补上一句:“不好意思啊。”

“你都洗半个钟头了,”蔡三姐撑着窗,视线往他光裸的上身扫了两圈,语气忽然变了,带着笑,“每天送那么多货,累不累啊?”

陈洛军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知道青年中心楼里的女人们都是做什么的,也见过她们揽客的手段,他对那种事毫无兴趣,可是头一回对上这样赤裸裸的打量,到底还是有些无措,只好低头把自己的衣服从水龙头上拽起来。

“你是越南来的啊?”蔡三姐见他不搭话,并不放弃,今晚风是热的,反正也睡不着。“偷渡客哇,我认识好多的。”

陈洛军只顾着拧衣服,拧得差不多了扯开胡乱地往身上一套,皱皱巴巴的黑衣似皱皱巴巴一张帆,把他往路的一边吹去。

“又去睡屋篷啊?”蔡三姐继续说,“你要不要进屋来啊,让我开心了我让你睡床垫的。”

陈洛军不说话,把沾了水有些湿的钞票塞进装硬币的塑胶袋里,他明早三点又要出工,帮着烤鸭店送生鸭,没时间多浪费。

蔡三姐从二楼探出身,褂衫松松垮垮,从肩头滑到手臂,她其实对陈洛军没多大兴趣,但她自觉看得出老实男人和坏男人的区别,也看得出有油水可刮的男人和手头紧的男人的区别,像陈洛军这种,又老实,手头又紧的,是不会把钱放在女人身上的。

可今晚城寨的夜太漫长了,月亮甚至给了几分薄面,肯照到她的窗前,她便也乐意看陈洛军沉默的窘迫。

“不要你钱啊。”她这么说。晓得是楼里其他女人都睡了,否则听了这话也会笑她,自己就是卖的,倒施舍起男人来了。

被风吹往路那头的男人停住了,转过了身来,月光照在他皱皱巴巴的帆上,热风从城寨四通八达又狭窄的巷子里卷着臭味吹过来,吹得帆轻轻颤动,像是船在水面摇晃。

“你窗外有根电线断了,”陈洛军看着二楼那团纠缠的电线,里面好几根断茬支出来,在城寨里实在是常见,并没有人当回事。——实在是无暇顾及,停水停电在这里都是常事,断落的电线就和空气一样没有存在感。

“那根电线还有电,”陈洛军也没管女人莫名其妙的表情,继续说,“离水龙头近,容易触电,处理一下吧。”

他怎么知道还有电?蔡三姐探着身子去看那团电线,然后又立刻反应了过来,她怎么处理她一个女人!这事得报龙卷风,让他派人来办啊?

她转过头,只见那帆已经飘远了,隐入不远处的阴影里,又上下翻腾了两下,应该是又爬上谁家屋蓬睡觉去了。

冇眼见的男人!她呸了一声,正准备关窗,就听几声摩托气门声响,一束黄光映在石板路上,城寨二把手正靠坐在自己的车上,长腿支在一旁,好似无聊路过,打火石发出噌的一声,火光跳跃在他手心,舔燃烟纸。

“三姐,”像是察觉到她看过来,他叼着烟打招呼,明明年轻得要命,叼着烟皱着脸的样子却又像个老烟枪,“揽客哇。”

三姐被吓了一大跳,信一以往巡城,摩托车声音隔大老远就能听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让人挺有安全感的,但是这样忽然出现,城寨的深夜又黑得密不透风,要不是摩托车有光,她早吓得一缩头躲回屋里了。

她嘟囔着抱怨了一句,也不在意信一会不会听到,瞎扯了两句就关了窗,听到摩托车声远去才有想起来忘记跟信一说一声电线的事了,搞的明天还得特意去一趟剪头铺。

 

3.

有时候陈洛军会碰到信一。

大多数都是在他和鱼蛋妹一起捏鱼蛋的时候,那时候还很早,天才蒙蒙亮,他们要趁早把鱼蛋捏出来,趁着早晨送出去,不然鱼浆就不新鲜了。

在某个时间点,他会听到鱼蛋妹小声和燕芬姐说,“靓仔今日会来买糖给我吃吗?”

靓仔是谁,陈洛军不知道,但鱼蛋妹看出来他的好奇,她举起小手,神秘兮兮地冲他招了招手,一边凑近了冲着陈洛军笑,又唯恐他听不到,抬着小小的头,“我们都偷偷叫信一靓仔的”

她看出陈洛军瞪大了眼睛表示不解,又继续低了头捏了颗鱼蛋,“他穿得很像龙虎门里的人咯~你有冇看过啊,龙虎门。”她眯着眼睛笑,终于像个小朋友,“我不认识上面的字,但是看得懂图画的,里面的人都好厉害哇,就和龙卷风一样。”

陈洛军听了,转过头去看还站在陈峰记门口的信一,年轻人正低头挑塑料罐里彩色的糖,糖纸碰撞的声音窸窸窣窣,融进城寨热闹的背景音里。

暗红色的牛仔衬衫,领带是黑色,大概是嫌弃领带晃得很烦,下摆塞在衬衫扣子里。卷发在天光里被照得微微发亮。

确实很像漫画人物。

+++++

“喂,光头仔,”卖粉的强尼在二楼招呼,“要不要来一根?”

被他叫住的男人停在楼梯口,转头朝他摇摇头,搂着一大摞货又下楼去了,强尼的女朋友懒懒散散靠上他的手臂:“光头仔?”

“新来的,”强尼名字是个英文名,人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城寨人,他老妈在外头怀了他,又把他生在了城寨,说他老爸是个英国兵,所以给他取名叫强尼,小时候他不懂,后来看了一堆片,没看过几个外国人叫强尼的,想问清楚他妈他到底哪国的种,没来得及他那老妈就撒手人寰了。强尼把刚刚没递出去的那根烟点上,叼着看陈洛军从一楼的门洞里钻出来,匆匆忙忙地往下一个目的地去了,“听说被龙卷风打断了一只手。”

“哪只手?”他女朋友闻言抻着脖子去看楼下人的背影,可是陈洛军走得太快,只在她视线里留下了一个模糊的影子就不见了,看不出哪只手伤过。

“不知道啊,”强尼吐了口烟在女孩脸上,阻断她的视线,“那天被追了半个城寨,三姑家的狗都吓得夜哭啊。”

女人知道他在吓唬人,轻笑了一声,眼睛还是好奇地看着那个方向,“那怎么还能留下来的。”

“命硬的,”强尼叼着烟,把一包掉出来的粉扔到了篮子里,“听说武功也很强,连信一都差点没追上他。”

“哇这么厉害的?”女人惊讶,信一跑得超快的,“他都没追上的男人,怎么会甘心当个外卖佬啊。”

“厉害的啊。”有个声音懒洋洋地应和,屋里两人回过头,看到信一倚靠着门框站着,抱着手臂,也不知道来多久了。

“信一哥,”强尼立刻站了起来,其实信一远不至于这么吓人,但是刚刚背后讨论了人,转头就看到正主,总归是心虚的。

信一好笑,手里的墨镜撩了一下他们桌上的装粉盒:“哥什么哥,收租啊。”

强尼立刻应了,打开抽屉去翻昨天准备好的租金,女人倒是靠着桌子,饶有兴趣地看向信一:“信一,他说你打不赢外卖佬真的假的。”

信一确实并不吓人,他们小时候还一起打过画片呢。

信一听了她的问话也只是笑,撇了撇嘴,看到女人还是看着自己,才又开口道:“头马啊我。”

女人听了咯咯咯笑了起来,身子颤得像朵被风环绕的花:“是啊,头马嘛,怎么会打不过外卖佬的。”

回去的路上,信一又看到了陈洛军,男人手上的东西已经从外卖盒变成了生猪,应该是要扛去大井街,手臂粗壮,箍在生猪上像一道铁链。两扇生猪,少说四百斤,但男人扛得非常轻松。

信一挑了挑眉,他并不觉得自己真打不过光头仔,他学的功夫是重轻重巧的小刀法,大刀他也会,只是不精通罢了——小时候刚开始学武时,龙卷风就说他的身量是学不来拳法的,才挑了讲巧劲的刀法给他,所以碰上光头仔那种纯靠力气的蛮横打法,一开始难免落于下风,但并非无计可施,要是认认真真比一场,谁输谁赢谁也说不定。

不过还是得练练肌肉,信一这样想,多练练总是有好处的。

是以龙卷风难得地看到自家头马进了几天叉烧店的厨房,抡着阿柒那把沉重的菜刀剁了几天叉烧,又因为剁得实在是卖相极差,被阿柒赶了出来。

他搭着桌子抽着烟,看信一悻悻地去洗手,好笑道:“冇人穿衬衫下厨房的。”

信一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衬衫,牛仔的布料,领带的末尾被他胡乱地塞在胸侧口袋,他又回头看了眼还在厨房里的阿柒。

“阿柒也穿衬衫啊。”信一不服气。

龙卷风无奈地轻笑了声,又道:“等会儿叫阿中去趟青年中心。”

阿中是城寨里的水电工,以前在香港岛供电局坐班,后来上司贪钱想让他背锅,他来求龙卷风救他一命,龙卷风就让他管管城寨里的电路供水,但城寨的水电已经是自成一团乱麻的混乱系统,丢只老鼠进去都不一定能找到出来的路,阿中一个人顶不上什么用,久而久之,他的主职工作就变成了卖磁带。

“叫他做咩哇?”信一往他身边的椅子上一坐,好奇问。“听歌啊?”

“三姐说她那窗户外头有根断电线还有电,”龙卷风表情平静,“她那离水龙头近嘛,别电死人了。”

正从口袋里扯领带尖的信一动作一滞,“断了的电线怎么会有电的?”

“谁知道。”龙卷风把那根烟按灭,扔到了一边。“明天我要出去,电线的事你盯紧点,青年中心的那个便衣最近总往光明街露面,你让全叔注意些,我们不好管他。”

信一想起那个便衣,眉头皱了皱,又给自己开了瓶汽水,细吸管顺着玻璃瓶子滑进去,他咬着吸管,点了点头。

红花笼外,城寨狭窄楼宇间的那一线天空蕴着灰黑色的云,是有一场大雨要来。

 

4.

城寨没有下水道,确切地来说,没有排水系统。

这块挤挤挨挨的地方最早的历史可追溯到宋朝,后来的人不断挤入,依着原有的地方扩建,排放水量全靠路边挖的槽沟,城寨人多,垃圾也多,槽沟来不及清理,再碰上下雨多的时候,水会直接漫到路面,所有人都跟住在河上一样。

雨水落入城寨,从密密麻麻的楼宇间泄下,冲刷过旧电线和不要的铁架,最终在雨棚聚作一团,又化成一条条线滴滴答答从屋檐落入石板路的缝隙间,再被无数双踏在上面的鞋子溅起。

“信一啊,”鱼档老板叫住扯着外套挡雨的男人,“你有没有看到光头仔?”

“光头仔?”信一茫然,他刚从东正道那边过来,龙卷风今日出城寨去店铺里收点了——全香港的剪头铺几乎都是龙卷风的,但以往要不是信一去,要不是提子去。这回是因为龙卷风说正好也得去趟庙街,而且他也想去看看店里那群理发师有没有砸他招牌,就自己去了。提子有跟着去,但信一还是不放心,今日雨大好似龙王驾临,看着让人郁闷,想了想,把拉佬也给派了出去,这番正好是刚把拉佬送出城。

他偏头看了一眼鱼裆老板后面的店面,空空荡荡,没有光头仔身影,“没来上工?”

“往青年中心找找吧,信一哥,”隔壁杂货铺老板的儿子喝着汽水,小孩才七八岁大,瘦猴一个,正蹲在店门口用树枝拨弄槽沟里流过来的各种东西,听到他们对话,童音顿挫:“我刚刚听牙仔说光头仔在那里打架。”

其实完全称不上打架。

青年中心四楼——说四楼应该也不准确,总而言之就是往上四个楼梯,每层楼都有衣衫轻薄的女人,此时都凑在楼梯口看热闹——反正落大雨,也没客人上门,就当看戏咯。

来的路上已经有人来给信一报了来龙去脉,光头仔去青年中心送鱼丸,碰上楼凤被打,看不下去拦了一下,那客人就耍赖说光头仔把他手骨拦折了,死活要在光头仔身上讨回点什么。

“他想干嘛?”信一抓到了关键点。

“说要光头仔滚出去,”来报的人这么答。

哇,信一眨了眨眼,脑子里什么东西闪了闪,又问:“便衣那个?”

“是啊,”手下点点头,抱怨道:“就趁大佬不在搞事。”

解决这事不算太难,信一这样想,人已经到了三楼。听说光头仔除了第一下推开那男人,后面再没动过手,那就是没打人,既然没打人,一切都好解决。

青年中心的楼层逼仄,以前是用来当商铺的,后来人太多了也没人愿意在楼里买东西,全用来住人了,信一几步跨上楼梯,就看到四楼幽暗黢黑的门洞里,陈洛军被人摁在门板上,手上还拎着鱼丸盒,应该是上一趟餐都还没送完就给拌在这里了。

拎着他背心领子的男人背对着楼梯口,见光头仔没有动作,弯腰抄起旁边散落的铁棍就想打上去,信一并不着急,只是悠悠踏上最后几级楼梯,悠闲道:“这么热闹?”

