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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多加被推进房间的时候,他像头发狂的幼狮又踢又咬。他对自己面临的命运有所估量,而作为一个哈多家族的勇士,他绝不会恐惧,也不会求饶。这些邪恶、扭曲、疯狂、丑陋的东人,他紧咬着牙想,我一定会杀了你们,我要杀了你们,把你们生蛆的尸体扔在路上,留着给妖狼撕咬。
他被按着跪下,脑袋屈辱地高高昂着,怒视着上首的那个黑肤的叛徒、恶棍、杀人狂魔、血腥的奴隶主、魔苟斯的走狗。他大可以杀了我,他骄傲地想,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从我这得到他想要的。
“一个哈多?”
拉多加僵住了。他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辛达语?
“你好,金发的哈多,”会说辛达语的东来者声音轻柔。“你听着:我可以送你离开这里,去西边,或者去南边的七河,”他的话无异于恶魔的引诱,拉多加的脊背上滚过一阵战栗,“只要你回答我的问题。”
“你休想,”拉多加哑着嗓子回答,他粗重地喘息着,“我死也不会给黑暗的走狗提供帮助,问你们的主子去吧!”
“别着急,哈多,”东来者说,“先听听我的问题吧。”
金发的年轻人向地上狠狠啐了一口。
东来者不为所动,只一字一顿地慢慢说道:“你是否认识一个叫图尔玛的男妓,他当是你的族人。”
拉多加迷茫地怔了怔,他的面孔随即在愤恨和难堪中飞快地涨得通红。年轻的男孩喊叫起来:“这是什么折磨人的新方法吗?给我个痛快吧,你这邪恶的畜生!”他扭动着挣扎起来,手脚被绳索磨得通红。“哈多的族人永远不可能……不能……不会去做……”他实在说不出那个词,恨恨地闭上了嘴。
“你真的没见过他吗,”东来者低沉地说,他的辛达语口音浓重,“他的前额好似新月,面颊像水仙花,头发柔润如同酥油,眼睛是两颗灰珍珠,比晨曦的光还亮;肤色清白,像水晶一样透亮闪光。他就像一颗极亮的星星,连月亮也要亲吻他脚下的地面。他名叫图尔玛,又叫巴拉德,他曾在希姆凛边上的图埔生活,我想知道他现在何处。”
拉多加的面色扭曲了,他气得发抖,对着眼前的奴隶主大喊道:“任何侮辱哈多族人的人都会死,死得又快又好。你永远不可能找到他,除非他亲自来砍下你这妖魔的头!”
东来者答道:“我很遗憾。既然你不答我,我还不能放你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