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风大雨大太阳大,十二躲过前来派工的Tiger哥,不务正业地撑着把花花雨伞晃进了城寨。
他看见街坊人人都在收工、收铺、收衣服,又看见有户人家雨棚坏了,大叔登高爬低地蛮费力,就丢下雨伞,热心帮忙修缮。
他修到一半,雨棚下路过一只没有打伞的四仔,见了他支在一旁的雨伞,立即嘲笑道:“十二,你的伞怎么比你的刀还花?”
十二接过街坊递来的螺丝刀,反唇相讥:“你以为都像你咩?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你有大头。”
四仔大怒,在街坊家门口的镜中仔细阅览了一番自己的头肩比,确认十分优越,这才踢了一脚十二的梯子,说:“打7你,花伞细路仔。”
十二被他踢得在梯子顶端一个没站稳,差点跌下来,喊道:“喂!这梯子是人家大叔的,不是我的,踢坏了你来赔!”
四仔忙向一旁的街坊道不好意思,然后说:“我不赔。叫信一来赔,他有钱。”
十二终于完工,跳下梯子,赞同道:“嗯,叫信一来赔。”
他们俩在“坑信一”这件事情上,向来是一拍即合。于是欣然休战,一同打着那把花花绿绿的雨伞,朝飞发铺去了。
他们进了飞发铺的大门,阴雨天没什么客人,店里面空荡荡。龙哥出门交租,信一还没起,大门敞着,门口晾的衣服也没人收。
他们俩七手八脚把衣服收进店里,四仔朝里间喊:“扑街黑社会,洗了衣服不收!”
十二把衣服拧干,道:“不要说收,我猜就连洗都是龙哥来洗。喂!信一,起床了!”
他们俩喊了几声,不见回音,只好端着盆,进里间去寻人。
可是信一的床上也不见他的影子,两人大为惊奇,还以为他出门了;结果下一秒,就听见隔壁龙卷风的房间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声音不大,很细微,像是动物发出的声音。
十二与四仔面面相觑,问:“龙哥养狗了?”
“不会吧。”四仔思考,“龙哥如果养狗,信一肯定每天遛狗、四处炫耀咯。”
他们俩好奇得抓心挠肝,又觉得直接进龙哥房间不太礼貌,在门口踟蹰半晌,听见房间里的人懒懒地说:“你们两个才是狗。”
十二推开房间大门,看见一只类人型生物躺在龙哥的床上,身上盖着一堆乱七八糟的被子,只露出一头卷发,确实有点像一只卷毛大型犬。
走近一看,他身上盖的又好像不是被子,是一堆衣服——身上盖了一件,周围还铺了许多件,乍一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巢。
十二震撼地问:“你为何睡在龙哥的床上?”
信一泰然自若地坐起身来,回答:“都是一家人,分什么你的我的。”
然后反问:“难道你不睡在Tiger哥床上?”
十二挠挠头,说:“……十四岁以前,确实是睡的……”
四仔盯着信一看。
信一长得很漂亮,这是城寨共识。当然,走出城寨,就是香港共识,因为人人都识美丑。
不过信一今天看起来加倍漂亮。也许是因为昨晚喝了酒,所以他的眼皮上多出了两层疲惫的褶皱,显得眼窝愈发深、眼睛愈发黑;也许是因为他的被子太厚,所以脸色潮红,看起来气血很活的样子。
不过这都不重要。四仔目光下移,很快发现盲点:“信一,你有被子不盖,为什么盖龙哥的衣服睡觉?”
信一看起来很困倦,以至于四仔刚说完时,他并没有反应过来,甚至下意识地跟着四仔的话低下头,去看了一眼身上盖的衣服。
然后他大约有五秒钟没有抬头,不知是不是十二和四仔的错觉,他好像有点慌张——但是信一演技卓越,慌张的时候他们一般看不大出,打牌时更是喜怒不形于色,坑走他们好多票子——
所以他们俩很快来了兴趣,等待着信一的回答。
信一抬起头,镇定地说:“阴天下雨,衣服没法晾,只能体温烘干。”
不得不说,信一信手拈来的谎话听起来往往很癫、却又十分逼真,因为他甚至会结合天气情况来胡扯——
四仔和十二听了这句胡话,明显都不相信,举起手里的盆子给他看:“下雨天你连衣服都不收,在房里睡到人事不省!难道竟还会有替龙哥晾衣服的孝心?”