是信一,男人没有回头,已经知道了来人是谁,心中一横,手上动作不停,铁棍势头汹汹,仍然朝着陈洛军头顶砸去,忽听空气中一声尖锐声响,一把蝴蝶刀正中他手中铁棍,手顿时又麻又疼,全无力气,铁棍从他手中跌落在地,蝴蝶刀去势未弱,噌地一下,钉在了陈洛军头边的门板上。

“火气这么大做什么啊?”信一的声音很平静,在楼梯口站定,手插进裤袋里,歪着头看向捂着手臂的男人,他穿着皮衣,裤链在雨天的幽暗天光里反着细碎的光,扬了扬头,两边手下就已经站开来,虽然二十刚出头,穿得也更像漂亮模特不似码头打手,但这里毕竟是城寨,自己家的地方,龙卷风不在,他的气势便无人能及。

手下帮他把蝴蝶刀从门板上取下来,递回给他,那锋利双刃就在他手上转了个花,最后松松挂回他腰侧。

“命多一条吗?”他的声音懒散,拖拉着语调,像对眼前这场闹剧并提不起兴趣,“不想守规矩啊?”

“他先打人的!”男人声音比他还大,忽然伸手把一直缩在一边的一个女人拽了起来,“你问她,是不是这个扑街佬,进来送个东西,忽然就打人。”

信一懒得和他掰扯,只偏着头看了眼光头仔,男人还是和几分钟前一样,靠着门板,一头短发被昏暗的光照得模糊一块,连带着他五官也模糊,像一块缄默的岩石,安静地站着。嘴角应该挨了一拳,此刻已经青肿,面对男人的控诉,他一言不发。

怎么总这样——信一的脑子里忽然不合时宜地冒出这个念头,光头仔的武力绝不在这个便衣之下,面对龙卷风时低头也就罢了,为什么面对一个不讲理的好打的男人,还是低着头呢?

他很少见过这种人。

说到底,混码头的,就算是在龙卷风这种算得上好说话的大佬手下,讲究的也还是一个武力强弱,只要你够强,总是能踩别人一头,只看你自己愿不愿意罢了。信一能坐上头马,外人可能会觉得多多少少和他从小被龙卷风当弟弟或者儿子养有关系,但城寨里谁都知道,除了龙卷风,这城寨上上下下三万多人,武力,管事,做人,无人能出信一左右。

光头仔也很厉害。但他愿意低着头。

“好了好了,”事主显然不愿意闹大,信一选择了另一种解决争端的方式,他忽然笑起来,一副好相处的乖仔模样,转过头对着看热闹的街坊邻居笑道:“大家听到啦,没事啦没事啦,只是吵吵架。”

男人听他这话,脸色骤变,上前就去拽他的肩膀,嘴里骂骂咧咧,却下一秒只觉胸膛一痛,人已经被撞到了铁门上,撞出了哐当一声巨响。片刻前还乖仔模样的人已经冷着脸,凶狠语气冰得像生铁,一只手死死压着他的背,另一只手摁着他的后脑勺,这姿势只是阻止,这男人是便衣警察,和城寨里的其他人不同,要是死在他手里,必生祸端。

“搞事啊?”他猛踹了男人的膝弯一脚,踹得男人扑通一下跪倒在地,他轻啧了一声,示意手下人先把陈洛军拉开,他蹲下来,偏着头去看男人的脸,语气又变了,是有些随意的轻松,“这事要不要算咯?”

男人小腿肚疼得直颤,咬着牙忍下来,他不服气,却又晓得此时不服气不行了,信一没法拿他怎么样,但是在别人地盘,他也没法横着走。他冷哼了一声,算是同意。

信一满意地笑了笑,站起来,手下立刻上道地嚷开了:“好啦好啦回去了,落雨了你们不收衣啊?”

聚在楼梯口的人群三三两两四散开,只有拎着鱼丸盒的陈洛军还站在那里,他见信一下来,看着他道:“多谢。”

他站在楼道夹角的阴影里,还是只有一双眼睛惊人的亮。

信一打量了他一眼,有一秒钟没说话,陈洛军还以为自己又做错了什么,他今天送货过来这里,就看到那个男人把人往死里打,踹了好几脚女人的头,他知道那种踹法对普通人来说算是致命,所以才上手推了一下。

当初他被允许留在城寨时,信一对他说过让他不要闹事,好好赚钱还龙卷风,现在露出这表情,应该是觉得他闹事了。

可他没错——陈洛军这样想,这念头一起,他脸上的表情又变作刚进城寨时那副戒备了。

信一懒得说话,瞥了他一眼,和第一回见陈洛军那副倨傲的样子也一样了。

“行了,”一个手下从楼上下来,看到陈洛军还站着,下意识道,“不上工啊?鱼裆叔伯都要担心死你了。”

陈洛军的视线往信一身上转了半圈,才又点了点头,算是道别,转身离开了。

+++++

龙卷风晚上八点回了城寨,雨已经停了,只剩一些流不尽的水,从缝隙里不断地流下来,进叉烧店的时候,晚上聚在一起看电视的姑婆叔伯都散了不少,信一正在帮阿柒收拾厨房,见他回来,给他倒水。

“又打架了?”龙卷风点了根烟,扫了一下自己的头马。

“没打起来。”信一把抹布往椅背上一搭,抱着自己的汽水坐下来,“便衣可能在查光头仔。”

龙卷风没说话,不知道是早就知道这消息还是在思考其他事,信一也不催,把他带回来的账簿整理了一下收起来,再坐下时,龙卷风那根烟已经到了底。

“他还睡屋蓬?”那根烟摁灭在烟灰缸里时,龙卷风开口了。

信一嗯了一声,把汽水的吸管咬着玩,忽然又说:“他连手都不敢还。”

龙卷风瞥了他一眼,忽然轻轻笑了声,他很久没有这样笑,显得格外年轻,不再像是那个俗事缠身日理万机的大佬。

信一不理解他怎么忽然发笑,叼着吸管茫然地看向他,只见龙卷风已经站起来,朝屋外走去,走廊里响起中年人的脚步声,不过几声,又停下,接着便是他的声音。

“靓仔,”龙卷风在招呼什么人。信一抻着脖子去看门外,其实这里是看不到龙卷风的位置的,但他就是这么做。只听走廊里龙卷风的声音又响起:“酥饼这么好吃吗?有没有吃过城寨的招牌叉烧饭啊?”

光头仔进来的时候,信一已经坐到收银台后头去了,一边点钱一边瞥了一眼坐立不安的流浪狗,看出来了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被款待。

以前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啊?信一偏着头,绕过龙卷风的背影去看发蒙的光头仔,其实他也想问光头仔每天要做那么多工,怎么就靠吃酥饼活的,他是没办法不吃肉的,阿柒又惯着他,给他剁叉烧都挑肥瘦最合适的那块,把他的嘴养得叼得要命。

还不吃吗?要让他那么多天不吃肉,他非得把碗一起吃了才算。

流浪狗得了再三确认,才低下头抱着碗大口大口吃了起来,信一轻轻哼笑了一声,收回了视线。

他按照龙卷风说的,收拾好了阁楼,说是阁楼,其实是一二层的错层,很小的一块地方,刚好摆下一张弹簧床,他看着流浪狗站在其中,有些茫然地打量,又觉得有些可怜——这人该不会一直没睡过屋子吧。

他又想起第一回见的时候,龙卷风问起光头仔爸妈,男人只蜷缩在雨篷顶,愣愣地道了句“冇”

他也没爸妈,不过他从小有屋住哇。

“以后怎么称呼你啊?”想到这个,他转过身,看着逼仄阁楼中站着的男人,“光头仔啊?”

“我叫陈洛军。”他这么回答。

流浪狗有了名字,就不是流浪狗了。

信一叼着牙签,笑了笑,转身下了楼,龙卷风还坐在堂中,抽着烟看电视,看他下楼,轻笑了一声,信一看得出大佬心情不错,干脆就坐到他旁边,乖乖陪他看电视。

“热啊?”龙卷风看着他的衬衫忽然问。

什么?信一睁大了眼睛,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衬衫,扣子解到第三颗,确实显得挺热。什么时候解开的……他思考了一下,没思考出答案,只能点点头。

龙卷风无奈地看了眼自家崽,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屋外城寨风声呜呜,又打断了他。

罢了,年轻人的事,总该交给年轻人。

 

5.

在一开始的几天里,陈洛军依然不怎么说话。

他要做的还是那些活,只是多了一块栖身之地,不再是摇摇晃晃的发出咯吱声的屋棚,即算是做噩梦惊醒,也只会掉到结结实实的地上,钢丝床很低,跌下去也不痛。

信一拿给他的衣服很旧,却收拾得很干净,只沾着一股非常淡的烟味和久存木箱的味道,不过陈洛军并不介意。那些衣服看上去并不像信一会穿的款式——陈洛军对衣服款式并没有研究,只本能地觉得那些衣服并不如信一身上的好看,不过他也没钱去买新的,也就一直乖乖地穿着了。

他要搬生猪的嘛,穿好看衣服也会弄脏。他把好看些的衣服都折好压在枕头下,想着等他像龙卷风说的那样‘喘口气,找对路’了,再拿它们穿。

没想到第二天他那口气就差点没喘上来。

龙卷风说了不要他租金,但是陈洛军还是过意不去,他一向嘴笨,感谢的时候只会木讷地说谢谢,编不出什么让人惊艳的话来,只好在下了工之后自顾自地帮冰室端茶倒水,一言不发就从信一手里端过餐盘就进厨房乖乖洗净,不知道情况的还以为他要抢劫那些脏盘脏碗回去卖垃圾。

他这么反复几次,信一自然知道他想干什么了,无所谓地耸耸肩,权当轻松咯,优哉游哉回了柜台后面,咬着汽水吸管看电视。

电视里播出的都是些老戏,前两日下了雨,天线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时不时就跳出雪花,兹啦作响,信一喊阿中来修了两次,没修好,阿中抱着自己蒙了灰的箱子说拜托他又不是电视工,被信一叼着烟挥手说没用。所以电视还是时不时就抽风,气得他拿塑胶杯子扔,有时候能扔好,有时候不行,行的时候他就当没这回事,不行了他就扔第二个。

陈洛军总会从厨房里走出来,弯腰把地上的塑料杯子都捡起来,雕花的塑料杯,看着其实挺漂亮,被信一扔出了划痕,就像蒙了灰。

他一言不发,只是把它们摞起来,端到水盆里去一个个洗好,然后又放回信一的柜台。

这样反复几次,信一捏着花生壳开口:“陈洛军。”

“嗯?”他还是那副表情,发懵的单纯,好似他什么都没做。

“喜欢洗杯子啊?”信一把花生壳往洗净的塑料杯里扔,“给你工钱了?”

他的语气听上去很平静,但是陈洛军就是能听出来生气,他不懂信一为什么生气,就好像他也不懂为什么信一喜欢扔杯子,信一平常在其他街坊面前的时候总是好说话又乖仔,有人闹事他也靠谱又吓人,怎么看都是尽职尽责的头马,为什么会喜欢扔杯子。

鱼蛋妹才六岁,她都不喜欢扔杯子,她做事更妥帖,小小的一个坐在桌前捏鱼蛋,一捏就是一上午。

“说我不如小女孩吗?”信一这么问。

陈洛军这才意识到自己把那句话说出口了,他不敢再讲,怕多讲多错,厨房里的阿柒看气氛不对,拎着空水桶出来就塞进了陈洛军怀里,让他去打水。

陈洛军瞥一眼信一,点点头,转身就出了门。

提子进门的时候他信一哥正没好脸色,面前饮料杯里花生堆成了山,丢的人却还像没看到一样使劲添砖加瓦。

“做咩哇?”他眼力见一百段,凑近厨房小声问正收拾厨房的老板,“学乌鸦喝水啊?”

阿柒为他的比喻懵了一秒,抬头看了眼眼睛还盯着电视的信一,撇了撇嘴不理解道:“唔知啊,不知道发什么癫,洛军一进来他就扔杯子。”

“听到了啊——”外头传来信一的声音,是他平日里生闷气时的语气。

生什么气啊,阿柒提子对望一眼,都摇了摇头。

算了,他们又对视一眼,别管了,信一能生谁的气呢。

陈洛军再回来已经是深夜了,他排队就排了半点钟,路上又被小妹拉着陪玩了两局弹珠,玩到小妹的妈妈扶着门框问她今晚是不是要在外头野到太阳爬回来,他才得以解放,拍拍裤子上的灰,抱着两桶水回了冰室。

堂里已经空了,阿柒的房间亮着光,应该是在睡前看漫画,陈洛军伸头看了眼楼上,龙卷风的房间关着门,大概已经睡了,信一的房间倒是黑着的,不知道人去了哪里。

应该是巡城去了,陈洛军猜测,不知为何,比起龙卷风,他甚至更惧怕信一,说是惧怕不太准确,总而言之——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擅长思考太细节的东西,他猜想自己被收留这件事,信一应该是不悦的。

他有过太多次被收养的经验了,他老妈去世后,他辗转被收养过好几次,总是有那么几次,是因为已经有的孩子不愿意接纳他,于是大人们便也只能将他送走。

他已经坐在那艘难民船上太多年,海浪将他随意扔向任意的方向,这是第一回在一个地方待这么久,似船下了锚,尽管这里人多拥挤,可是就算是睡屋棚,也有人愿意和他分享一瓶汽水,送他一口热酥饼。

于是他便想要留下来,自然而然地,也就不想要信一不开心。

他轻喘了口气,拍开了昏暗的廊灯,想给自己倒杯水,刚倾倒了玻璃水缸,就听身后拉闸门一声响,转过头,是信一正叼着烟,抱着手臂懒散地斜靠着闸门,城寨微弱夜光从他身后走廊的烂洞洒进来,披在他肩头,将牛仔衬衫的布料打成莹白色。

