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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按道理马琳并不会光顾这样的地方。
他揉了揉眉心,被那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吵得十分闹心。
“来杯Vodga,最贵的。”他继续十分闹心地向调酒师喊了三遍才让他听见自己要什么。就等待的这么会儿功夫,他已经被好几个男男女女从身边挤了过去。
“妈的,猪都没这么大味儿。”他低声骂了一句,刺鼻的香水味儿呛得他脑仁儿疼。那件昂贵的西装外套早就被他脱下来搭在手臂上,他又扯松了领带,才觉得自己又能够正常呼吸了。
伏特加这玩意儿非常符合他平日里打交道的那些毛子们的风格,他时常怀疑这些人是不是下一步就能直接买医用酒精喝了。然而他现在渴得很,便豪迈地将那杯看上去很多,其实大部分都是冰块的玩意儿两口干掉了。
王皓这个小兔崽子,非说已经是春天了,他二哥这样成日里只工作不生活,迟早有一天憋得脑袋大脖子粗外加阳痿,硬是拖着他扔下了堆成小山一样待他审阅签字的文件,和大洋彼岸眼巴巴等着他拍板做决定的洋人们 ,到了这么间名字挺像那么回事儿的酒吧来寻个“艳遇”。
结果刚到门口,王皓就被孔令辉一个电话屁颠屁颠地叫走了,临了儿还顺走了他哥的车钥匙。对此马琳只是在嗓子眼儿里哼了一声,“重色轻友。”抬腿作势要在他屁股上踹一脚,被王皓并不灵巧地嘻嘻哈哈笑着躲了过去。
马琳仰头打量了一下那个龙飞凤舞又花里胡哨的招牌,有些费力地一字一字辨认出来:浮,世,绘。“好在钱包还在兜里揣着。”他庆幸了一下,有些自暴自弃地推门走了进去,并没有对这个地方抱有任何的期待。
“呦!这不是马~总嘛~”一个在马琳看来妆化得亲妈都不认得的小姑娘端着杯红酒就挤过人群靠了过来,显得万般熟稔地在他胸口还摸了一把。
马琳太阳穴突地一跳,不动声色地挺直了背,向后挪了几寸,保持了个相对安全的距离,这才一副迷茫的样子抬头看着那姑娘,“恕我眼拙,您是……?”
那姑娘像是没发觉他的躲闪,又朝他贴过去,“马总真是贵人多忘事呢,前些日子我们才在A市的酒会上见过,您还发表了讲话呢。以前只能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您的英姿,能见着真人我可激动得好几天没睡好,都有黑眼圈儿了……您看……”
这个嗲到家的语气听得马琳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这还真不是他没见识。应酬的场面他见的多了,什么妖魔鬼怪没遇上过,他只是对这姑娘的香水有点儿过敏,离得近了就生理性地想吐。但他又端习惯了,放不下表面上那副绅士形象,不能对女士太粗鲁。
眼见那姑娘的胸都要碰到他鼻尖儿了,马琳已经退无可退,一个身影突然挤开那姑娘,将一杯龙舌兰推给马琳,笑嘻嘻又带了点儿嗔怒地诘问他,“我就去放个水的功夫,你怎么还勾搭上别人了。”
马琳心里长舒了一口气,抬头看向这个救星,瞬间理解了什么叫有些人天生就自带聚光灯效果。
剑眉斜挑,目若朗星,下巴有些尖,唇红齿白的,吧台前的那排小钻石灯映得他右耳上那枚火红色的耳钉格外鲜艳。扣子只系到胸口,随着他趴向吧台的动作隐隐露出了锁骨。袖子随意地挽了一半,修长白皙的手指在杯子上轻轻敲着,原本没什么特别的一件白衬衫硬是叫他穿出了风华绝代的意味,配合剪裁合适的贴身仔裤,更显得他蜂腰长腿。
他实在是长得很好看,也很合马琳的口味,而这好相貌的主人,正这么目光灼灼地望着他,好似他们真是热恋中的情侣。马琳被那双眼睛勾得心里一跳,将他结结实实地打量个够,才伸手去握他敲着杯子的手——手感挺好,他就不打算放开了。
“哪儿能呢,这不等着你呢。”
那小姑娘见了这场面,也当马琳确实是有了伴儿,自觉比不过这人,笑了笑,满是遗憾地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