信一一见那一盆被拧得乱七八糟的衣物,顿时一声惨叫,道:“我前日新买的‘Dacron’,怎么被你们拧成烂抹布!”
四仔道:“那我把它挂回雨里去。”转身就要往外走。
信一慌忙坐起身来,将他拦住;他靠在床头,身上的衣服滑落,露出半截形状优美的肩头,却遮掩着胸腹,手虚虚捂着心口。
四仔紧张地道:“信一,你受伤了?”
十二脸色沉下来:“是不是和字号的人做的?”
信一低下头看了看,就把手拿开了,说:“和字号那群饭桶,能伤到我?你们是关照我还是骂我。”
然后他转移话题,挑剔道:“十二,你的伞好花,审美问题实在严重。”
十二却不生气,他确认信一没事,然后不忘初心地追问道:“你到底为什么要围一圈衣服睡觉?”
信一还是不答,再次转移话题,问:“阴天落雨,你们俩来干嘛?要打牌,去喊上洛军。”
四仔问:“你到底为什么要围一圈衣服睡觉?”
信一终于爆发:“你们两个有事没有!没事去前厅把厕所洗了好不好!”
就在这时,说洛军、洛军到,他从飞发铺大门进来,听见这句话,边收伞,边莫名其妙地说:“信一,你现在已经懒到厕所都不刷了咩?”
信一风评平白被毁,再也不想和他们三人说话了。
四仔和十二还要追问,洛军就看见了床上摆的一摊衣服,感动道:“信一,你真好心。不过我现在有钱买衣服,这些你自己留着穿。”
信一终于找到借口,道:“哎!你怎么这样客气,我昨晚回来,收拾衣橱,就挂念你,这才摆了一床。”
洛军道:“那我不收,岂不是辜负了你的好意?”
信一:“......那倒也没有。”
十二一屁股坐在床上,刚挨上床单,又想起是龙哥的床,弹了起来,道:“信一,我们找你出去喝酒。”
信一恹恹倒回床上,拉了拉身上盖的一件衬衫,把脸盖住,道:“不去。下雨天就该睡觉。”
“爱睡觉不稀奇,可人家都和靓女一起睡,你却自己睡。”十二挤眉弄眼,“好凄惨——城东新开了歌舞厅,不如一起去看看?”
信一翻了个身:“你识咩野鬼......歌舞厅,那不是和我抢生意?更加不去。”
四仔道:“你都还没开,和你抢什么生意?”
信一意志坚定地说:“早晚要开。”
“你要开,那不是更要去?”十二循循善诱,“寻求经验、做足准备嘛!你不看看风向,怎么做好生意?”
洛军和四仔倒不是很想去歌舞厅,只是听说十二请客,都觉得不去白不去,于是合力把信一从床上拉了起来。
信一东倒西歪地站了起来,一头新烫的卷发在床上滚成鸡窝,四仔很活泼地学鸡叫:“够够够——”
信一翻了个白眼,烦躁地拨开他们三人,去洗漱了。
洛军盯着床上的衣服看,忽然说:“信一要送我龙哥的衣服?他是不是搞错。”
十二思考半晌,道:“兴许是他昨晚赢牌,乐昏了头。”
他与洛军勾肩搭背地出门去了,留下四仔站在原地,盯着那一摊衣服看——他觉得信一不太对劲。
自从农历新年开始,信一就时不时会去诊所,找他要镇痛药;白日里看起来倒是没什么异色,但总是没有精神,看上去很疲惫。
上次四仔同他饮酒,借宿在飞发铺,更听见他在梦中惊声尖叫。
四仔实在担心兄弟的精神状态。他看见其中一件衣服的边缘下露出了一片红色,就心不在焉地随手掀起那一摊衣服,然后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他终于明白信一方才为什么一直捂着心口:
就在刚才信一躺过的地方,赫然绽开一滩浅浅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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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的歌舞厅装潢精致,且没有经营什么拳头蘸玻璃碴来打黑拳的不良活动,播放着旋律优美的英文歌曲,舞台上闪光灯折射出红绿相间的彩光。
信一四人落座,十二打了个响指,说:“waiter!”