香烟的白烟寥寥,模糊了他的表情,卷发下的眉眼被隐去,只剩不近人情的下半张脸,在昏黄灯光里惹人注意。

陈洛军一愣,不知道该说什么,原本就不甚发达的语言系统彻底失能,只剩他站直缩手这一个动作。

他们实在是不熟,只有三言两语的对话,还全以陈洛军被教训告终。

在城寨做工赚钱还龙卷风帮忙摆平大老板花去的钱——这是信一的原话,还有一张欠条白纸黑字写着,下头还有陈洛军的签名,如今借了冰室的阁楼住,陈洛军想帮忙打杂也是理所当然。

但不知道为什么,陈洛军低着头讨好地从信一手里接过餐盘的事,就是让他心里不爽,他很少有不爽。他谁嘛,龙卷风头马,身手好嘴巴又会讲,王九那浑不吝的扑街佬在他这也从讨不到半点好;城寨里有龙卷风这个传奇坐镇,风平浪静,没人会故意惹他不开心,出了城寨更是,他一向过得顺风顺水,不爽二字实在是离他太远,远到此刻发生他都找不到由头。

陈洛军很懵,明明昨日在阁楼给他送衣服的时候信一看着好说话又温和,也不似讨厌他存在,怎么到了今日,却周身写着生人勿近,比第一回见面时还要冷漠。

信一只是站着,香烟升腾,在光影里只剩一尊模糊剪影,陈洛军在越南的时候给港口扛货,搬过那种塑胶模特,腿比他命还长,手插裤袋,他一晃眼,突觉信一好像塑胶模特。

他晃了神,只觉得自己想得莫名其妙,顿时低下眼眸,低头又要往阁楼里钻——他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但在做什么都好似会惹信一不高兴的情况下,他还是躲着好。

“陈洛军。”信一忽然开口,阻住他的脚步。

男人停下来,犹豫了几秒才转过身,他上楼的步子才走到一半,此时正好卡在中间,上半身被楼板的阴影遮住,是看不见表情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信一觉得自己能想象得到他的样子,大概又是那副发懵的无辜。

“以后冰室的事,没叫你做,就不用做。”这话没头没尾,非常突然,突然到陈洛军哑然了一秒才听明白,还没说话,就听靠着门的信一继续道:“TV也可以看,坐楼梯还是坐椅子随便你,不许再缩成一团好像我们大佬欺负你。”

他并没有觉得龙卷风有欺负他啊……陈洛军茫然思索,但这要是说出口,听着像是后面还得接个解释,而他不擅长解释,所以他并没有说出口,只低着头应了一声。

他这一声哦之后,冰室陷入一种沉默之中,陈洛军有些无措,只得愣愣开口问:“还有吗?”

“冇啊。”信一还是靠着拉闸门,挑了挑眉,他本来就年轻,这动作一作,显得俊朗异常,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挥了挥,示意陈洛军上去睡觉。

陈洛军躺上弹簧床时还在发懵,不理解信一这算是讨厌自己还是接纳了,他想着回头时看到的那个靠着拉闸门的身影,想不出个答案,索性闭了眼,只余月光浅浅一线,停留在他窗前。

 

7.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信一都没想明白他为什么会在那天忽然对陈洛军不爽,但总之那晚之后就没事了,陈洛军还是每天八百份工,信一每天巡城收租,帮大佬解决这样那样的小麻烦。再后来他们成了朋友,称呼也从陈洛军变做了洛军,他和十二四仔多年三缺一的麻将终于找到了一个人来坑钱的喜悦实在是过于盛大,他也就忘记思考这事了。

熟悉起来后陈洛军在他眼里也和之前没有太大区别,他还是不理解陈洛军,不理解他为什么那么能忍,也不理解他为什么善良得像小时候玛丽给他讲的故事里的主角。但这也不太重要,信一这样想,他多担着点好咯,反正他不能忍,他能帮陈洛军打回去。

就算你硬问他陈洛军和四仔以及十二有什么不同,他会摸着良心跟你讲,确实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靠谱,一样的好玩,凑在一起对胃口又有趣。陈洛军比四仔好欺负——洛军老实又肯存钱,还不会骂他扑街黑社会,陈洛军甚至连脏话都不会讲,被他骗了钱买阿婆的弹珠,也只会眼巴巴地再数几毛钱出来给信一,让他再买一颗漂亮的送鱼蛋妹。

“怎么不自己挑?”信一捏了一颗给钱。

“我分不出哪颗比较好看,”陈洛军老实回答。小孩子们之间似乎有自己的审美选择,陈洛军无法明白其中门道,不过信一看着就像知道的样子。

“哄着她们做什么?弹珠哪分好不好看的哇。”嘴巴上这么说,信一还是把手里那颗弹珠放回去,食指在堆满弹珠的瓷碗里拨了拨,选了颗红色。

“好看吗?”他挑眉看向凑在他旁边盯珠子的人,长指捏着弹珠,还没玩过的新弹珠,光滑剔透,内里红色颜料像血落,又似红花,绽放在信一指尖。

“好看啊。”陈洛军在天光里讷讷点头。

“好看就走啦,”信一把弹珠拍他手心,“欠我五毛钱啊。”

“刚刚我给你钱啦。”

“帮忙选也要钱的嘛。”

他扯出这样没道理的理由,陈洛军也不会生气,只会把钱拍他手心。

陈洛军比十二懂事——信一和十二算一起长大的嘛,小时候谁为了多吃一根冰棍偷过三毛钱之类的小事都记得清清楚楚,十二常常把这些事挂嘴上故意惹信一生气,气得信一去薅他吹了一早上的头,十二就会大呼小叫说他这头靓绝庙街啊,信一不为他着想,也要为庙街万千少女着想吧。

“哪来的万千少女啊,”四仔吐槽,“你从街头走到街尾,转头看你的只有想要你手上汽水瓶的阿婆哇。”

陈洛军从来都不会这样,他就只会笑,好像看着他和四仔十二这样没头没尾地闹就是件大好事一样。

但又好像确实有些不同,具体有哪些呢?信一说不上来,大概是四仔和十二少都不用和他回冰室,也不会缩在小小的弹簧床上像只煮熟的虾,把薄薄毛毯卷作一团,眉头紧皱好似要夹死苍蝇。

到底发了什么梦——陈洛军刚睡阁楼第一天信一其实就发现了他会做噩梦的事,那时他只是站在楼梯口看了两眼,确认这人不是忽然发病就上了楼——城寨里人人都有故事的嘛,实在没什么出奇。

如今他还是会靠着阁楼门洞的水泥柱,好奇地歪了头盯着熟睡了的陈洛军,似猫不理解狗,只在狗因噩梦抖得狠了,才一脚踹翻弹簧床,蹲下来关切道:“没事吧你,抖得像筛糠。”

陈洛军撑着地,眼睛里满是惊惶的茫然,看着信一好似陌生人,只见陌生人把弹簧床一翻作靠背,在他身边坐下,点燃了烟又朝他抖抖烟盒:“要吗?”

他浑身虚汗,衬得一双眼睛愈发亮,摇了摇头,两只腿搅在毛毯里,像是落水狗上了岸。

信一想问他梦到什么了,却又开不了口,他不晓得陈洛军三十的人了却还日日发噩梦是因为什么,他小时候也常发噩梦,刚来城寨的时候,梦里都是让人惊惶的追逐的人影,任他如何逃都能在下一个转角重重围堵,后来待得久了,噩梦就没了。

陈洛军摇摇头,只盘腿坐着,这时的他和白日里看着信一十二胡闹的他又不同了,倒是和刚来城寨时的无助凄惨没什么两样。信一见他不接,也只是陪他坐着,等月亮再高一点,就把自己披着的毯子扔到他身上,看他搅着两条毯子沉沉睡去。

所以大概是这里不一样。他会陪陈洛军整夜坐着,还赔上了一条好毯子。

如果换作十二,他非得勒索一顿好饭才罢休。

 

8.

“哇你黑眼圈好重,”十二见了他咋咋呼呼,指着他眼下青黑面露嫌弃,“你晚上干什么,是不是偷偷溜出去唱k啊。”

“收声啊,”信一拍了一把他的额头,“四仔人呢?”

他刚刚敲开四仔诊所的门,没承想那缚面神医根本不在,两进的房屋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十二少在天井里坐着晒太阳。

“出诊了,”十二少仍然是不离他的宝贝手镜,一把钢梳捋着侧发,挤眉弄眼地去看镜子里不同角度的自己到底有多帅,“找他做咩哇?”

“别梳啦,发胶喷成固体了,齿都插不进。”信一靠着诊所门框,伸手拨了一把自己好友的镜子,拨得十二的手一抖,镜子里的脸都晃作录像带卡屏,让他眼睛发昏。气得十二放了镜子就拿梳子去扔,被信一轻松接住,钢梳在手上转出了花,又给十二插回了衬衫口袋。

“好啦,”他拽了椅子在十二旁边坐下,“要去多久才回来?”

“谁知啊,”不用钢梳也不妨碍,十二少继续盯镜子,“万成楼的王伯嘛,福建来的那个,风湿啊,叫他去诊。你来做什么?龙哥回来了哦?”

龙卷风今日出城寨,去和秋哥聊事情。

“上回听你谈,虎哥眼睛痛,拿了止痛药是不是?”信一没回答问题,伸手从四仔堆在旁边的塑料箱里掏出两瓶汽水,扔给十二一瓶。

“是安眠药啊,你冇听清楚是不是,”十二白他一眼,又从他手里接过来一根吸管。他们都来四仔这来过太多次了,东西放在哪里全都清清楚楚。

“现在店里还有吗?”信一咬着吸管。

“咩哇?”十二少偏着头看他,他和信一认识太久了,久到他对待信一从来没用过脑子,兄弟嘛,有话讲话,没听懂再问一遍就好咯,思考什么思考。但他还是反应了过来,“安眠药啊?”

他兄弟咬着吸管,没看他,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嗯来。

很奇怪——十二狐疑地打量着眼前人,“你要安眠药做什么用?”

信一挑起了半边眉毛,手搭在膝盖,耸了耸肩。

十二对他实在是太了解了,见他这副表情就知道他不准备答,他顿时起了好奇心,手拿镜往旁边椅子一扔,眼睛都瞪大了凑近信一的脸,又重复了一遍:“你要安眠药做什么用?”

他了解信一的嘛,一心虚就会露馅。小时候信一被燕芬姐按在地上揍,被打掉了一颗牙回来不敢和龙卷风说,他也是这样问出来的。

信一倒是对他这副好奇样子毫不在意,人后撤了几分,斜斜靠着身后椅背,拿着汽水的手放下去,晃荡了两圈,橙汁也跟着在杯壁上滚了两圈。他一副尽在掌握的轻松模样,看着十二,抿着嘴眨了眨眼,忽然道:“虎哥呢?”

“庙街咯。”十二回答。

“那你在这做什么?”信一问。

“……”这是顿在那里的十二少。

“……”这是面不改色的蓝信一。

“你说你要安眠药是吗?”十二站起来,“我好像有看到过他收到这个柜,要不给你拿一瓶?”

信一叼着吸管笑,看着十二翻箱倒柜。

 

9.

为陈洛军找瓶安眠药,实在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信一并不觉得自己这行为有什么不对,不愿意回答十二少单纯是不想看十二八卦,做噩梦这事挺私人,让他来告诉其他人,总是不太合适的。

可是陈洛军并不愿意吃安眠药,他看着信一掏出那小塑胶袋扔到他旁边的桌子上,听明白是做什么的之后就摇了摇头。

“怕吃药啊?”信一看出来眼前人的拒绝下面藏着些什么,有些好奇地站定,抱住了手臂歪着头去看陈洛军的表情,“你夜夜都发梦,我都怕你发出羊癫疯来。”

陈洛军只坐在弹簧床上低着头,他的头发长长了一点,看着没那么不堪入目了,低下去的时候,像颗长着绒毛的桃,下意识地,信一忽然伸手揉了一把。

手感怪怪的——信一这样想,他还是第一回摸到头发这么短的头。

“好啦,”他把手收回来,在陈洛军旁边坐下来,跟哄小孩似的,“你夜夜都翻床,声音吵得大佬都没法睡觉啊,我们和你睡一栋楼,不为自己也为了我们吧。”

这话对陈洛军非常有用,信一知道这个。

果不其然,临睡前,信一站在楼梯口,看着阁楼上的陈洛军打开那塑胶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好几分钟,才认命似的捏了颗药入嘴。

总算能有一夜好梦了吧。

+++++

陈洛军裹着毛毯,柔软织物簇在他下颌,簇得他发痒,但他还是裹着,静静地等待着药效发作。

他非常害怕药丸,倒不是什么讳疾忌医,只是小时候他妈就在不停地吃药。其实关于他和他妈的相处片段很多已经模糊了,但总有那么几个画面在他脑子里不停闪现着,破旧的砖屋,光线昏暗,从窗户上糊着的报纸裂缝漏进来,照在眼前的凳子上,小小一方凳面上摆着的大小药瓶,上面贴着的纸已经卷曲发了黄,有些横躺有些叠放,药片散落在凳子上,有蟑螂从上头爬过,那一瞬间,那些药瓶就变作城寨拥挤堆叠的楼,鸟飞过去,叠楼摇摇欲坠。

他吓得心脏猛跳,浑身一抖,睁开了眼。

原来是已经睡着了——看来安眠药的作用确实很大,但仍未阻止他发梦,他浑身都在发烫,薄汗覆了满身,是挣扎着从梦境复苏的副作用,粗喘了口气,他想坐起来,转头又看到了信一。

冰室已经歇业,只余他床前矮柜上还点着煤油灯,在煤油灯跳动的光里,信一坐在一张新搬来的弹簧椅里,看上去只是坐在那看漫画,但那本封面花哨的书盖在他胸腹,因着他平缓的呼吸轻微浮动,陈洛军的视线移到他眼睛,果不其然看到青年半侧着头,靠着后面椅背,已经陷入了睡眠。

陈洛军不自觉放缓了呼吸,伸着脖子看了眼楼下钟,才刚过十二点,信一大概是来检查他的药有没有起效,才又在这里睡着了。

一股奇异的暖流升腾在陈洛军胸腔里,这感觉在他过去的人生里没有出现过,让他觉得新奇,他不自觉摸了摸自己的头,触感奇异,不禁让他想起今夜睡前信一也曾这样碰过他的头,是否也会觉得手感奇特呢?他胡思乱想了一通,又想起信一说过的‘你夜夜翻床,冇人能好眠啊。’

他轻呼了口气,不自觉又看向睡着了的年轻人,忍不住轻轻站起来,想要叫醒眼前人,却又停在那里,没有动作。

最终,他只是低下头,极轻地,将弹簧床往信一的方向搬了一些,接着,他就躺回了床上,两床毯子柔软,煤油灯跳动,在空气中升腾出一股煤油的气味,那气味里,柔软织物的香气和淡淡的香烟味交错在一起,盘旋过陈洛军鼻尖,带他沉入深重的梦里。

 

10.

