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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的人行道沉浸在初冬的寒怆里,我突然意识到这是该在外套里加一件毛衫的季节了。灰黄的月亮变成两个,一个在天上挂着,一个砸进路边的水坑里,溅起来的水点子渗进我的裤脚,冷透了。伦敦的冬夜不值得任何一点赞美,除了酒吧(即使我们今晚那家酒吧刚告诉我们要打烊了而把我们赶了出来)——好吧,你在冬天的伦敦里能找到的最好的也是最坏的去处便是小酒馆,在那里会发生的最好的也是最坏的事情便是贪杯喝醉,而醉酒会带来的最好的也是最坏的后果便是自主思维的失控。醉鬼没法控制自己的脑子,即使是我那引以为傲的敏捷思维和清醒头脑也敌不过四五杯曼哈顿和尼格罗尼——就好像现在,我无论如何努力摇头也没法清空脑子把那行蹦跶的金色花体字从我眼睛前方移走——“How do I love thee”。
当然,当然是《How do I love thee》。还能是什么呢?没有别的哪首情诗来得比这一首更脍炙人口家喻户晓——每逢情人节或者圣诞节一类的大日子,勃朗宁夫人的诗集便会被印成小册子,迅速占领畅销书书架最容易被摸到的那两排,气势恍若办公室里翻报告时候把脚码在桌面上的M。今早我又和这句话在早高峰的地铁里相遇,极浅的粉红色书皮的小册子,和一支红玫瑰一起被一位年轻女士捏在左手。那五个单词被整齐地印在书脊上,烫金的,明晃晃地成为伦敦冬季太阳的替班,同大概半个伦敦的陌生人一起成为我瞳孔里的不速之客。
我会突然地想起它,也需要怪罪于话题的戛然而止。两分钟前,我们的两只鼻子还挤在酒吧卡座里呼吸同一个通风口吐出的味道酷似润滑剂的暖气,而现在我们就因为酒吧打烊而沦落到在凌晨三点的人行道上相对而立,谢谢酒精,我现在完全想不起来几分钟前我到底说了什么,而那个根本没喝醉的男人看上去好像根本就不关心。他是明天一早的飞机,现在已经熬得太晚了,但是没人真的要从路边离开。我们就杵在那儿,像是两根报废的路灯灯柱。
他再一次提出了邮寄明信片的申请,而我再一次回绝,然后我反驳了他说我已经喝醉的论断,虽然我们两个都知道他说的是对的,接着我又拒绝了他要送我回家的邀请,因为我不想把这场告别拖成草蜥的尾巴*,然后话题戛然而止。我敢说这是我人生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一段对话,诡异得像史蒂芬金的小说,让人起鸡皮疙瘩,可能他也这么觉得,于是我们两个默契地选择继续闭嘴——不然我也不会沦落到现在在心里惴惴地背诵情诗(还是女性视角的,好吧)。
不过这不丢人,毕竟那是《How do I love thee》而我是个英国人——英国人往往呕心沥血才能在冷笑话和有领衬衫间寻见星星点点爱的讯号,而诗里列举那种种爱的方式便是一篇寻宝指南——没有谁抵挡得了这样的论调,就好像红胡子海盗船长没法拒绝一张藏宝图。我敢说每个十几岁时候情窦初开的年轻人都一定背诵过(至少试图背诵过)里面的几行,当然也包括我。喔也许除了邦德。毕竟他好像从一出生便跳跃了整个少年和青年阶段(完美的grand jete,他应该去报考皇家芭蕾舞团),要想象皮肤光滑的他穿着衬衫和短裤,认认真真地读一首情诗——这实在是件很难的事情。好吧,我懂了,007,或者现在我在试图分析的这个叫詹姆斯邦德的男人,我对他其实知之甚少。我所了解的所谓他的过去不过是几张复印纸上油墨印出的符号组合,可我没法从那堆字符串里转译出正确的信息。我从没见过二十岁时候衬衫颜色只有白色和浅蓝两种选择的他,而要我想象他十岁的时候戴着毛线帽蹒跚着在苏格兰的郊野跟父亲打猎的画面,那难度又更加了一层。我也没法参与他的未来(假如死亡也算得上一种未来的话)——“死亡是一场伟大的冒险”*,而我无法涉足其中,他只能孤身一人上阵。他是一个谜,并且即将迅速成为另一个谜,而我所拥有的只是此时此刻的他,或者说我甚至完全不曾拥有他,只是此时此刻的他在我眼睛里的一点倒影,就好像我们能把水坑里的月亮据为己有,但永远没法对太空中那颗熟悉又神秘的卫星宣示主权。在我们道别时,我才第一次觉得我们其实竟是这样陌生。
