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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我同那个叫胡烨韬的年轻男人第三次搞在一块时,才被勉强准许用脸对着脸、嘴巴能碰到嘴巴的姿势。完事后,我十分诚恳地称赞他,不想却被揪住衣领从床上推了下去,“自己滚到马厩去。”他说:“不要惹我。”
我躺在地板上,说,除我之外,还会有谁愿意听你那些故事?别浪费这个机会,千万别客气。
而他长长吐出一口气,这回没再反击。“混账东西”,他小声嘟囔道,“你们这些家伙,全都是些混账东西。”
(1)
我刚来这座镇子时情况不太好,口袋很空,肚子和弹夹空得更厉害。驿站的女人们施舍给我了一块巴掌大的馅饼,叫我到镇上最南端的酒馆碰碰运气。”那儿有个最爱管闲事的怪家伙,“她们说:“总会捡一些像你这样的流浪汉。”
我没有纠正她们的称呼,因为我那时看起来确实糟糕透顶。除了一身脏臭得要命的泥沙与血垢外,我的烟草,酒壶,甚至是调任书,都不知道掉到了哪里。当然,这还是好过我在沙漠中偶遇的那两个劫匪——他们可是连命都没留下。
在这种情况下,我结识了胡烨韬。一个颇具戏剧性的开始。正如驿站的女人们所说,他的确是个古怪的人,即便在这座过客繁多的西部城镇,你也很难为他找出个恰当的归类。这听起来像是种富有贬义的说法,倘若叫镇上的女人们知道了,一定会吐着唾沫连声附和,谁叫胡烨韬实在漂亮得惊人,而漂亮这等神恩总与诸多重负联系紧密。
我很确定他原本不想收留我 。用他的话说,往来这里的 人 太多,他已经等得够久了。他说这话时我们才第一次做完那档子事,胡烨韬,这天底下绝无仅有的漂亮家伙,正跪在阳光灿烂的白日里,面无表情地为自己手淫 。 他命令我帮他,命令我蒙上眼睛,怎样都不许出声。
而我几乎从一开始就识破了他的企图:他肯留下我仅仅是因为我会令他联想到一个人,禁止我在性爱中面对他则是因为我的脸和那个人一点也不像。他问我想不想听故事,报酬是免费酒水和同他上床,怎样都行,狠一些最好。
我答应了他。即便 我此前从未对同性的裸体、肛门与勃起的阴茎产生过兴趣,但我并不介意为这份“小镇治安官”的活计再增加一些趣味性。况且,这位沙漠中的阿多尼斯——他与他的往事实在令人着迷。
胡烨韬这样介绍故事的主人公:男的,牛仔,身高一百九十公分,一个彻头彻尾的笨蛋。过了几分钟,他又补充:没准现在已经死了。我于是说,哦,明白了,你爱他。他却说: “没什么爱不爱的。”然后蜷缩起身体,神情恍惚,像极一只快被太阳烤化的塑胶娃娃。
他说,那人名叫周柯宇,两年前来到这儿,一个月后从这儿离开,骑着一匹阉马,说要一路向北走,之后就再没人见过。
一匹阉马?我忍不住打断道,为什么?