太阳东升西落,机舱日日压过城寨矮楼,巨大的轰鸣声卷过去的时候,陈洛军总会抬起头看。

在来香港之前,他从未看到过飞机,来了城寨,倒是日日都可以近距离看一回。

自从睡眠开始安稳后,他白日里都觉得轻松了许多,手上的活也少了,留出了时间陪其他三人打牌聊天,有时候猪肉店阿伯看他赶着时间送完猪肉下班的样子,总会招呼他一句:“又和信一有约啦?”

他点点头,只笑。看得阿伯怜悯心大爆发,捏着他手臂道:“好嘛乖仔,有兄弟了。”

兄弟,朋友,这一类的词在陈洛军过去三十年的人生从未出现过,他妈还在的时候,总是在一个地方待不长久,过没几个月就会带着他背着行囊踏上客车,随便找个地方下车,过一段时间又走,友谊需要时间发酵,他根本没有时间。

在他妈死后,就更没有了,他摸爬滚打地长大,学着打拳,用所有的时间来挣钱,把所有的钱都存在一个谁也找不到的箱子里,又在战乱起来的时候,把这所有钱换来了一张船票。

去香港啊,那时候总有人这么说,香港日日笙歌,只要去了香港,当了香港人,就能安稳生活了。

安稳和生活两个字在他的世界里总是无法连起来读,不管小时候还是长大,于是他总是渴望。

而现在他有了,安稳的生活,尽管还是很忙,钱也总是输给信一他们,存得不多,但是日日下了工,回到冰室,能看到他的朋友们在那聊天呛声,存钱就变得不再重要了。

存钱是为了买身份证,为了在香港留下来,为了有个容身之所,如今存不存也无所谓了。

“你傻哦,”十二听他这么说,丢着花生米伸头去接,“钱存着找女友咯,港女好靓的,下回我带你去庙街,保你带个回城寨啊。”

找女友——是陈洛军在城寨日益熟悉起来之后被调侃得最多的话题,说到底,他人好相处又踏实,还在龙卷风手下混得越来越开,同时又不算彻头彻尾的黑社会,年龄也刚好,不至于老到女人绕道,不抽烟不喝酒,不吸粉不打架,那些怜惜他的叔伯姑婆,好些个都想给他介绍女仔,万安楼的陆婶甚至都想把自己女儿嫁给他,叫了好几回烧鸡店外卖,就让陈洛军送。

陈洛军对他人向他释放的好意总是难以拒绝,但是这件事倒是拒绝得很彻底,他总是扯着尴尬地笑,讷讷摇头说唔去啊,他等会还要和十二信一打牌的哇。

气得那些叔伯拍着头发稀疏的秃头骂他真是还没开窍,哪有男人不想女人的,他都三十一了,再不生仔,就绝后了。

绝后就绝后咯,陈洛军在心里默默反驳,这些从来没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绝了也没什么可惜的。但他当然不会说出口,只是瘪着嘴摇摇头——他那时明白了信一为何总在这些叔伯姑婆前做出一副乖仔模样,原来真的只要卖乖,那些老人家就会长吁短叹地放过他。

“你痴线啊,”信一打断十二,“庙街那些酒楼女你也敢介绍给洛军,他到时候被骗的底裤都不剩啊。”

“咩叫酒楼女啊?”十二打出一张六万,“你去吃饭的时候就叫人家miss,小姐,nice to meet you,thanks的,转头又叫人家酒楼女,蓝信一,你当面一套背面一套啊。”

信一瞥了他一眼,手上毫不留情地把那张六万吃了,打出一个九筒,看向他下手的洛军:“要不要啊。”

陈洛军摇摇头:“不要。”

四仔无语,点破:“问你女友要不要啊。”

陈洛军卡住了,他思考着怎么到了这里还要被问要不要女朋友,但好在面前的不是叔叔伯伯,是他的好友。所以他捏了张麻将,装出来一副苦思冥想的样子,看其他三人都好奇盯着他,才又笑出来:“不要啊。”

信一先笑了出来,叼着烟手中麻将转了个圈,催他道:“不要就打牌咯。”

十二不依不饶,看着陈洛军打出一张五筒,立刻碰了,问:“点解不要啊?”

点解不要?这是个好问题,陈洛军只觉得自己压根没考虑过这问题,那就是不要,所以他还是摇摇头:“不要就是不要。”

“痴线,”十二少笑他,一边打了张七条,忽然又像想起来什么,转头看了牌桌一圈,好似极遗憾,拍了一把桌子,“四个光棍,说出去真是丢脸。”

其他三个人无语地瞥他一眼,过程中难免交流一两个眼神,无需多言,下一秒,三人蹿起来,分工明确一气呵成,四仔一把扛起十二就往一边沙发上丢,剩下两个一个揉头发一个揉肚子,十二怕痒,被他们这样围攻,叫得比猪肉铺待宰的猪还惨,挠够了,三人蹿起来回头就往楼下冲,窜得麻将都被撞得在地上飞蹦,噼里啪啦的响声中,十二顶着一头鸟窝爬起来,扑到三楼栏杆边看着自己几个兄弟已经窜到了一楼大堂,个个回头看着他眼睛都笑出了泪,气得他跺脚:“有本事别跑啊扑街!!!”

 

11.

后来很久一段时间里,陈洛军都非常怀念那段时间,每日无事,只需要快活和笑就行了,城寨里的街坊邻居人也不错——除了依然不愿意放弃给他找女友这事,好似人老了就无事可做,看到陈洛军还单身,就恨不得让他老婆孩子热炕头。

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个词是城寨里一个北方伯伯教他的,以前当兵的,后来滞留在香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只能窝在城寨里,一口外地口音听上去和城寨格格不入,但因为他来了二十多年,周边邻居也都能听懂他的话,白话他也是不能讲但能听,所以他在的地方总是会出现别人讲白话,而他一口外地腔却交流毫无障碍的情况,陈洛军第一回路过,对他的口音好奇,就多听了一会儿,没想到被他发现,后来次次见到,都硬要拉着陈洛军,教他讲北方话。

陈洛军根本学不会,但北方伯伯人还不错,他也就会配合地学两声。

“干嘛一直叫我找女友,”陈洛军看着浇花的老人,“你自己都冇啊。”

“就是因为我没有了,所以才让你趁早啊,”北方伯伯给他的玻璃草擦了灰,“没老婆很可怜的啦,你们香港人不是有句话吗?听老婆话会发达,先得有才能听咯。”

“我不是香港人啊。”陈洛军答,看着下午的阳光被西边的两栋楼夹成极窄的一道,正投在坐在他对面的信一身上,照得他深蓝色的衬衫泛着暖融融的光,青年卷发被阳光勾了金色的边,脸颊也变作发暖的橙黄,显得柔软异常。

“北方伯伯,”北方伯伯家楼顶露台的椅子非常小,信一缩在上头,像偷了小人的玩具,他索性将腿摊着,跟坐地上一样没个正形,他叫北方伯伯的时候口音会变得非常微妙,不太像白话了,显得有些像小朋友。他站起来,没大没小地去搭北方伯伯的肩,“他连身份证都冇,怎么讨老婆啊,你凑钱给他买一张咯。”

“你小子!”北方伯伯假作要拍人头的样子,被信一嬉皮笑脸地躲开。

信一在面对着城寨老人的时候,总是会变得很像小孩子。

陈洛军不知道什么时候注意到这一点,可能是在北方伯伯这,也可能是在玛丽那,总之他就是注意到了,他问过四仔为什么会这样,四仔只说信一还只有成年人小臂长的时候就被送到城寨里来了,龙卷风武功厉害,但照顾小婴儿这事实在是苦手,大多是有经验的老人们帮了手,有些老人没儿没女,就把信一当亲孙子来照顾了,一直是这个带完那个养,养到会走路了才让龙卷风领回去。

后来信一成了头马,在街坊邻居眼里也变成了能照顾人的可靠二把手,但是在当年那一批老人家眼里,到底还是个孩子。

“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陈洛军听了只觉惊讶,“不是才来几年。”

“阿公阿婆诊病的时候总喜欢聊天咯,”四仔不以为意,“总跟我念他,不就知道了。”

“北方阿伯哦,”四仔又说,“他来的那年正好信一也来,阿伯那时候才三十五,说自己丢在北方的崽应该也就信一那么大,走路还是他教的。”

也不知道信一刚学走路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城寨楼梯这么多,爬楼都比走路多,会不会学着学着就一团从上面滚下来呢。陈洛军胡思乱想着,抬起头看信一从北方伯伯手里拿了浇水壶,一边抱怨老人:“水都那么难打了,给你提两桶回来,你半桶用来浇花,真是——”青年顿了顿,像是在回忆,然后用音调乱七八糟的普通话道:“膈应人啊你。”

北方伯伯被他混乱的前后鼻音逗得哈哈大笑,让信一帮他浇花去了,人倒是踱到了陈洛军身边摸了椅子坐下,看陈洛军想要起身去帮信一,又拽着他手臂不准,“刷牙洗脸水啊,”他没头没尾地说。

陈洛军用了好几秒才明白过来北方伯伯是在说浇花的水不是浪费,还没说话,又听老人道:“让他做,不然他老是想帮我干这干那的。”

陈洛军反应了过来,乖乖坐好了,看着信一浇花。只觉得他的朋友真是包袱太重,牛仔衬衫,暗红裤边挂着银链,就连浇花都有只手插袋,好似拍杂志。

哪承想他刚坐好,无所事事的老人话头又到了他身上,“六婶的女儿真的好漂亮哦。”

陈洛军无奈,没说话,就听北方伯伯继续道:“你年纪不小了,也得找个人帮你收拾收拾,有老婆才好啊,有人照顾你,帮你挑衣服暖被窝。”

“冇老婆也有人帮我挑衣服的,”陈洛军想也没想地说。

北方伯伯还以为有八卦可听,一双浑浊眼睛都亮了,转头看着后生仔,“边个丫?”

他的香港话不标准,听得陈洛军都笑了起来,他挠了挠自己的太阳穴,一副有故事可以说的样子,足足等了好几秒,才又开口道:“信一咯,我身上的衣服都是他送给我的。”

“你小子,”北方伯伯听出来陈洛军在唬他玩,气得拿旁边的干花枝抽陈洛军的膝盖,“和他混一起你都不学好了!”

“伯伯啊,”信一听到他们这边的动静,转头看了一眼,被陈洛军被抽得直跳的样子逗得笑了起来,“凶就凶他哇,干嘛带上热情帮你浇花的我啊。”

北方伯伯听了,调转势头开始抽他,不过那花枝上上下下,也没真的打到信一身上,三个人在天台上闹腾,最后连花都没浇完。

 

12.

“北方伯伯就这样,你别生他气。”

他们那花浇到太阳西落,两人把伯伯送回家,又从万成楼狭窄的楼梯往下走的时候,信一这么说。

城寨只有少数几栋楼有楼梯灯,万成楼恰好不在其中,不过好在外头摆摊的霓虹灯闪烁,从楼缝窗户里漏进来,让他们不至于什么都看不见。更别说他们日日在这城寨里,对待这样的暗,早就习惯了。

“我知啊,”陈洛军看着信一在前头走,年轻人叼着烟,烟头那一点亮色在阴暗楼道里是闪烁的星星,随着人的动作出现又消失,非常惹人注意,他着迷地定了好几秒,才反应了过来自己话还没说完,“他们日日都要催我的嘛,我都已经习惯了。”

楼道里沉默了几秒,然后那点燃的烟晃了一下,信一开口了:“女友嘛,急不来的。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和谁看对眼,把她娶回家咯。”

类似的话这些天陈洛军其实一直有听到,从三姑的嘴里,北方阿伯的嘴里,但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昏暗楼道里听到的这一秒,陈洛军忽然觉得有些呼吸不畅,他明明日日在这样的楼道里奔波,扛着两桶水或者气罐也能平静,这一刻心脏却好似染病,停了一跳,接着才又缓滞地动起来。

“发什么呆?”信一叫他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停了下来,原本走在他前头的年轻人已经走到了下一个转角,停在了一扇破窗前回头叫他。

光是蓝红色霓虹灯混出来的混沌,斜斜一道,从信一肩头打至鞋边,他的脸藏在阴影里,嘴里叼着的烟泛出极微弱的红光,照亮他唇角,又因为他伸手夹下来,那光就从他唇角消失,黑暗里只余一个模糊轮廓,像陈洛军在有些人家看过的,泛黄的黑白照片。

有些很复杂的话纠缠着滚动在陈洛军脑子里,可是一切都太暗了,他根本不知道那纠缠的念头是什么,只知道空气稀薄,让他胸闷。

他喘了口气,晃了一下头想清醒些,然后才有几步跨下楼,走至信一身侧,“冇啊。”

信一想说什么——陈洛军察觉到,可是那一秒稍纵即逝,他的话音落下,就只见信一耸了耸肩,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往下走去,“下楼梯都能发懵,不愧是你陈洛军啊。”

 

13.