洛军茫然道:“什么特?”
四仔好心解答,说:“他这是狗长犄角。”
洛军说:“什么意思?”
信一回答:“装洋。”
十二回过身,给了他们俩一人一拳,然后温文尔雅地对美女服务生说:“Dry Martini,多谢。”
服务生问道:“其余几位,喝什么?”
四仔要竹叶青加冰,洛军要了瓶生力啤酒,信一问:“有冇绿宝汽水?”
服务生是城寨人,认识他们,“扑哧”被他逗笑,问:“没有。蓝先生怎么不喝酒?”
信一颇有些自豪地说:“我家教比较严啦......那就一杯琴汤尼好了。”
其实龙卷风的育儿理念很开明,也不会管他喝不喝酒,只要不喝得烂醉回家就好。但信一很执着地想为自己树立这样一个人设,大家也只好由着他去。
他们扯了一会儿,信一变得兴致高涨,很快决定上台唱歌;而其余三人觉得他要是在公共场合唱了歌,很有可能龙城帮的形象就要不保,但又不好说明了,伤害他的自尊心,只好轮番上阵,找话题和他聊闲天。
十二问:“前阵子油麻地的事,怎么样了?我说我去帮手,你又不要。”
油麻地归“三合会”管,最近他们家各派系争地盘闹得很凶,“联字号”与“和字号”正打得水火不容。龙城帮里有位小弟,倒霉地与和字号的人起了冲突,一不小心搅了进去。
这位小弟在帮内其实并不是什么举足轻重的人物,就是普通四九仔——但既然食长寿果、喝三河水、歃血为盟进了帮派,兄弟有难自然要帮。
当时,信一没带人,单枪匹马去和字号把他带了出来。
他喝了口酒,盯着另一边卡座内的男人抽烟,似乎是有点馋,半晌,移开目光,漫不经心地说:“小事,早就解决啦。”
十二、四仔和洛军对了对眼神,他们其实并不知道信一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似乎是农历新年的早上。洛军见他实在眼馋,于是就掏出烟盒来,分他一支。
信一却不要,还认真地对洛军说:“你也少抽,最好不抽。”顿了一下,又言简意赅道:“再见你抽,我就揍你。”
他莫名其妙地开始抽烟,又莫名其妙地成为了城寨戒烟宣传委员会的大使,实在让大家摸不着头脑。
洛军向来是“听人劝、吃饱饭”,对信一尤其言听计从,于是揣起烟盒,接着十二的话问:“油麻地归和字号管,你自己去处理,有没有受伤?”
四仔道:“事情就是他搞的,他怎么会受伤。”
洛军瞪大眼睛:“什么?”
“这小弟是个烂瓢虫,又吸粉,五毒俱全,在帮内四处借钱打滚不还,我早就想收拾他。”信一讲解道,“正纠结如何收拾,我稍一打听,就发现他有个姐姐,攀上了联字号红棍的高枝……”
洛军只是看着憨,却并不蠢,瞬间明白过来。
十二接过话茬:“所以,你设法让他与和字号的人起冲突,再把这位联字号红棍的小舅子救出来,联字号自然欠你一个人情。”
洛军思维直接,总以为黑帮都是打打杀杀,没想到还要有这些机关与周旋。十二笑道:“信一向来如此,很能动脑子的。”
“但是为什么?”洛军百思不得其解,“城寨要拆,龙哥已决心金盆洗手……”
“一入江湖深似海啦,靓仔。”信一喝了口酒,“你以为说洗手、就洗手?金盆里镶倒钩,一洗一手血……龙哥要洗白,自然是好事。但我还是要和各帮派打好关系,不要让他们来扰龙哥的清静。”
三人顿时“嘁”声一片,说来说去还是为了龙哥咯。
信一喝得发晕,站起身来,道:“我去洗把脸。”
他走出卡座,四仔也站起身来,紧跟着他走了,留下一句:“我上厕所!”
这舞厅的盥洗室也一以贯之地金碧辉煌。信一本来就晕,险些被金光晃花了眼,埋头向脸上泼水,然后审视着镜中的自己。
这张脸他看了二十余年,可是现在每当对镜,却总会觉得镜中的自己很陌生——旁边一个人的脸倒是很熟悉,信一转过身,就见四仔默然地站在他身后。
他们无声地对视,四仔是痛心疾首,而信一是吓了一跳。四仔抓住他的手臂,开口问:“信一,你为什么要自伤?”