“他说他只想试试,一匹阉马就足够了。”
我开始相信胡烨韬那匪夷所思的形容,脑子里逐渐构建起一个妄图靠着一匹阉马横穿劫匪四伏的山谷的大个子的形象。我想着想着,不由得为他感到抱歉。他是对的,没准那家伙已经死了。
胡烨韬转过身,黑眼睛里流露出复杂的色彩,在他那间阁楼中央的床垫上阴惨惨地发着光。他端视着我的脸,用一句极普通的陈述句充当了故事的开头:周柯宇原本不是个牛仔。
小镇有四五百人,胡烨韬曾经是最特殊的那个。他独占这一称号数年,直到周柯宇携着一匹阉马到来,他同他那点特殊才终于惶惶败下阵来;因为周柯宇实在令人难以忽视:你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半路牛仔。
事实上,周柯宇是在一个秋天出现的。胡烨韬记得很清楚,因为镇上的秋天总是充满了红色,可这半吊子牛仔却比那些还要醒目。但 醒目 并 不 能触发旁人的多管闲事心理 ,只有胡烨韬同意收留他,准许他暂住在马厩,因为胡烨韬刚好需要一个契机,而周柯宇看起来显然比他更惨。 于是在当天晚上, 年轻的酒馆老板施舍给了牛仔几口干粮,被对方执意回赠了一支不知从哪儿弄来的搪瓷玫瑰。
这流浪的、一无所有的年轻牛仔,胡烨韬想。幸好他还拥有这间酒馆,虽然破烂不堪,至少不需要在被马蹄捣得稀烂的屎溺和干草中入睡。他掩上阁楼的木窗,为马厩里的牛仔消耗了半分钟的同情与怜悯,又花去了半分钟把这些忘得一干二净。他将那朵玫瑰随手放在一边,便披衣睡下了。
第二天早晨,他比往日晚了些醒来。当他打开窗向下看时,却只看见那匹阉马。楼下的酒馆这时突然传来嗒嗒声,惹得他急忙下去看。是周柯宇,此时正举着一把羊角锤,嘴里衔着几枚半锈的长钉,含糊不清地说早上好。他礼貌地回了对方一个微笑。匕首紧贴他的小腿肚,硌得人有些疼痒,他说,你不需要做这些。
周柯宇也笑,说,但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
他却因这句话停顿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向吧台,随手倒了一小杯酒,可能是金麦、伏特加或是一些别的什么。他把这杯子递给那人,说,真巧,我也不喜欢。
(2)
怪异,胡烨韬常用怪异形容这场相遇:周柯宇的出现,小镇的冷淡,甚至是他那些没由来的恻隐之心。“假如我没有留下他,假如我没有给他那杯酒——“他停在这里,嘴唇翕动,眼睛里长出疮癣般的空洞,竟令我也跟着恍惚起来。即便我对这类悲剧故事已经司空见惯,也曾是造成类似事件的罪魁祸首,但你不得不承认,漂亮的人总有让人动容的能力,更何况这人是胡烨韬。
“但我不后悔。”胡烨韬最终这样说。
最开始的那一周,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仅限与姓名和出生地。胡烨韬没想过交谈,因为好奇心总会招致麻烦,而牛仔们往往就等同于麻烦。但周柯宇显然与他大多数同行相差甚多:他待人礼貌,谈吐老成,脸上时常带着微笑,周身总有种消磨不掉的少爷气息。而且他似乎能同所有人说上话:赌徒,伐木工,妓女,甚至是之前镇上那位离奇消失的治安官。 这些都是胡烨韬在二层阁楼的木窗与酒馆吧台后观察到的 。他告诉我,牛仔有一副绝对称得上出色的相貌,且毫不因烟酒与烈日下的长途跋涉而显得逊色。出色,我注意到他用了这样一个形容词。可他的语气却听不出任何情绪,好像这一切都与他毫不相干似的。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第二周。也就是在那时,胡烨韬才意识到这个名叫周柯宇的大梦想家会在他回忆里碾轧下多么重要的轨迹。总之,那是个寻常又不寻常的午夜,一个才来到镇上的妓女呜呼惨死在街头。胡烨韬随酒客们走出酒馆,在尸体边围成了一个圈。有人发出嗤笑,有人发出叹息,还有人将手放在他肩上,高声吆喝着,说,别担心,这儿还有个备用的。
他随即听见人堆里迭起的哄笑,这才转过头寻找那只手的主人。可他只来得及看清那只一晃而过的、滑腻的、满是铜臭味的警章。显然,再没人会去关心那可怜女人的尸体了,因为人们正朝着他一步步逼近——除了周柯宇。这牛仔还站在尸体旁边,如同一面深色的旗,在无数下流的语句和比划之中,只沉沉地朝胡烨韬望了一眼——于是,在那个有人惨死的夜里,他们第一次长久地对视。然后,周柯宇掏出一杆左轮, 扳倒了击锤,在胡烨韬的注视下,朝空中扣动了扳机。
“那是把老得快要生锈的枪,颜色就像是腐蚀和摩擦得太久的马蹄。”胡烨韬这样向我形容。“可它还是一支枪,还是很响,还是能杀人。”
两片干燥的嘴唇碰在了一起,是胡烨韬模仿着枪,发出铅弹离膛时的“砰”的一声。人们也随着这声枪响散开了,他接着说。于是他回到他的酒馆,继续听那些酒客们 以过于浮夸和亵昵的姿态谈论自己。他并没感到恐惧,他只感到无比厌烦。 一些人的烟灰落在木吧台上,烧出了几个不大不小的焦痕。他把酒杯推过去,正好将它们盖住,脸上同时露出个虚假而灿烂的笑容。因为这些根本不值得他恐惧。
那个周柯宇呢?