“做咩哇,”四仔看着门外,抬头看了眼墙上钟,“十点了哇大哥。”

“我可能得心脏病啊。”

陈洛军站在门口,忧心忡忡地说。

 

14.

陈洛军并不害怕生病,他其实也很少生病,从他有记忆开始,把上回被龙哥打断手都算上,生病的次数也能用一只手数清。

但此刻的感觉太诡异,诡异到从来都不擅长先思考的陈洛军都意识到了不对劲。

“冇啊,”四仔看着他。

“真的?”陈洛军不信。

“冇啊,”四仔懒得理他了,低下头算账。

“但——”

“看那边墙上,”四仔打断他,手直直指向某个方向,“写的什么?”

“医、中、圣、手、啊。”陈洛军一字一字念出来。他深呼吸了一口,捂着自己的胸口,忧虑深重地再次问到:“真冇?”

“躝出去啊。”

陈洛军肩膀一塌,转身就要出门,又听四仔在堂内诶了一声,“我知你生咗咩病。”

刚刚不是说了冇病的?陈洛军瞪着眼睛转过身,等着他的答案。

“绝症,治不好了。”四仔冲他翻了个白眼,无语地说道,账本扔回抽屉,双手一摊冲他摆摆手,“慢慢行唔送啦。”

 

15.

陈洛军倒并没有真的认为自己得了绝症,不过这病症也很快有了解决之法。

城寨里又停了半日水,青年中心前的水龙头排起了长龙,陈洛军半夜才找到时间去洗头。他拧干了自己的毛巾——如今他有毛巾了,上面还有庙街酒楼的标,是十二在那吃饭特意给陈洛军带回来的,陈洛军说剪头铺其实有很多毛巾可用,十二少振振有词道你好意思拿龙哥那标志性的条纹毛巾出去用啊,陈洛军说那也是。

信一听了在旁边无语,拍了陈洛军的头就说哪也是啊,他们不同花色的新毛巾有的是啊。

但拿都拿了,就用着咯。

他脱了上衣,擦净汗水,就听一声推窗响,三姐倚着窗户,嘴角带着笑,眼睛毫不留情地在他身上转了两圈。

他们如今也很熟悉了,陈洛军晓得她就是晚上无聊,城寨的电视加起来就几台,青年中心是没有的,三姐又不识字,小说漫画这种消遣她也没法找,除了这些以外,就是收音机咯,不过这大半夜的,收音机也没声了。之前陈洛军晚上来打水,她要是有空,总爱推开窗和他聊天。陈洛军一开始很怕,不知如何应对,后来意识到三姐真的就是聊天,也就陪着搭两句话。

“洛军,你得闲冇?” 三姐探身叫他,“我屋里那个灯泡坏了,煤油灯也点不燃哇。”

陈洛军无奈地笑,“三姐你那灯泡一天要坏三回啊,”他把衣服潦草套上,衣服没洗,还沾着灰,黏在他仍有水汽的身上,微微发湿。

“不信我啊,”三姐好笑,她还真不是拿这事当幌子来框陈洛军,一开始或许还想,但后来确实没想了,因为陈洛军真的太老实了。城寨即使还算太平,有龙卷风压着,人和人之间不会互相欺压到哪里去,可是楼凤在哪都会被低看两眼的,就算皮肉生意在这里实在算是正常。可陈洛军不会,他和谁都是一样地说话,不管是对龙卷风,还是对她。轻蔑是一种极易察觉到的情绪,陈洛军好似没有这种情绪。人嘛,总是喜欢和让自己舒服的人多说话的。她趴在窗栏,无聊地转手里的手帕,“我今天不舒服,痛到痶床痶席,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陈洛军听了,明白了她的意思,偏头看了眼她身后屋子,屋内确实漆黑一片,又将视线移到她的脸,“怎么不叫别人来修啊?”

三姐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陈洛军叹了口气,把毛巾拧干了搭在水龙头上,“有冇买新灯泡?”

+++++

换个灯泡不用多久,但是摸黑换就不一样了,又给煤油灯添了油,再下楼时已经是快二十分钟后,楼道里黑洞洞,门口石板路上却映着一道黄光,他有些奇怪地走出去,却看到了信一。

摩托停在水龙头前,信一正背对着他坐靠在车座上,宽阔脊背撑着黑色衬衫和牛仔外套,正低着头在看手上握着的东西,具体是什么陈洛军并看不到。唯有车前光,打在信一右半边身体上,但城寨的夜还是太黑了,和光争了他身体另半边,让他在这割裂的光影里,像是一块长在城寨里的僵硬的石头。

陈洛军想起冰室的那天晚上,信一也是这么靠着,明明是懒散的状态,人却在扮帅,这回忆让他不自觉笑了笑,几步走了上去:“在看什么?”

信一被吓了一大跳,人都侧过了身来,一双漂亮眼睛瞪着他,好似见了鬼。

“有冇这么夸张啊你,”陈洛军笑着揶揄他,“练武的怎么能连我的脚步声都听不到。”

他没有说话,只维持着那个侧身的姿势看着他,陈洛军没发觉有什么不对,视线又下移到他手上,“在看什么啊这么入迷。”

那是他的毛巾,片刻前他挂在水龙头上,现在捏在信一手里。

窄巷里有好几秒的安静,信一还是没有说话,陈洛军有些诧异,视线想透过城寨的暗去看清信一的表情,可那无济于事,墙边漏水的水管不断地滴下水来,一声一声,滴在槽沟,在这声响里,陈洛军忽然觉得今夜说不定是盂兰盆,鬼门关开,面前人不是信一,是知晓他一切,化作信一勾他魂魄的水鬼。

“毛巾乱扔,”信一终于说话了,手里的毛巾往他身上一丢,人已经跨上了摩托,他的语气还是平淡,可是就像初入冰室,陈洛军就是能听出他的生气时一样,此刻,陈洛军也察觉到了那平静后面蛰伏的愤怒,可还没等他开口问缘由,就听信一继续说:“十二特意给你带过来的,就这么扔在这。”

所以是因为十二——陈洛军恍然,接了从肩头滑落的毛巾,松了口气,“我刚刚——”

“唔想听啊。”信一打断他,腿已经跨过了摩托,手里的墨镜摁上鼻梁,再下一秒已经在拧钥匙,他显得有些孩子气,让陈洛军诧异。

“等——”陈洛军下意识抓住那只拧钥匙的手,不知怎的,他总觉得如果不这样做,眼前人下一秒就能消失得无影无踪,还没等他话说出口,只听二楼又是一声推窗响,三姐探出了头,看到他们两人,高兴地冲他们招手。

“洛军你看,”她手里拿着一个东西,一边说着一边按下,她的房间里闪了闪,忽然亮起的昏黄灯光似阳光倾泻,洒向窗下二人,她惊喜地看向陈洛军,报喜似的:“亮——”

可话还没说完,就听滋滋电流声响,房间里的灯噗的一下灭了,连带着此起彼伏地轻微炸响,以他们为中心点,整座城寨霎时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扑街呀,”二楼的三姐在黑暗里骂出了声,“又停电。”

停水停电在这里不是新鲜事,三天两头就要来一回,陈洛军还愣着那,就感觉手一痛,信一拍开了他抓着自己的那只手,钥匙几下转动,点燃了发动机。

“不回去就松手。”信一戴着墨镜,墨镜里反射着陈洛军的脸。在他发动前,陈洛军赶紧坐上了车。

+++++

冰室里早已漆黑一片,今天下午阿柒陪着龙卷风出了城寨,冰室都歇业了半天,信一打开门进去,把钥匙扔到了冰室方桌上,道了句头痛,就丢下陈洛军自己上楼了。

没有电,整座城寨漆黑无比,只有月光澄澈,从二楼透风的窗户流进来,像是流动的纱,轻柔地笼罩了整个冰室,陈洛军拿着钥匙上楼,停在自己的阁楼前,想要进去,却又忍不住往上看了一眼。

信一看上去并不太好。陈洛军将视线收回,想要迈步,却还是裹足不前。

阁楼里,光线悠悠照亮了家具的模糊轮廓,他平常睡的那张弹簧床上,两床毯子规整地折在一起,那里面有一床是信一的,在他从噩梦里惊醒的那天,信一就裹着那床毯子,沉默地陪着他。

那记忆有些刺痛了他,使得他眉头不自觉一皱,叹了口气,脚步转了方向,向楼上走去。

信一正靠着窗台在抽烟,月光里白烟缭绕,缠在他指尖。他面对着房门,好像在等谁,月光被他拦在窗外,只能以柔光给他描了边,又在地上投出一个模糊的影子,正蹭在行至门口的陈洛军鞋前。

陈洛军看清眼前情形,一时有些愣住了,信一好看整个城寨人尽皆知,那些阿公阿婆都道龙卷风年轻时靓得令人发指,养了个孩子,也和他一样靓。但这一刻,似月色化形的信一还是让他恍了神,心脏顿时停滞,接着便疯了似的在他胸腔里跳动起来。

完了,他可能真的得了心脏病。

“咩事哇?”信一心情不畅,吐了口烟,无奈地看向门口愣住的陈洛军,和陈洛军不同,他的表情冷淡,眉头郁结成结,只能靠尼古丁来压抑住那股蠢蠢欲动的烦躁。

那烦躁从看到陈洛军的毛巾挂在水龙头上的瞬间便产生了,又因为推开窗的女人脸上灿烂的笑容而鼎沸,如今越发,拱在他心头,好似烈火烧心,让他恨不得现在就关上门,让陈洛军那张脸消失在自己眼前。

为什么烦躁呢?这是个他如今无暇思考的问题,他到底还是太年轻了。又叼着烟抽了一口,他挑起半边眉瞥向还没出声的陈洛军:“说话。”

到底还是头马,光是这么一句,周身空气已似被冻结,再让他长两年,大概也会和龙卷风无异。

陈洛军被唤回了神,有些手足无措,手在口袋里掏了掏,将刚刚信一扔在桌上的摩托车钥匙掏了出来,他局促地往房间里走了一步,走进了地面上那尊好看的影子里,将手里的钥匙递向信一的方向,他结结巴巴道:“你的钥匙,刚刚放在楼下了。”

放楼下又怎么了,阿公阿婆谁不知道那是他的钥匙,又不会偷偷拿走。

信一摆了摆手,示意陈洛军将钥匙放到桌上,陈洛军依言照做,才又转身出了门,皮鞋底踏在楼板上的声音一声一声,是正下楼梯。

胸腔缓缓一松,压出一声极轻的叹息,窗边人夹着烟的手不自觉颤了颤,香烟上燃尽的烟灰因这一颤,落了下来,落在他指节,带来炙热的烫意,不过毕竟是灰,那滚烫只一秒,又被夜风吹散了。

烦躁和痛意纠缠出一种撕扯,沿着他血脉爬向他的头顶,信一不自觉绷紧了下颌,转头看了眼窗外堆叠城寨,侧脸的僵硬轮廓被月光描摹,他揉了一把自己的脸,又将烟塞进了嘴里。

这痛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他根本不知情,却似深埋心脏的毒,在这一瞬间蔓延开来,撕裂出一个巨大的空洞,将他不断地向下拉去。

搭在窗台上的另一只手不自觉攥紧了,攥出了一种钻心痛意,到底又为什么在痛呢?他冷着一张脸,将烟摁灭在窗边的破碗里,残留的烟从他指下扭曲的香烟里挤出来,扑腾在月光中,有个声音在他大脑里隐隐约约,道,你早该知道。

他早该知道什么?

你早该知道,你只是贪恋,假作他并不会有这一天,假作世界永远不会变,假作他也——

“信一。”

他脑子里的那个声音被猛然打断了,他抬起头来,看到陈洛军又出现在了房门口,和一分钟前没有区别,脸上是一种纯然的无辜,胸腔却起伏着轻微的喘,好似他的阁楼和信一的房间隔了十八层,而他刚刚飞跑上楼。

窗台前穿着牛仔衬衫的青年,肩膀挑着月光,看向他,不明所以。

陈洛军心脏跳得飞快,他不理解自己的紧张,却在刚刚下楼时直觉自己不能就这样离去,心跳似擂鼓,催促他转身再来信一房前,他不知道为什么,却依照着本能这样做了。他看向房中人,青年还是他刚刚离开时的姿势,只是灭了烟,表情仍然藏在阴影里,晦涩不明。

窗外,月亮正被乌云遮挡,远处黑云翻腾,是有大雨要来。

“我刚刚只是去帮三姐装灯泡。”他结结巴巴地开口,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个,但他看着信一的脸,只觉得自己一定得说这个,他往前迈了一步,又踏进了信一的影子里,垂在身侧的手不自觉动了动,像是想给自己打气,“我在打水,她道灯泡坏了,所以我才——”

“你点解同我讲?”信一忽然开口了,青年抬起头,微卷发丝后的眼睛定定看向他,“点解啊?”