而陌生——陌生是一块塞在我喉咙里的抹布。我的声带背叛了我,拒绝发出有序震动,舌根抽痛得比被酒精烧灼的胃更让我想吐。我想跟他说话,想跟他说别走了,今天晚上到我家里去,我们可以喝更多的酒,然后我想和你做爱;我现在就要吻你,然后我们跑掉,从这个世界上抹除两个人存在的证据对我来说并不比通关一局超级马里奥更难;你最好活下来,因为我现在更倾向于形容自己是爱你的,但你要是死了的话我会恨你,你绝不会想让我恨你,或者之类的任何之前没说过之后也不会再有机会说的疯话,我想,我真的想,那种冲动的强烈程度几乎要把我自己给吓个好歹,我真的想。但是我说不出来,我只能发出一具被割破气管的尸体一般的咯咯声,而那听上去像是我因为伦敦的冷空气而打战,或者吞了神经性毒药。英国人,要谁比对方更先说出那个受了咒诅的字眼,简直比要了他的命还要可怕更多。而此刻这个特定场合下,凝视和语言具有同等的效用。我没法看向他,尽管我很清楚我马上就会因为我现在没有多盯着他看一会儿而后悔。但我实在实在实在没法直视他,就好像我这一整晚都对明天太阳升起后的事情避而不谈。我不停地前后移动自己的重心,踮脚,或者抬起脚尖站在脚后跟上,跳下人行道的台阶再站上去,同时不停地偷偷折磨揣在大衣兜里的手指,又胡乱地移动我的眼睛,表现得好像我一夜之间患上了ADHD。而邦德,我突发神经质的诱因,就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敢说他就连呼吸都不曾在空气中留下白雾。像沉默的山峰——或者该叫坚定的锡兵更贴切,我想。也许他最后会在西伯利亚被冻成一团银色的粉末,或者被困在一场大火里,融化又冷却,最后只留下闪亮的一团。他会怎样死呢?希望他在死之前记得把耳机拿掉 别让我听得太真切。我几乎能看到他再次中枪,血流出来洇透他的呢子大衣,然后就这样在我面前破碎,血把路边水坑里的月亮吞没,然后再淹没我——
“Good luck out there in the field, and please...return in one piece.”
这是我能嗫嚅出的所有单词——也许要感谢那些被我想象出来的血把这句话像肺里的气泡一样给从我嘴里挤出来,好让我能说出一个还算完整的像样的句子。
然后又是沉默,沉默,沉默,好像我们都已经站着睡着了一样的沉默。他没回答。
“我是真的会想你的。”
在被自己的恐惧的心跳声震聋之前,我又听见自己的声音这样说。
这时候我才第一次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我看到那混球在微笑——那种受训练后刻在他脸上的标准邦德式的、恼人又极度迷人的、总是让我想对着他鼻子来一拳却又让我想拽着他衣领亲上去的微笑。
跟我们在美术馆第一次见面时一模一样的微笑。
现在想想,我当时确实不该把见面地点定在那艘即将走向生命尽头的船面前的,那实在不能说是什么吉利的暗示——无论是对友谊(friendship)还是爱情(relationship),被拖去解体的船(ship)都不是什么好兆头。好吧,自我欺骗失败,实际上我还是不信的。我是个纯唯物主义者,不会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美术馆里一幅画的咒诅联系在一起,但我现在明白自己需要一个替罪羊。我突然领悟了精神寄托和心灵慰藉的魅力与效用,也许那会让我在不久的未来指挥他去送死的时候心里轻松一点,但现在已经太晚了。我现在能做的就只是亡羊补牢地祈祷我不会因为他而罹患ptsd 。
在我听到神(就当他们真的存在好了)对我不算太虔诚的祷告词的回复之前,我终于听见他说:
“我也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