周柯宇没再回到酒馆里。整个夜晚,酒客们都赤红着脸,活像是被灌下了某种药剂。直到太阳颤巍巍升起,酒客们一个个离开,这离奇的狂热才勉强退却。留下的只有胡烨韬。不,还有死去的女人的尸体。那是个爱将十根手指染得鲜红的丰腴女人,有一对母牛般滚圆的潮湿的棕眼睛,讲起话来酷似马匹嘶鸣。可她已经死了,变得腥臭,肮脏,且再不能说话,像一只遭人遗弃的受尽岁月凌辱的破布口袋,只留下满身被践踏的痕迹。
胡烨韬吐出一口烟,接着说:“她是个从妓院逃出来的妓女,独身一人来到这镇上。没有钱,也没有家。没人会在乎她,更没人会在乎她的死。这一点,你应当比我更清楚。”
我的确十分清楚。对于这些孑然一身的可怜女人来说,追查与问责从来都显得毫无意义。你唯一能做的只是为她们在沙漠中掘出一个小坑,有的时候,或许还得向妓院里那些满嘴牢骚的老鸨们交代上几句——但除开这些,你什么都做不了。
胡烨韬也是这样做的。太阳已经升到他的斜上方。他从后院找来一只推车,吱吱呀呀地从半梦半醒的小镇中穿过。路过驿站时他注意到了某个瘦高的、算得上熟悉的身影。还是那个周柯宇,抽着一支与他极不相称的香烟,看见胡烨韬时又点了点头,问:需要帮忙吗?他始终背靠驿站的大门,始终站得笔直。
胡烨韬当然拒绝了。谁叫他已经欠下对方一个人情呢?而不远处的牛仔只是摇了摇头,说,不是人情,是他应该做的。
应该的。两年后的胡烨韬在他那间烟味浓重的阁楼里对这说法毫不留情地发出嗤笑:“他说那是应该的。可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无动于衷和冷眼旁观分明才是应该的——你问为什么?”
他忽然露出一个我从没见过的、亮得堪称刺眼的微笑。“因为我曾经也是个婊子,是个男妓。“他轻飘飘地说:”除了你和他以外,这镇上所有人都知道。”
(3)
我终于收到调任书的那天,沙漠里罕见地下了一场雨。送东西来的是位和我相熟的法警,我便邀他在我的新住处歇息了一会儿——这原是先前那位治安官留下的小屋,就在警局边上,算起来已经荒废了将近两年时间。镇上的人们叫我直接住进去,在被问起原因时却又都百般支吾搪塞。我只好转问我那法警兄弟,不想他竟也故弄玄虚了起来。
他说,两年前,也是这样一个瓢泼雨夜,那位大腹便便的治安官趁着风雨出了门,从此就再没了踪迹。
我说,连尸骨都没找到吗?
他点点头。是的,连尸骨都没找到。所以你最好小心些,我们都说,这镇子里多少有些诅咒。
我想了想,忽然冒出个想法,于是我问他:你听说过一个叫周柯宇的牛仔吗?大个子,瘦长身型,骑一匹阉马,抽包装香烟,怎么看都不像个正经牛仔。
他摇了摇头,并和几天前的我一样,质疑起了这描述的真实性。但他提出,会帮我多留意下,毕竟,这样有趣的牛仔实在少得可怜,而我们的工作更是无趣得可恨。
雨停之后,他便离开了。我们这些人就是这样的。治安官与警长的名号说来好听,多数时候不过是个给人擦屁股的粗笨活计,偶尔才能靠着几笔悬赏金勉强糊口。所以我们总得绞尽脑汁地为自己找一些消磨时间的办法,比如说喝酒,谈天,上床,还有听故事。
搬去小屋后的第二个晚上,我还是去找了胡烨韬。他似乎并不意外。说到底,他才是那个更急切的人。因为那生死未卜的牛仔俨然已成为了一个潜伏在阁楼顶端的幽灵,胡烨韬的幽灵,而我便是他的载体。
我把这说法讲给胡烨韬听,本以为会得到些许嘲弄,可他的脸上却只有木然。几分钟后,他掐灭了那支恼人的香烟,用两根细瘦的、总是散发着烟酒味的手指捻住我的衣领,缓慢地摩擦起来。
“别废话了,做你该做的吧。“他说。
我也就那样照做了。胡烨韬趴倒在床垫上,任由我剥了个干净。他有副极漂亮的身体,背脊如同那峡谷低地,胯骨则像两匹邀人攀登的小山,似乎只需我一个动作,就会争先恐后地摇晃起来。我便命令他将它们抬高,再抬高,然后才紧紧握住 。 我感到我那点坏心思在此刻窜了上来,便问道,他也操过你吗?