轰隆雷声,滚在天边的云里。

这个问题问住了陈洛军,他并不知道,他张了张嘴,好像希望解释自己从嘴里冒出来一样,“我——”他低下头,看着瓷砖上因为年月已久模糊了的花纹,房间里忽然闪了闪,是天空正被闪电撕裂,地板上的影子也随之一晃。陈洛军的下颌绷紧了,想在满脑子纷乱的思绪中找出一句话来——是因为信一特别好看,他们还是好兄弟;又或者是因为信一就是又靠谱又有意思;再或者是因为无法计数的那一个个噩梦里,他靠着身边毯子的气味才得以安全返还人间——他眉头紧锁,根本找不出任何一条能解释当下局面的话来。

他为什么站在这里?他为何而解释?他为何气喘吁吁,又为何烦闷。

有人极轻地叹了口气,然后道:“抬头。”

尾音落下去,化作另一声无奈地叹息。

陈洛军抬起头,这才意识到信一已经走至他身前,影子已经从地板上爬上他小腿,直至胸膛,再到肩膀,最后停在他脸庞。

“陈洛军。”他面前的人背着光,忽然开口了,雷声在这瞬间轰隆作响,雨自云端争先跃下,淅沥雨幕瞬间盖了香港满城。

雨声中,信一的声音极轻,却撞进陈洛军耳朵里,撞得他心脏炸开一样疯跳,连带着鲜血都滚烫,从心房泵出,流淌向他四肢百骸,带来炙热爱意。

他说,唔想忍咗。

 

16.

两个男人的吻能有多好,信一撞上去的时候都被陈洛军未刮尽的胡茬刮痛,可是他紧皱着眉头,不管鼻尖被蹭起的疼痛,将唇熨在陈洛军嘴角。

他并不觉得自己想吻陈洛军,他们开着玩笑在城寨里四处窜的时候,打麻将的时候,坐在冰室里听卢海鹏唱歌的时候,他转头看到这个人,想的都是有兄弟陪着,果然做什么都好玩。

可是烦躁——

莫名的,无法忽视的烦躁,如影随形。陈洛军站在那什么都解释不了的样子更让他烦躁,就好似他潜意识竟以为陈洛军能知道答案,在发现并非如此后,脑子里唯一的念头便是吻上那双唇,答案说不定就藏在那唇下,藏在他近在咫尺的呼吸里。

吻起先算不上吻,信一只停留了不过两秒,接着便要离去。

亲吻是陈洛军的弱项,他从未亲过谁,也并未被谁亲过,却在信一挤上来的瞬间便拥住了眼前人的腰,牛仔布料下,那腰细瘦有力,圈在他臂弯之中,严丝合缝好似天赐。

天赐于他的礼物,苦难三十年,只为交换这一瞬。

这念头挤开了所有疑惑和震惊,他便再舍不得信一抽身,按在信一脊背的手掌施力,将人扣向自己怀中,吻便因此变得激烈起来。他们谁也不会吻,但好在四仔那里公然播放的咸碟总是会演这些的,他张了嘴,轻咬了一口信一的嘴唇,后者便因此痛呼一声,舌尖自此侵入。

陈洛军明明是处男的——信一在这时候还有空这样想,点解这么会亲人?

这想法还没能盘旋两秒,搂着他的人就越发重地吻了上来,舌头绞吻,是凭本能;扣在他脊背的手一路随着脊椎滑到他后颈,有力手指拱入卷发间轻挠,带着茧的指尖轻轻摩挲,让沸腾的热从那里开始,沿着后颈疯狂散开,则是因为意识到信一喜欢这个。

陈洛军其实学习能力惊人,就像他如今已经能大概模仿龙卷风当初打他那一拳。还有粤语,早先还有些微口音,如今已经和信一这种在港岛生活了多年的人无异。接吻这事他更是上道得比谁都快,起先不得章法的蛮横不过几分钟,接着便是从信一的反应里,察觉到怀中人中意的吻法。

舌尖纠缠,又似依恋扫过嘴唇,最终便不断吮吻,似要将他拆吃入腹。

他们谁都不说话,只顾着接吻,好似等待这一刻许久,便意识到一秒都不该浪费。

雨声仍然不断,淅淅沥沥,好似缠绵天地的线,勾连万物,将一切都变作湿漉漉吮咬下的皮肤。

吻之后该做什么——咸碟里其实讲得很清楚,不过他们谁都没真的看完过,要不就是被四仔一拳给砸关了,要不就是被各种各样的工作打断。陈洛军只能感觉到热,血液滚沸,像烤鸭店那口滚烫的火炉,近身便觉皮肤干渴,他不自觉偏了头,看眼前人的脸,卷发下微阖的眼睛,鼻尖,嘴唇,在雨幕的暗光里只有模糊的影子,可是却让他热血上头。他过去三十年少有情欲,十六七岁时同码头的工友都会拿钱去招嫖时,他总不能理解,哪怕是面对男人,他也并无触动,他也被拉去过红灯街,红色灯光下男人女人光裸的身体扭成一团,一举一动只让他觉得新奇——就好似第一回在四仔店里看到碟片里的女人跳脱衣舞,他也只觉得新奇,似见了烟花和飞机。

可是信一的脸,被他亲手揉乱的头发覆在眉眼,发丝模糊轮廓似老照片被摩挲起的毛边,挠得他心头发痒,让他忍不住垂下眼睛去蹭信一的脸颊,唇舌便也跟着主人的动作,一路流连过那张漂亮的脸,勾勒了下颌,纠缠上耳垂。

呼吸滚烫,烫进信一耳朵里,一切都又热又湿,裹在他皮肤细细折磨,他扯开自己的衬衫扣子,又抬了手去拽陈洛军那件丑得令人发指的polo衫的领子——那衣服实在不该继续存在人间,被这念头催使着,他伸手拽下了那件衣服,把它远远地丢开了,衣衫下的身体壮得过分,撞上他时,甚至会引起疼痛。

好在欲望能指引一切。

他们跌在信一那张木板床上,黑夜如幕布,静静笼罩下来,他们在雨声里缠吻,空气湿润潮热,喘息混进雨声里,急切地想将那些涌动在城寨阴影里,蛰伏许久的,他们无法解答的感情,用缠吻,用吮吸,用灵巧的手和揉蹭发泄出来。

在天光再度降临前,他们终于在对方手中射了出来。

 

17.

第二天,雨停了。

信一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他从未睡过这么晚,有那么一瞬间,他并不很清楚发生了什么,门虚掩着,楼下冰室里那些常客早就坐齐了,聊天声音和tv节目的声音混在一起,混成了一首热热闹闹的背景曲。

他从床上爬起来,看到自己的衬衫搭在床边椅子上,脑子里有一秒钟的发蒙,接着便想起了昨晚种种,陈洛军——他下意识转头,脑子里窜出来一些模糊的记忆,他睡得正熟,身边人起身和他说话,接着便是一个吻印在他头顶。

他对自己和洛军昨晚做的那些接受得还算丝滑——丝滑意为:把那些记忆都捆起来扔到了脑子里一个叫做‘没事都别打开’的区域。

不过就是接个吻互相安慰一下,不算什么大事——他仍然不认为自己想吻陈洛军,他只是想从烦躁和雨水潮湿中试图找到一口呼吸,刚好陈洛军在,刚好又在他面前。

而他确实也不烦躁了。

兄弟嘛,借用一下也没什么关系咯。

你要问他要是换了十二和四仔在他面前他也会这样做吗?他会说你最好别动,动他就砍你。总而言之,他扯过椅子上的衬衫穿起来,柜子上镶嵌的镜子反射着他的身体,脖子上红了一块,应该是昨晚陈洛军高潮的时候给他咬的,他轻笑了声,又皱起眉头来揉了揉那里,好似能揉开,可无济于事。

下楼的时候龙卷风正坐在堂里。大佬正抽烟,还是平常那副冷静表情,那些看电视的姑婆围绕着他,热闹却染不上他身。

“洛军呢?”在信一端着碗面坐下的时候,龙卷风这么问。

“上工,”信一咬了一大口面,话听上去含混不清,“昨夜你和阿柒几时回来的?”

“就那个时候咯,”龙卷风抽了口烟,墨镜后的双眼投在电视上,却根本没在看,将烟缓慢压出鼻腔,他几不可见地叹了口气。他这遭出城寨,见了一个人,也处理了一个人,可仍觉得事情好似冇完,他弹了烟灰,忽然还是皱了眉。

电视上的画面闪了闪,突发的新闻栏目跳出,西装革履的讲评家和妆容精致的主持人,那些住在港岛漂亮宽敞公寓里的人开始讨论城寨的去留。

从信一刚懂事开始,九龙城寨就一直有拆迁传闻,有一年甚至已经出了正式通告,后来又不知道因为什么,那通告被撤了,此次又有新闻,他眉头微微一皱,转头看了眼满堂的叔伯,人人脸上表情凝重。

其实城寨拆了也没有什么不好,他这样想——城寨里的年轻一辈几乎都是这样的想法,拆了就有补偿,甚至可能直接分到政府公屋。他并非对城寨没有感情,他在这里长大,所以他也见多了。古炮台那的李阿公,得了病需要救治,叫了救护车,人家听说是九龙城寨,车都不愿意出,他被叫去帮忙送,结果人还没出城寨就死了;光明街戒了粉的春仔,因为没法出去,没多久又沾上了,死在天后庙后面的暗巷里,臭了才让人发现;还有长安楼的番薯,因为常年住在地下室染了孤独症,日日在天台上游荡着想晒太阳,后来失足摔死在楼下;那些该上学的小孩也是,城寨以前是有学校的,后来被拆作住家,小孩们每天就聚集在巷道里打弹珠,有关系的想尽办法把自己崽送到外面去上学,冇关系的,外面学校一听家住城寨想都唔想就会拒绝。

这样的事一直在发生,哪怕龙卷风已经尽了完全的努力,可终究管不到快五万人。

要是拆了——他看向自家大佬,还不如拿钱找个轻松些的活做,开个店,或者去办个护老院,大佬要当老板还是每天钓鱼放风筝也都方便,他和陈洛军负责开店,大佬负责享福。十二少和虎哥有空还能来坐坐,开了酒楼就吃饭,开了山庄就捉鱼,想想都觉得好开心。

他撇了撇嘴,觉得自己这个计划非常完美,遂少了担心,低头把面吃完了。

 

18.

陈洛军回来的时候,电视上仍然在播放那档时评栏目,主持人和专家都换了人,信一正靠着柜台在抽烟,见他进来,冲他笑了一下,算打招呼。

陈洛军想走近,自昨晚后,他便不能平静瞥见信一的脸,见叼着烟,便会想吻,见他笑,也会想吻,见他算账算得眉头微皱,也会想吻。

可是他们中间隔了好多人,即算是陈洛军,也能意识到当着这堂人面,他是不能轻易去吻信一的。

他也轻轻笑了笑,接着就低头帮冰室收拾桌子去了。

没承想这事一旦错过了机会不谈,便被无限期延期,信一好似忘记昨晚种种,对他和昨日之前没有不同,见他热切目光,也只眯了眼睛笑,拍了他肩让他赶紧去把碗碟收进厨房,然后再给品姨倒杯柠檬茶哇。

陈洛军不明白,但他并不生气,还是照做自己手上的事,他觉得信一不提应该有自己的理由——他那时并不理解感情,后来他想,大概还是城寨太拥挤了,他们像沙丁鱼罐头里的鱼,被堆挤着簇在一起,于是哪有空隙供他们想明白所谓感情。

叠楼层层阴影,往前往后皆无光明。

所以他还是和之前一样,看着信一和十二闹;看着信一搬回来新的唱录机,拿着话筒唱音调乱飞的歌时眯着眼睛笑;信一也还是照常调侃他的听话老实,照顾他好似照顾自己不懂事的弟弟——明明他比信一大好几岁。被崩落的瓢泼大雨淋湿的,潮热的那一晚,就被他们丢进了城寨密密麻麻的复杂暗巷中,随着漏水管道的水滴滴答答,随着无处不在的老鼠和蜘蛛,沿着城寨的血脉,四散奔流。

但到底还是有些不一样,不一样在陈洛军去找了龙卷风,说想留在城寨——他此前从未表明扎根想法,那时他不明白龙卷风表情里的隐痛来源于哪里,只似一个毛头小子,讲述自己风雨飘摇的过去,又讲如今定了锚的船,说想跟着龙卷风,想成为城寨的一员,他已经喘够了气,找到了路,便一闷头想要走到底。

龙卷风看着他,好似看着故人,表情无奈,“跟我学剪头发吗? ”

不一样在信一去帮北方伯伯接水,北方伯伯到底还是太老了,两桶水七楼能让他喘上半天,他坐在天台上看北方伯伯照顾那些塑料花,很想问老人家到底搞不搞得清这些花都是假的,北方伯伯却似看出了他的想法,说这花是很久很久以前,信一还不记事的时候,城寨里的一位姑娘送给他的。

普通话叫女孩做姑娘,听着非常儒雅,信一磕磕绊绊地学,被北方伯伯毫不留情地嘲笑,说他小时候就学不会普通话,现在更别想了。

“那后来那姑娘呢?”信一把北方伯伯快发霉的花生通通倒在铺着的塑料布上,一边晒一边吃,“只是塑料花,为什么留这么久。”

“因为我喜欢她咯,”北方伯伯无奈地看着他,“可惜没多久她就出了城寨,现在也不知道过得好不好,孙子多大了。”

“点解不去追呢?”信一好奇,“跟我大佬报备,出了城寨你也不用担心出事,又不像洛军,出街就会被打。”

北方伯伯不回答,只是坐在阳光里眯着眼睛笑,好似假寐,又在几秒后再开口,“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啊?”

“冇啊。”他摇头。

“洛军呢?”

“洛军也冇啊。”

北方伯伯笑出了声,转过头盯着这个自己从小看大的青年人,“我问你喜欢不喜欢洛军啊?”