信一被他问得莫名其妙,说:“什么?”
四仔见他不说,于是仍然抓着他,但放柔语气,换了个问法:“你有什么难处?”
四仔平日里奉行“能动手绝不动嘴”的社交准则,显然不大习惯温柔体贴的风格,一旦温和下来,就显得很僵硬;可是他又不能自家兄弟动手——尤其是在这位兄弟看起来心理很不健康的情况下。
信一翻了个白眼,把他的爪子从自己手臂上撕下去,语重心长道:“兄弟,有话请讲,不要耍流氓。”
“我见到床上的血迹了!和字号的人伤不到你,只能是你自己做的!”四仔忍无可忍地道,“信一,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想过龙哥没有?”
信一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非常精彩。
最后他朝四仔勾勾手指,四仔附耳过去,信一悄声说:”我纹身,创口没长好而已!你不要把我塑造成悲情少男,对我的形象很不好!“
四仔做梦也没有想到事情是这个走向,他睁大眼睛,问:“你纹身做什么?你纹了什么?关公?夜叉?过肩龙?”
信一露出了一个“这个秘密需要付费”的诡秘微笑,拨开他,转身走了。
他们回到卡座,十二见信一脸色不好,担忧地问:“信一,你还头疼吗?”
信一回来之后,一直在剧烈地头疼,双线并行的记忆让他分不清现实与现实。但他对外宣称早就痊愈,没想到被十二发现,神情一滞,道:“早就好了。”
三个兄弟都看着他,信一说:“好多了!”
他脸上没有什么异色,但四仔显然放不下心,说:“我还是要龙哥督促你吃药。”
信一摇摇头,道:“别去烦龙哥,我自己会吃,又不是小孩子。”
“你讲咩鬼话?我给你一板镇痛药,你吃了一个月!”四仔愤怒道,“好节省,磨粉喝的吗?”
信一仰面朝天灌下一口洋酒,开始装聋作哑。
他朝服务生要汽水,但真端上来洋酒,却喝得很快,红晕很快爬上脸颊。
十二看不下去,抢了他的酒杯,道:“你喝那么快做咩?赶场啊!”
信一装模作样地抬起手腕,看了一眼那块价值不菲的手表,道:“我有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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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三人将信一送回飞发铺,后者已经喝得烂醉。在他们印象中,信一做事一向张弛有度,对任何事物都没有瘾症,更不曾喝酒喝成这样。
信一睡死在后座上,洛军首先道:“他不对劲。”
十二在贫瘠的脑壳中一顿搜罗,道:“他是否铁树开花,谈恋爱了?”
“他心里有人,怎么会和别人谈恋爱。”四仔道,“但他确实不对劲。”
等到了飞发铺门口,三人你推我搡,谁也不肯将烂醉的信一送进去,怕受到龙哥的迁怒——其实龙卷风也不会把他们三个怎么样,但是大佬实在不怒自威。
他们在门口互殴一般推搡了片刻,离门最近的四仔不幸中标,扶着信一走进了大门。
龙卷风正在灯下静坐,电视里的笑闹声回荡在静寂的发廊中。橘黄色的灯光洒落下来,显得他不怒也不威,而只是一个留一盏灯、等家人回家的温柔男人。
他听见响动,就朝四仔一笑,见怪不怪地接过信一,道:“多谢。”
论互殴,四仔未必落在十二和洛军下风。他送信一进门,只是为了和龙卷风说两句话。
“龙哥。”四仔犹豫几番,叫住龙卷风,后者带着信一转过身来——
四仔心惊地看见,他竟攀在龙哥身上索吻,脸颊潮红,眉眼含情。四仔撇开目光不敢再看,要说的话也被迫囫囵地咽回了肚中。再看龙卷风,神色自若,半点也没有发怒的征兆……
四仔心里一时间不知道该先祝贺兄弟经年夙愿、一朝得偿,还是先扭头就跑,免得被大佬灭口。但是该说的话还是要说,于是他艰难地道:“龙哥,信一最近不太好,总是吃镇痛,夜惊、还跑去纹身......请你多关照他。”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信一围拢一圈龙哥的衣服睡觉,这总让他联想起动物筑巢。他曾在一篇精神医学的文献中看到,这是一种极其缺乏安全感的行为。
但他说完才反应过来,这些话大约是多余说,因为看起来信一和龙哥像是在一张床上睡久了的样子,怎么会不知道......但龙卷风点点头,温和地说:“让你费心了,杰森。”
信一是真的喝醉了,仍然攀在龙卷风肩膀,喘得很急,蹭乱了一头卷发,几乎像一只发情的小兽。
四仔此时无比庆幸自己脸上有一张面罩遮着,叫人看不出表情。龙卷风其实拿他当后辈看,并没有逐客的意思,四仔自己却彻底看不下去,他慌乱至极,连道别的礼数都忘了,转头就跑。
十二和洛军探头探脑等在门外,见了他就问:“怎样?龙哥有没有打你?”