胡烨韬轻轻抖了一下,问,谁?
还能有谁?当然是那个周柯宇。
他沉默下来,连呼吸都放得谨细了许多。好一会儿,他才很轻地点了点头。我觉得好笑,却也察觉到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细细密密的,全部附着在我胸口。于是我将手指下移,径直插进他那更热的孔洞里,令他禁不住地呜咽了一声,半个身子塌下去,像只终于服软的狗。
可我还不想放过他。于是我说,自己动吧,我想看你操自己,对,就用我的手。
他顿时屏住呼吸,身体不住哆嗦,但最终还是动了起来。我看着他不由自主地发热, 浑身烧得发红,下体 却变得更加湿润。那两处本不该用来交媾的器官正缓慢地磨合着,我感觉得到,而胡烨韬,我相信他也同样清楚。
几分钟后他射了出来,连带着一同到达的还有他饱含哭腔的呜咽与痉挛。我索性就这样开始操他。他陷在床垫里,将抽噎声藏得很好,整个人还是那副动物般的姿态,竟也透出一股安静而混乱的淫靡。后来我们颠倒过来,他骑着我,要我给他一支烟,我答应了。他便就着烟雾在我身上滑动,尽管动作在骑手中只能算得上三流,但他后面却始终绞得很紧。
整场性爱里,他什么都没说,只在最后有气无力地喊了声停。我特别留意了下他的眼睛,它们始终是朦胧的,我不知道他在烟雾中看到的究竟是谁。或是,他究竟想从我这里看到谁。
承认吧,我在结束后说。你爱那个抛下你走掉的、叫周柯宇的混蛋。你就是爱他。要不你根本无法解释这些行为。
他胡乱将烟头扔在地上,依旧固执地摇头,说:“你见过哪个婊子会爱人的?我不爱他,奥斯卡,别给我随便下定义。”
我再次感到一阵违和。想象一下这幅场景吧:一个漂亮的男人,一具仍带着性爱余温和未干精液的年轻躯体,在被褥中央坦然地露出肋骨、胸腹与半勃起的生殖器,嘴上却说着些爱与不爱的矫情话题。好吧,我附和道,你不爱他。那么你为什么要等他?为什么还要记得他呢?
他翻身靠近我,眼里终于燃起些许狡黠的光亮。“因为我们做了约定,”他说,“两年后,他会回到这里。”
他仰起那张漂亮得足以令人恍惚的脸,任半长不短的头发扑扑簌簌地散下来。然后他说:“这便是另一段剧情了。”
(4)
在那场关于人情的讨论后,胡烨韬邀周柯宇从马厩搬进了酒馆,和他共享吃食。两人也会聊一些现在和将来的打算,却又十分默契地闭口不提过去。胡烨韬并没忘记在入睡时枕上一把磨得锃亮的匕首——这是种难以改变的习惯,他解释说:“你必须多 留一个心眼。”
他是对的。在西部,无条件的信任总是十分罕见。除却大多数人认为的弱点外,你也可以将它看作是一份意义重大的奢礼,一种施受双方默认的臣服,尽管它的害处确实要比利处多了太多。这些是我做这工作的经验之谈。毕竟,这世上从来都没有那么多光明磊落。
仅凭我作为旁听者的判断,彼时的胡烨韬与周柯宇还不能算作朋友,但我没法为这段关系下定论,所以我就这样 问 了 胡烨韬 。 他不答,只赤裸着身体在衣物里翻找香烟。他显然对这种虚头巴脑的东西有瘾,并非出于生理意义, 而是存在心理上的,类似于折磨的某种某种感触。 但话又说回来——瘾这种东西,谁又没有呢?
我猜想那周柯宇也是有的。他必然不会也不能像胡烨韬所描述的这样完美。怪只能怪他们接触的时间太短,而两年时间又太长,足够胡烨韬在两年的自我观照中将他升华,再升华,最后变成这副不真实的模样。我倒真想见见这个周柯宇了。某一天,在和他干完那档子事后,我突然说。当然,如果他真得能活着回来的话。
这次他没有拒绝。只是说:“那还得看你究竟有多愿意了。他肯定不会拒绝的。”
我隐隐觉出些怪异,便问他,为什么这么说?