这话非常突然,突然到信一愣在那里,墨镜滑到鼻梁中段,一双漂亮眼睛越过墨镜上缘,好笑地看向北方伯伯:“男人啊。”

北方伯伯才觉得好笑:“青年中心那里面又不是没男人。嫖都可以找男人,谈恋爱也一样咯。”

信一点了烟叼着,松了肩往后靠向椅背,没有说话。

北方伯伯又道:“不喜欢最好啊,洛军比你听话多了,人也老实,早早找了老婆,生个大胖儿子,我也做阿公啊。”

信一轻笑,把烟从嘴里拿出来,夹在指尖,看白烟在阳光里升腾,没有说话。

“是不是不开心啊,”北方伯伯低头去瞥他神色,像很久以前哄摔倒了的信一爬起来接着走一样,“每次我说要洛军去找女朋友,你都不开心啊。”

有吗?信一这样想。他无措地拨了拨烟,看那些堆积的烟灰簌簌落下。

“你就是中意他咯,傻仔,”北方伯伯无奈地看着他,感叹道:“城寨只教了你当头马,冇教你咩叫中意啊。”

被他教训的信一却不似他想象中那样惊讶,反而是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北方伯伯,你会讲广东话啊?”

“这是重点吗?”北方伯伯费解地看着他,顺手轻拍了一下他的卷毛,“你中意他哇,还不快去告诉他。”

信一偏头躲他的手,在阳光里笑得有些没心没肺,过了好久,久到那根烟都燃尽,他才站起身来,同伯伯告别。

 

要告诉他吗?信一这样想,又觉得北方伯伯说得也不一定对,又觉得万一是对的呢?还没思考出个结果,守在楼下等他的提子就跟他说大佬有找啊。

他问咩事,提子笑着说:秋哥请食饭咯,就在今晚,金殿酒楼,酒菜香港最好啊。

 

19.

“0723副机。”

“机主密码?”

“926。”

“十二少call你,说洛军是阿占的仔。”

 

20.

陈洛军醒来的时候,看到的是纯白色的天花板,城寨没有纯白色的天花板,城寨的楼板几乎都是清一色的灰,水泥砂浆里露着钢筋。

他记得玻璃杯里的酒,泛着辣味,他嗅了嗅,被刺激得皱了眉。

还记得信一喝了酒,在桌子间和各个兄弟讲话好似游鱼,记得信一给他灌酒,捏在他脸颊的手指修长,见他喝了,拍着肩笑他傻仔。

他记得拉自己的手强硬又有力,信一瞪着他让他走,蛇船已经备好,走了才能活。

还记得冰室没有开灯,微弱天光下龙卷风坐在桌边,深深地看他一眼,和那日理发店里的无奈交杂,记得捅进身体里那一刀,撕裂疼痛窜到头顶。

记得城寨里昏暗的影子,模糊又摇晃的叠楼,不断闪过的嘶吼和喘息,血的味道弥漫在每一寸空气里,他自恍惚中抬起头,看到信一跪在不远处的闸门前,那门生了锈,信一却拽得很紧。

记得一些细碎的,几乎不成话的语句,混乱地在他耳边响起,有人揉了一把他的头,城寨窄巷天光似一道裂隙,在他头顶裂开,接着变为无穷无尽的整片天。

他恍然,挣扎着爬起来,左手却被牵制着发出叮当声响,一声喝止从帘外传来,抬起头,是个着警服的男人,“醒了?”那人看了一眼他,见他不答,也并不奇怪,挥了挥手,让外头的警察来做登记了。

他被关进难民收容所的时候是四月,香港正到春天,他之前一直在城寨里,其实除了潮热和偶有的阴冷,并感觉不到其他差别。城寨太挤了,紧挨着的建筑甚至能改变季节。

从医院转移到收容所的路上,他看着铁丝覆盖的车窗外,路边开满了花,黄色的花挂了满枝,在春风里摇晃,他看得入了神,押送他的港警看他脸上的神情,好奇地偏了头随着他的视线去看,也被满树黄花恍了神,感叹道,“又到黄钟开的时候了啊。”

陈洛军没有说话,只看着一路黄花。

 

21.

难民中心其实不算难熬,比起陈洛军栖身过的很多地方,那张两平米的上下床已算得上宜居。只是噩梦又再次光临,有时还是那艘船,海浪滔天,夜里他从船舱里爬出来,爬到甲板上,看船头探照灯照射着漆黑的无边无际的海面,飞虫和螺旋桨激起的水雾在灯光里四散乱飞,他走过去,发现灯下站着一个男人,他以为是偷渡客,拍了肩转身才发现是龙卷风,血糊了灯下人满身,常年戴着的墨镜碎了半边镜片,密密麻麻的裂痕倒映着他的脸,每一张脸都在朝他怒吼让他走。

有时候是城寨逼仄幽长的暗巷,老鼠正从头顶密密麻麻的电线爬过去,信一走在他前面,走过低矮的地方还要弯腰躲过去,一边躲一边回头笑着和他说话,说昨夜哪个伯伯又因为没倒垃圾被老婆赶出门哇,水从他们身边的墙上滴下来,滴到他眉心,他抬起头,却看到了信一和四仔十二的脸,他们被人打死了,扔在高楼间,像是一袋袋不要的垃圾,这才发现滴落眉心的哪里是水,是他的好友们一滴一滴落下的血。

他会惊醒在深夜,撕裂的疼痛从心脏蔓延开来,身边一片漆黑,很远的地方才有微光,映着收容所里拥挤的人,睡着的人体似一道道此起彼伏的影子,化作新的叠楼,看得陈洛军喘不过气。

他翻身偷偷爬下床,在黑暗里做俯卧撑,他似乎仍是那艘深夜浪涛里的船,不过和之前不同的是——那时他不知道唤做香港的目的地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他辗转反侧,紧张迷茫。

而如今他知他要破开浪,他终将要抵达那个叫作九龙城寨的地方。

 

22.

七月底,黄金雨飘落,陈洛军口袋里揣了一张身份证,走出了难民收容所。

那张身份证巴掌大小,捏在手上几乎没有重量,撑不起他这一路来的困苦,收容所外阳光正盛,码头附近没有高楼,他举起了手,将那张身份证对着太阳看,姓名那一栏压制的陈洛军三字,在阳光下透着丝丝微光。

他如今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这片土地上,无人可驱逐他,不似在城寨。

他从未去过庙街,但找到并不费什么功夫,电车上有人还在讨论着最近好似有帮派大佬命丧船屋的新闻,道九龙城寨最近也很不太平,甚至有人不顾被遣返的可能偷偷整家逃离。陈洛军面色平静,只看着风吹花树,花瓣翩翩似落雨,港人称黄金雨。

陈洛军轻轻笑了笑,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了信一。

在北方伯伯天台上浇塑料花的信一,穿着黑色衬衫和红色裤子,领带别进衣扣里,好似龙虎门里的漫画人物,一只手插裤带,银色链子在手臂那头反着阳光,晃在陈洛军眼睛里,他记得那时他在笑,大概笑得很明显,因为信一转头把洒水壶朝向他,威胁道:“不准笑。”

他没问陈洛军笑什么,只自顾自地禁止,没承想陈洛军也自顾自地笑,气得他把那些水往陈洛军身上洒,洒得陈洛军从椅子上蹿起来,在天台上跑来跑去,唯恐被淋湿。

阳光洒在那些纷扬水珠上,洒出一道彩虹来,信一见了,瞪大了眼睛,好似看见了什么世界奇迹。实在不能怪信一没见识,水在城寨很珍贵,打水的地方又全在底层,头顶覆盖着密密麻麻的电线,是没有阳光能透过去的。即算是浇花,若不特意留心,也倒不出那样细密的水。陈洛军反倒没什么惊讶,他以前在码头做工,见过大船入港,螺旋桨掀起的巨大水雾,会在阳光下变作一片七彩的云。

但信一瞪着眼睛看水的样子实在是可爱,他就接过了洒水壶,一边浇花,一边给他造彩虹。

会在天台阳光里穿得像漫画人物,惊讶看着彩虹的信一,不应该坐在卷着鱼腥气的船屋,波涛声中,沉默地抽烟。

陈洛军心脏缓跳一拍,耳边海潮声都变空洞,他不自觉地眨了眨眼,绷紧了下颌,只觉这大概仍是个噩梦,他会在下一秒惊醒在无尽的,潮湿的黑夜里。

可清醒始终未来——他站在船屋廊下,抚触到了那只断了三个手指的右手,在他掌心,断指粗糙,伤口处结了痂,似老树盘结的根。

 

23.

信一近来总爱发呆,海潮声无穷无尽,伴随着风,一波又一波,带着船屋摇摇晃晃,似小孩的摇篮,四仔的头还没好,深夜里,时不时会有低吼和呜咽从邻屋传来。

他会坐起身,和十二一起去按住不住地拍打自己脑袋的四仔。那样的情形一般会维持十到二十分钟,直到四仔失了力沉沉睡去,他会拍一拍十二的肩,接着自顾自地坐到外面破烂木椅上去抽烟。

海港的天空一览无余,不似城寨,天空总是被分成了一道一道,有些很窄,只有一线,有些稍微宽阔些,可以供龙卷风在那放风筝。

他总不知道为什么大佬喜欢放风筝,在他还小的时候,龙卷风就爱拉着线,看那被做成各种形状的风筝在天上飘荡,嘴里叼着烟,抬头看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的大佬是个太爱操心的人了,信一这样想。城寨的种种,洛军的种种,甚至连生病的种种,都被他藏在那副半透明的墨镜后,藏在每一个沉重的眼神里。信一一直以为自己这个头马做得还算不错,直到那夜他才明白龙卷风为他们撑住了太多东西,所以风散尽的那一刻,他们才会被打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

他看着海港无边无际的夜空抽烟,星星挂在天幕,是城寨里看不到的风景。他右手的断指常常疼痛,如附骨之疽扒在骨节里,让他夹着的烟都发颤,海风刮过来,吹动他身上的衣衫。他的烟也抽尽,只余一丝残存,潦草地滚进风里。

他想发问,可宽阔的海港唯有无穷无尽的静,无人能回答他的问题。最后便只能绝望地捂住了自己的脸,任由手上的旧绷带被泪水润湿。

后来他也会在海港放风筝,坐在船坞的木板上,线从他手中跃出,被风带往遥远天际,海风猛烈,将线拉得绷直,他只能松更多的线,看风筝被风带向更远的地方,天空没有尽头,线却有。等到手中线轴的线都放完,那根绷直的线便会被海风吹断,遥远云端里,那风筝遥遥坠落,最终坠于深海或者山林,再回不到他手里。

他便忽然明白了龙卷风,风中的风筝,大概也再没能回到风里。

他无法自控地想到了陈洛军,想起了城寨里坐在屋棚自顾自吃酥饼的流浪狗;想起陈洛军打的好几份工,累得靠着墙都能睡着;想起他穿着破衣烂衫坐在台阶,陈锋记的老板好心递给他一瓶汽水;想起他弯着眼睛笑;想起蹭在耳边的,湿润的吻,胡渣刮过脖颈,蹭起一路的疼痛;想起城寨窄巷里,他们并肩或者前后走,肩膀手臂撞着对方。

他不知道陈洛军还活着没有,但他想,如果还活着,该去当鸟,不要做风筝,被线牵引着,便永不得自由。

后来他就不再放风筝了,改作钓鱼,十二伤了腿,走动不便,便也常陪他钓鱼,海港鱼虾多,就算是捞都能捞满筐了,所以他们常常收获不错,坐一下午,钓二十条鱼,扔回去十九条,剩下一条让四仔给他们炖汤喝。

“也不知道洛军怎么样了。”这样的话题在饭桌上偶有出现,都是十二提出的,四仔嫌他话多,可十二就是十二,仍然似当初一般没心没肺,只道信一常常一言不发,四仔又是个脑袋闹病的,他要话再不多点,这两间船屋会沉寂似闹鬼,他们呛几句,最初的话题便因无人回答而消失,最后十二便不再问了。

“你预备怎么办呢?”四仔清醒的时候这样问他,坐在他旁边,把十二的钓竿当竹枝沾水玩,“洛军的事。”

“他能有咩事哇?”信一叼着烟,靠坐在木椅上,手里的鱼竿卡在断指处,正正好好。

“你就唔想——”四仔慢悠悠,海风吹过他们身边,把衣服吹得发润。

“唔想。”信一打断他,提了杆,一尾鱼活蹦乱跳,他摘下来往四仔旁边的桶里一扔:“晚上喝鱼汤啊。”

四仔瞥那鱼,掂量了一下斤两,才又道:“我看过两千五百六十一部片了。”

“嗯,”信一从鼻腔里哼出一句应答,懒散地挂饵,对他的话作耳旁风,只是敷衍:“你厉害咯。”

“我找不到她,你知道吗。”四仔继续说,“我找不到。”

信一的动作顿在那里,鱼钩上的鱼饵没挂稳,摇摇晃晃。

“她死了,”海风从很远的地方吹来,刮起船屋前挂着的破烂旗幡,刮出猎猎声响,他们二人的衣衫也似旗帜,被风挂在他们身上,像下一秒就要将他们从这栈板上吹走。四仔的声音很低,几乎要被海浪声掩盖,“其实我早知她已经死了,我也不知道在骗自己还是骗老天,好似只要这世界上的碟片我冇翻完,她便有可能在其中一本里。”

鱼钩上的饵终于挂不住了,落在栈桥的缝隙中,坠入海水里。

信一皱着眉,偏头给自己点烟,海风摇晃打火机的火焰,擦蹭过烟纸好几次才堪堪点燃,他将被风吹落眼前的头发拂开,尼古丁随呼吸钻入肺腑,镇定他的痛觉。

“洛军还冇死,”四仔看向他,一双眼睛在毛巾做的简易覆面后极平静,不似他发病时一片通红,他看着自己的好友——曾被他骂扑街黑社会,也曾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友,一字一句道:“他还冇死,庆幸你不用去碟片里揾他吧。”

 

24.