四仔人生观遭到重大之打击,一双大眼都变得无神了,说:“……大嫂……”
十二:“咩?”
洛军:“龙哥找女朋友了?”
十二:“完咯,信一要有后妈了。我说他怎么如此精神不振!”
洛军:“等下,不对。所以信一是否失恋了?”
十二举起手中的酒瓶,对准瓶口,开始唱歌:“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
四仔道:“……我是说信一。”
十二和洛军似乎已经彻底喝醉,洛军惊道:“信一找了女友?他不喜欢龙哥了?不对。我们不应该叫信一的恋人是‘弟妹’吗?”
十二不参与关于伦理关系的讨论,立即换歌:“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噢爱你在心口难开……”
四仔顿感无法沟通,气闷地转头就走。
被一群后生仔叫成“弟妹”的龙卷风在发廊內旁听了他们的会谈,哭笑不得地叹一口气。他将喝醉的爱人扶回房间,安顿在床上——
这过程很不简单,因为信一一直缠着他。
但龙卷风一将他放在床上,他就安静下来,很熟练地抓起那堆龙卷风的衣服,把自己围好,然后又抱一件在怀里,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
龙卷风看着他,觉得又怜又爱 ,心想:“是不是我每次出门,他都要这样做一个巢出来?”
龙卷风叹一口气,去拧出一把热毛巾,坐在床边,摸摸他的脸,轻声哄:“信一,不怕啦。”
信一睁开眼睛,呆呆地看着他。他放开手里的衣服,抓着龙卷风的领口,不肯放手,怔怔地说:“龙哥,未到七月十五,你就还魂来看我,是不是知道我好想你。”
龙卷风周正的领口被他扯得歪歪扭扭,艰难地用热毛巾为他擦脸,耐心地说:“信一,我是活的。”
信一于是懵懂地睁大了眼睛,这神情显得他天真而纯情,看得龙卷风心中一动;下一秒纯情的信一伸出手,在他脸上掐了一把,问:“龙哥,疼吗?”
清醒的信一连同他做爱都时而觉得逾越,是决计干不出这种事情。龙卷风反倒觉得这样的他可爱,不以为忤,无奈道:“当然!你掐一下自己,就知道疼不疼。”
“看来是真的。”信一放下心来,吃吃地笑,“我才不掐,我好怕疼的。”
龙卷风失笑。房内一时安静下来,只听得电视发出的喧闹声远远传来,窗外夜鸟的鸣叫声安闲悦耳,都成为温存时刻的背景音。
龙卷风轻声问:“怕疼,做什么要去纹身?”
信一呆呆地说:“你不系要我做大佬咩,大佬都有纹身。”
也许人在喝醉之后都会与清醒时刻有所反差。也有人说,喝醉之后人才会露出真面目。而信一清醒时活泼、聪慧、杀伐果断,于是酒后就变得很呆,显出一种没什么脑子的纯真——也不知到底什么才是他的真面目。
但龙卷风与他朝夕相处二十年,觉得他每一面都很可爱,因此很耐心地、像逗小狗一样地说:“那你纹了什么,给我看看,好不好?“
信一于是很听话地掀起上衣,露出一片白皙柔软而锻炼得宜的胸腹。龙卷风抬眼看去,没有看见夜叉、关公或过肩龙——
而只有一阵龙卷风。
在信一心口的位置,他纹了龙卷风。风暴从他肋下盘旋而上,蜿蜒着攀过他的胸腔,在他的心口起舞,走针的边缘渗出红色血迹,几乎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龙卷风愣住了。他的手指轻轻拂过那片纹身,不带任何情色意味,只是想要去触碰那片纹身、触碰信一的心——
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有些哭笑不得,但是脸色却温柔至极,轻声道:“哪有大佬纹这个?”