他眨眨眼,说:”耐心点,高潮就要来了。还记得那个肥治安官吗?他是这个故事里的第三个角色。但和你不同是,他是个十足的猪猡与倒霉蛋。“
胡烨韬说,这位治安官的戏份得从故事转折的那个夜晚讲起:总之 ,也许是他醉得太凶,又没准是周柯宇消失得足够及时,令他根本没来得及追究那声突兀的枪响。他可能想过追究,可这必须排在寻欢作乐之后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选择遗忘或是放弃。治安官的名头是他最为宝贝的收藏,他又怎会容忍它轻易贬值呢?于是在某个淅沥雨夜,他在自己的小屋里露出了一个干瘪的、不知道能否被定义为笑的丑恶表情,总算回忆起先前的那个夜晚。真可惜。这可怜的蠢蛋拍了拍放在床头的霰弹猎枪——总之,也是时候给他些教训了。
几个时辰后,他在逐渐加重的雨势里到达了胡烨韬的酒馆。几分钟后,他那杆黑洞洞的猎枪指向了胡烨韬的眉心。他原先只是想吓唬一下那细弱的婊子,但现在,当他望向那只漂亮的面孔,并喷出 汙汙热气时,他那不怎么灵光的脑子大胆试想了一下扣动扳机后的场景——砰!他回忆起子弹穿透妓女油亮亮的胸脯时带出的闷响——而这一次,他对自己说,必须、一定、绝对会更加响亮。
可他忘记了周柯宇,忘记了这故事里最重要的变数。紧接着,他们都听见一阵匆忙脚步和一声停。可重物已砸向了地面、金属已刺向了皮肉、皮靴与木制品摩擦发出古怪的嘎吱嘎吱,无数声响庞杂而混乱地扭打在一起,最终收拢在子弹出膛的同一时刻。 一具肥腻肉体重重倒下,不,现在是一具尸体了:那本该是口鼻的位置被一个拳头大小的不规则缺口替代,其中湿润的、黏稠的内容物正缓缓淌出来。空气在这狭窄的空间里不停地收拢,再手拢。血,胡烨韬说,他看见血,四下里都是血。死亡从未靠得这么近。
我却再无法听下去。你们杀了他?我问,几乎是在低吼:你们杀了一个治安官?
他没有理会我,仍然自顾自地、魔怔似的说着:“你不是一直很好奇我和他是在什么时候上床的吗?是的,就在那天。我们甚至没来得及收拾尸体,清理血迹。我第一次把人带进阁楼,第一次意识到自己需要性爱,需要那种不会轻易消融的直击根本的暴力。所以我们上床了,就在这里。我记得很清楚。虽然它感觉并不怎么好,可我们都迫切地需要它。后来我们清醒了些,把尸体拖去了沙漠。然后眼看着它在暴雨里一点点下陷,一点点沉没,最终消失的干干净净。两天后,周柯宇便离开了,一同离开得还有那两杆枪,以及所有证据。”
胡烨韬——这则悬疑故事的制造者与讲述者继续说道:“所以,你想叫人来审判我吗?”
(5)
那成了我与胡烨韬之间的最后一个夜晚。因为我将他交给了那位法警——他却浑不在意,无论接下去发生的会是牢狱还是死刑——“无论如何,你都会帮我找到周柯宇。”他在被拷住双手时信誓旦旦地说,眼里流泻的光仿佛能浇灌整个沙漠。 “ 因为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你和我们根本就是一类人。 ”
“奥斯卡,”他无比轻快地笑起来,“你迟早会和我们站在一起。 ”
而我只能选择逃开,头也不回地逃去那最熟悉的无趣之中。偶尔碰上些或衣衫褴褛或蓬头垢面的牛仔们,我却又偏要将他们指去那已然失主的废弃酒馆。除了某一个傍晚:当又一个牛仔来到这镇上,谨慎地向我询问住宿,离开时却极其罕见地向我道了声谢。我这才追问起他来这镇上的原因。
他先是不吭声,想了想,才说,来还债。
什么样的债?我继续发问。
而那牛仔礼貌地微笑起来,这才擦去满脸的泥渍,露出张年轻而英俊的脸。然后他看向我,沉沉地说:“一笔人情债。”