他还冇死。

海风卷过他脸颊,他看着几米外的男人。正拥抱十二和四仔,还是和很久前在城寨里见到的一样,头发短得令人发指,穿着他没见过的一件外套,被海风吹到他身边。

庆幸你不用去碟片里揾他吧。

信一惨淡地笑笑,小心地,将他的风筝拥入怀中。

 

25.

船屋的夜总是摇晃,他们打麻将打到月上中天,四仔的头痛准时发作,被十二拉着按在床板上勒令睡觉,廊下一片寂静,唯有飞蛾似扑火,在汽灯附近扑翅,光被它扑得闪烁,映照在信一身上,连带着他也闪烁。

陈洛军看着,忽然恐慌,担忧那闪烁的下一个轮回眼前人便会消失不见。便想也不想地伸手握住了信一的右手。

信一对他的动作似乎没有反应,只靠着椅背抽烟,眉眼藏在头发的阴影里,晦涩不明,那只右手却转过来,残余的两根手指轻轻搭在陈洛军虎口。那只手曾挑拣过塑料罐里的水果糖;也曾捏着玻璃弹珠对着光叫陈洛军看;捏过他的脸;也曾顺着他的胸膛滑下去,曲指勾住他的皮带,把他拉得撞上自己。

那样漂亮的一只手,好在如今仍能握在他手里。

陈洛军便倾身过去,额头蹭上半低着头的信一的脸颊,轻轻磨蹭着,让他转过头来。

他人温度熨在皮肤,和着海风的湿润,信一转过头,便迎接了一个吻。

想念和担忧若是能具象,便是无边无际的海,海面被风吹起层层波浪,月色下泛作一层轻薄丝绸,若是捏起那轻纱,便会意识到水面之下,世间山川湖海,云雾雨滴,都积蓄至此,化作暗涌波涛,留恋地勾上那只掀纱的手。

他们互相推挤着进了屋,屋里一片黑暗,只有海水淡淡咸味,外面的昏黄灯光洒进来,只停在门口三寸,他们踩进去的影子混乱,踩过亮色地板,又踏进黑暗里。

信一皮肤上都是海水的咸味,陈洛军唇舌吻上去,甚至能感觉到涩。他微微皱起眉,坐到了床上,船屋摇摇晃晃,把信一送到了他面前。

信一低着头去看陈洛军的脸,想起来往日在城寨里他们打麻将时笑陈洛军长得过于老实,眉眼间都是没见过世面的懵,此刻却开阔,是经历过变故的坚毅。

他弯腰将那些坚毅吻下去,手指也拉扯着陈洛军那件T恤的领口,示意人将他脱下来。

陈洛军向来很听他的话,从善如流,三两下把它脱了,握上身前人的腰际,手下的衣服柔软,不知道是因为旧还是日日被海风吹,拱在他鼻尖,带着他熟悉的气味,那气味曾夜夜伴他入眠,又日日夹杂在每一件衣服的面料里,在他移动时会透出来,和他自己的味道混杂在一起。这回忆一出,陈洛军的吻便忽然变得凶猛起来,他拽着信一的衣服,把人拽弯了腰和他接吻,唇舌沾了心急,搅弄出浓重欲望。

热——信一这样想,他在船屋住了这么久,终于感觉到了热,心脏猛跳出炙热血液,从他胸口烧至全身,烧得皮肤饥渴,渴望眼前人的触碰。

衣服的存在变得无法忍受,他松了一只手去拽自己的衣摆,陈洛军便随着他的动作,上道地咬上了他的腰侧。

即算是受过伤,又休息了这么久,信一仍然没有长肉,瘦薄肌肉在肌肤下妥帖,是舌尖推挤上去,能感到愉悦的有力。他抬起头,忽然对着刚脱了衣服的信一笑了笑。

低着头看他的人似乎因为这个笑愣住了,卷发因重力垂在脸侧,模糊了刚毅轮廓,唯剩情动。

陈洛军是受不了这个的,只这么一眼,他便不可自控地将人拉坐到自己腿上,左手从信一的大腿一路揉上,揉到腰后,将人按向自己怀里,右手则探上信一脸颊,带茧粗糙指尖摩挲过脸颊,揉上耳朵。他就着廊外昏黄灯光去看信一,后者直视着他的眼睛,嘴角勾出了一个极浅的笑。

越南常有戏团去码头表演,大多是华裔的戏班子,他们在码头附近找块空地,搭个棚子就会开始唱戏,陈洛军被工友拉着去看过两次,听打扮得奇怪的人在竹板上拉长了声音唱“意乱情迷——”

那时陈洛军不懂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此刻却只能从满脑子混沌的温度里找出来这个词。

他意乱情迷——

他仰头亲了上去,手掌揉过信一背上的肌肉,窸窸窣窣的声音伴随着海潮,他们交叠着倒在床上,近乎安静地在潮水声里做爱,信一咬着自己的手臂,弓着背发出含糊的喘息,他的身上很多新添的伤疤,有些才落了痂,陈洛军带茧的手抚摸上去,会引起轻微的颤,新肉泛着不一样的肉色,勾引他去舔咬,信一又痒又好笑,回头手指拱入他发间,把他拽起来去吻他的唇。

埋在身体里的性器便因此变得更硬,挤蹭在那一点旁,挤出空虚的急切的欲望。

呻吟声无法控制,从相接的嘴唇间溢出,身体里的冲撞便更重,操弄上那一点又毫不留情地离去,顶得他脖颈上梗出血脉形状,勾引得陈洛军忍不住弯腰去含,用舌尖描摹那血管,用牙齿蹭咬,恨不能将他们的一切都融在一起。一切柔软又炙热,船屋都好似化作软熟的波浪,接住他们流着汗的身体。

 

月亮快滑到地平线的时候,他们潦草地穿上衣服,挤着坐在廊下的长椅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偶尔交换一两个吻,吻是烫的,呼吸也是,他们会在海风里缓慢的,缱绻地亲吻。又再次停下来,听对方讲这几个月那些琐碎的小事,陈洛军讲得尤其慢,慢到信一都沉沉睡去,青年大概很久没睡过好觉,都忘了手上还夹着烟。

陈洛军将肩膀放塌了一点,伸手小心地把那根烟从他手上取下来,接着便在海风里,沉默地抽完了那根烟。

 

26.

信一醒来的时候,太阳还未跳出海平面。

破晓前的光微弱,轻柔地透过木头制的窗户洒在他身上,一种酸软沉在他的骨头里,好似趁他不注意就会将他再次拖往梦境。

海浪拍打堤岸的声音,循环往复,他转过头,看到床边放着一个包。是陈洛军昨日背过来的那只,打开的包口上压着一小张白色的东西。他伸手拿过来,意识到那是一张身份证。

他坐在船屋前沉默地抽烟,看海浪被风吹皱,那张身份证压在他口袋里,似风筝的线轴。

 

27.

“洛军呢?”十二少这么问。

麻将桌上,叠楼座座。

“先食早饭咯,”四仔坐到麻将桌前,捡了桌边缘的花生壳往叠楼上扔,偏头看向信一,“你觉得呢?”

信一把烟按灭,扔进了海里,忽然笑了起来,“然后就去看中医啊,脑袋和腿,总得要诊好。”

他也在麻将桌边坐了下来,把那些散落的麻将扔进盒子里,十二不明所以,但也上来学着他动作,一边收一边好奇问:“怎么忽然决定要去看医生了?”

信一把最后一个麻将扔了进去,平静道:“诊好了回城寨放风筝咯。”

“哇,”十二撇撇嘴,不知道好友今日怎么转了性,有些事隐隐约约在他心里回荡着,但他决定还是要等亲耳听到,他捏了桌上一个完好的花生,嗑开了吃下去,又道:“去追洛军咩?”

“他偷走我一件衣服啊。”信一拍了拍手,“怎么都得让他还回来。”

 

28.

他其实很想问陈洛军是不是觉得一张身份证就能兑换他们一起睡了两次觉的事,也想问一些他觉得矫情但又确实想问的问题,还想控诉骂他说你个扑街,自己一个人就敢上,是以为自己有多厉害。

但在盂兰盆节滚动的纸烟味里,他最终只是回头看着他轻笑了一声道:“明白的。”

 

29.

大战后又一个月,他们几个才好到能下地。四仔又回了他的医馆,日日给他们熬药,十二不爱喝中药,被不再覆面的医生拎着脖子灌,信一和陈洛军就坐在一边看十二扑腾,像被拎着后颈的猫。

王九的手下几乎都死干净了,有落单的也被居民拿锅铲和水盆给砸了出去,城寨里又换了天。

其实还有的是事要处理,比如王九占来当粉铺的屋得还给人家;还有那些脱衣舞女,都是偷渡来的,得想明白安置在哪里;还有这几个月烧坏了的大大小小的电线。总之各种各样,但好在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受伤未愈,没拿这些事来麻烦他们,于是他们便也有时间偷偷从北方伯伯眼皮子底下溜出来,坐在屋蓬上看夕阳,抽烟喝酒聊天,好似过去每一天一样。

有时会聊到月亮爬上天,北方伯伯会拄着拐杖爬到他们旁边的天台上骂他们不懂事,一个两个都快死了也不知道好好养伤。他们四个缩着头往下爬,信一还得抬头哄着伯伯让他快七十的人了不要这么容易动气,气得他阿伯拿花枝扔他说自己才五十五。

有时才到夕阳橙黄,十二bb机收了虎哥消息,吵吵闹闹地让四仔赶紧扶他下去给他哥打电话,他的腿还没好,上下楼都好似跛脚,又非要和他们来这屋蓬,四仔抱怨他不行又非要来,被十二举着手杖敲头。

陈洛军看着四仔一边大呼小叫地躲,一边认命地把人扛起来去爬楼,阳光温暖,照得他心上一片暖洋洋。

身边有人动作,转过头,是原本站在他身后的信一正坐下来,两条长腿晃荡在屋蓬外头,一荡一荡,带着脆弱铁架吱呀作响。

“小心点啊,”陈洛军看他侧脸,信一正看着远处,轮廓被夕阳描了边,显得柔和,和陈洛军第一回进城寨时看到的那张脸不同了。他轻轻笑了笑,转头和信一一起看着远方,香港的高楼簇在地平线边,阳光从楼缝里挤出来,残留在他们身上,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些高楼群和城寨没什么两样。

“屋蓬脆弱的,万一被你颠断。”

“你那时候还天天睡,”信一仍然叼着那根烟,声音是挤出来的,好似不耐烦地抱怨,“现在管起了我。”

陈洛军想起那时候,轻轻笑了笑,又忽然想起来,“龙卷风到底是怎么知道我睡屋蓬的?”

“所有的事他都知道啊,”信一呼出一口烟,看它们在夕阳里散尽。

陈洛军歪着头看夕阳,忽然道:“我那个时候去找过他,求他让我留下来。”

信一的眉头轻轻一挑,没有说话,手搭在支着的腿上,懒散地靠着陈洛军,抽了一半的烟夹在他手上,阳光落在他脸庞,给他绘了圈暖绒绒的光。

“我说只有在城寨,我才能一觉天光。”陈洛军看着他那根烟,“他跟我说,让我一觉天光的不是城寨,是城寨的人。”

信一轻轻嗯了一声,也不知道听没听清楚,他们的身影被阳光模糊成了一幅泛黄的画,和身后的城寨融为一体。

“就像四仔说的,”陈洛军又道,“这里迟早要拆。到时候你打算怎么办?开卡拉OK舞厅还是去和十二一起?”

“到时再说咯,”信一把烟叼进嘴里,看着夕阳笑。

他们其实没有谈过很多问题,比如他们到底算什么,又或者是后面的路到底要如何走,城寨已经自动将信一填补进空缺的大佬位置,可陈洛军看得出来他并不想当。他们受了伤,又忙痊愈,实在没有空聊这些。

可今天阳光温柔,飞鸟也安静,正好。

“我打算存钱啊。”他忽然这么说。

“又存钱?”信一笑了一声,“存来做咩哇,买屋还是讨老婆啊?”

“讨老婆咯,”陈洛军看着他笑,“我想一觉睡天光啊,城寨会拆,我只能带城寨的人走哇。”

“忽然讲什么矫情话,做咩,求婚啊?”信一抽了口烟,以为他在开玩笑,笑着打断他,“求婚找十二啊,他日日抱怨虎哥催他留后,我可没有。”

“是啊。”陈洛军,只是认认真真回答道,“求婚咯。”

“是什么是啊,”信一笑着回复,想也没想地继续道:“是真求婚还是准备找十二——”

陈洛军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他整个人顿在那里,只余手中半根烟燃着,在夕阳里袅袅似飞云。陈洛军在那飞云背后,脸上还是那副表情,一种单纯的无辜,不带半点虚假,一双眼睛在落日里,柔和了寒星般的亮。

他和信一第一回见他也没什么不同,却又都不同了。

信一眉头轻轻一跳,转过了头,手中烟叼上嘴唇,扯着声音缓缓道:“痴线啊你,男人和男人怎么结婚啊。”

“九龙城寨,”陈洛军并不在意他转头还是不转,只继续道,“三不管的嘛,你说的啊。”

微风正起,从远方机场吹过大厦楼间,带着落日温和的暖,吹过他们身边。

太阳彻底落下前,有人点了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