“我喜欢。”信一又笑,笑得有点傻。
龙卷风摸他,没有别的意思,他却因为酒醉而变得很敏感,轻轻发起抖来,连话都说不完整。
他轻轻拉住龙卷风的袖子,抬起脸,上目线看人,睫毛黑而密,仍遮掩不住那双眼睛里赤诚的钟情。
他道:“龙哥,别不要我。别留我一个人......我爱你......好爱你。”
龙卷风看着那双历经苦难的年轻的眼睛。他想起信一头痛时困顿的呼吸,想起他午夜的惊醒,想起他对镜时喃喃自语——
那触目惊心的断指已成前尘往事,可内心的伤口却凝成沉疴,如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信一所有幸福的时刻都仍攀在他的背后,迫使他想起湿冷恐怖的回忆。
龙卷风没有问过信一任何关于“前世”的细节。他知道信一绝不愿剖开伤口,不愿在他面前展现出脆弱与破碎,更不愿让他知道、他自己曾经在悲剧中死亡。
但他几乎已经在种种蛛丝马迹之中拼凑出了全部。
那个他亲手养大的孩子,孤独地经历了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的生离死别。然后他孤注一掷,用生去换死、用死去换生,拼尽全力改变一切,然后在一个雨夜功成身退,只带着一滴爱人的眼泪,松手堕回无间地狱。
龙卷风久久地凝视着他,直到眼睛开始发红。他将饱经摧折的男孩抱进怀里,立誓一般承诺:“我也爱你——绝不会,信一。永远不会。”
信一懵懂地抬起头,看见他年长的爱人的双眼在一层泪水后闪着悲戚的亮光。信一知道那些眼泪滴滴都在说爱——
如果我爱你,看见你疼,我会比你更先流泪。
前世他死时,他好想要龙卷风为他流一次泪,可今生龙卷风再为他哭,他却感到心如刀割。
他死在雨夜,再重生回家,于他不过一眨眼,于龙卷风却是锥心刻骨的十年。
信一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仰起脸,脸色艳美,唇舌鲜红。
他拉低龙卷风的衣领,急急地抬起头去索吻,却冲得太急,亲错位置,被龙卷风的镜框磕到嘴唇,“嗷”地一声痛叫。
旖旎气氛一下散了三分,龙卷风猝不及防被他袭击,哭笑不得,摘了眼镜,轻轻用拇指按揉他的唇,问:“疼不疼。”
信一不答,他伸出舌,舔龙卷风的手指,带着讨好、含糊不清地说:“不......不疼。”
龙卷风松了手,信一却偏又伸舌去勾他手指。如此来回几次,龙卷风终于又好气又好笑地夹住了他的舌头,心想:“怎么像小狗啊。”
信一终于发现自己玩脱,被迫伸着舌收不回,只能伸出手,讨饶一样拽他衣角:“呜......!放......手啦,龙哥!”
龙卷风放了手,低头去吻他。信一喘得很动情、亦很动听,腰腹起伏,磨蹭爱人的腰胯。
龙卷风按住他的腰,耐心地说:“你纹身没长好,做了会痛。”
信一这时候清醒了一点,但是没有完全清醒,恰好卡在那个刚刚长出一点点脑子的边界线,于是他诚实地说:“没关系,我特意问了纹身师傅,他说可以做的。”
“......”龙卷风震撼地问:“你真的问了?”
信一理所当然地一点头,道:“当然!我很遵医嘱。”
龙卷风哭笑不得道:“你每天脑子里都想什么呀......”
信一埋头在他怀里,吃吃笑,说:“想、想和龙哥做。”
信一此时简直是,无比诚实——此刻大约问他银行密码他都会说的——不过如果是龙卷风的话,什么时候问他他也都会说。
龙卷风被他按倒在床上,开始思考,以后要让信一少喝些酒,脑子喝坏就不好了;又觉得喝一点也没事,这样的信一实在是可爱,多看一眼让人心都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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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上。
信一从床上醒来,还没睁开眼睛,第一件事,照例先摸床边——龙卷风知道他这个习惯,所以睡醒了也不走,要等到他也睡醒,摸到人放了心才起。
但是今天,他手伸到一半,昨夜的记忆就涌回了他的脑子——
信一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喝得再醉,也不忘事。
这对酒局应酬来说,非常有用!就算信一前天晚上在酒席上喝了三瓶洋酒,第二天再问他洽谈的货价,他也不会模糊一个数字。但是这对他自己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优点,因为这代表着他将会把自己的丢人行为记得清清楚楚......
信一的手僵在半空,被龙卷风拉下来握着。后者正坐在床头看报,若无其事向信一打招呼:“早安,信一。”
信一:“......”
他一言不发地扭回头,坐起身来——不坐起来还好,一坐起来,他就看见了自己昨天搭的“巢”,完完整整地在床上、一点也没乱......信一捡起一件衣服,发现上面还有一些不明液体。
龙卷风在他身后,看见小孩的侧脸、耳朵和脖子缓慢变红,于是忍着笑、闲闲地说:“不用管,放那里。”
信一转过头,脸色颇像慷慨就义,他僵硬地说:“对不起,龙哥,弄脏了你的衣服。我这就去洗。”
龙卷风嘴角出现弧度,马上就要破功:“不用洗啦。”
信一捂住脸,瓮声瓮气问:“为什么?”
龙卷风抬起手看了眼表,看起来像是在认真思考,说:“你现在洗,晚上干不了。你要抱什么睡觉?”
信一看起来快要爆炸了:“我什么时候抱衣服睡觉了!”
“昨晚。”龙卷风一耸肩,“我要抢,你还不给。”
信一不说话了。他低着头,紧紧盯着发廊的地砖,就好像那砖缝里突然长出了一整个活灵活现的马戏团。
龙卷风在内心大笑,他怕再过两分钟,真像小时候一样、真的把信一逗哭了,于是见好就收,合上报纸,心情很好地开门做生意去了;留下信一失魂落魄坐在原地,开始从头回想昨晚的每一个细节,越想越崩溃。
他最终决定,现在就出门,去寻洛军、十二、四仔,将他们每人暴打一顿,尤其是十二,简直罪魁祸首!还有四仔,务必要打到失忆!
洛军......不管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顺带一起打了算了!
他说干就干,站起身就要出门,龙卷风又当头将门打开,信一捂住脸,说:“......龙哥。”
龙卷风简直太了解他,笑着把他手拨开,道:“你要出门打人,先洗澡啦。”
信一又把脸捂好,闷闷地解释:“龙哥,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不要觉得我变态。”
龙卷风温和但不由分说地抱住了他——信一想躲,没有躲开——
龙卷风轻声说:“信一,不要害怕。你很安全。”
信一愣住了。他拿开手,怔怔看向龙卷风。
信一身体上没有病,当然没有。他好得很,没有断指、没有伤痕,没有骨折,每天早餐都多加一个蛋,双手蝴蝶刀可以收拾一个连的古惑仔。
但是他感到恐惧。痛苦的是,这种恐惧看起来无边无沿、如影随形。他会梦见那艘破旧的渔船、那个惊心的雨夜,梦见那道铁栅、梦见铁与血、梦见天人永隔。
但是信一嬉笑怒骂的皮囊下是一副硬骨头。他太爱逞强,也太爱演戏,这导致他把他的逞强发挥得很好——
他可以为了一点小伤从四仔的医馆哭到龙卷风的飞发铺,但是真正面对可以打碎他的痛苦时,却永远选择咬着牙一声不吭。他不会告诉任何人他在午夜梦回时的恐惧,记忆错乱时的头痛欲裂,他以为这样他就能装作若无其事,真的无坚不摧。
龙卷风抱紧他,重复:“信一,你很安全。”
他的手掌轻轻触碰信一心口:“龙卷风。信一,它是你的护身符。”
我是你的护身符。
昨日的暴雨淋不湿今日的你,今日的旋风终将永远吹拂你身。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